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监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哪些
监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项目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监理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确保监理活动的公正、独立和客观。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监理工作的组织结构,规范工作程序,保障监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建设工程的质量提供保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建设工程的利益,推动工程进展顺利完成。
第二章监理岗位设置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作需要设置监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监理岗位主要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助理等。
第十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技术骨干,负责监理工程的各项技术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监理员是监理单位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并协助监理工程师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监理助理是监理单位的技术支持人员,负责助理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进行日常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和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全程监理,确保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合规性和质量。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设计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验收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理,出具监理意见和验收报告,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工程监理质量规章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公众利益。
2.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 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三、质量责任制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2.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把关的质量管理网络。
3. 对于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质量控制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法。
2. 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3. 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行重点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4.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和扩大。
五、质量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验收标准进行。
2. 完成每一阶段工作后,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3.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封闭前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六、质量事故处理1. 发生质量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 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要求。
3. 鼓励和支持内部和外部的质量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程质量透明度。
监理项目部人员规章制度
监理项目部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项目部人员的行为,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监理项目部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三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勤奋工作,保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和标准,做到公正、客观、真实记录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监理部门领导指挥。
第六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保持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不得有违反公司利益、损害团队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保护公司和业主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与技术交流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九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监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经理是监理项目部的领导者,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理工作,对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的主要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技术员是监理项目部的技术支持人员,应协助工程师完成监理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质量、安全等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有监督权,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监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第十六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作风建设第十七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勇于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细心、严谨、细致,保证监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第三条监理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监理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监理组织架构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全面工作,对监理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负总责。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应专业的监理工作,对所负责专业的质量、安全等目标负直接责任。
3. 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对现场的质量、安全等目标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条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 负责相应专业的监理工作,对所负责专业的质量、安全等目标负直接责任。
2. 参与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3. 参与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监理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监理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配备,并遵守监理规章,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监理单位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承诺和合同条款,维护监理服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监理人员管理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审查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背景,确保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准。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规章,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违法乱纪。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勤勉尽责,做到公正、客观、及时、准确。
第四章施工单位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合作和支持。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不得违约或拒绝配合,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工程管理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监控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章紧急处理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工程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决策,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七章纠纷处理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照程序进行纠纷处理,维护合法权益。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项目监督管理制度(5篇)
项目监督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行为,理顺项目监管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进度、质量、安全、节约、高效和廉洁等要求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总体要求(一)公用事业局各职能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对局属各单位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检查。
局项目管理办公室是我局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部门;局财务审计科是政府性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局安全生产科是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管部门。
(二)各单位要设立责任部门对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实施进行管理,每月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工作)将项目库建设及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配合局职能部门进行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
(三)各单位要设立专人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将项目信息录入“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电子信息平台”。
第二条范围该制度监管范围是局及局属基层单位建设实施的全部或部分采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本级资金、市本级资金)。
第三条项目储备项目储备是项目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局属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投资)政策、通化市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时做好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
要求各单位要建立项目储备库,将谋划项目入库管理,为下一步项目立项、实施、争取国家资金做好准备。
各单位要及时将项目库建设情况报送局项目管理办公室,按季度报送项目储备情况书面材料(包括项目概况,估算造价,实施计划)。
第四条项目前期工作根据政府及发改部门的政策要求和实际需要及时启动储备项目或确立新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能源评价等相关工作,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做好准备。
第五条项目立项严格按照《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有关规定,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
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保障项目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维护单位声誉和社会信誉。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泄露。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工程建设的正常进程。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目标。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保密工程建设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非相关人员或单位。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倡团队合作,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主动接受相关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监理单位设总经理负责单位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设工程监理部、质量监控部、安全生产部、信息管理部、审计监察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监理人员队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岗位职责,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单位内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设立业务委员会,负责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划与指导。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工程监理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新设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方案、监理报告等。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与沟通,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监理的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客观、公正、专业、负责的原则,维护国家、社会、建设单位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接受建设单位或其他有关方的贿赂、礼金、回扣等,不得与施工单位勾结,损害建设单位和国家的利益。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维护行业声誉,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章,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立专业监理人员队伍,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第九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合法设立,拥有国家认可的监理资质,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能够承担监理任务。
第十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理人员的评定和培训,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培训记录。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制度,保障监理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泄露监理机构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确保监理质量和效益。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认真学习和掌握监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热爱监理事业,遵循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监理机构和项目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履行监理合同,认真核实工程资料,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建设。
工程监理相关规章制度
工程监理相关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等相关方。
2. 工程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3.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监理人员应持有专业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二、监理职责1.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2.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频次。
