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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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15•【文号】林规发[2011]169号•【施行日期】2011.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规发〔2011〕1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7〕29号)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我局制定了《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附件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以下简称标准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7〕29号)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经费是指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项经费。

标准经费由国家林业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责如下:(一)局计财司负责标准经费年度预算的审核、批复、经费拨付,对标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标准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二)局科技司负责标准经费年度预算的组织编制、审查、上报,组织计划项目和年度经费预算的实施,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实施,落实配套经费,接受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林长制标准化

林长制标准化

林长制标准化一、组织体系标准化1.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林长职责、任务和目标。

2.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各级林长办公室、工作小组等,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3.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确保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二、资源保护标准化1.制定森林资源保护方案,明确保护范围、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

2.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资源破坏问题。

3.强化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资源利用标准化1.制定森林资源利用规划,明确利用范围、利用方式和利用标准。

2.坚持可持续利用原则,合理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3.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和监管措施。

四、生态建设标准化1.制定生态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建设措施。

2.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推进退化林修复、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

3.推广绿色生态产业,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五、监管考核标准化1.建立完善的监管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

2.对各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等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

六、社会参与标准化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林业发展的认识和支持。

2.建立社会参与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林业发展。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推动林业发展的合力。

七、科技创新标准化1.加强科技创新投入,支持林业科技研究和开发。

2.推广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和技术,提高林业生产力和效益。

3.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推动林业科技创新。

八、宣传教育标准化1.加强林业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林业重要性的认识和意识。

2.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

林业工作制度及管理制度

林业工作制度及管理制度

林业工作制度及管理制度一、林业工作制度林业工作制度是围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其目的是规范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林业工作制度包括林业生产制度、林业管理制度、林业合同管理制度、林业劳动用工制度等内容。

1.林业生产制度(1)林业生产计划制度根据林业资源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年度、季度的林业生产计划,明确生产目标和任务,合理安排生产上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生产计划的有效实施。

(2)林业经营管理制度对林木采伐、销售等经营活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林木资源的合法开发和利用。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林业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对林业经营主体的管理和监督。

2.林业管理制度(1)林业资源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林业部门制定的各项保护政策和措施,确保林木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建立林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承包经营行为,保护林地资源。

(2)林业治理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林业资源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林业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规划设计,确保林业工程的合理实施。

3.林业合同管理制度(1)林业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加强对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监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林业经营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木采伐、销售、经营等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林业经营行为。

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加强对合同的监督检查,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

4.林业劳动用工制度(1)林业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业职工的招聘、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务报酬等制度,明确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用工行为。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2)林业劳动保障制度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林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林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林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林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标准化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林业产品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实施林业标准化工作方案,对于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提高林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提高林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2. 推动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3. 加强对林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林业标准化工作规划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林业标准化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

2. 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林业产品的标准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生产工艺标准等,确保林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开展林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推动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4. 加强标准检测和监管建立健全林业产品的检测和监管体系,加强对林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标准化要求,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5. 推动标准化认证工作鼓励林业企业积极申请标准化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拓展市场竞争优势。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 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林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3.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林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标准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林业标准化工作方案,预计能够有效提高林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推动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为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广东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加强我省林业标准化规划项目管理,促进林业标准化取得良好效果。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系指列入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广东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计划,并获得省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

第三条省标准化林业局是省级标准化林业局项目立项和监督的主管机构。

第二章项目的申请和立项第四条项目申请。

全省和广东省中央政府从事林业科研、教学、生产、经营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技术优势和基本条件,申请广东省地方标准体系(修订)和广东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申请标准和示范区项目的编制(修订)分别填写《广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编制(修订)申请(任务)》(附表1)和《广东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请(任务)》-2-申请表(附表2)经申请人签字后,经地级以上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批准后,报省级林业标准化组织;局直属单位和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的申请事项,由该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报送省级林业标准化组织。

第五条项目评审。

省林业标准化工作机构将各地申报的林业标准化项目提交给省林业标准化专家组(简称专家组),由专家组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申请单位的能力等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立项审批。

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年度计划,省林业标准化工作机构研究提出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方案。

省林业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林业标准化项目,经省林业局审批后,直接报省财政厅批准;省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林业标准化项目,由省林业局审批,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协调,报省财政厅批准。

