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流程图(DOC)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延续换证 (1)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延续换证
***依据《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管理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延续换证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延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有效期的,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填写申请表,并附送相关的材料(申请表格式与附送材料与新申请的机动车维修业户相同)。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维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审查许可条件后,作出是否准予延续许可;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视为放弃延续。
***延续换证程序
换证申请——核查——审查符合开业许可条件,换证。
***换证应提交材料:
1、申请表(重点审查维修设备—《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4)
2、从业人员配备
3、经营场所有关证明材料
4、计量量具、检测设备检定证书或校准证明复印件。
5、各项维修管理制度文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有效期: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1、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
2、三类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姜辉:机动车维修经营延续许可换证的有关材料及审核要求请以本次发给你的材料和审核要求为准。
2015年7月22日。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填写样表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汽车专项维修)申请书业户名称:负责人: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填写须知1、本表用于机动车维修业户的经营许可申请。
2、填表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有关机动车维修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规范和标准,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本表各项内容应当如实填写,经业户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章后,提交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
4、业户名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业户名称。
5、本表封面括号及“维修类别”一栏由申请者根据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GB/T16739.2—2004)和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8189—2000)填写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汽车专项维修业户、摩托车维修业户。
6、本表“经营范围”一栏,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根据所修车型填写小型车、大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整车维护、修理及专项维修;具有两种以上维修车型时在经营范围中并写。
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填写具有维修经营项目。
摩托车维修业户填写摩托车总成大修、摩托车维护、摩托车小修。
7、本表除签字和签署意见外均应使用微机打印。
8、申请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的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其他类别机动车维修业户填写一式三份,并附软盘一张。
9、“申请维修许可项目”一栏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关内容。
10、“年维修能力”一栏一、二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填写;其他维修业户不填。
11、审查意见一栏,对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签署人需根椐专家评审报告签署并附《专家评审报告》。
12、对汽车专项维修业户、摩托车维修业户签署人直接填写实地审查意见。
13、在汽车维修设备条件情况中,未列设备在空白处填写。
附:报本表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文件、证明材料1、企业管理负责人基本情况、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位负责人基本情况2、企业组织机构框图3、质量管理手册及各种制度4、有关法规及维修标准、技术资料目录5、厂区平面布置图6、主修车间工艺布局图7、维修工艺流程图8、机动车维修设备基本情况9、场地使用证明10、设备外协协议11、企业详细地址标明图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管理负责人基本情况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1机动车维修(汽车整车维修)事项审批流程图
1机动车维修(汽车整车维修)事项审批流程图1.机动车维修(汽车整车维修)事项审批流程图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淄博市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014,。
申请受理初审有关材料及从业人员申请人提交服务中心窗口资格。
有关资料? 不予受理通知书 1、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 ? 受理通知书书; ? 补正材料通知书 2、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工商预先核准名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查看厂房场地、设备设县汽车维修管理所组织4、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施、技术人员条件、制度人员现场勘察审核明及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及环境措施。
5、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审查 6、安全生产条件、消防措施及证明材料;7、环境保护条件及环保条件证明材料; 经集体研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决定 8 、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平面图; 9、维修检测设备合格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复印件、做出《交通行政许可? 做出《交通行政不予许可决定书》,移交中心《外协设备经济技术合同决定书》,移交服务决定中心窗口书》; ? 补正材料通知书10、应急预案。
定服务中心窗口告知经营申请人核发证件窗口发证者许可情况。
责任人:窗取证口工作人员取证发证窗口外窗口内承办机构:桓台县汽车维修管理所修管所服务电话:8183171 、政务中心服务电话:8227017 监督电话:81802362.机动车维修(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事项审批流程图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淄博市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2014,。
申请受理初审有关材料及从业人员申请人提交县服务中心窗口资格。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完整版)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业户名称:地址及邮编:负责人姓名:经济类型:联系方式:道路运输管理所制一、标有面积的经营场地平面图说明:1、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产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附后;2,申请人也可自行提供符合要求的经营场地平面图;二、业户概况注:“持证”指是否持有技术人员职称证、财务人会计证、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等。
三、技术人员登记表四、技术人员汇总表说明:1、拟从事的岗位分为:安全管理、技术负责、质量检验、和维修技术工种(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等),有职业资格证书(证明),将证书(证明)复印件附后;2、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申请人也可以按照本表的样式,自行打印。
五、维修设备计量器具及主要工具清单说明:1、依法需要检定的维修检测及计量设备,需注明检定合格日期,并将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附后;允许外协的设备, 需在表中注明,并将设备外协合同复印件附后;2、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申请人也可以按照本表的样式,自行打印。
