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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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租房屋消防管理制度

公司出租房屋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和承租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管理职责1.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出租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承租人: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配合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消防设施设备。

2. 出租房屋的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

3. 出租房屋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出租房屋内进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

4. 出租房屋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

5.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立即停租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7.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情况。

8.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应急处理1. 发现火灾隐患或火灾事故,立即报告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2. 火灾发生时,承租人应迅速撤离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司进行火灾扑救。

3.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扑救火灾,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方案(三篇)

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方案(三篇)

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____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密集区域的出租房数量不断增加,因此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为了确保租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二、加强消防设施建设1.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租赁房屋应设有合格的防火门,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方便人员疏散。

门窗密封、防火玻璃等设施也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所有出租房屋都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感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提醒人员疏散。

3. 安装灭火设备出租房屋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并确保这些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可以使用。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适用于使用。

定期检查记录应保存并随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三、提升消防安全意识1. 消防知识普及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租房人员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能力。

2. 进行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教授租房人员正确的逃生方法和使用灭火设备的技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专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机构,加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执法力度1.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出租房房主和租房中介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大对出租房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3. 查处责任人对因消防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1. 消防、建设、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建立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2. 信息共享和联网监控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网监控,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的监控和管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1. 制作宣传材料组织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材料,包括海报、宣传册等,广泛发放到租房人群中。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出租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并委托或雇佣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出租房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出租房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和培训。

三、消防设施设备要求1.出租房内应安装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用。

2.出租房内应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报警器应按规定定期检测和更换电池,确保其正常工作。

3.出租房内应设立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标注出口的位置,并保持通畅。

4.出租房内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租户了解正确的疏散途径和应对火灾的方法。

四、消防安全巡查1.出租房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2.出租房管理单位应建立巡查记录,详细记录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并及时报告给出租房所有人。

3.出租房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报告出租房管理单位。

五、租户的消防安全义务1.租户在租住期间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出租房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2.租户应注意火源限制,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得乱堆放易燃物品。

3.租户应遵守消防安全疏散指示,遇到火灾应尽快报警并按照疏散途径迅速撤离出租房。

六、消防安全培训1.出租房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租户对火灾预防和应对的认识与能力。

2.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火灾情况下的疏散途径和求生技巧等。

七、违规惩罚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出租房所有人和租户,可视情况采取警告、罚款、停止供水供电等措施,并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上实施联合惩处。

2.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出租房所有人可被吊销房屋出租许可证,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八、监督和检查1.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出租房屋,包括商品房、安置房、自建房和农居房等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

三、管理职责1. 出租方: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承租方: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 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出租方和承租方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四、消防安全要求1. 出租房屋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不得违法建筑、危险房屋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出租。

2. 出租方应提供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出租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无障碍物;(3)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等;(4)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5)人均租用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

3. 出租方、承租方应约定额定居住人数,人均租用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

4. 对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出租房屋,当套内居住使用人数大于10人(含本数)的,出租方应当配备应急照明灯具和灭火器材,宜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出租方、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职责,确保完好有效。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出租方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意识。

2. 承租方应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监督检查1.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管理制度1.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1)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2)出租房屋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等,防止发生事故。

(3)出租房屋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4)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和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 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1)出租人在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时,要清楚承租人的来历,对没有合法证件、来历不明的人,不得向其出租。

(2)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后,必须持个人身份证件,按规定由出租人带到社区警务室登记。

(3)承租人不得个人承租多人轮流居住或私留人员,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

(4)出租房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

3. 出租房屋的卫生管理(1)出租房屋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2)出租房屋内的卫生间、厨房等设施应保持完好,确保使用安全。

二、应急预案1.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发现火灾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迅速撤离。

(3)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4)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和事故调查。

2. 治安事故应急预案(1)发现治安事故时,立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迅速撤离。

(3)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4)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 卫生事故应急预案(1)发现卫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疾病传播。

(2)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3)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总结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出租房屋经营者和承租人应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出租房屋的安全稳定。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一、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租赁市场逐渐兴起,为了确保租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本条例将对房屋租赁中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1.1 房屋出租人应当确保租赁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房屋必须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1.2 出租人应当确保租赁房屋的内部通道、楼梯、门窗等消防通道畅通,并不得私自封堵或占用,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人员能够顺利逃生。

1.3 房屋出租人应当对租赁房屋的消防设施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提高租客的火灾防护意识,教育他们如何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并指导他们制定逃生预案。

1.4 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由相关部门进行,出租人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将检查结果及时整改,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二、租客的消防安全责任2.1 租客在租赁房屋内居住或经营期间,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问题。

2.2 租客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改装租赁房屋消防设施,保持其正常运行。

2.3 当发生火灾或疑似火灾情况时,租客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2.4 若租户发现租赁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向出租人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配合处理,以确保消防安全。

三、违规处罚及救济措施3.1 对于房屋出租人不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提供租赁房屋的,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改的,可以采取停业整顿、暂停出租等处罚措施,并可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2 对于租户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并可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3 对于出租人和租户在火灾事故中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救济措施。

