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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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谈话人:工作单位:

谈话人:工作单位:

记录人:工作单位:

社区矫正人员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罪名:刑期:

刑期起止:

户籍所在地:

现住详址:

工作单位:

本人电话:联系亲属:电话:

我们是奎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出示证件)。问:今天你到这里报到,由我们跟你进行第一次谈话,主要是让你了解社区矫正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度规范等,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你本人的基本情况,你清楚了吧?

答:

问: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而进行的一项执法工作。现在这项工作由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因此,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对象,这些你清楚了吗?

答:

问:在这期间,你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和监督,接受教育改造。要求你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活动情况,每季度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汇报本季度的思想情况、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进行社区服务以及社会活动等有关情况,并接受司法所的教育考察;对司法所和社区组织的集体学习和社区服务要按时参加,每月必须要完成教育学习时间8小时和社区服务时间8小时;在社区矫正期间原则上要在本市区范围内活动,包括找工作应尽量在本市区范围内。确需离开或迁居时,要提前向司法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开;会客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时,应向司法所请示,会客后要及时汇报情况。《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

禁止令,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以上这些规定已在宣告时进行了宣告,在这里再重复一遍,就是要求你必须遵守和做到的,你明白吗?

答:

问:在此期间如果在生活、工作等方面有什么困难,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尽力帮助。你在社区矫正期间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不受侵犯,有辩护、申诉、检举等权利。以

上这些你清楚了吗?

答:

问:在对你实施矫正期间,我们将对你的改造情况进行考核,如果你能遵纪守法、积极改造、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和教育,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我们会根据考核情况给予表扬等奖励(或者建议减刑)。但如果你违反法律规定,拒不承担法定义务或者拒不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我们将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依法进行惩罚,甚至建议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另外缓刑、假释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的为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以上这些你听明白了吗?

答:

问:你所填写的《社区矫正人员登记表》中的内容是否详细、属实?

答:

问:司法所针对你的情况组成了矫正小组,负责对你今后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对小组人员你清楚了吗?

答:

问:你作为一名罪犯,是否明确自己的身份,能否认罪服法,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积极改造?

答:

问:谈谈你犯罪原因?

答:

问:目前对你所犯的罪行和惩罚,你有何认识?是怎样想的?

答:

问:谈谈你本人的经历?

答:

问:目前你本人有工作吗?具体工作单位和从事何种工作?具体地点在哪里?

答:

问:你本人有何特长?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具体情况?

答:

问:你的社会关系具体情况?

答:

问:你目前的家庭经济情况和生活来源如何?

答:

问:你在今后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何打算,准备怎么做?

答:

问:你目前有什么困难,是否需要帮助?

答:

问:你目前在社会上与你关系和交往比较密切的人员有哪些?

答:

问:在矫正期间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并做到随叫随到,你明白吗?能做到吗?

答:

问:以上回答是否属实?

答: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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