六、机动车维修技术法规及管理制度明细表说明:1、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目录中的制度名称等,并提供各种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文本等,文本汇编后附后;2、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申请人也可以按照要求,提供自行汇编的制度文本。
七、采取的必要环境保护措施说明(可另附页)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表说明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颁布的《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作,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书》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表》两部分。
2、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所附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书》,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目录”里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3、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该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受理,认真审核,并将受理情况、审核结果等填入《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表》4、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审核合格后,应将本表及有关材料存入机动车维修经营交通行政许可档案,同时按规定将本表上报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办事
是否有年审
无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
受理咨询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电话:86330197
受理投诉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8623376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其他审批 ;□日常管理
备注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审批条件
除具备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上述许可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申请资料
1、《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
2、《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审核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4、工商部门的企业核准名称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效力: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执照,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12年第628号)第三十七、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七、八、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八条。
申请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申请表
废气处理设备:对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确保排放 达标。
废水处理设施:对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和处理,确保排放 达标。
噪音控制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处理: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 符合相关规定。
预案目的:确保企业能够及时、有 效地应对各类环保事故,保障员工 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及环境质量。
培训对象:全体员 工
培训内容:安全意 识、操作规程、应 急处理等
培训频率:每年至 少一次
培训效果评估:通 过考试等方式进行 评估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企业的 设备、操作流程等进行检查,确保 符合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 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 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添加标题
联系人:填写申请企业的联 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企业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 联系地址
联系邮箱:填写申请企业的 联系邮箱
Part Two
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可以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等方式出资 注册资本的来源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在申请前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必须达到20%以上
技术培训:企业应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技术水平 的不断提升
技术支持: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能力,能够解决技术人员在维修 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Part Three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的安全职责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和 考核办法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 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环保事故 的能力和水平。
二类汽修厂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汽修厂管理制度目录1、汽车维修企业工作流程图2、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3、汽修厂维修服务承诺书格式4、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5、汽修厂顾客抱怨受理制度6、汽车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7、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8、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9、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10、汽车修理厂计量器管理制度11、汽修检测仪具和设备管理制度12、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13、汽车维修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汽修厂管理制度相关15、汽修厂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厂仓库管理制度相关16、汽车修理厂计算机服务管理系统制度17、汽车维修厂设备:压床安全操作规程18、汽修设备管理制度:钻床安全操作规程19、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汽修厂设备管理制度相关20、汽修设备管理: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21、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22、乙炔气瓶安全使用守则23、氧气瓶使用安全技术要求24、汽车维修机工安全操作守则25、汽车维修钣金工安全操作守则26、汽车维修漆工安全操作守则27、汽车维修厂电工安全操作守则28、汽车维修厂胎工安全操作守则29、汽车维修厂检验试车安全操作守则30、汽修厂气焊作业安全操作守则31、汽车修理厂经理厂长岗位职责32、汽修厂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33、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34、汽修厂业务员岗位责任制35、汽修厂财务结算员岗位职责一、汽车维修企业工作流程图本汽车维修企业工作流程图全面的解析了普通汽车维修企业的业务处理流程,从汽车进厂、车辆交接、维修检测、竣工检验、填写维修档案、维修结算到汽车出厂,完整的描绘汽修厂是如何工作的.二、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三、汽修厂维修服务承诺书格式本厂热情为用户服务,承诺做到以下各点,请广大顾客监督执行.1. 二级维护车辆24小时以内竣工出厂,大修车辆一星期内出厂.2. 维修车辆使用配件不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副品充正品.3. 合理收费.4. 车辆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为:小修:一级维护: 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 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或总成修理: 20000公里或100日四、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1. 