第三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第七条合同的签订。

省级林业标准化项目下达后,承办单位应当在方案下达后一个月内与省级林业标准化机构签订项目合同。

广东省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应签订《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合同》(附表3);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需签订《广东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合同》(附表4),并编制《广东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3-(附表5)。

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标准

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标准

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标准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标准是为了规范山东省各地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林业站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山东省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标准化林业站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建设和管理的林业服务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和林业生产者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示范和推广等服务,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首先,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应具备一定的场地和设施条件。

林业站应建设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方,场地面积应符合规定标准,设施应完备,包括办公场所、会议室、实验室、展示厅等,同时应具备一定的绿化和美化条件,为农民和林业生产者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交流环境。

其次,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应具备一定的专业人员队伍。

林业站应配备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包括林业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他们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能够为农民和林业生产者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服务,解决他们在林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再次,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应具备一定的服务项目和能力。

林业站应根据当地林业资源和生产特点,开展适合农民和林业生产者需求的服务项目,包括林木培育、病虫害防治、林业机械操作等,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推广和示范能力,能够有效地将先进的林业技术和经验传播给农民和林业生产者。

最后,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应具备一定的管理和运营能力。

林业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财务管理、服务流程等,确保林业站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同时,林业站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

总之,山东省标准化林业站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山东省林业站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推动山东省林业事业迈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希望各地林业站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标准,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为山东省林业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林业行业标准与质量控制

林业行业标准与质量控制

林业行业标准与质量控制林业行业作为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行业,在实践中必须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就林业行业标准的制定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展开讨论。

一、林业行业标准的制定林业行业标准是对林业行业中的各项活动的规范和要求的统称,涵盖了从森林管理、木材加工到木材运输等各个环节。

制定林业行业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林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保护,提高林产品的质量,促进林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1. 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林业行业标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要科学合理,依据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确保标准能够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

其次,要广泛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此外,还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与国际接轨,推动国内林业行业的发展。

2. 标准的内容林业行业标准的内容应该包括森林管理、木材加工和木材运输等方面。

对于森林管理,标准应该包括森林资源的评估、规划和保护等要求;对于木材加工,标准应该包括木材的采伐、贮存和加工等要求;对于木材运输,标准应该包括运输工具的选择、运输路线规划和木材保护等要求。

标准的制定应该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达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二、质量控制在林业行业中的重要性质量控制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产品和服务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在林业行业中,质量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保证产品质量林业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的认可度。

通过质量控制,可以确保林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2. 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控制可以优化生产过程,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损耗,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可以减少生产中的错误和缺陷,提高产品的出产率。

3.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质量控制,可以规范行业的生产行为,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

同时,质量控制可以消除低质量产品的竞争,提高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和信誉度。

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通知》(国发〔2012〕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林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加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建设和管理,提升林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林产品质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示范企业是指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建立完善标准化体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标准化水平较高,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按本办法规定程序申报确定公布的林业企业。

本办法所指林业企业主要包括林木、种苗、花卉、木竹藤及其制品、林产化工产品、林业机械等林产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示范企业建设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和政府引导的原则。

不向申请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示范企业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行政许可的,应取得相应许可。

(二)产品在国内生产并有固定生产场所,有一定生产规模,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体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主要产品生产满三年。

(三)产品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控制和包装运输等实施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四)具有至少2名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的标准化专职人员。

(五)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近三年内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行业监测抽查没有不合格记录,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第五条评价指标:(一)标准实施情况:应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并运行良好,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产品质量可靠。

(二)标准化人员情况:应有从事标准化和质量工作的人员。

(三)标准化能力情况:主要包括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及获得各级政府标准奖励情况等。

第六条申请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对照示范企业基本条件,按要求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保证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一)《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

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牌

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牌

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牌【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引言二、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建设意义三、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管理制度牌的作用四、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五、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推广六、总结正文(篇1)【引言】随着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需要,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牌。

【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建设意义】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不仅可以提高林业工作的效率,也有利于提升林业工作的质量。

标准化林业工作站是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生产示范和生态监测的重要基地,对于推动我国林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

【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管理制度牌的作用】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管理制度牌,是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明确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工作职责、管理规定、操作流程等,有利于提高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牌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站的设立标准、工作站的职责和任务、工作站的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站的设施和设备配置、工作站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等。