3.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工程中的问题,并督促相关方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质量控制1. 监理单位应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各阶段的质量检查标准和程序。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进行重点检查。
3. 对于发现的质量缺陷,监理单位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并跟踪整改结果,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四、进度管理1. 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和实际工程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
2. 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单位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
五、成本控制1. 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进行成本预算,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成本控制。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使用、人工费用等进行监督,防止浪费和超支。
3.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监理单位应进行分析原因,并提出节约成本的措施。
六、安全管理1. 监理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七、信息记录与报告1. 监理单位应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包括检查记录、会议纪要、问题处理等。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工程监理管理,确保项目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项目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工程实施的符合施工标准和合同要求的行为。
第四条项目工程监理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维护国家和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项目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标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理组织机构,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设立项目监理部,负责项目工程监理的总体工作。
第八条项目监理部应设置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九条项目监理部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对监理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和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评定,确保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向项目业主报告监理情况,争取项目业主的支持和理解。
第十六条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评审。
第四章监理规范第十七条项目工程监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理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十九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监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者的安全和健康。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部的工作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监理部职责第二条监理部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第三条监理部的具体职责包括:1. 监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2. 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制定和推动整改措施;3. 提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4.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的合格性进行评估;5. 组织开展巡视、检查和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6. 提出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方面的改进意见。
第四条监理部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监理部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第六条监理部有义务保守工程项目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与项目工程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监理部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检测。
第三章监理部的组织管理第八条监理部由监理经理负责领导,下设若干个监理小组,每个监理小组由一名监理工程师带领。
第九条监理经理是监理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理部的整体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条监理经理的权利和义务:1. 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理小组的工作;2. 对监理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 审核和签署监理报告、整改报告等文件;4. 制定监理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向公司领导汇报;5. 参与工程的评估和验收工作;6. 指导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小组的技术骨干,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1.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2. 制定监理报告和整改报告,并提交监理经理审核;3. 解答工程技术、质量等方面的问题;4. 参与工程的评估和验收工作;5.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泄露工程项目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最新14篇)
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最新14篇)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篇1一、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
三、审查主要内容: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分包单位的业绩;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5、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四、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监理组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篇2一、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质检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二、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24h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责令整改,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
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
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篇3一、分公司管理职责分公司按照建设职责分工,做好铁塔建设现场管理,安排随工,做好铁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验收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强调领导责任制度,细化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内容。
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理机制和具体措施。
2、分公司定期组织项目经理进行铁塔施工、生产的管理培训。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铁塔选点工作,确保铁塔基础地质结构稳定,保证铁塔有足够的倒杆距离。
监理规章管理制度
监理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监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勤勉尽责,不偏不倚。
第四条监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务实的原则,合理配置监理资源,优化监理流程,提高监理效能。
第五条监理工作应当注重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六条监理工作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受监理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监理规章管理第七条监理规章由监理机构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监理规章包括监理工作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内容,具体规定各项工作的执行细则。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理规章管理制度,确保规章内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监理规章应当向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监理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不得从事与工作职责不符的其他活动。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规章,忠实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参与工程的施工和设计等活动。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保护工程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加强纪律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第四章监理工作管理第十五条监理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监理。
第十六条监理工作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监理工作要积极参与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评审,提出改进建议,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八条监理工作要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监理工作要及时报告工程的进展情况、问题和风险,协助主管部门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科学严谨、服务至上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理职责。
第二章监理人员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素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范。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参加监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接受与监理工作有关的任何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七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验、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沟通等。
第八条设计文件审查:(一)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二)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三)审查设计文件是否合理、经济、可靠。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经济、可靠。
第十条施工过程监督:(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控制措施;(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整改监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质量检验:(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制度是否健全;(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进度控制:(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是否合理;(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整改进度偏差。
第十三条投资控制:(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控制;(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报送投资控制报表;(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整改投资偏差。
监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监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工作实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理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监理任务,确保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条监理工作应坚持独立性原则,保持客观公正,维护监理部门的声誉。
第四条监理工作应遵循以质量为中心,以安全为重点,注重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全面提升。
第五条对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合同履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监理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绝不包庇。
第六条监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七条监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涉密信息,维护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监理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的财物。
第九条对于监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事宜,应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条监理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章监理任务第十一条监理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施工进度、监控工程质量、检查安全环保、审核工程变更等。
第十二条监理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整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监理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项目会议和讨论,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监理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协助解决工程项目中的矛盾和纠纷。
第十五条监理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工程项目的验收文件,确保验收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监理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展监理检查和监理评估,提供专业建议和改进方案,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七条监理工作人员应主动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对于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监理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绝不姑息。
第十九条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监理工作人员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记录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项目监理部工程部规章制度
项目监理部工程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监理部工程部的管理活动,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全体员工,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负责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和检查。
第四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应当依法、诚信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按照相关法规法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
