5种政府采购方式
招标的方式有哪五种
招标的方式有哪五种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可以分为招标方式的采购和非招标方式的采购。
招标方式的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四种方式。
单一源采购由于其特殊性,单独列出。
什么是单一源采购,通俗地说就是向一家供应商采购商品。
通常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招标,但某些商品可能只能从一家供应商处获得,或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再或者必须满足原有物资采购项目一致性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集采项目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
询价与招标采购。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
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政府采购法》一部多余的法律?
标 网( w . i bdig o ) 中国招标采购论坛》 w wc n i n . r 《 h a d cn
总 版 主 ,招标 投 标》 《 专栏 版 主 ; 国 国际 招标 网“ 中 国
际招标理论与实践系列培训” 主讲人。
6 招标投标 ・0 8 5月 20 年
综上所述, 我们 可 以看 到 , 政府 采 购 的全 过 程 中 , 中
在采购阶段, 最关键的是采购方式。 ( ( 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六条规定 了政府采购 的 5种
采 购 方式 : () 开招 标 : 1公 () 请招 标 : 2邀
国早 就有 法 可 依 :
() 1 政府采购前期的预算 申请和预算审批 , 《 有 预算 法》 《 和 预算法实施条例》 。 () 2 政府采购 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招标 。 《 在 政府采购 法》 诞生的前两年 , 中国就有 了《 招标投标法》 。 () 3 采购后的合 同执行与合同管理 , 中国早就有 《 合
1 采 购 前 的 申 请和 审 批
为规 范 财政 性 资 金 的使 用 ,94年 国家 颁布 了 《 19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预 算法 》 以 ( 下简称 《 预算 法》 。19 国务 院颁布 了 《 华人 民共 和 国预算 法 实施 条 例》 以 ) 95年 中 ( 下 简 称 《 算 法 实 施条 例》 。由此 可 见 , 预 ) 政府 采 购 的 前期 阶 段 , 即政 府采 购 的 预算 和预算审批, 早就 有 法 律 可遵 循 。 《 府 采 购 法》 四章 政 府采 购 程 序 ( 三 十三 政 第 第 条 ) 定 , 负 有编 制 部 门预算 职 责 的部 门在 编制 下 一 财 政年 度 部 门预 算 时 , 当 规 “ 应
几种招标方式
几种招标方式招标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用于选择供应商或者承包商来执行特定的项目或者提供特定的产品或者服务。
根据不同的需求和情况,有几种常见的招标方式可供选择。
以下是对几种招标方式的详细描述: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最常用的招标方式之一,也是最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式。
在公开招标中,招标人通过发布公告,向所有故意参预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或者承包商公开征求意向书或者投标书。
供应商或者承包商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经过评审和比较,最终选定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
2.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一种有选择性的招标方式,适合于特定项目或者对供应商有特定要求的情况。
在邀请招标中,招标人根据自己的需求,邀请一些特定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参预投标。
招标人会向这些供应商或者承包商发出邀请函或者征求意向书,要求他们提交投标文件。
然后,招标人会评审投标文件,并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
3.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一种相对较为灵便的招标方式,适合于项目需求不明确或者具有较高风险的情况。
在竞争性谈判中,招标人会邀请一些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参预谈判,以明确项目需求、商议合同条款和价格等细节。
供应商或者承包商根据谈判结果,提交最终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会根据评审结果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
4. 直接采购:直接采购是一种不需要经过招标过程的采购方式,适合于紧急情况、特殊情况或者小额采购等。
在直接采购中,招标人直接与供应商或者承包商商议并达成采购协议,无需公开征求意向书或者投标书。
然而,直接采购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并经过审批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招标方式适合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预算限制、时间限制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招标方式。
同时,在招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公平竞争和公正评审。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_谈判技巧_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谈判是欧盟最常用的对外行动方式,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主要方法。
以下小编整理了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供你参考。
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方式中的一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其成交原则为“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在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时,各地对该成交原则的实际运用,存在较大差异。
归纳而言,主要有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分值达标准入法、适当分值调节法等。
笔者拟对这几种方法逐一进行分析。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1:性价比法。
有的采购单位把性价比法运用到竞争性谈判的评审中来,评审时先把价格因素除外,将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质量、信誉服务等各项因素评分量化汇总得分,并除以该谈判供应商的最终谈判报价,以商数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人或成交人。
这种方法表面上看不太符合最低价中标原则,但在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中,如果除价格因素以外其他因素的总得分都相同,那么肯定是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能够成为成交人,因而是符合竞争性谈判成交原则的。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2:.综合评分法。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xx】2号文)中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因此,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竞争性谈判成交供应商,显然是违反规定的。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3:最低评标价法。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且不说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便技术不很复杂或者性质不很特殊的采购事项,如果均采用简单的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成交原则中的“符合采购需求”条款不难理解,但如何界定“质量和服务相等”这样两个非常重要的并列条件,需要经过项目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针对性地审阅所有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逐一比较和分析各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资料,是否存在质量和服务不相等的情况,如确实存在,尽管各供应商均满足了采购需求,但由于质量和服务不相等自然而然就产生了评比上的级差,如果此时不加以甄别,继续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典型例题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考点回顾】1.国家预算的作用(三点)2.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五级)3.国家预算的构成4.预算管理的职权5.预算编制程序的四个环节6.预决算的审查和批准7.预决算的监督【典型例题】【例题·单选题】乡级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由()审批。
