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这些年我路过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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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这些年我路过的女人
那一年,我二十八岁,在中部的一个大城市里寄居,像蝼蚁般生存着,跟成千上万面无表情的人们一起,进出于气派但冷漠的写字楼,朝八晚五,上班下班。也许这种生活是好的,对于那些已经习惯并从中获得了乐趣的人们来说。但我却没有乐趣。我上学时学的是文科,在写字楼里面做的是文秘一类的工作,工资微薄,聊以糊口。工作本身也让我提不起兴趣,除了上班时对上司和同事挤出一些微笑外,郁闷、惆怅的情绪一直伴随着多愁善感的我。之所以没有离开这里,没有摆脱这种生活,是因为我没有信心找到更好的工作。我甚至害怕,一旦丢掉工作,我的生存都成问题了,除了在街上摆个盆儿——乞讨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干些什么而不至于让自己饿死。
我并不是历来如此的。我曾经是个有理想、有朝气的青年,我的理想,就是当作家,更准确地说,当一个超脱世俗、不受束缚的自由撰稿人。很显然,这个理想没有实现。当今社会,写书的人比读书的人多,真写出了有人看的书,并因此而赚了钱的作家,肯定是凤毛麟角的。以前我不懂这个道理,而且对自己的才华很自负,以为能写出惊世骇俗的作品。直到经过一次次的打击之后,我才逐渐认清,自己写出的那么多文字,不过是没人看的垃圾。作家梦破灭了,我就再没有什么梦了。我似乎也老了,二十八岁了,还能有什么作为呢?这个年纪,韩寒已经出过好多本书了,Facebook的创始人扎克伯格已经身家过百亿了。我最有创造力的青春时光都已过去,也没创造出什么来,一想到这点,我就无比沮丧。
算了吧,也许就是我的梦想害了我,也许我就是个平凡人,不该有梦想。我应该适应目前的生活,应该想办法喜欢它。每当阳光普照的早晨,我开始一天工作的时候,我总满怀着做一个幸福的普通人的希望。我力图将工作做的更出色,的确也因此获得过上司的赞赏,心情也好过一些时候。不过到了月末,看到工资卡上新增的数字,我的生活重又黯淡下去了。当然,更根本的是,我从未真心喜欢过这份工作,再怎么努力也没办法喜欢。
下班了,我应该高兴一些儿吧?可情况也许更糟。以前我还读书,自从作家梦破灭之后,书就很少读了。你也许会说,怎么这么功利?没错,我历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读别人的小说,是为自己写小说提供灵感和素材;去报摊买杂志,是为了从上面抄下各期刊的投稿地址。我读书的目的,就是要当作家,既然当不成作家,还读什么书?不读书,我的下班时间就十分空洞了。我不抽烟不喝酒,也没有狐朋狗友可在一起打发时间——这都是以前想当作家留下的后患,虽然真正的作家或许并不是我这样的。玩电脑游戏吧,我就会大学时代学会的老版的星际争霸,由于水平低和心脏脆弱的缘故,我从不跟人对玩,一个人玩单机,打开地图作弊。虽然盘盘能赢,但我的兴趣很快就耗完了,甚至痛恨起来,将游戏软件卸载了——直到下次想玩时再重装。看电影电视是我打发时间最多的,以前多看高雅的文艺片,但最近的品味越来越低了,低到经常要调出移动硬盘里存的“爱情动作片”看,边看边打飞机,直到精气耗尽,兴味全无。这个时候,我躺倒在城中村蜗居的陋室的床上,听着外面胡同里传来的无聊的、恐怖的笑声,想到了死。
我太孤单了,过着这样抑郁的生活,说不定哪天就会死去的。死了身边连个人都没有。我应该找个人陪陪,我还不想死。这个年纪,应该结婚了。老家的父母,已多次催婚,不是我不想,我也觉得那或许是我起死回生的途径。但结婚是容易的事情吗?我不说你也知道,对于像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要找个愿意跟自己结婚的人,谈何容易。以前,年轻气盛的时候,我也交过几个女朋友呢,但没一个处了超过半年的。原因很简单:在我看来,她们都太俗气,没理想没追求,甚至连我写的作品都不看;在她们看来,则是我太穷酸,整日琢磨些无用的东西,没有前途。现在,情况更坏了。虽然我已低下架子,不再计较女人的俗气,但
她们却离我越来越远了。不说街上遇到的女人从不正眼看我,就连公司里的几个女同事,现在一见到我,都要将眼皮拉下去的。我承认,我身上的阴气太重,即使笑着,在她们看来,也好似在哭。
