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校入学转学休学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入学制度
1. 入学条件
(1)凡符合国家及地方招生政策,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申请入学。
(2)具备正常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 入学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
(3)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学位,通知家长办理入学手续。
三、转学制度
1. 转学条件
(1)因家庭住址变动,确需转学的学生。
(2)因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转学的学生。
2. 转学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予以办理转学手续。
(3)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学位,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四、休学制度
1. 休学条件
(1)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证明需休学的学生。
(2)因家庭原因,经家长申请需休学的学生。
(3)因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的学生。
2. 休学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予以办理休学手续。
(3)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继续休学,家长需重新申请。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学校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3篇)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关于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的规定:1. 入学规定:- 学生入学年龄:二小接收适龄儿童入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至15周岁。
- 入学资格:学生必须具备基本的卫生健康条件,并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
2. 休学规定:- 学生休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疾病、特殊家庭情况、其他特殊情况等。
- 学生休学需提前向学校书面提交休学申请,并由家长签署同意。
-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个学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延长或提前结束。
3. 转学规定:- 学生转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迁移、家庭经济困难、升学等。
- 学生需要提前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学生转学需要获得原学校和目标学校的书面同意。
4. 学籍管理规定:- 每个学生在二小都有一个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入学时间、学习成绩、奖励惩罚记录等。
- 学籍档案需要由学校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
以上只是一般的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学校和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在具体情况下咨询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2)1、凡是本施教区,且持有有效证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到本校入学,新生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家长需出示父母产权证、户口薄及儿童防疫卡报名,经核实后,由家长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教导处给予入班安排。
2、在鹿城区务工的外来人员子女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2)父母办理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3)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合同或有工商执照的,与本施教区的儿童一样执有关证件报名。
3、转入学生需先提出申请,在班名额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经学校有关领导研究,校长签批意见后,交转学证书、成绩报告单,教导处安排班次。
凡转出的学生,家长先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然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并进行登记。
4、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经长期(三个月以上)请假的学生,可申请休学。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中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外部因素引发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学生需要了解和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本文将就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进行阐述。
一、转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通常是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家庭搬迁、升学需要、个人发展等。
学生和家长在决定转学时,首先要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学原因。
学校会根据情况,进行审查和办理手续。
具体办法如下:1. 学生和家长要向原学校递交转学申请。
申请中需详细说明转学原因、转学目的和转入学校情况等。
2. 原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状况、违规记录、纪律情况等。
同时,学校还会与转入学校联系,了解学生在新学校的学业发展情况。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转学手续办理单,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入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安排。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年级、班级等情况,决定学生的转学结果。
同时,学校还会与原学校交流学生的学业状况,以便为学生提供适应性辅导和指导。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学习。
这可能因为学生所在学校无法提供相关课程或学生需要参加某项特殊活动。
以下是借读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到原学校向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申请中需写明借读的原因、目的和借读学校情况。
2. 原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学生的学业状况和借读的必要性。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借读手续办理单。
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
4. 借读学校会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
学生需要按照借读学校的要求参加课程和考试。
5. 借读期满后,学生需要返回原学校,并向原学校提供借读期间的成绩和学习情况。
三、休学办法休学是指学生在某个时间段内暂停学业。
学生可能因健康问题、个人原因或特殊活动,需要申请休学。
以下是休学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申请中需写明休学原因、休学的时间段和休学期间的安排等。
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的办理要求
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的办理要求
一、转学办理时间:每年8月下旬集中办理转学,学期中途不办理。
二、严格按程序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县内不办理借读)。
凡班学额达到50人的班级,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如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转学手续办理要规范,严格按照先办手续后入学的原则,不得先入学再补办手续。
转学条件:学生户籍或其家长户籍在本校施教区内;外县市在本校施教区内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
转学手续办理程序:由转进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里提交申请,同时在系统内打印申请表(县内一式三份,县外一式四份),县内转学纸质手续盖章顺序为转进学校、转出学校和教育局。
县外转学纸质手续盖章顺序为转进学校、转进学校所在教育局、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教育局。
网上审批程序同步进行。
三、严格按要求把关休学手续。