A.本级人大常委会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本级人大D.县级人大『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乡、民族乡、镇政府这一级没有人大常委会,根据预算法: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例题·单选题】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支出中主要的部分是()。
A.国防支出B.经济建设支出C.国家管理费用支出D.国家物资储备支出『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在预算支出中,经济建设支出是预算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
【例题·单选题】下列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的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B.财政部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预算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例题·多选题】关于我国的预算法律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B.预算法律制度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C.现行的预算法为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D.我国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自1995年11月2日起实施『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跟预算有关的法规制度构成,因此A错误;我国的《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11月2日制定,自1995年11月22日起实施,因此D选项错误。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国家预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A.国家预算具有收入、支出、分配、调控、监督的职能B.国家预算的作用包括财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和反映监督作用C.通过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便于掌握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措施,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体现的是调节制约作用D.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5级『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国家预算具有分配、调控、监督的职能,因此A选项错误;通过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便于掌握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措施,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体现的是反映监督作用。
非招标采购法定方式亟待究实
工程项 目目前 尚无法定 的非招标采 购方式 。 到法定采购方式的行列中 , 使《 政府采购法》 体系更
《 管理办法》 虽把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 加实用。
适 用 对象 扩充 到工 程项 目 , 但 依然 很 难满 足 实践 需
要。 根据笔者的 从业经验, 一些施工工艺简单、 技术
出更 低价格 或 采购人 满 意为 止 。逆 向拍 卖 最大 的优
供应商数量要求存 有缺 陷
势 在于 供 应商之间 的 价 格 竞争 异常 激烈, 采 购人 容
《 政府采购法》 规定 , 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适 易以极低的价格购买到 自己所需 的货物或服务。
难 度低 的工 程项 目, 采 用询 价采 购显 然更 为合 适 。 另 外, 对 于一 些 大 型 的 、 特 别 复杂 的工 程项 目而 言 , 现 析 :
有 采 购方式 明显不 太适 用 。
可扩 充的几种常用采 购方式
在此 ,笔者 遴选 几种 常用 采购 方式 作 一简 要分
1 . 逆 向拍卖
大楼卫生保洁服务项 目,由于提供保洁服务的供应 这些做法无疑违背了采购活动的诚实信用原则。
商 较 多而不 能适 用单 一 来源采 购 ,采 购实 践 中一 般
采用 竞争l 生 谈判 方式 采购。 但是, 对照 竞争l 生 谈判的
4种适用情形来看 ,该类项 目既不属于招标失败或
充实采购方式势在必 行
鉴于现有法定采购方式在适用情形和供应商数
紧急需求项 目,也不属于无法确定具体要求或计算 量要求等方面的缺陷 , 增加法定采购方式 已是势在 价格总额的采购项 目,实际上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 必行。 笔者建议 , 可以提炼一些实践 中较为常用的非 购 的适用情形。 招标采购方式 , 完善操作流程、 明确适用情形后充实
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成采购,同时能够充分考虑各个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能够为供应商提供更多的机会参与采购,增加市场竞争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需要严格遵守程序和规定,确保公平竞争,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
询价询价是指采购人直接向供应商询问价格,根据询价结果选择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采购品种较少、供应商较为明确的情况。
在进行询价时,采购人需要明确询价的范围和要求,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询价函,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并比较响应。
采购人需要根据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优供应商进行采购。
总体来说,政府采购的方式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在选择采购方式时,需要考虑采购金额、采购品种、供应商数量、采购周期等因素,确保采购过程公平、透明、高效。
同时,采购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
成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是一种有效的采购方式,可以涵盖所有采购范畴。
该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可以有效地控制恶性低价竞争,降低供应商低成本成交的可能性。
这种方式更适合PPP项目,因为它可以更全面地考察社会投资人的综合实力、综合能力和信誉。
采购规定可以采用两阶段磋商,有效缓解供应商不足的难题。
竞争性磋商适用范围包括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
此外,还包括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和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及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项目等。
