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毕业论文网络金融的风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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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的风险论文
(1)网络金融前提下的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致使的技术
风险以及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致使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一)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节制工作均
是由电脑程序以及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
以及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首要的技术风险。这
类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损坏等不肯定因素,也
来自网络外部的数字袭击,和计算机病毒损坏等因素。依据对于
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于金融业酿成的损失最大。网上*客的袭击流动能量正以每一年一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应用
网上的任何漏洞以及缺点非法进入主机、盗取信息、发送假冒电
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分散与传染,传布速
度是单机的几10倍,1旦某个程序被沾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
络也很快被沾染,损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
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致使整个网络的瘫痪,是1种系统性风险。
(二)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展开必需选择1种
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持。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
的风险。这类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
容性差致使的信息传输中止或者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
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于后进、网络过
时的状态,致使巨大的技术以及商业机会的损失。对于于传统金
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致使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本钱
上升,但对于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体的市场,乃至失去生存的基础。
二.业务风险
(一)信誉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整实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服务方式拥有虚拟性的特色,即网络金融业务以及服务机构都拥有显着的虚拟性。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利用可以实现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络银行等网络金融机构,如美国安全第1网络银行就是1个典型的网络银行。虚拟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应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者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1切业务流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形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与传统金融相比,金融机构的物理结构以及建筑的首要性大大降低。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产生联络,这使对于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誉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于称,从而增大了信誉风险。对于我国而言,网络金融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誉体系的不完美而致使的背约可能性。因而,在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有技术层面的因素,还有轨制层面的因素。我国目前的社会信誉状态是大多数个人、企业客户对于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用观望态度的1个首要缘由。
(二)活动性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知足客户兑现电子货泉的风险。风险的大小与电子货泉的发行范围以及余额有关。发行的范围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泉或者清理资金不足的可能性越大。由于目前的电子货泉是发行者以既有货泉(现行纸币等信誉货泉)所代表的现有价值为条件发行出去的,是电子化、信息化了的
交易媒介,尚不是1种独立的货泉。交易者收取电子货泉后,并
未终究完成支付,还需从发行电子货泉的机构收取实际货泉,相
应地,电子货泉发行者就需要知足这类活动性请求。当发行者实
际货泉贮备不足时,就会引起活动性危机。活动性风险也可由网
络系统的安全因素引发。当计算机系统及网络通讯产生故障,或
者病毒损坏造成支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必然会影响正常的支付
行动,降低货泉的活动性。
(三)支付以及结算风险。因为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流动可突破时空局限,打破传统金融的分支
机构及业务网点的地域限制;只需开通网络金融业务就可能吸引至
关大的客户群体,并且能够向客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服务,因而,网络金融有三A金融(即能在任什么时候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之称。网络金融的经营者或者客户通
过各自的电脑终端就能随时与世界任何1家客户或者金融机构办
理证券投资、保险、信贷、期货交易等金融业务。这使网络金融
业务环境拥有很大的地域开放性,并致使网络金融中支付、结算
系统的国际化,从而大大提高了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系统
的跨国跨地区的各类金融交易数量巨大。这样,1个地区金融网络的故障会影响全国甚至全世界金融网络的正常运行以及支付结算,并会造成经济损失。二0世纪八0年代美国财政证券交易系统曾
经产生只能买入、不能卖出的情况,1夜就构成二00多亿美元的
债务。我国也曾经产生相似情况。
(四)法律风险。这是针对于目前网络金融立法相对于后
进以及隐约而致使的交易风险。目前的金融立法框架主要基于传
统金融业务,如银行法、证券法、财务表露轨制等,缺乏有关网
络金融的配套法规,这是良多发展网络金融的国家普遍存在的情况,我国亦然。网络金融在我国还处于刚起步阶段,相应的法规
还至关缺少,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人、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
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还没有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而,应用网络提供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就会见临在有关权力与义务等方面的至关大的法律风险,容易堕入不应有的纠纷当中,结果是使交易者面对于着关于交易行动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肯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乃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五)其他风险。如市场风险,即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的变动对于网络金融交易者的资产、负债项目损益变化的影响,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风险等,在网络金融中一样存在。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的各种业务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没有本色区分,但因为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患上网络金融在持续、融会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更新、扩充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以及表现情势。首先,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撑系统的安全风险成为网络金融最为基础性的风险,亦即它不但瓜葛到网络运行的安全问题,还关乎其它风险,如信誉风险、活动风险、结算风险的状态;其次,网络金融拥有传统金融所没有或者远不首要的特殊风险情势,如技术选择风险;第3,因为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以及不受时空限制,网络金融合使传统金融风险在产生程度以及作用规模上发生放大效应,如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国际金融风险产生的骤然性、传染性都增强了,危害也更大。因而,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以及节制也就拥有不同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手腕以及方式。
(2)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与节制
一.鼎力发展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
目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软、硬件系统大部份由国外引进,而且信息技术相对于后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