【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推广】为了使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牌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需要加强对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站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总结】总的来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制度牌是我国林业工作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我国林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录(篇2)一、引言二、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的重要性三、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的具体措施四、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的管理制度五、总结正文(篇2)一、引言随着我国林业事业的发展,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林业规章管理制度

林业规章管理制度

林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林业管理部门及各级地方林业管理部门,对于涉及林业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活动均应遵守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监测和评估,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第四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执法,严格监督和管理林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处罚并纠正。

第五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林业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第六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意识,遵守规章制度,依法行事。

第七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林业资源管理和利用的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林业事业的参与和支持度。

第八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行政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激励其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林业资源管理和利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林业管理水平,促进林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林业资源管理第十一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林地确权登记制度,明确林地权属和使用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保农民和其他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林地的管理,定期进行林地调查和监测,制定林地利用规划和保护措施,防止林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第十三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加强对林地的巡查和监控,保护林地资源不受非法侵占和破坏。

第十四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和公开林业资源信息,为决策和监督提供数据支撑。

第十五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毁林滥砍等破坏林地资源行为的打击,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4.03•【文号】林站发〔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林站发〔2015〕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抓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提高建设质量与成效,我局研究制定了《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国家林业局2015年4月3日附件: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动标准化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标准站”)建设,提高标准站建设质量和成效,根据我局《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站建设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标准站建设检查验收实行评分制。

基本分为100分,并设置附加分,体现标准站建设的政策导向。

基本分与附加分之和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通过验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标准站建设。

第二章检查验收程序第五条标准站建设的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验收和国家核查三级程序。

第六条标准站建设期为一年。

建设单位在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查。

县级自查应在建设或整改结束后1个月之内完成。

自查合格后形成自查报告,逐级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及自查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开展省级验收工作。

林业管理制度(通用3篇)

林业管理制度(通用3篇)

林业管理制度(通用3篇)林业管理制度篇1为了提高我局汉江干堤两侧护堤林带的绿化覆盖率和林木成活率,使之成为汉江防洪的一道安全屏障,一条持续发展的绿色经济走廊,从而有计划地改造过去“小、乱、稀”和低产林的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1、目标:按照部颁千分制考核的林业管理标准内容,实现分局堤防达国家二级堤防标准。

2、任务:消灭空白段块,选用宜林品种或湖北省推广品种;合理密植,科学管理,提高成活率;积极防治病虫害,无成片的病虫害现象,适时修枝整形;成树幼树无盗损,林地翻耕质量高;依法处理林木盗损行为。

二、新植树管理新植地段在栽植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清除老树蔸后再平整场地。

精心组织新植幼树的选苗、泡苗和栽植。

选苗宜选用宜林品种或湖北省推广品种,栽植前必须将苗浸泡1/3以上、一周左右,苗粗胸径3.0-3.5cm以上、苗高4m以上;合理密植,疏松土壤采用钎插造林,钎插深度在0.8m以上,株行间距3×4m;采用放线定位栽植,保证纵、横、斜向整齐如一。

机械施工地段和“老、烂、稀”更新地段需翻耕松土。

新植树后培蔸紧杠不少于二次,保证幼树无歪倒、无倾斜,1m刷白防治虫害,对土质差的幼树应适当施肥。

幼树每年应柯枝整形一次。

三、成树管理认真做好防病治虫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柯枝整形,适时林间翻耕每年两次,做到林地林间无高杆杂草。

防偷盗、防损害,确保成树保存率在95%以上。

四、林木采伐管理为了有计划地改造过去“小、乱、稀”和低产林状况,林木成熟后分局每年根据各管理段的林木情况或工程建设需要有计划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一定数量的采伐量。

林业管理站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伐量确定采伐的地点、株数和材积量,并与相关科室成立林木估产专班实地进行采伐林木的估产。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后必须严格按照《仙桃汉江管理分局林木竞价销售设计文件》操作程序进行,并与买受人按《仙桃汉江管理分局护堤林木竞价销售》、《护堤林木采伐安全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作实际增添相关条款后签定。

林业标准了解林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的最新要求

林业标准了解林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的最新要求

林业标准了解林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的最新要求随着现代林业的发展,林业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管理成为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林业标准的定义、作用以及近年来对林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的最新要求。

一、林业标准的定义与作用林业标准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的对林业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准则。