偏偏是在这种消沉不振的时节,我那身体里欲望却并没有消减。以前读书写作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人都很低俗,自己有足够高尚的情操抵制欲望的侵挠。有欲望的时候,我还可以写一些关于爱情的文字来发泄,也就是所谓的高级的“意淫”;现在,我没有了其他的想法,意淫也不高级了,需要结合赤裸裸的影像资料,做赤裸裸的手淫了。总之,我已经退化了,成了一个纯粹的动物,除了要吃要喝,就是想和女人做爱。我怀念以前和我交往的女朋友们,怀念她们柔软的身体。借用那句老话说,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再次拥她们入怀,我不再跟她们谈文学、人生和梦想,只跟她们谈谈俗事,做做爱。可是老天似乎不知道我的存在,我的前女友们,也一个个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当然,也不能说我的生活中完全没有女人的身影。毕竟,天天在房间里意淫和手淫,只会使我完全崩溃的。我还要多少沾点儿人气,才不至死得太早。我住在城中村里,我知道去哪儿找女人玩,她们离我并不远。平心而论,她们收取的报酬,也不是很高。我这么说,你大概明白我指的是哪一类人了吧?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今天我还可以告诉你,在哪儿可以找到她们,如果一个地方找不到,总有地方可以找到的。城市很大,像这样的角落有好多个呢。自从跟最后一个女友分手之后,一年多以来,我在这城里的各处都留下了足迹。这些地方都是大同小异的破旧阴暗,里面的女人们也是大同小异的低档次低品味,如果你要求高的话,就不要去那种地方。只有我这种失意而又囊中羞涩的人,才顾不得档次和品味。有钱的人自有更好的地方去寻乐子,如果你是后者,就当我上面的话没说过。
失意文人去花柳巷中寻安慰,这似乎就是我那时的状态。我每个月拿到了工资,留下基本的生活费,往储蓄帐户里再添点儿钱之后,就将剩余的钱放一边,盘算一下怎样去那些地方花掉。这有什么盘算的呢?当然要盘算,不然一两次就用光了的话,那后面大半个月我又只得靠自己的双手缓解饥渴了。要盘算用这些钱既能多找几次女人,又使每次的钱花得很值,足够缓解我的困难,满足我的欲望。虽然客观地说,那些女人的开价不高,但我也不是想去找她们就能去的,毕竟囊中羞涩啊。她们收我钱的时候,我嘴上不说什么,心里还是挺不乐意的,还总觉得她们赚钱比我轻松。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
这里得先讲一下找这些女人的规矩。一般就是两种方式,用行话说就是“做点”和“包夜”。做点,难听一点儿说就是“打炮”。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一次做完,穿裤子走人。女人们都希望你快些完事,当然不会和你有多少交流,你想事前蕴酿、事后逗留,加钱都不乐意呢!做点的价格是一百,这个价格据说都保持了很多年了,在可预见的未来似乎也不会涨。虽然价格低廉,但做这行的女人都偏爱这种方式,因为它比较安全快捷,做完一单,还可以回店里守下一单生意。包夜的意思不用解释,价格一般是三百,但你不要真以为花了三百块钱,她们会陪你整个晚上的。没过十二点,她们是不愿陪你走的;天不亮,她们却又要返回。其实,她们呆在店里也不一定有生意,早上回去更无事可做,只能蒙头睡觉,为什么要如此矜持呢?我想,这可能与她们养成的职业习惯有关吧,就跟我们每九晚五按时上下班是一个逻辑。当然,我上面说的规矩也是相对的,比如我说她们“加钱也不乐意”,还要看你能加多少钱嘛。你钱足够多,包下她们一整天、一整月或者一整年,都是可以的,她们很多人还巴不得有这样的顾客呢。你包的时间一长,她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从“小姐”变成了“二奶”,对她们也是一种社会地位的提升。不过,这种真事儿我到现在还闻所未闻。就我前面所经历的那些女人们,没几个能达到能让人们去包养的水平;再说有钱人不是也不来这种地方嘛,像我这样来这儿的人,即使想包她们,又哪儿有钱呢?
如果仅仅只是发泄兽欲,做点对我是比较划算的。包一次夜,最多也就做两个回合,有时做一个回合之后就筋疲力尽不想再做了。做点的话,同样的钱可以做三次,隔几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