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务通业务合作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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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10秒/次
300000
3.1.1.3甲方申请开通业务时,每台车一次性预存当月套餐费元,每月扣除相应套餐费用。
3.1.1.4如改动套餐方式,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申请。
3.1.1.5车务通终端费用由甲方承担,每台元。
3.1.1.6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期至少年,甲方承诺年内不退网。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3.1.2申请GPS定位功能并预存话费
2、乙方作为移动通信运营商,面向各企业、单位提供开放、有偿的通信服务。愿意并有能力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服务。
3、甲、乙双方已经就上述有关事项达成意向。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现就车务通业务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基本描述
1.1“车务通”是中国移动为具有实时了解、管理本单位内部车辆位置信息需求的集团客户提供的位置服务产品。该产品提供车辆实时定位、车辆实时调度、查看车辆以往行走路线等功能,集团客户可以通过车载终端/手机终端,实现对车辆位置信息的随时掌握、并根据需要对车辆进行实时调度,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节省运营成本。
3.2.6甲方应在每的之前配合乙方对账。对账完成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乙方在到账3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如甲方因报账转账的特殊需要,在未交清费用但乙方提供服务已完成,不得不先开票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付款承诺书。乙方收到甲方付款承诺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视甲方增值税纳税人资质而定)。甲方需在付款承诺书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付款,如甲方违反付款约定,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当月收回其向甲方开具的发票全部联次进行作废处理,待甲方付款后,重新按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如系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甲方退票原因,而非乙方开错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由甲方开具。如为乙方开错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关材料。乙方每月25日后,除当日转账提供发票外,不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5对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甲方,付款后乙方可以按照其实际消费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预存话费、购买充值卡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在预存话费、购买充值卡时已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则在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扣减已开票的金额。当甲方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时,乙方只提供通用机打发票。甲方可以选择在缴纳话费时开具预存发票,也可以选择在实际消费后开具月消费发票,但不得重复开票。如预存时选择开具预存发票,月消费发票只能按照未开票金额开票。
3.1.3.1端口费:0元/月
3.1.3.2定位费用:选择套餐
套餐
套餐定义
含定位次数
超过部分
A
2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5分钟/次
10000
0.05元/次
B
3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2分钟/次
25000
C
5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30秒/次
100000
D
8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10秒/次
300000
3.1.3.3语音套餐:选择套餐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车务通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
年月日于
车务通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机构,采用乙方提供的车务通业务。
第二条 业务说明
2.1终端提供
业务使用终端由乙方提供,选用型号为(备注:主机+手柄),该型号产品已通过乙方系统测试。
甲方办理台车务通业务。
2.2接入方式
甲方业务应用可通过互联网方式接入乙方平台。
2.3端口配置
乙方提供的车务通专用线路的用户端采用接入方式,为甲方提供接入服务。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300000
3.1.2.3甲方申请开通业务时,每台车一次性预存元,每月扣除相应套餐费用。
3.1.2.4如改动套餐方式,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申请。
3.1.2.5车务通终端费用由甲方承担元、乙方承担元。
3.1.2.6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期至少年,不足年退网的,预存的话费余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1.3申请GPS定位和语音功能,并预存话费
3.1.2.1端口费:0元/月
3.1.2.2定位费用:选择套餐
套餐
套餐定义
含定位次数
超过部分
A
2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5分钟/次
10000
0.05元/次,
超出部分从终端上扣
B
3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2分钟/次
25000
C
5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30秒/次
100000
D
8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10秒/次
3.1.3.6如改动套餐方式,甲方应提前30日向乙方申请。
3.1.3.7车务通终端费有乙方全部承担。
3.1.3.8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期至少年,不足年退网的,预存的话费余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1.3.9甲方车辆(车务通终端)若在异地,产生的漫游费根据客户开卡的品牌决定。
3.2支付方式
3.2.1甲方使用的定位服务费按自然月进行计费。乙方在正常计费出账期结束后统计出当月使用费,依此为双方结算依据。
3.1资费
3.1.1申请GPS定位功能无预存话费
3.1.1.1端口费:0元/月
3.1.1.2定位费用:选择套餐
套餐
套餐定义
含定位次数
超过部分
A
2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5分钟/次
10000
0.05元/次
B
3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2分钟/次
25000
C
58元
可支持最大定位频率30秒/次
100000
D
88元
3.2.2双方按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当月通信费结算,甲方以方式支付,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的结算依据在1个月内与乙方进行通信费结算。乙方在正常计费出账期结束后统计出当月使用费,依此为双方结算依据。
3.2.3上述费用增值税率%。
3.2.4甲方应在每的之前配合乙方对账。对账完成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乙方在到账3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如甲方因报账转账的特殊需要,在未交清费用但乙方提供服务已完成,不得不先开票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付款承诺书。乙方收到甲方付款承诺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视甲方增值税纳税人资质而定)。甲方需在付款承诺书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付款,如甲方违反付款约定,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当月收回其向甲方开具的发票全部联次进行作废处理,待甲方付款后,重新按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如系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甲方退票原因,而非乙方开错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由甲方开具。如为乙方开错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关材料。乙方每月25日后,除当日转账提供发票外,不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套餐名称
语音套餐费**元/月
服务内容(免费资源)
科目名称
A
70元
市话全免
车务通资费A
B
100元
市话全免,长途通话免60个小时
车务通资费B
3.1.3.4甲方申请开通业务时,每台车一次性预存元,预存款分个月划拨,即每月划拨元。
3.1.3.5甲方申请开通业务时需同时开通任意一GPS定位套餐和任意一语音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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