四、消防安全宣传4.1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并加强消防设备的操作培训。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佛府[____]____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除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____号)和《广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实施出租屋消防监督检查,接受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要明确____名领导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镇(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 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对协管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 对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处理善后工作。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懂得灭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及时向上级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细记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备案。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对减少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至于对于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落实好哪些管理规定呢?下面就随爱汇网店铺一起来了解下吧!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篇1一、根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在我公司实施承租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综合管理部是出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房屋出租时应按以上规定,根据承租方的租房(场地)用途,应使出租房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时需经过消防安全验收。

三、综合管理部应按照61号令的规定,在房屋(场地)出租合同中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灭火器材的配备、老化线路的更换等),与承租方签定安全协议,并进行造册登记,报送安全保卫部。

四、房屋出租合同中必须在明确房屋(场地)用途的同时,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增大设备负荷,不得随意对线路、房屋结构等变更改造,否则,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应有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若因需要改变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或增大设备负荷、对线路、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时,必须首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且必须保证出租房屋(场地)用途等改变后,仍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六、不准将房屋(场地)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七、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安全保卫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八、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方的安全。

九、房屋停止租赁时,应及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得冒名顶替出租转租。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篇2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出租屋租住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出租屋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住户的自我防灾能力。

第六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社区、公安机关、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九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者堆放杂物。

第十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住户进行消防演练,增强住户的应急逃生能力。

第十一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住户注意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加强与消防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消防检查工作。

第三章出租屋消防设施第十四条出租屋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十五条出租屋应当设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十六条出租屋的消防器材应当经过合格的消防产品检测,确保其正常可用。

第十七条出租屋的消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占用或者堆放杂物。

第十八条出租屋的消防通道宽度应满足消防安全标准,住户不得在消防通道设置隔断。

第十九条出租屋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识,指示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方向。

第二十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定期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消防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

2. 责任分明,齐抓共管: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运用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管理职责1. 出租人职责:(1)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与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3)对承租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4)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承租人职责:(1)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防安全;(2)按照出租人要求,配合出租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4)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四、消防安全要求1. 出租房屋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筑结构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具备必要的防火分隔设施;(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障碍物;(3)电气线路敷设合理,无裸露电线;(4)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居住出租房屋不得用于以下活动:(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2)经营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割等作业的场所;(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五、消防安全检查1. 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出租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3. 公安消防部门应定期对居住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租房消防管理制度

租房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租户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出租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用途的出租房屋。

第三条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租户和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承担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一)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租户消防安全意识;(三)在出租房屋明显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租户注意消防安全;(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六条租户应承担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一)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二)不得在出租房屋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三)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一)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租户消防安全意识;(三)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协助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八条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四)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五)其他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基本要求作为房屋的业主,我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对我所拥有的并出租的房屋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

同时,我也会积极主动地做好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租房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消防设备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消防设备齐全、完好,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

2. 房屋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等消防设备将保持畅通、有效,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

三、火灾防控1. 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电气设备将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火源和易燃物品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因为火源和易燃物品的存在导致火灾发生。

3.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明火用具使用规范,并且将加强对租房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火灾防控意识。

4.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火灾演练,确保租房人员能够正确、迅速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四、疏散通道及出口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障碍物等,以免影响火灾时的安全疏散。

2. 确保房屋内的疏散指示和标识清晰可见,方便租房人员在火灾发生时正确疏散。

五、安全维护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的检查。

2. 确保房屋内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等具有隐患的物品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3. 定期对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租房人员教育我将定期向租房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并且告知他们如何正确使用、保养消防设备,以及如何在火灾发生时正确疏散和报警。

七、紧急救援1. 如发生火灾事故,我将第一时间报警并组织疏散,并积极配合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好紧急救援工作。

2. 在火灾发生后,我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求是指为了保障租房屋内住户的安全与生命财产的安全,需要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1.防止火灾的发生出租房屋的楼道、电梯间和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

防火门、警报器、灭火器和消防栓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安全疏散通道出租房屋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便于住户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通道的宽度、扶手和灯光等设施也需要符合规范要求。

3.灭火器和消防栓出租房屋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和消防栓,满足住户应急使用的需求。

灭火器和消防栓的位置应明显标示,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4.烟雾报警器每个出租房屋的每层楼都应安装足够数量的烟雾报警器,能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住户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5.电气安全出租房屋的电线、插座和开关等设备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

住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动电气设备。

6.防火隔离出租房屋应设置防火墙,保障不同房屋之间的防火隔离,防止火势蔓延。

7.灭火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出租房屋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在醒目的位置放置,以便住户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找到和使用。

8.定期维修和检查出租房屋的房东应定期检查房屋内消防设施的工作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9.组织火灾演练房东可以定期组织住户进行火灾逃生演练,提高住户的火灾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

10.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房东应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总之,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住户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房东应对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住户也应加强火灾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共同确保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

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出租房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出租房屋内所有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出租人作为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承租人作为租户,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出租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包括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

2. 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出租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4. 出租人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 出租人应要求承租人在租住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消防设施。

6. 出租人应要求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7. 出租人应要求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

8. 出租人应要求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吸烟、使用明火。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出租人应定期向承租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出租人应要求承租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