凡因伤、病确需办理休学手续的,必须提供人院、中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病历、检查化验单、医药费发票等资料,病情证明建议休息时间累积至少两个月,需加盖医院医教科或医务科的公章。
休学(复学)手续办理程序:由学校在省学籍管理系统里提交休学申请,同时打印两份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籍管理负责同志携带该学生的休学(复学)材料及休学(复学)申请表到局普教科办理审批手续。
四、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各校学籍手续办理情况将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自动进行统计。
1。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不少于6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省内学生的转学、休学和复学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供学习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各级学校和学生。
第三条转学、休学和复学的各项事务均应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第四条学生转学、休学和复学应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和家长意见,但需遵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明确权责,规范操作,确保转学、休学和复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转学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的转学应经过家长同意、学校同意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学生的转学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并在同一年级内。
第八条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向新学校提供学生相关的教育信息和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情况、奖惩情况等。
第九条学生转学后,新学校应及时安排入学,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需求,对学生进行适应性教育。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跟踪管理,对转学学生进行关注和指导,以确保其学习和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在得到家长同意后,可以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学校应当综合各种因素予以审核,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学生的转学和新学校的招生行为均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三章休学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如因疾病、家庭原因等需要休学的,应经家长同意、学校同意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在同一年级内。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时,学校应与家长和学生沟通,了解休学原因和计划,指导学生制定休学期间的学习计划,并在学生休学回校时提供必要的辅导。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学生休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在学生复学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七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在得到家长同意后,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应当综合各种因素予以审核,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转学 休学 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1. 转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应提前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符合原学校相关规定的学生方可申请转学。
(3)公派留学生、外籍留学生和台湾、香港、澳门学生转学应按照国际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转学审批程序:(1)学生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审查学生的转学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将初步审批通过的转学申请报送学校领导批准。
(4)学校领导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学申请。
3. 转学手续:(1)学生转学获得批准后,需向原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包括交还学籍、证明文件等。
(2)学生需要持学校颁发的转学证明文件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学后的管理:(1)转学生需按照目标学校的要求参加相关入学培训、考试及注册手续。
(2)学校需要及时将转学生的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门进行资料更新和统计。
二、休学管理制度1. 休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病、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将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休学。
2. 休学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领导根据教务处的审核意见,综合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休学申请。
3. 休学期限:(1)学生休学期限不得超过学年,需在规定期限内复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报告复学意向。
4. 休学手续:(1)学生休学前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学手续。
5. 休学期间管理:(1)休学期间学生需保持联系,及时向学校报告休学期间的情况及复学意向。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关于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的规定。
一、入学规定
1. 入学资格:凡具备二小入学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入学。
入学条件包括年龄要求、居住证明、健康状况等。
2. 入学程序:家长需提供相应的入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二、休学规定
1. 休学条件: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如家庭变故、健康问题等,可申请休学。
2. 休学程序:家长需书面申请,说明休学原因和期限。
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并颁发休学准假证明。
三、转学规定
1. 转学条件:学生若需要转学,需符合相应的转学条件。
条件包括家庭搬迁、就读环境不适合、家长工作调动等。
2. 转学程序:家长需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会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管理规定
1. 学籍档案:学校对每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2. 学籍维护:学生在学期间需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举止。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
3. 学籍转移:学生若需要转学,学校会协助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4. 毕业和升学: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会发放毕业证书。
学生升学时,学校会提供相关的学籍证明材料。
以上即为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的规定。
相关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和学习环境,让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充分的教育机会。
希望家长和学生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氛围。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一、转学办法转学是指中学学生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转学的原因可能是家庭搬迁、就近入学、换取更好的教育资源等。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转学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规定。
1. 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1)家庭搬迁:学生家庭搬迁至转学学校所在地,或学生家长就职于转学学校所在地;(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问题严重,无法承担当前学校的学费、食宿费等;(3)学生发展需求:学生在当前学校无法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为学生个人的发展有利。
