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7月27日第165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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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纪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纪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纪要篇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会议纪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纪要(20XX年8月16日)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五点,在公司调度会议室召开了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专题会议。

会议由副总经理胡万生同志主持(总经理王维德、安全副总经理宋玉清去鹤壁学习),副总经理任卫红、李小态、陈灵周、财务总会王振明,以及副科级以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其他文件,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先将会议主要事项纪要如下:会上胡万生同志领学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主要强调了以下几点:1、深刻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

要求结合当前我公司的现状,要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领会河南煤化的安全理念,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从零开始,向零奋斗,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全面落实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结合当前复工验收工作,各口和各科室要认真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做到细化、量化,并认真贯彻执行。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使目标责任考核更加科学、更加合理4、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观念理念,使河南煤化的安全文化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舆论环境。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下面我们来看下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第一部分修法,时代所必需任何法律都是时代的产物。

2002年6月29日,《安全生产法》经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同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时正值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立之初。

“它结束了我国建国几十年以来缺少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法的历史。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言人黄毅说。

而当时媒体的普遍表述是:“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它开创了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工作新时代”、“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始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的确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当年参与制定该法的国务院法制办财经司副司长张要波看来,这部法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地位,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有力地巩固了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从2003年起,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出现拐点,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

然而,随着我国治国理政理念的不断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变迁,随着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的步步推进,这部曾经开创了时代的法律,日益显现出在制度设计上的种种缺陷。

黄毅告诉记者,当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国家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立要求,安全生产领域必需一部大法,否则何谈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然而,由于当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安全监管体制都处初创时期、探索初期,这时候出台的法律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痕迹,一些实践中尚未明确的东西法律中表述含糊。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当时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完全管制法制模式的法律,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对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强调不够。

这就必将导致政府监管职责过大、责任也过大,企业违法成本过低、自主守法意识也过低,难免出现监管能力不足、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等问题。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兴凯说。

(安全生产)“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安排意见

(安全生产)“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安排意见

“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区队、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7.27”165次常务会议精神、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明电【2011】37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及地煤公司“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断深入推进“安全工作拾缺行动”、“安全六防”工作,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特做如下安排: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做到安全认识由普遍提高向深度统一转移;安全管理由逐级负责向上下一致转移,安全工作由思想重视向全面落实转移;全面排查和消除瓦斯、水害等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根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提高矿井安全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创建“零事故现场,零事故环境”,推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成立“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组组长:叶志红、段小丰副组长:魏建国、吉虎、李志强、杨清江、赵树林、苏占斌、刘峰、梁海、何义昌、王国雄、任俊生、段养进成员:安监站、通风区、技术部、调度室、机电供应部、综治办、人力资源部领导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任志军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跟踪、汇总“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上传下达有关信息,并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一)领导组下设采掘运、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地面综合、安全督查六个专业督察组1、采掘运组组长:吉虎副组长:王国雄、刘永祥成员:调度室2、一通三防组组长:李志强副组长:赵树林成员:通风区3、防治水组组长:李志强副组长:赵斌成员:技术部4、机电组组长:杨清江副组长:任俊生、郭存仁成员:机电供应部5、地面综合组组长:苏占斌副组长:郭喜平成员:综治办6、安全督查组组长:魏建国副组长:任志军成员:安监站(二)部门职责1、调度室:①负责对采、掘运各个系统业务指导、督查工作,对支架的完好状况,端头支护、超前支护的支护质量,斜井“一坡三档”的安设,小绞车的稳装等方面工作进行督查,掌握隐患的数量、地点及其现状,明确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督办责任人,协助各队组按时完成整改,对系统内每一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和总结,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报“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办公室。

723动车事故报告

723动车事故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723动车事故报告篇一:温州723动车事故报告“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28日晚间公布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全文如下:目录一、基本情况3(一)事故线路情况3(二)事故列车及司机情况4(三)事故相关设备情况5(四)事故地区气象情况6(五)事故地段治安情况7(六)事故相关单位情况7(七)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上道情况11二、事故发生经过13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19四、事故原因和性质29(一)事故原因29(二)事故性质30(三)事故暴露出各有关方面的主要问题30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38(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38(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38(三)建议责成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56(四)建议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单位依法进行整顿56(五)建议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57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57(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57(二)切实加强高铁技术设备制造企业研发工作的管理58(三)切实健全完善高铁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60(四)切实强化高铁技术设备研发管理61(五)切实严把高铁技术设备安全准入关62(六)切实强化高铁运输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63(七)切实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65(八)切实加强高铁规划布局和统筹发展工作66“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在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住建局局长***(2011年8月5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会议,主要是由于近段时间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议部署,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建筑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今天的会议,我们主要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住建局作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面,我就相关工作作简要发言: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年以来,我县建筑业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的指导思想,以“质量安全”为核心,针对灾后重建建设任务重、监管难的实际,增添措施强化监管,维护了建筑业市场正常秩序,全县建筑业生产保持稳定态势,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一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较好。