它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产品质量:林业标准明确了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指标,标准化生产流程和操作规范可以有效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2. 保护生态环境:林业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环保原则,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提升企业竞争力:符合林业标准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能够获得政府支持和消费者认可,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二、林业产品质量的最新要求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环保和健康意识的提升,对林业产品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以下是林业产品质量的最新要求:1. 高品质原料:优质的原木是制作高品质林业产品的基础。

要求选择无病虫害、生长周期适中的原木,并进行质量审查和检测。

2. 无毒环保材料:林业产品中使用的胶水、涂料等材料需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有毒物质。

3. 强度和耐用性:林业产品需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用性,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和环境变化,确保使用寿命较长。

4. 安全性能:对于与人体接触的林业产品,如家具、地板等,要求其表面平整、无刺激性气味,并通过安全性检测合格。

三、林业标准化的最新要求标准化是实施林业标准的重要手段,能够规范生产过程,提高产品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以下是林业标准化的最新要求:1. 建立和执行标准体系:林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明确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各项要求,并通过有效的执行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2. 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林业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理,包括采伐、加工、质检等环节的监控和控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新型林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新型林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新型林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趋势的加剧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推动林业标准化建设,确保林业经营和管理活动符合科学、高效、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新型林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标1. 建立健全的林业标准化体系:制定一系列适应国内外林业发展需求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覆盖林木培育、林业经营管理、林产品加工等各个环节。

2. 推动林业标准化水平提升:加强林业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操作能力,促进标准化理念在林业生产中的广泛运用。

3. 强化标准化监督与评估:建立完善的标准化监督体系,加强对林业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标准化建设能够落到实处。

三、实施措施1. 制定林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结合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制定新型林业标准化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指导。

2. 建立标准制定机制:组织相关专家对林业各领域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定适用于不同地区和不同需求的林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 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示范项目等形式,向林业从业人员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他们的标准化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标准化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化监督和检测机构,对林业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推动标准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5. 加强标准化研究与创新: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对林业标准化的研究和创新力度,提出更加科学、环保的标准和规范,推动林业标准化不断向前发展。

四、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林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

3. 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林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切实保障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国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

我国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

图 2 林 业 标 准 化 运 行 系 统 结 构
产 品标 准
上述 结 构还 可 以 作 进一 步 的细 分 , 且 对 子 系统 及 子 并
图 3 林 业 标 准 三 维 结 构 23 林 业 标 准 体 系 要 素 .
系统 间的连接 ( 系 ) 关 赋值 , 转换 成集 合或 矩 阵 , 进 一步 的 作
系统 分析 [ 1 _ 。
2 林 业 标 准 体 系简 介
林 业 标 准 的 产 生 与 林 业 生 产 过 程 有 着 十 分 紧 密 的 联
系, 一项 林 业标 准 可 以 简单 地 认 为就 是 某 一个 林 业 生 产 过 程 的要 素化 描述 , 于 复杂 的林 业 生产 过程 , 可 能 是几 个 对 还 林 业标 准 的并集 或 交集 。 因此 , 业标 准体 系 要素 可分 解 成 林 林 业 生产 过 程要 素 、 业 生物 特 性 要 素 、 业投 入 品 要 素 、 林 林
林 业环境 要素 和林 业管理 要 素 5个 方面 。
林业 标准 体 系从 宏观 描绘 出 了林 业标准 化 活动 范 围和
总体 发 展框 架蓝 图 , 够 反映林 业标 准发 展水 平 , 够看 出 能 能 林 业标 准 化 工作 的 努 力方 向和 工作 重 点 , 为安 排标 准 化 工 作提 供主 攻任 务和 依 据 。 同时 , 过林 业标准 体 系框 架蓝 图 通 可 以提 出 需要 制 定 的标 准 种 类和 数 量 , 免 计划 的 重复 性 避
林 业科 学
现 代农 业科 技
21 0 2年 第 5期
我国林业标准化体 系建设现状及对 策
孟 杰
( 安徽省潜山县天柱 山林场 , 安徽潜山 2 6 0 4 30)

2023年林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细则的实施方案

2023年林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细则的实施方案

2023年林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细则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3年林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细则引言:林场安全生产是保障林业生产和经营单位及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林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一套具体明确的目标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个实施方案,以确保 2023 年林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的有效实施和达成。