质量管理机构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2. 质量机构职责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3. 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4. 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5. 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五、汽修厂顾客抱怨受理制度1.如果顾客对本厂的服务质量、汽车维修质量、工时材料费用的结算等有意见或异议时,可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厂方经理或副经理投诉.投诉电话:2.只要厂方接到顾客的投诉后应即由负责生产的厂长或副厂长召集投诉处理小组成员进行调查处理,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给顾客以答复,并向顾客详细说明答复的理由.3.顾客如对厂方的答复不满意或不同意,可继续向市运管处投诉.投诉电话六、汽车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1. 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在进厂登记本或电脑上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油箱中存油量等内容.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托修方自行保管.如需置于车内,应清点登记并上锁.登记完毕后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发生意外.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看管.3.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然后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时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车牌号后放行出厂.七、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1.进厂检验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2.过程检验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3.竣工检验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4.检验标准: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5八、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3. 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4. 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九、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4. 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6. 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十、汽车修理厂计量器管理制度企业的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做好企业计量工作,对保证汽车维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1.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分A、B两类.A类:千分尺、游标卡尺、百分表、千分表、各种压力表、温度计、水平仪、万用表等;各类汽车检测仪器.B类:各种钢卷尺、钢直尺等测长仪和直角尺、量角器等.类计量器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B类计量器由使用者负责保管.A类计量器必须登记造册,记录计量器的名称、规格、购置日期和检定、维修记录.计量器应实行统一专人保管或有使用人负责保管.除非持证计量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器.类计量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根据实际使用强度制定检定周期表,按周期表的日期准时送有关部门检定,保管好检定合格证.已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不准继续使用.保证计量器的受检率达100%.保管人应定时做好计量器的清洁、防锈、防潮等维护工作十一、汽修检测仪具和设备管理制度1. 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在进厂登记本或电脑上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油箱中存油量等内容.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托修方自行保管.如需置于车内,应清点登记并上锁.登记完毕后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发生意外.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看管.3.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然后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时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车牌号后放行出厂.十二、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1.培训形式: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十三、汽车维修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十四、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十五、汽修厂配件材料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应按“五五”法保持整洁.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7、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十六、汽车修理厂计算机服务管理系统制度1.生产技术科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的维护、升级和管理工作.2.业务接待室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的使用、安全保密工作.3.对计算机进行安装设置的,应由经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并检查输入数据或参数设置的完整和正确性.4.所有计算机软件均应备份,由生产技术科妥善保存.5.计算机处理后的数据及结果必须妥善地加以保存,及时地进行备份.6.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应对其进行功能评测、验证,并保存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以形成文件.7.计算机使用应按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规定保证数据及信息的保密安全.8.所有计算机应设置防护病毒程序.使用磁盘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未经检查的磁盘不得使用.若程序或数据已遭破坏,应用备份软件恢复.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在计算机修理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防止计算机中存贮的程序或数据失密或被修改.十七、汽车维修厂设备:压床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前应检查压力缸,压力表,操纵手柄,支架等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台是否清洁.2.工件应放置平稳后方可施压加工.在加压过程中发现工件松动滑移应立即停止加压,松压校正后再继续加工.3.在施压状态下,严禁调整、敲打工件,谨防工件弹出伤人.4.不得超负荷使用压力机;不准对长条形工件直立进行施压加工,以免工件弹出伤人.5.工作完后应将支撑垫块放回适当位置并清除杂物,清洁润滑压床各部位,必要时加注液压油.十八、汽修设备管理制度:钻床安全操作规程1.开机前应检查各手柄及锁紧机械是否正常,用手转动主轴并挂档,空车试转,检查润滑状况.2.装、拆钻夹头,钻套、钻头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不得随意用锤、凿子、铁块敲打.3.工件必须装夹牢固,严禁不装夹只用手固定工件进行钻削薄小件,不便夹装的要用钳子或手虎钳挟持,下方垫木板方可作业.4.操作前应按规定戴防护眼镜,女同志还应戴工作帽,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得用手掣动还在旋转的主轴.5.在钻削过程中应用适合工具或提钻头方法经常清除钻屑,严禁用手去直接除屑,钻削时应加注适当的润滑油或冷却液,铸铁件用冷却液,钢件用润滑油运转过程中不得用手巾等擦拭工件.6.钻削过栏中发现夹头松动或工件不稳和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7.工作完毕及时清洁工作台,虎钳,擦拭及润滑钻床,并将手柄工具正确放置,切断总电源.十九、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1.开机前应检查曲轴箱机油是否达到油位标位,检查各部件,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风扇皮带紧度并调整合适.2.压力表、安全阀应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安全阀应调整在规定的压力位,防止空压机超压运行.3.