规模以上项目基本上严格执行报建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办事程序,坚持先报建办理施工许可再开工建设,规模以上工程报建率达到95%以上。

二是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增强。

各项目能做到按图纸施工,坚持施工图纸审查制度,先审查再实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操作,建筑材料先复检再使用,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明显减少。

三是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稳定。

地基基础、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能够规范施工,未发生过主体结构垮塌事故,施工工艺水平明显提高,质量通病减少.四是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

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运输沿街撒漏、带泥上路破坏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基本消除.今年1——7月,实施在建单位工程160 个,总面积达36 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2839亿元,实施个户建房154户,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总量达到地震前年建设规模近10倍水平.竣工工程58 个,合格率100%,建筑面积28万㎡,投资概算2亿元。

建筑业产值、创利税保持持续增长,建筑业已逐步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

严格贯彻落实会议纪要

严格贯彻落实会议纪要

严格贯彻落实会议纪要篇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会议纪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纪要(20XX年8月16日)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五点,在公司调度会议室召开了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专题会议。

会议由副总经理胡万生同志主持(总经理王维德、安全副总经理宋玉清去鹤壁学习),副总经理任卫红、李小态、陈灵周、财务总会王振明,以及副科级以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其他文件,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先将会议主要事项纪要如下:会上胡万生同志领学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主要强调了以下几点:1、深刻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

要求结合当前我公司的现状,要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领会河南煤化的安全理念,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从零开始,向零奋斗,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全面落实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结合当前复工验收工作,各口和各科室要认真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做到细化、量化,并认真贯彻执行。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使目标责任考核更加科学、更加合理4、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观念理念,使河南煤化的安全文化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舆论环境。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

总书记重要指示7
1、一条红线 2、一个责任体系 3、三个必须 4、三个监管
11
(二)修改的总体思路。 1、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 ——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 的“摆位”问题8。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 一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加大政府监管和部门执法力度。 ——厉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35
第三,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加强基层执法 力量的8项新规定。
1.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和开发区管理机构 的安全监管职责。(第8条)
2.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规定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第9条)
3.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执法。(第59条)
4.完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第62条)
36
6.社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7.诉讼及非诉程序法——诉讼法、仲裁法
23
新安法的总要求
1.首要任务:必须始终把人的生命 安全放在第一位。
2.最终目标:保障安全生产、维护 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
3.法律路径: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 作摆位。
24
对新安法的总体把握
(三)11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1
第二,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 实的16项新规定。
1.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第3 条)
2.明确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 水平 。(第4条)
3.明确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19条) 4.明确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取使用安全生产 费用。(第20条) 5.提高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第 21条)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听取“7 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情况汇报,针对当前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刻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二、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

1.以铁路、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

2.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领域。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国务院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二)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针对排查出的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

•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第三条)
•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改为“安全 生产工作”,将“促进经济发展”改为“促进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 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 入了总则。
•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第19条) • 3、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高要求(第21条) • 五大高危行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
路运输、危险物品。 • 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单位。
• 4、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落实 (第22、23条)
• 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则部分明 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 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 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第24条第三、四、五款)
• 1、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 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 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
• 2、规定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 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 国家自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了全国注 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21.8万人 取得了资格证书。
(九)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
任追究力度
• 1、加大了事故处罚力度。
• (1)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 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 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规定。(第92条、109条)
•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 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 监督考核(第19条);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苏交质[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苏交质〔2011〕30号)今年7月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桥梁坍塌、断裂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7月24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部署和落实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听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情况汇报,针对当前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近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8月9日,省厅组织召开桥梁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对当前我省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桥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贯彻落实桥梁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省厅决定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治理目标通过集中进行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和以预防坍塌事故为重点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解决当前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保持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排查治理范围列入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

三、排查治理活动时间2011年8月~9月底。

中国高铁

中国高铁

短短几年便跃居世界最先进水平的中国高铁,原本堪称中国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成功范例,但前途远大的高铁产业、乃至整个中国铁路却在2011年陷入了巨大的舆论漩涡,在自己国内遭遇了极其偏颇、极其不公正的舆论围攻。

在前铁道部长刘志军因经济犯罪落马后,负债、票价、安全(尽管最高时速394公里的武广高铁运行近两年以来不曾出现过任何安全事故)……,一个接一个的话题被拿来声讨拷问,高铁一时似乎成为千夫所指,发展高铁也被某些人说成了冒进的错误决策,甚至是罪过。

7•23温州动车事故更为此火上浇油。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整个中国铁路产业经历了也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剧烈的震荡:一年之内两度全面、大幅度降速运行,京沪高铁运行速度从设计之初的最高时速380公里降至300公里,铁路建设全面停顿,……这一切重创了中国高铁和整个中国铁路的声誉,也大大削弱了高铁相对于航空等其它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

