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和履行的风险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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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但撤回的通知 应当在承诺生效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 约人。承诺撤回,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也 就阻止了合同的成立。
• (5)承诺的迟延:又称迟到的承诺,是 指受要约人超过承诺人所要求的承诺期限 所作出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法律效力。
• (三)合同代理
• 1.代理的概念: •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规定:“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
• 第三,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 件人指定特定计算机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计算机系统的,该 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计算机系统的 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 (4)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 约人在其作出的承诺生效之前将其撤回的 行为。
• 企业法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 提供保证。
•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 【案例】
• A公司:我公司需要某型号的钢材1000吨, 如贵公司有货,请速与我公司联系,我公 司希望购买此类型的钢材。
• BC公司都回复说有这批货,并告诉A公司 价格,C公司同时将1000吨钢材装上车,送 往A公司。A公司经过比较认为B的价格更加 便宜,便回复说,购买1000吨,请速备货。 B公司回复,有现货,三天后送到。此时, C公司已经将1000吨钢材送到,为了避免更 多的损失,A公司同意收100吨。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
• 第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一 项要约一般应包括三项内容,即标的、数量、价格
• (3)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 所谓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
出要约。 • 自动售货机 • 商品的标价陈列 • 商品的价目表 • 广告 • 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
关系,合同不具有履行的效力,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 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二,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
•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 1、前提不同 • 前者是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而产生的,后者是
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3.合同无效
•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 第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根本不发生债权债务
–承诺须向要约人做出。向非要约人作出的不是承诺, 而是一项新要约。
–承诺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
• 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3)承诺的生效:26/1规定,承诺到达 相对人生效。
• 第一,承诺通知送达到要约人控制的范围 内生效
• 第二,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 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2、承诺:
• (1)承诺的概念: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 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 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 (2)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因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 承诺的资格。如果第三人作出承诺则否认了要约的实 质性拘束力。因为承诺人的权利是要约人给予的,而 要约人只给予受要约人承诺的权利。
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 2、赔偿范围不同 • 前者的赔偿只是信赖利益的赔偿,从而使当事人回复
到合同从未订立之前的状态,违约的赔偿是履行利益, 目的是使当事人回复到合同得到履行的状态。 • 4、归责原则不同 • 前者是过错责任原则,后者是严格责任原则。 • 5、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 • 前者是损害赔偿,后者还包含其他的方式。
• (四)合同效力的风险和防范
• 1.合同不生效 •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 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 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 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2)甲公司能否主张撤销该要约?为什么?
•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 知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在 本题中,王某以甲公司名义发出要约后,乙公司在规定的 期限内作出了有效的承诺,该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因此,甲公司不能再主张撤销要约。如果甲公司拒绝发货 ,应承担违约责任。

问:法院是否会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一)合同的当事人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第一,公司营业执照的查询:是否办理登记(注册资本、经 营地点、法定代表人、是否年报、是否注销)
• 注意签约主体的审核 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 问:(1)甲公司能否以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主张要 约无效?为什么?
• 我国《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在本题 中,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以代表甲公司。 他向乙公司发出要约的行为,即使没有经过董事会同意, 超过其代表权限,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该要约还是 有效的。

其他代表人应审查授权委托书

第二,自然人身份的查明(核查身份证的信息)
• 《担保法》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 (4)要约的生效:
• 发信主义:英美国家认为要约自发出时生 效。
• 到达主义:大陆法系国家认为要约自到达 相对人时起生效。
• 我国法律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 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 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 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 3.表见代理
甲和乙是亲兄弟。甲委托乙代为出售房屋,并公证办理了授 权委托书。丙查看了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与乙签订了房屋购 买合同,并向乙支付了购房款100万元 ,但没有办理房屋过户 登记。后因房价上涨,甲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将房屋过 户给丁。现丙起诉甲,要求其赔偿一房二卖的损失400万元。 甲主张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因为在公证委托后其又撤销了 乙的代理权。
•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 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1.)表示行为授权
• 第一,允许他人以其名义为营业。
• 例如,公司允许他人以其支店名义为营业;公司允许他人以 公司名义为同一营业;同意他人印制公司之名衔使用等。
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 在代理关系中,在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是代理权授予的 法律关系,这也是代理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代理人和第三 人之间,是代理行为的法律关系;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 ,是代理效果归属的法律关系。

• 2.无权代理 • 【案例】甲是著名的收藏家,某日乙看见某古董,认为甲肯
• 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 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 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 示的,视为同意。”
• 4.表见代表

•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以甲公司的名 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意以10万元的价格 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 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回函 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 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发货。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 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 限届满时失效。
• 2.合同被撤销
•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定会收藏,于是以甲的名义向善意的丙购买该古董,后来, 甲明确表示无意收藏该古董,丙因此受到损失。
•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 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
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 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订立和履行的风险和防范
提纲

一、合同订立中的风险及防范

(一)合同当事人

(二)合同内容

(三)合同代理

(四)合同效力
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及防范

(一)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二)合同变更、转让

(三)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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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责任的承担
• 一、合同订立的误区和防范
• 案例: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购买甲方中标的电 视台黄金时段的广告。双方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都是董事长 签字和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 。双方后来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了违约金是1000万元。补 充协议上,甲方是公关经理张某签字,乙方是市场经理王某 签字。双方 都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后甲方违约,乙公司方 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 并同时告诉B公司说,只送900吨。B回复说 ,钢材已经在路上了,当钢材送到时,A公 司只收900吨,双方为此发生纠纷,BC公司 双方均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 解题: – A公司发出的是要约邀请(不具备价 格) – BC的回复是要约 – A对B的答复是承诺(合同成立) – A同意收100吨是要约,C不同意,合同 没有成立 – A要求B只交付900吨,是合同的变更
• 第二,将印章、支票等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 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授权责任,除非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没有 代理权,或者根据其情形知道的。表见代理原为无权代理, 第三人得于本人承认前撤回。
• (2.)容忍授权 • 知道他人以本人代理人名义而为法律行为不为反对之表示,
视为容忍他人的行为,本人对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二、合同履行的误区和风险防范
• 案例:甲和乙签订合同,甲卖给乙电视机1000台。合同签订 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的货款,同时,甲向乙交付 了800台。因货源不足,甲公司无法向乙公司交货。甲和丙 商量,由丙向乙交付剩余的200台电视。甲将200台电视的货 款支付给丙公司。同时甲通知乙公司接受丙公司的发货。丙 收到甲给付的货款后,向乙发出200台电视。乙收到货后, 发现电视有质量问题,要求甲退货。甲不同意,应由丙负责。 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立案后,经甲申 请,追加丙为第三人。
• 1要约
• (1)要约的概念: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 意思表示。发出意思表示的称为要约人,另一方称为受 要约人。
• (2)要约的构成要件
• 第一,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 第二,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 一方向另一方传达商业信息,或者发布有关的价目表或销售 广告,但没有明确表明要与对方签约,都不是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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