2. 转学的程序:(1)学生填写转学申请表,注明转学的原因和目的,并提交给当前学校;(2)当前学校核实学生的转学申请,并向学生家长发放《转学审核表》;(3)学生家长准备必要的材料,如学生的近期照片、户口迁移证明等,并将材料和《转学审核表》一起交给转学学校;(4)转学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学生,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和当前学校;(5)学生家长在接到转学学校的决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学生的报到、缴费等。
3. 注意事项:(1)转学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放弃转学申请;(2)转学学生需遵守接收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学生自愿转学后,不得再转学至其他学校;(3)转学学生在接受转学学校的教育教学,应积极融入新的学习环境,与新同学友好相处。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中学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借读的原因可能是为了接受其他学校更好的教育资源,或是参与某些特殊教育项目等。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借读行为,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和规定。
1. 学生申请借读的条件:(1)学生在当前学校无法得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资源,或是有特殊的学习需求;(2)学生家长同意并支持学生进行借读。
2. 借读的程序:(1)学生填写借读申请表,注明借读的原因和期限,并提交给当前学校;(2)当前学校核实学生的借读申请,并向学生家长发放《借读审核表》;(3)学生家长准备必要的材料,如学生的近期照片、身份证明等,并将材料和《借读审核表》一起交给所借读学校;(4)所借读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学生,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和当前学校;(5)学生家长在接到所借读学校的决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学生的报到、缴费等。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1. 首先,学生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相关的转学申请表。
2. 学生需要提供转学原因,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家庭搬迁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
3.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籍转移、学费结算等。
4. 学生需要参加目标学校的招生考试或面试,以便目标学校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中学学生借读:1. 学生需要在原就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相关的借读申请表。
2. 学生需要提供借读原因,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
3.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借读协议签署、学费结算等。
4. 学生需要参加目标学校的入学考试或面试,以便目标学校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中学学生休学:1.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提出休学申请。
2. 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休学申请表,并提供休学原因和休学时间。
3. 学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学费结算、学生档案归档等。
4. 在休学期间,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参加其他培训机构的课程或自主学习。
中学学生复学:1. 学生需要在休学期满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 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复学申请表,并提供复学原因和复学时间。
3. 学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交纳复学费、更新学生档案等。
4. 在复学后,学生可以继续原有的学习进度,或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必要的弥补学习。
需要注意的是,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具体办法可能会因地区、学校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学生和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最好与学校官方进行详细沟通和了解。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注意事项:新生 入学时需携带录 取通知书、身份 证等相关证件
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学校出具《学生转学联系表》,由转入学校盖章、转出学校盖章、上级教育行 政部门盖章
学生凭《学生转学联系表》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XX,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ES
汇报人:XX
目录
CONTENTS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 通过学校规定的考试和考核 符合学校招生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具备相应的学历或同等学历 报名时间:每年6月和12月 报名地点:当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学校审核学生转学资格 学校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学生完成转学手续
家长或学生向所 在学校提出转学 申请,并填写 《转学申请表》。
所在学校审核同 意转学后,将 《转学申请表》 报送当地教育行 政部门审批。
经教育行政部门 审批同意后,转 入学校向转出学 校发出《接收证 明》,并将转入 学生的学籍档案 材料复印后转交 给转入学校。
休学时长:最长 可休学两年
休学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两 周内
休学期间:保留 学籍,不计入在 校学习年限
休学原因:因病 、家庭原因等特 殊情况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申请 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 方可复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 学,须经学校批准,并报上 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 法犯罪行为,学校有权不予
绩单等
经所在学院审 核通过后,报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转学制度1、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部队转业复员等原因,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应先与我校教导处联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开出接收证明,再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
学校在收齐转入、转出证明后,先在网上进行审核,再按区指定时间统一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我校,应先向我校出具报告,交存接收学校开出的接收证明,经班主任签字,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开出转学证明。
学校在收齐转入、转出证明后,先在网上进行申请,再按区指定时间统一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相关手续。
3、转入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在该年级学生学籍号末尾依次编定学籍号,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入时间和转出学校;转出的学生,应及时注销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出时间和转入学校。
学生转出,其学籍材料与学生随转。
4、学生的转入必须先办手续后进校。
转出转入手续的办理时间统一规定在每学期开学的前后一周,过期不予办理。
5、初一新生的第一学期和初三毕业生的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入、转出等转学手续。
二、休学、复学制度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导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再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并取得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要求其立即停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劝其休学。
3、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或报上级处理。
4、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病休复学者,学校应审查住院结帐单和病愈证明。