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价法,而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最低价法较为简明,只需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选择价格最低的中标。
而综合评分法较为复杂,但优势在于可以参考商务条件和技术条件等非价格因素,将更多的变量条件纳入评分范畴,更为客观合理。
浅论政府采购的方式及采购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关键 词 : 公 开招标 采 购 ; 竞 争性 谈判 采 购 ; 政 府 采 购
中 图分 类号 : F 8 1 2 . 4 1 政 府 采 购 的 简 单 介 绍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O 0 7 — 6 9 2 1 ( 2 0 l 3 ) 2 3 一 O 0 3 1 — 0 1
第2 3 期 总第 2 9 7期
浅 论政府采购的 方式及采购过 程中所遇到的问 题
郎新伟
( 内蒙古博物院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 1 0 0 1 0 ) 摘 要 : 阐述 了政 府 采 购 在 实 际 操 作 过 程 中所 遇 到 的 问题 , 尤其 对 政府 各 级 部 门、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在
收入 资金 , 学校 的 学费 收入 , 文 艺 团 体 的演 出 收 入 等 等, 在 实 施 采 购 过 程 中 都 被 纳 入 了 各 级 政 府 的 采 购 范 围。尽 管政府 采 购 方 式 有很 多 优 点 ,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取 得 了很 好 的 效 果 , 也 节 约 了大量 的资 金 , 但 就 具 体 的采 购 过 程 来 说 , 其 中还 是有 或多 或少 的 问题 , 下 面 就 一 些 具 体 采 购 方 式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提 出 一 些 见
2 0 1 3年 1 2月
内 蒙 古 科 技 与 经 济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S c i e n c e Te c h n o l o g y & Ec o n o my
De c e mb e r 2 O 1 3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完整版.ppt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 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1. 评标结果确认: 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
优选
具体采购程序:
1.需求方编制采购预算,并到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 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 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 法说明等);
2.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别及相关规定批准采购方式; 3.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式组织招标; 4.编写招标文件: 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 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项目单位 (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 开标前一周内,采购中心准备评标专家备选名单,制订评标办法。 开标前1-2天,采购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分不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看完这5点你就知道
分不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看完这5点你就知道在招投标行业中常见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及竞争性磋商,这三者都是政府采购方式,都是招标采购一方从多位竞争供应商中选择中标者。
在招标采购的实践过程中肯定会用到这些方式,但这些方式各有不同、各有侧重点,那么他们三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对于这个问题,知乎用户孙莹简单粗暴,直截了当的解释:一、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都是甲方邀请不特定单位前来投标,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谈判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定标;二、公开招标:甲方不能指定某某单位前来投标,也不能阻止任何满足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满足三家即可开标,可以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也可以用综合评分法。
作为甲方来说,首选公开招标,最不担责任,而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公开招标,只有应标单位不满足三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才能选择竞争性磋商或谈判。
知乎用户Ken Woo 则总结了这三者的相同之处和区别:一、竞争性磋商与竞争性谈判比较相似,都是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在供应商递交首次密封报价后,由谈判专家小组/磋商专家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若干轮谈判,确定最终的技术要求及报价等条件,并形成成交供应商;区别:1. 竞争性磋商对时间节点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见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而竞争性谈判则相对自由;2. 竞争性磋商通过评分来确定成交候选人,而竞争性谈判无需评分,以价格为主导;二、公开招标,相关的技术要求均是事先确定的,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并以此为基础,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最终形成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与前两种采购方式相比,采购周期较长,各个环节的规定较为细致和严格。
通过知乎网友们的直截了当的分析还是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区别一知半解?今天中国比地招标网来系统地给大家解说他们的区别。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这三种政府采购方式可从五个大方面找区别,包括供应商确定方式、文件发放日期、澄清修改时限、评审方法、评审侧重点。
5种政府采购方式(最新整理)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选择依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主要采购方式(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告时间不少于20日政府采购法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需要先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7日 7日 7日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法,规定保证金数额最高不能超过采购预算的1%。