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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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措施

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指吸毒人员是指吸毒成瘾人员。我镇目前排查有吸毒人员3 名。

二、工作目标

搭建完善的救防体系,创新服务管理措施,落实服务管理责任,确保吸毒人员不漏管、不失控,有效防止吸毒现象滋生传播。

三、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搭建救治防范体系。按照“综治牵头、公安指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建立集打击、求助和关怀于一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吸毒人员救助防范体系。镇一级成立由镇综治办牵头,公安、司法、卫生、民政等单位参与的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全面负责全镇的禁毒和戒毒工作。村(居)委会一级,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民警、社区医疗人员和禁毒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和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负责具体开展吸毒人员帮教工作。全镇上下构建起以镇禁毒办为龙头,以村(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为基础的救助防范工作网络。

二是推行分类管理模式。根据吸毒人员的综合表现,按照“严格管理对象”、“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三种类型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理对象是指抗拒社区戒毒和帮教,无正当职业,随时可能复吸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社区医疗人员包保,实行严密控制、即时尿检,发生复吸的,实行强制隔离戒毒;重点管理

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长,毒瘾较深,有复吸倾向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社区民警包保,做好帮教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控制;一般管理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短,毒瘾较轻,日常表现较好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禁毒志愿者在做好帮教的同时,做好谈心、鼓励等工作,帮助其改掉陋习。通过实行分类管理,从根本上增强对吸毒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由镇派出所负责健全完善吸毒人员的档案,建档建卡,实行“一人一档”,并动态管理,即:为全镇所有吸毒人员逐人建立档案,既包含吸毒人员基本情况,又包含吸毒人员定期、不定期尿检的影像资料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尿检报告,实现档案全面、规范、客观、公正管理。

三是强化人文关怀服务。建立跟踪帮教综合工作机制,全面作好服务管理工作。第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吸毒人员前来参加文体活动,帮助其恢复身心健康;第二,对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和相关社区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帮助其掌握后续照管必要的知识技能,促使吸毒人员更好地、尽快适应社会家庭生活环境;第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第四,组织社区工作者、民警和吸毒人员家属定期开展亲情、爱心帮教活动,巩固戒毒成果。同时,在办理低保、就业创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措施

一、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就是对在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五种(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安置帮教对象分为刑满释放

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名,其中,判处缓刑的3名,裁定假释的 1名,剥夺政治权利的2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名,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有 2 人(假释的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不能离开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自愿者名。5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有49名(其中刑释人员45名、解教人员4名),到目前为止,我镇没有一例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百分之零点二以内。

二、工作目标

全面使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让他们不再危害社会,使社区服刑人员即能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又能改造自己所犯的罪行,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并融入社区;使释解教人员不至于重新违法犯罪,为宜城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帮教工作提前介入。镇社区矫正办与法院、公安局协调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庭后收集判决文书等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利用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各监狱内宜城小河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和他们取得联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政策,提前进入矫正帮教程序。

二是落实安置帮扶责任。按照司发文件规定,对于矫正帮教对象中愿意经商的,工商部门为他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为他们办理税收优惠证,金融部门按政策给予小额资金扶持;对于矫正帮教对象中无资金、无技术、无耕地的困难人员,户口所在地村组尽力为其解决承包荒地、荒水、荒山;对于矫正对象中的特困户,经本人申请,所在社区证明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抓好培训,最大限度促就业。我镇社区服刑人员中45岁以下的有3人,占 50 %,刑释解教人员中45岁以下的有40人,占82%。积极组织本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市组织的义务培训,参加市组织的各种活动,镇综治办与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对心理不太健康、有厌世情绪的对象上门进行专门心理疏导。

四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镇矫正办在灰沙砖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不论有无技术,只要身体健康都要尽力帮助他们找到临时性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第一时间享受到社会的关爱及温暖。

五是提供法律援助。对回归社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若有权益被侵害,司法所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和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七是建立“一助一”帮教制度。镇直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要组建对固定的社会帮扶队伍,建立“一助一”帮教制度,在镇服务管理人员协助下与刑释解教人员结对子,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工作。

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措施

社会闲散青少年是指初、高中辍学及初中毕业既不读高中、中职,又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青少年。其主要包括三个群体:一、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但又劝返无效流入社会的中小学生;二、完成了义务教育,初中毕业既不上高中又不上中职进入社会的青少年;三、高中辍学流入社会的青少年。上述群体的共同特点是无相对固定职业,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管。

一、基本情况

1、“十一五”期间全镇初中学生辍学情况。“十一五”全镇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3%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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