不按规定办理休学复学手续者,不能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
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
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中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情况。
这些情况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比如家庭搬迁、个人发展需要等。
对于中学学生及其家长来说,了解相关的办法和规定非常重要。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
一、中学学生转学的办法转学是指学生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转学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学生及其家长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相应的转学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家庭搬迁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
学生所在的原就读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转学证明。
然后,学生及其家长需要与目标学校联系,向目标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目标学校将进行学生的入学审批,审核学生的转学材料,并进行面试或笔试等相关考核。
最后,目标学校将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该生,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二、中学学生借读的办法借读是指学生在实际就读学校之外,到其他学校暂时就读的一种方式。
中学学生借读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首先,学生及其家长需要联系目标学校,并填写借读申请表。
然后,目标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借读证明。
学生及其家长随后需要与原就读学校沟通,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原就读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借读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学校规定的借读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学生及其家长需按照目标学校的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并按时报道入学。
三、中学学生休学的办法休学是指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学业的一种方式。
中学学生休学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首先,学生及其家长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填写相关休学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状况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等。
原就读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审核学生的休学申请,然后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及其家长在休学期满后,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复学手续办理,以便正常继续学业。
四、中学学生复学的办法复学是指学生在休学期满后,重新入学并继续学业的一种方式。
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升(留)级、奖励、处分、毕业、结业及其学籍档案资料管理等事项。
第三条学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招生规定办理。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学籍注册,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核对学生户籍、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如发现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更正,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转学、休学、复学第八条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条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保留,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学生休学期满,需复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第四章升级、留级第十二条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可正常升级。
第十三条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留级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留级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四条学生在学习、品德、体育等方面表现优秀,可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可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奖励与处分应公平、公正、公开,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章毕业、结业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可申请毕业。
第十八条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毕业的,可申请结业。
第十九条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学校颁发,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章学籍档案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妥善保管学籍档案资料。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对学生在中小学阶段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学籍相关事项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2.学籍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学籍管理制度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实施。
学校负责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入学注册1.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的学籍证明材料。
3.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入学注册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三、转学1.学生因家庭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2.学校应当对学生的转学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
3.学生转学后,原学校应当及时将学生的学籍档案转移到新学校。
四、休学和复学1.学生因病、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并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
3.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当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五、退学1.学生因违反学校纪律、成绩不合格等原因需要退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2.学校应当对学生的退学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
六、毕业1.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年限,达到毕业要求的,应当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2.学校应当对学生的毕业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
七、学籍档案管理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学籍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中小学转、休、复、退学管理规定
中小学转、休、复、退学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是学校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入学与注册每年高一年级被录取的新生一律凭相关证明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统一建立学籍。
凡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二、转学(一)转入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1.学生或家长需填写学生转入申请表(见附件1)并逐级签字,由政教处审核,出具接收函(见附件2),校长签字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并保留接收函存根。