直至国务院723事故调查组结论公布之后,才开始慢慢恢复正常。

确实,批评是一种权利,但没有任何专业知识支持的非议并不能成为决策的依据,更不用说那些蓄意的恶意捏造了。

假如让廉价的所谓“正义感”压倒了科学与理性,让无知和造谣左右了决策,那将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悲剧。

为此,剖析对高铁和整个中国铁道产业的某些最广泛非议,澄清事实,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高铁辩诬之一:是发展超前还是滞后?首先需要辩诬的问题关系全局性决策——中国高铁果真发展超前?答案是——否!中国高铁、中国铁路不但不超前,而且发展滞后了。

我们需要理解,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并非中国不该开发全世界最快高铁的理由,因为超越旧技术、直接采用最新技术,这本来就是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后发优势。

正所谓“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我们在铜线电话普及之前便大规模采用光缆,印度、非洲固话没有普及而是先行大规模发展移动通讯,……都是如此。

限制发展中国家充分发挥这一后发优势的瓶颈在于资金和人才缺口,既然目前我们已经突破了这两个缺口,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充分发掘这种后发优势而偏偏要自我拘束?历史已经证明,任何一个成功赶超的后发国家,无论是英国、美国、德国还是日本,都必须有这样的志向,并落实为这样的实际行动,新中国奠基者也早已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送审稿)》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送审稿)》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送审稿)》的说明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局全面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工作。

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讨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共7章、124条。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该法颁布施行以来,对建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发生了变化。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共识。

二是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屡禁不止,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必须从法律上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近几年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重大决策和举措,相继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需要将重要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制度。

四是受当时立法的限制,部分条款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的处罚额度偏低,与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衔接。

二、修改的简要经过2011年6月,我局就着手《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调研工作,并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华北科技学院开展《安全生产法》立法后评估研究、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分析研究和中外安全生产立法对比研究。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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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第一部分修法,时代所必需任何法律都是时代的产物。

2002年6月29日,《安全生产法》经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同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时正值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立之初。

“它结束了我国建国几十年以来缺少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法的历史。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言人黄毅说。

而当时媒体的普遍表述是:“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它开创了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工作新时代”、“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始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的确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当年参与制定该法的国务院法制办财经司副司长张要波看来,这部法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地位,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有力地巩固了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从2003年起,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出现拐点,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

然而,随着我国治国理政理念的不断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变迁,随着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的步步推进,这部曾经开创了时代的法律,日益显现出在制度设计上的种种缺陷。

黄毅告诉记者,当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国家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立要求,安全生产领域必需一部大法,否则何谈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然而,由于当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安全监管体制都处初创时期、探索初期,这时候出台的法律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痕迹,一些实践中尚未明确的东西法律中表述含糊。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当时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完全管制法制模式的法律,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对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强调不够。

这就必将导致政府监管职责过大、责任也过大,企业违法成本过低、自主守法意识也过低,难免出现监管能力不足、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等问题。

7.23动车事故调研报告

7.23动车事故调研报告

7.23动车事故调研报告篇一:“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目录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线路情况(二)事故列车及司机情况(三)事故相关设备情况(四)事故地区气象情况(五)事故地段治安情况(六)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七)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上道情况二、事故发生经过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四、事故原因和性质(一)事故原因(二)事故性质(三)事故暴露出各有关方面的主要问题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三)建议责成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四)建议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单位依法进行整顿(五)建议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二)切实加强高铁技术设备制造企业研发工作的管理(三)切实健全完善高铁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四)切实强化高铁技术设备研发管理(五)切实严把高铁技术设备安全准入关(六)切实强化高铁运输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七)切实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八)切实加强高铁规划布局和统筹发展工作“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设计缺陷把关不严管理不力多因素酿成悲剧

设计缺陷把关不严管理不力多因素酿成悲剧

所属通号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号集团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其存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通号集团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使其上道使用。

雷击造成5829AG轨道电路发送器与列控中心通信故障,有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未认真正确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和针对动车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不完善,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

据新华社12月28日电国务院近日批复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原因三方失职造成责任事故今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张德江副总理于7月24日上午率有关方面负责人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7月25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

7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专程到事故现场,悼念遇难者,亲切慰问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7月27日和8月10日,温家宝总理先后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5次、第16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事故调查处理和铁路安全工作,并决定对事故调查组进行充实、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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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城街道认真贯彻落实165次常务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7日国务院165次常务会和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精神,8月10日,葛城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人、机关中层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安监办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张主任通报了街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滕主任指出,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特别是葛城街道位于城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滕主任要求,当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立即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按照属地负责和行业负责的原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消除各类隐患。

同时,安监办和督察室要组织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情况通报。

二是要突出抓好重点。

要按照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安委明电…2011‟8号要求,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要全面铺开,全面排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
四是要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传单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五是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大的事故。

(采编人: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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