开机时注意电机,压缩机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运转正常开机后才离开.4.定期排放贮气筒的油、水.停机后要切断总电源,并清洁整机.5.贮气筒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二十、汽修设备管理: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1.开机前应用手拨动砂轮,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防护罩及各部是否正常.2.过大,过长工件不得在砂轮上打磨,打磨工件必须拿稳,不得单手持工件进行磨削.打磨时压力应适宜.3.进行磨削必须戴防护眼镜,不准戴手套,不准用棉纱、布包住工件进行磨削.工件发烫应及时浸水冷却.4.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一侧,不得正对砂轮操作,同一砂轮不准两人同时进行磨削.5.更换新砂轮时应切断总电源,轴端螺母垫片不得压得过紧,以免压裂砂轮.新砂轮使用前应进行静平衡试验.6.磨削完毕后应关闭电源,应经常清除防护罩内的堆积粉屑..7.经常打磨砂轮,使砂轮运转平稳.二十一、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前应清除举升机附近妨碍作业的器具及杂物,并检查操纵手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等是否正常.2.待升举的车辆驶入后,应将举升机支撑架块调整移动对正该型车辆规定的可承力部位.支撑时应保持车辆的相对平衡后才能按上升按钮.3.举升机应由一个人操作,升、降前都应向在场人员发出信号,升举时人员应离开车辆,升举到需要的高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开始车底作业.4.有人作业时严禁升降举升器.5.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清除杂物,打扫举升器周围场地,以保持整洁.6.定期半年排除举升机储油缸积水,并检查油量, 应认真按润滑面要求进行注油.7.严格执行限载规定.发现举升机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派专职修理人员排除故障.二十二、乙炔气瓶安全使用守则乙炔气是一种危险的易燃、易爆气体.因此,在搬运、使用中必须注意以下几项: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二十三、氧气瓶使用安全技术要求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2.必须可靠连接减压器、皮管及割炬焊炬,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压力表的读数.3.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办事指南大项编码NH16A176 小项编码NH16A176-04事项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二级事项名称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级事项名称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修理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璜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颁发的证件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3年)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核准法律效力: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审批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37号)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审批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1.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为方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报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的参考标准,也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必要条件。
一、从事一类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等业务的条件1.人员条件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及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油漆(车身涂装)人员。
喷烤漆业务外协的,可不配备涂漆岗位维修技术人员维修企业负责人应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维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维修质量检验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企业应至少配备3名企业维修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
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机修、电器维修、钣金和涂漆(喷烤漆业务外协的除外)等岗位,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2人,其中一人的技术等级为高级工(含)以上;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技术等级为中级工(含)以上1人。
其它维修岗位的从业人员配备,一类企业应至少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维修业务员应熟悉与本行业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熟悉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及零配件价格,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工作原理,了解机动车常见故障及故障诊断的基本方法,熟悉机动车各种维修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熟悉机动车配件常识维修价格结算员应熟悉国家、北京市、行业有关机动车维修价格的政策和标准,熟悉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机动车零配件定价方法,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企业至少应配备统计人员1名,负责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应根据生产规模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类汽车维修申请报告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尊敬的审批部门:我单位名为“XX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位于我国某市某区。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客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广大车主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汽车维修服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单位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现有员工xx名,其中高级技师xx名,中级技师xx名,初级技师xx 名。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范围,现向贵部门申请办理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二、申请维修业务范围根据我国《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可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业务。
我单位拟申请以下维修业务范围:1. 汽车一、二级维护:包括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常规维护项目。
2. 汽车小修:包括更换机油、刹车片、轮胎、火花塞、蓄电池等易损件。
3. 汽车专项维修:针对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系统等部件进行专项维修。
三、维修设施设备为满足维修业务需求,我单位已购置以下维修设施设备:1. 发动机综合性能检测仪、底盘综合性能检测仪、四轮定位仪、制动试验台、油耗仪等检测设备;2. 汽车维修工具、量具、紧固工具等维修工具;3. 举升机、拆装机、平衡机等辅助设备;4. 废油回收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等环保设备。
四、人员配置为确保维修服务质量,我单位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维修团队,具体人员配置如下:1. 经理:1名,具备丰富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2. 技术主管:1名,具备高级技师资格,负责维修技术指导;3. 质检员:1名,具备中级技师资格,负责维修质量检验;4. 汽修技师:xx名,具备相应等级的技师资格,负责日常维修工作;5. 维修学徒:xx名,具备一定维修技能,负责协助维修技师工作。
五、质量管理我单位高度重视维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了以下质量管理体系:1. 制定维修服务标准,明确维修流程和质量要求;2. 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维修技能;3. 建立维修档案,对维修过程进行跟踪管理;4. 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