第五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应当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做到科学、规范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负责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理和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七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应当按照相关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应当做好相关工程记录和报告,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九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应当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和评估,确保工程合格交付使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员工应当听从领导安排,服从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员工应当保守工程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员工应当爱岗敬业,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拖延或虚报。
第十五条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员工应当保持团结合作,相互协调,共同完成监理任务。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的员工,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项目监理部工程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八条奖惩机制应当公平、公正,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项目监理部工程部。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修改,需经部门领导审批。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3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守则一、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监理人员应遵照“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监帮结合、热情服务”的工作方法。
坚持监理程序的规范性,加强监理的针对性,确保监理的深度和力度。
坚持质量予控过程监督指导与抽检相结合。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
三、监理人员坚守现场,跟班巡查和重点旁站相交替的方法,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式。
办事注意工作方法,工作积极主动,不准推诿拖拉,及时反馈信息和请示汇报。
四、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在监理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严格遵守“忠诚服务,恪守职责,公正廉洁,信誉至上”的职业道德。
____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菏泽防洪工程监理部____年____月监理人员廉政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程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严格坚守监理人员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工作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____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监理公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参加由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____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禁止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禁止向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介绍或参与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有关及以外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及劳务等经济活动。
监理要求施工的规章制度
监理要求施工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保障施工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因此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次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管理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经过项目组织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工程监理工作。
2. 监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组织的管理,并按照工作任务进行工作。
3. 监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4.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程规范和标准,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施工准备阶段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并经监理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
2.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如有调整需及时通知监理组织。
3.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按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出现违规行为。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图纸进行施工,如有变更需经过监理组织审核同意。
3.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不得乱堆乱放,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材料管理,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5.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保留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资料,便于监理组织的检查和核实。
五、验收阶段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组织的要求进行工程验收,配合监理人员完成工程验收工作。
2. 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协助监理组织完成工程验收工作。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组织的要求进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4. 施工单位应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复验,确保整改工作符合要求。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监理组织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3.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监理组织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罚款、停工等。
项目监理部规章制度牌
项目监理部规章制度牌
《项目监理部规章制度牌》
一、为了规范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制度,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牌。
二、项目监理部是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部需要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自身的行为和工作。
三、项目监理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监理部组织架构:明确项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2. 项目监理部工作流程:规范项目监理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审核、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
3. 项目监理部工作纪律:明确监理人员的工作纪律,包括出勤、工作时间、休假、奖惩制度等。
4.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规定:保障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 项目监理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理部对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检查频次、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等。
6. 项目监理部信息管理规定:规范监理部各类信息的管理,包括文件归档、信息保密等。
7. 项目监理部工作责任制度: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
根据以上规章制度,项目监理部将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监理职能,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公路工程监理项目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监理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人员。
第三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应当严格依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四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全程跟踪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负责协调各相关方的工作,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工作,不得推迟或拖延。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一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认真管理监理文件和资料,做到清晰明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监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归档监理文件,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整理监理文件,及时报送相关单位。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员,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熟悉工程风险,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第二十一条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应当重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保障监理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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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规章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开工之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查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质量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复查,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
5、变更设计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改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
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调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在项目监理机构不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应“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提出报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者重要项目应当合同施工、质监、设计单位等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当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隐患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形成隐患的问题,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当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
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责任:A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当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通知,限期改正。
B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位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等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查,合格后发出《复工令》。
C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或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以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D施工单位应当每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E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分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当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质量事故按以下程序处理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
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B承包人尽快提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上报监理和业主,质量事故报告详实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费用。
C总监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检查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报送业主批准后,指令承包人恢复该工程施工。
D对承包人提出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总监应当组织有关人员予以判定,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支付方式。
10、施工进度监理及报告制度
A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动作的计划进度组织施工,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B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投资监理制度
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序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的投资,监理部应当及时掌握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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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每月编写《监理周报》,并于月末提出本部每月的报
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内容应当用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奖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A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设计施工的有关规范、工程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B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C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定合格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
D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备案制度”及建设档案资料有关规定执行。
14、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A监理工程师应每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当详细作出记录。
B监理部每周六上午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
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程计划,总结经验,提高监理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