2.政教处登记学生变动信息,发出学籍转入申请。
(二)转出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学生要求转出我校的:1.学生或家长需填写学生转出申请表(见附件3)并逐级签字(班主任-级部主任-政教处主任-分管校长-校长),交由政教处审核,审核无误,方可转出,并保留转出申请表。
2.政教处登记学生变动信息,审核学籍转出。
三、休学、复学(一)休学1.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或病历,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休学证明信(见附件4),经现班主任、现级部主任、现年级分管校长、复学年级分管校长签具意见,报校长签字批准,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取得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
2.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校为学生保留学籍。
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应办理退学手续。
3.政教处登记学生变动信息。
(二)复学1.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凭休学手续,到政教处填写复学申请表(见附件5)。
报校长签订意见后,转由年级分管校长、级部主任、班主任确认。
2.复学申请通过后,由政教处登记学生变动信息并保留复学相关手续(诊断证明、复学申请书、收据)。
四、退学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学生要求退学的:1.学生或家长需填写学生退学申请表(见附件7)并逐级签字(班主任-级部主任-政教处主任-分管校长-校长),交由政教处审核,审核无误,方可退学,并保留退学申请表。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XX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学生入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跳级、退学、奖励、处分、毕业等事项的处理。
第二章入学、学籍第三条新生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
第四条凡贴合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小学学籍。
新生无故延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若发现系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小学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名单造册,并按统一要求编写学籍号,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建立学籍档案。
第七条凡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三章成绩考核第八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科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科方面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操行方面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资料和要求,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九条学科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根据考试、考查的成绩和平时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成绩,并以等级制反馈。
学生成绩不作为升级参考依据。
第十条考试科目设定:一、二年级不得组织考试,三一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测试,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周考、月考、期中考试。
第四章升级、跳级第十一条学生学年考核,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均贴合要求者,准予升级。
第十二条经学年操行、学业成绩考核,若有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个性优异并已到达上一年级的学业水平,可由本人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考核批准,予以跳级。
第五章休学、复学第十三条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保留学籍。
小学学籍管理条例
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我校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考勤、奖惩、毕业、结业等有关学籍管理事项,均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入学第三条新生入学。
已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有关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老生入学。
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检查《学生手册》和寒(暑)假作业,班级收齐学生证后,统一到教务处注册,凡不按时报到注册又未向学校请假的学生均视为自动退学,并注消学籍,报市教育局中小教育处备案。
第五条全校学生注册完毕,学生处整理进、出学生名单,在一个月内,编制、打印、发放新的学生名单供全校各部门使用。
第三章学籍第六条对已经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并负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发给统一印制的学生证。
第七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档案及学校资料包括:(一)《学生学籍表》(二)《学生情况登记表(可供计算机录入用)》(三)《在校学生名册》(四)《流动学生名册》(五)《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六)《毕业生名册》(七)《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供计算机录入用)》除《学生情况登记表》、《毕业生情况登记表》为学校印制外,其余表册均由省教育厅统一样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学校对取得学籍的学生,统一编定学号、统编号(计算机自动生成)。
每位学生的统编号一经编定,前20位不作变更,直至该学段结束;学号与学生所在班级编号保持一致;各类表册均已统编号为序。
第九条学生学籍档案中的姓名不得做任意改换;确需改换,须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向学校申请,学校统一在学期初到市教育局办理。
第四章转学第十条外校学生转入,一般在寒、暑假进行。
先由教务处负责审查有关户口和学习成绩证明,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插班生考试,根据该学生的成绩及我校班级的容量,经教务处审批、教务主任同意后,到学生处填写《学生情况登记表》进行统一编班。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份常见的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规定:
1. 学生须具备法定入学年龄,符合区教育局相关规定。
2. 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入学注册。
3. 学生须完成入学考试及面试,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录取。
二、休学规定:
1. 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校批准。
2. 学生的休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学年,超过一年者,需重新申请入学。
3. 学生休学期间,不计入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
三、转学规定:
1. 学生如需转学,需提前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学原因。
2. 原学校在收到转学申请后,应协助学生和家长办理转学手续,包括办理转学证明、签出及提供学籍材料等。
3. 学生转入新学校后,新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学生的学籍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四、学籍管理:
1. 学生的学籍档案应详实、完整,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联系方式、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
2. 学生的学籍信息应定期更新,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学生离校时应办理学籍注销手续,同时将学籍档案移交给新就读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规定,实际执行时可能会有一些差异,请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学校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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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
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
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