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进行2轮谈判,确定第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可进行多轮谈判,确定最后一次报价为成交价确定报价最低的第一轮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专家组成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金额300万以上的项目为7人3人以上单数3人以上单数3人以上单数预中标公示省网没有预中标公示内容,市网有公示内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中标公告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专用称谓招标人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专用称谓投标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投标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需于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公开招标项目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时间节点注意事项提供采购需求采购需求需要真实反映采购人意图,书面表达无歧义。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日书面形式约定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编制/确认采购文件3日拟定招标文件,形成招标文件的约定稿,经采购人盖章确认后有效,招标文件需要真实反映采购人需求,评分标准与资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意图,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公告挂网20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供应商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主动提出澄清修改的需要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5日前在7个工作日内切实供应商的合理疑问开标1日开标当天需要派遣一名监督人代表监督开标、评标、一名采购人评委负责对项目的采购人评审工作评标1日由监督人1名监督、及采购人代表1名及政府监管部门专家库中依法随机抽取的专家负责评审工作中标结果公示7日公示期内注意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等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生效,采购人需要在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内容签订合同合同履行售后跟踪。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PPT课件
5.1.2 不同角度的分类 1.按招标范围分类
(1)公开招标采购 (2)选择性招标采购 (3)限制性招标
• 2.按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分类
•
(1)招标性采购方式。招标性采购方法又可以分为公开招标,选择性招
标和限制性招标。按接受投标人的范围,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内竞争
性招标采购、国际限制性招标采购和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 本章在明确了政府采购方式的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政府采购的六种常见的分 类方式,结合我国《政府政府采购法》,对我国的五种法定政府采购方式进行 了详述,最后简要介绍了当今政府采购方式的新趋势。通过本章学习,主要掌 握政府采购的内涵、分类;国政府采购法中的政府采购方式;了解电子化政府 采购新趋势。
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依法出具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按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
向中标人发出授权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
等。
•
(6)签约
•
签约是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件和要求,只有采购复杂的采购项目时才允许使用。
•
适用范围
•
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
(1)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
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
品的供应商数量的。
•
(2)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
•
缺陷性。第一,它对采购人的要求高,要求采购者对供应商市场的竞争状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的主要程序是: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五种方式
时间的规定
等标期:≥20天 资格预审公告:≥7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载止15日前 更改投标载止和开标时间:投标载止三日前 退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在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后) 评标报告:评标后5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收到评标报告5工作日内
时间的规定(续)
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取邀请招标 方式采购:一是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 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 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的 供应商数量的;二是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 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即采购一些价值 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 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 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9. 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请相关人员签署。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目前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委托蒙自县公证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 容。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红河州政府采购 中心每次开标时都邀请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人员到现场监督。 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议改变采购方式。 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则该项目 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0. 组织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五种方法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
1.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立项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等。
3.需求论证:货物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招标方式是否合适。
是否需要更改招标方式等。
4编写招标文件: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询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开标准备:开标前一周内,制订评标工作细则。
开标前1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对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如果预计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应准备备选专家名单)。