一、目标确定1.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林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 2023 年林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

2. 目标考核包括林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设备使用安全和员工安全意识培养等方面。

二、制定考核细则1. 安全管理(1) 确保林业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操作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建立和完善林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改。

(3) 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掌握安全工作常识和处置应急情况的能力。

(4) 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目标和任务,并通过组织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估来推动实施。

2. 设备使用安全(1) 确保林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具备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

(2) 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开展设备使用安全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防止设备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4)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3. 员工安全意识培养(1)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培养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3) 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能评估,鼓励员工参加相关资格考试,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水平。

三、考核机制建立1. 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包括安全管理、设备使用安全和员工安全意识培养等方面。

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9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1.02.26
【实施日期】1991.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991年2月2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9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技术进步,改进农产品质量,增加产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标准化是指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标准化,它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业标准化规划、计划,制定(包括修订、下同)和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对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

第三条农业标准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综合性技术基础工作。

农业标准化计划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

第四条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农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一)作为商品的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以下统称农产品)、种子(包括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鱼苗等,下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和安全、卫生要求;
(二)农产品、种子的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方法和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农业方面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
(四)农业方面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

第五条农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与安全、卫生有关的技术要求,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通用技术语言和国家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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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标准化工作,包括制定和修订林业标准,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对林业标准的
验、检验方法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八)森林防火与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技术要求,森林、野生动植物检疫、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九)数字化林业和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和方法;(十)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技术要求;(十一)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规划、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十二)其他需要统一的林业技术要求。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制定林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一)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二)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技术
准;(九)林业生产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标准。

上述标准以外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类型。

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的,为全文强制;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的,为条文强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标准化工作
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标准化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七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和修订林业标准化规章和制度;(二)编制林业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实施的具体办法;(二)编制林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拟订林业地方标准;(四)组织开展林业标准化人员培训;(五)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并监督检查;(六)组织、指导林业标准化示范工作;(七)指导下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设区的市、自治
州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国家统一规划组建的全国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专门从事林业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在林业专业范围内开展标准化技术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专
会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工作。

第三章林业标准的计划管理第十一条林业国家标准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

林业行业标准计划按照以下规定编制:(一)国家林业局按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编制原则和要求,根据林业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编制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原则和要
求;(二)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应当在林业标准体系框架内,根据林业建设实际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和个人的意见,提出林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建议报国家林业局;(三)国家林业局经汇总、审查、协调后,批准下达林业行业标准项目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对于国家标准、
属急需的林业标准项目可以申请增补;(二)确属特殊情况,对林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标准内容、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等,可以申请调整;(三)确属不宜制定林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应当申请撤销。

第十七条需要调整的林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由起草单位填写林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调整申请
表报国家林业局,经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调整的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由起草单位填写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调整的林业标准计划项目未获批准时,应当按照原定计划执行。

第四章林业标准的制定第十八条国家林业局主管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
者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结论,预期的经济效益;(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五)与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作为强制性标准或者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八)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对需要有标准样品对照的林业标准,应当在审定标准前制备出相应的标准样品。

第二十一条起草单位应当征求生
应少于参加审查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林业标准的审查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具体审查方式由组织者决定。

对技术、经济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林业标准应当采用会议审查。

采用会议审查,组织者应当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林业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会议的部
门、单位和人员。

采用函审,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和上述文件及林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标准的起草人不能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者的四分之一。

会议审查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函审,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回

文;(七)符合印刷、制版要求的插图与附图;(八)含标准报批稿和编制说明的软盘。

前款规定的报批材料,(一)至(五)项的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国家标准一式份,行业标准一式份,(六)、(七)、(八)项的材料各份。

第二十七条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收到林业标
准报批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报批条件的林业标准报批稿,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应当填写林业标准报批签署单后,报国家林业局。

第二十八条林业标准的修改按照本章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林业标准的审批与发布第二十九条林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
四条企业应当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

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

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应标注所执行标准的编号。

第三十五条企业新产品的设计和鉴定,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均应当按有关标准或者参照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审查。

第三十六条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效益的林
业标准,可以按照规定申报科技奖励。

第七章林业标准复审第三十七条林业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

林业标准的复审由国家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

林业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指导性技术文件发布三年内必须复审,以决定其继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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