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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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
第一章现状与“十一五”评价
第一条发展现状
(一)人口与经济。
2009年末,深圳市常住人口891.2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41.4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27.1%。
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8201.3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92771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9245元。
(二)住房总量。
2010年末,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4.09亿平方米,约810万套。其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02亿平方米,约110万套。
(三)居住水平。
“十一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66.6万平方米,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逐步改善非户籍常住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住房条件。
(二)执行情况。
1.筹集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共计16.9万套,分布在151个项目,建筑面积约1267万平方米,比“十一五”规划安排建设14万套目标超出2.9万套。
2006—2010年保障性住房完成情况
单位:套
2.建设进度。
至2010年末,全市已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万套(占“十一五”16.9万套的12%),分布在40个项目;已开工在建保障性住房约7.9万套(占“十一五”16.9万套的47%),分布在36个项目;处于前期阶段保障性住房约7万套(占“十一五”16.9万套的41%),分布在75个项目。
3.土地供应。
至2010年末,全市新增安排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45平方公里。
4.资金安排。
2006—2009年,全市已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43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04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0亿元(市财政35亿元,区财政15亿元);引入社会投资239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61亿元。
2010年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分布在5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2亿元。
5.货币补贴。
至2009年末,全市对符合条件的户籍双困低保家庭实现连续5年应保尽保,累计已安排资金约0.5亿元。
2010年,在原安排货币补贴的基础上,补贴范围由户籍双困低保家庭扩大到户籍住房困
难家庭,计划为5000户家庭提供货币补贴,发放资金约0.6亿元。
6.政策法规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健全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及管理机制,对准入条件、资格审查、定期复核、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包括2007年以来出台的“1
+3”文件,即《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国房〔2008〕36号)、《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国房〔2008〕37号)、《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深国房〔2008〕38号),以及2010年出台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
(三)“十一五”评价。
1.实施成效。
(1)住房保障对象逐步扩大。2007年以前,我市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2007年以后,住房保障的对象转移到户籍低收入家庭。2010年,我市进一步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从户籍人群扩大到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人群,特别是将对深圳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广大人才作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2)住房保障方式不断创新。在国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基础上,较早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并根据人才安居工程的需要,创造性地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这种新的保障类型。除实物保障外,还进一步扩大货币补贴的范围,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实行3—10年的免租优惠政策或住房租赁补贴,对高、中、初级人才实施3年的住房租赁补贴。
(3)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加码。“十一五”期间,我市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66.6万平方米。实际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9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267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计划安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数量,相当于我市过去30年已建成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总量的63%。
(4)住房建设模式日趋完善。积极借鉴香港等地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成功经验,通过地铁车辆段(站)上盖物业配建、商品房用地出让配建、城市更新配建等方式,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土地供应瓶颈问题;通过探索代建总承包、引入BT等模式,拓宽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渠道,加快建设速度,缓解资金压力;在保障性住房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打造宜居社区。
(5)住房保障机制日益健全。2009年成立了市住房和建设局,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在住房保障规划计划、房源筹集、资金落实、申请审核、定价定租、后续管理等方面实行“八个统一”的原则,提出了筹建保障性住房的
“八种来源”和资金筹集的“八个渠道”,并建立了“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和“九查九核”的审查程序,逐步摸索出一套相对科学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制。
(6)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建立。2007年以来,通过出台相关文件,逐步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涵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构建以夹心层和人才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2.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十一五”期间,通过规划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较好地解决了户籍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保户的住房困难问题。但是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广大人才和“夹心层”家庭买不起房、租不起房,存在“住房难”问题。加上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因此在一定时期内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仍将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