3. 出租人应通过宣传栏、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六、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2.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火灾事故。

3. 火灾事故发生后,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出租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文)1适用范围本规定所称出租房屋,是指出租用于居住的住宅建筑、村民自建住房等房屋。

2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共同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以合约的形式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3出租方责任出租方应当提供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出租房屋,并告知承租方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督促承租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承租方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4集中出租形式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应当以原设计的居住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居住使用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的,出租方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明确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

单位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5承租方责任承租方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接受出租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方消除,保护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承租方应当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常识和承租房屋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6属地管理责任出租房屋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单位应当做好下列消防安全工作:(一)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二)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四)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五)对初起火灾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

7禁止行为严禁下列行为:(一)将违法建设或者其它依法依规不得出租的房屋用于出租;(二)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功能结构;(三)生产、经营、储存和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四)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六)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七)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八)电动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出租屋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出租屋是指通过租赁、承租、转租等经营行为出租给他人居住的住宅用房,包括单间、单元房、合租房等。

第三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有出租屋、私有出租屋、社会组织出租屋等。

第四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出租屋的基本要求、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安全培训、火灾隐患排查、火灾报警和灭火措施、紧急疏散等。

第五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监督和管理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

第二章出租屋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出租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设置、使用、维护消防设施。

第七条出租屋的布局、结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八条出租屋的入口、楼梯、通道等应当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便于疏散逃生。

第九条出租屋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更换。

第十条出租屋应当设置火灾报警设施,如烟感报警器、火灾报警按钮等,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修。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设置第十一条出租屋应当按照建筑设计和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防烟设施等。

第十二条消防水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保证出租屋内有足够的水源供应。

第十三条消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确保火灾时的疏散逃生。

第十四条消防防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保证火灾时烟气不会对出租屋内的人员造成伤害。

第十五条出租屋应当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第十六条出租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控知识、火灾扑救方法、紧急疏散演练等。

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房屋出租是一项涉及大量人员和财产安全的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房屋出租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人1.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为房主或房屋出租管理人,其主要职责为:(1)了解相关消防法规,并按照要求执行;(2)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组织开展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住户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4)配备适量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5)对房屋消防安全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三、房屋消防设施要求1.房屋出租应配置适当数量和类型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疏散标志、疏散通道、烟感报警器等,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控制和疏散。

2.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测和维护,保持功能完好,并定期组织消防器材使用演练,提高使用效能。

四、房屋消防安全培训1.房主或房屋出租管理人应定期组织住户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如何进行火灾疏散等。

2.培训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保证培训效果。

五、房屋消防检查和巡查1.房主或房屋出租管理人应定期进行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包括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2.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

六、应急预案制定1.房主或房屋出租管理人应制定房屋消防安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包括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疏散逃生等。

2.应急预案应在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并定期与住户和员工进行演练,以确保每个人都熟悉和能正确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消防安全宣传1.房主或房屋出租管理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宣传内容可以包括消防法规知识、火灾预防措施、火灾疏散的正确方法等。

八、监督检查1.相关消防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房主或房屋出租管理人的责任落实。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对承租人须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承租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每半年对全体承租人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承租人都能熟练,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房东及承租人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出租人需对各承租户经常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出租房特点,以____群的模式在群里对承租人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检查人员签名,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本出租公寓的安全道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道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各个楼层保证安全道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各个楼层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出租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

二、对承租人进行教育,要求承租人爱护消防器材设施,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赔偿,并惩罚。

三、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及器材,并保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实行用水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____应由专门电工负责。

三、承租人离开房间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关闭。

四、禁止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二)一、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本院内的环境卫生,根据《拉暂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凡来本局暂住的人员,必须先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到局办公室处进行登记方可居住,超过半年的,预交三个月的押金。

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制度

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

第三条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应当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应当共同参与。

第二章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出租人消防安全责任:1. 出租房屋前,应当确保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出租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房屋。

2. 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在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措施。

3. 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4.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对承租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6. 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第五条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1. 积极配合出租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按照规定使用电气、燃气等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3.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4. 使用电器设备时,注意防火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

5. 发生火灾时,立即逃生,并协助出租人组织扑救。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1. 对管辖范围内的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出租人。

2. 配合出租人、承租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4. 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责任:1. 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出租房屋,依法予以查处。

3. 指导、协调、督促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第八条出租房屋应当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1. 房屋结构、装修材料、电气线路等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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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在我公司实施承租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综合管理部是出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房屋出租时应按以上规定,根据承租方的租房(场地)用途,应使出租房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时需经过消防安全验收。

三、综合管理部应按照61号令的规定,在房屋(场地)出租合同中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灭火器材的配备、老化线路的更换等),与承租方签定安全协议,并进行造册登记,报送安全保卫部。

四、房屋出租合同中必须在明确房屋(场地)用途的同时,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增大设备负荷,不得随意对线路、房屋结构等变更改造,否则,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应有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若因需要改变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或增大设备负荷、对线路、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时,必须首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且必须保证出租房屋(场地)用途等改变后,仍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六、不准将房屋(场地)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七、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安全保卫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八、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方的安全。

九、房屋停止租赁时,应及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得冒名顶替出租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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