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云南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促进我省水利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和水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
第二条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级别,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规定的标准,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适应范围
第四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与管理
等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五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专业范围为:
(一)科学研究。从事水利工程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科技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从事流域规划、区域水利规划及各项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程建设。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检测、建设监理与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运行与管理。从事水利工程生产运行、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水利工程职称,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从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担当精神;
(三)履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
第七条申报或认定助理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聘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过1年以上见习试用,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可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可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第八条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申报工程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州(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8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4.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助理
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获得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3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直接考核认定工程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者;
3.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第九条申报水利工程高级职称,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聘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州(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的,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并聘任工程师满5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5.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第十条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按照大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其他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中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第四章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评审水利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履现职期间,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并在项目中承担明确的工作任务。
2.参与过州(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验收(成果登记),并在项目中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3.参与完成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推广科技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4.参与过中型水利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1项以上;或小(一)型水利项目2项以上;或小(二)型水利项目3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大、中型水利项目主体工程招投标文件3项以上。
5.参与过全省流域综合规划、专项水利规划,或参与区域流域综合规划或专项水利规划1项以上。
6.参与中型水利项目1项以上、小(一)型水利项目2项以上的咨询、评估、论证、审查、鉴定工作。
7.参与完成中型项目主体工程1项以上;或小(一)型工程2项以上,或小(二)型工程3项以上;乡镇五小水利工程5项以上。
8.参与工程施工,完成中型工程1项以上;或小(一)型工程2项以上;或小(二)型工程3项以上;乡镇五小水利工程5项以上。
9.参与编制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1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大、中型工程项目投标书(已中标)、承包合同(已签订)2份以上;或参与编制小(一)型工程项目投标书(已中标)、承包合同(已签订)3份以上。
10.参与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完成中型工程1项以上;或小(一)型工程2项以上;或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