9.投标、开标: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并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察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代表市属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项目及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试点的项目。
招标采购的方式都有哪些
引言概述招标采购是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方式,广泛应用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采购活动。
在招标采购中,采购方发布招标公告,接收供应商的投标,通过评审和比较,最终选择中标供应商完成采购交易。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限制性招标等。
正文内容一、公开招标方式1.招标公告的发布:采购方在媒体、政府采购网站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和条件、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2.投标文件的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齐全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方。
3.投标文件的评审:采购方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文件的合规性、经济性、技术性等方面。
4.供应商的筛选:根据评审结果,采购方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筛选,确定中标供应商。
5.中标供应商的确认: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确定合同的签订。
二、邀请招标方式1.邀请供应商:采购方根据自身需求,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通常是根据供应商的信誉度、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邀请。
2.发放招标文件:采购方向邀请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文件中包括采购项目的详细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3.投标文件的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方。
4.投标文件的评审:采购方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文件的合规性、经济性、技术性等方面。
5.中标供应商的确认:根据评审结果,采购方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
三、限制性招标方式1.限制性条件的设定:采购方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注册资本、信誉度、业绩等,供应商需满足条件方可参与招标。
2.邀请供应商:采购方根据设定的限制条件,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3.发放招标文件:该阶段与邀请招标方式相同,采购方向邀请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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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选择依据属于政府采
购项目主要
采购方式
(一)具有特殊
性,只能从有限范
围的供应商处采
购的;
(二)采用公开
招标方式的费用
占政府采购项目
总价值的比例过
大的。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
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
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
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
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
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
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
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
价格总额的。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
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
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
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
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的货物
规格、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
充足且价格
变化幅度小
的政府采购
项目
公告时间不少于20
日
政府采购法规定,
采用邀请招标的
项目,需要先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资
格预审公告的期
限不得少于7个
工作日
7日7日7日
投标保
证金
政府采购法,规定保证金数额最高不能超过采购预算的1%。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
法
进行2轮谈判,确
定第二次报价最
低的为成交供应
商
可进行多轮谈判,确定
最后一次报价为成交
价
确定报价
最低的第
一轮报价
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
商
专家组成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采
购金额300万以上的项目
为7人
3人以上单数3人以上单数3人以上
单数
预中标
公示
省网没有预中标公示内容,市网有公示内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中标公
告
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
专用称
谓
招标人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
专用称谓投标人
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
投标人
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
成交供应
商
签订合同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需于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5种采购方式的对比情况
公开招标项目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注意事项
提供采购需求采购需求需要真实反映采购人意
图,书面表达无歧义。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日书面形式约定采购人与代理机构
的权利与义务
编制/确认采购文件
3日拟定招标文件,形成招标文件的约定稿,经采购人盖章确认后有效,招标文件需要真实反映采购人需求,评分标准与资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意图,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公告挂网20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供应商有疑问的可在公
示期间或公示期后七个
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
主动提出澄清修改的需
要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5
日前在7个工作日内切实供应商的合
理疑问
开标1日开标当天需要派遣一名监督人代
表监督开标、评标、一名采购人评
委负责对项目的采购人评审工作评标1日由监督人1名监督、及采购人代表
1名及政府监管部门专家库中依法
随机抽取的专家负责评审工作中标结果公示7日公示期内注意供应商对中标结果
的质疑等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生效,采购人需
要在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约定的内容签订合同合同履行
售后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