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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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附件一《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市[2006]40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一)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

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执业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执业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执业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执业资质标准(试行)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的资质管理,根据建设部〖1997〗第60号部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部〖1997〗290号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系统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的资质条件和相应的承担业务范围应当符合本标准。

二、资质标准(一)系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标准:1、必须具有建筑甲级工程设计资格;2、在设计技术上,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总体负责与组织协调、实施的实力;3、有固定的设计场所,有较先进的设计技术装备手段,具有用CAD技术完成设计全过程的能力;4、已完成三项以上具有相应智能化功能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项目,运行良好,验收合格;5、具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服务体系完善有效,有健全的计划、技术、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6、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各种专业人员的总数不少于30名。

各种专业子系统(自控、通信、广播音响、消防、保安、卫星接收闭路电视、综合布线、网络等)人中员齐全,结构合理。

其中每种专业子系统至少有两名主持过该专业子系统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必须配备两名以上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

7、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系统集成商及子系统集成商资质标准:1、本款中系统集成商指在工程设计单位总体负责和指导下作深化系统集成设计工作或系统承包的单位;本款中子系统集成商是指从事单项系统工程深化设计及子系统承包的单位。

2、系统集成商(1)凡在国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达三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相应条件具备的情况,可先申报暂定资质。

(2)具有实施两个500万元以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五个以上子系统工程项回的设计。

安装、调试并经过一年以上的运行,并证明质量优良的工程实例;(3)具有至少五个以上子系统(其中必须具备网络专业)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中每个子系统必须有两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的主持过该专业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和预决算人员。

建筑智能化资质

建筑智能化资质
第三章 资质监督与管理
第九条 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资质的专项资质管理纳入勘察设计市场统一管理,凡违反本办法,按建设部(1997)60号部令中罚则进行处罚。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2、 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ﻫ 3、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4、 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技术骨干的职称证明及业绩;
5、 注册资本、工作场所和技术设备;
6、 单位章程和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
7、 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资料。
第八条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设计机构承担国内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业务,需与国内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作设计,具体按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设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凡从事系统工程设计及系统集成的单位,必须按本办法取得专项资质证书后,方能开展系统工程设计及系统集成业务。凭此项资质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任务,同时可以承担与工程项目相应的咨询和调试等技术服务。ﻫ 第四条 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的队伍发展应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实行总量调控和动态管理。
第二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1)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集成专项设计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集成专项设计资质标准

(2)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

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相关系统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三)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级别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业务。

二、标准(一)甲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3)企业近5年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并实施后验收合格。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参与过不少于2项中型及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经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5年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1项中型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并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工程建筑智能化资质

工程建筑智能化资质

建筑智能化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标准:一、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与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

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与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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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与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与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与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

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准(一)甲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四、附则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表2: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附表1: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表2: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注:国家重点项目:国家重点项目或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含部级标准示范试点项目)。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2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

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准(一)甲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 万人民币(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 2 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 3 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 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 2 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 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 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 1 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

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技术人员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一)甲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4(一)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

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2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2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那么〔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治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平安,促进行业健康开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不;〔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一〕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很多于800万元,净资产很多于9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担当过单项合同额很多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很多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进很多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很多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很多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很多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很多于20名。

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不很多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很多于2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工程经理〕很多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很多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治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治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平安、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治理制度。

〔二〕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很多于300万元,净资产很多于3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担当过单项合同额很多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很多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进很多于600万元。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1. 引言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当今建筑行业中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建筑智能化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

为确保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一套资质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2. 设计资质标准2.1 设计能力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包括:•全面掌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具备独立进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的能力;•能够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智能化方案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2 设计人员素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习经历和技术背景;•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参与者有效地进行合作;•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控制项目进度和质量。

2.3 设计质量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设定明确的设计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对设计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确保设计结果符合要求;•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3. 施工资质标准3.1 施工能力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施工能力,包括:•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管理知识;•具备独立进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的能力;•能够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2 施工人员素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习经历和技术背景;•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态度;•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其他施工人员有效地配合;•具备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控制施工进度和质量。

3.3 施工质量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明确的施工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结果符合要求;•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附件6-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5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2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或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建筑智能化资质办理条件

建筑智能化资质办理条件

2021年资质改革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合并为建筑机电工程承包资质,设甲、乙两级。

1甲级资质标准1.1企业资信能力(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1)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 项;(2)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3)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 项;(4)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 项;(5)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带 25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项;(6)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7)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5 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1万 KW。

2乙级资质标准2.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2企业主要人员(1)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3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3承包工程范围3.1甲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1. 引言:建筑行业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下,智能化建筑已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要求工程公司具备一定的资质标准,以确保设计与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2. 智能化建筑设计资质标准:智能化建筑设计需要多学科的综合能力,因此,设计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标准。

首先,设计单位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师,如电气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等。

其次,设计单位需要具备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对智能化建筑的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最后,设计单位需要具备相关的项目经验,能够在实际工程中应对各种问题。

3. 智能化建筑施工资质标准:智能化建筑施工需要高度专业化的队伍和设备,因此,施工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标准。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相关的施工管理能力,能够对智能化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理。

其次,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相关的工人技术素质,包括电气施工工人、软件编程人员等。

最后,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现代化的施工设备,以确保施工质量。

4. 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的关系: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密切相关,二者需要紧密合作,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

设计单位需要充分了解施工条件和要求,设计出符合实际施工的方案。

同时,施工单位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合理优化,以充分发挥施工技术的优势。

只有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密切合作,才能实现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最佳效果。

5. 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的案例分析:以某个智能化建筑工程为例进行分析,可以更好地说明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关系。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协同效应,以及如何通过合作实现工程的最佳效果。

6. 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的挑战: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面临诸多挑战,如新技术的应用、工程质量的控制等。

要想应对这些挑战,设计与施工单位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并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智能化建筑的发展。

7. 结论: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对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标准是指在建筑智能化领域具备一定实力和经验的企业所需具备的一系列要求和标准。

为了确保建筑智能化设计工作的专业化和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资质标准来约束和规范企业的设计水平和能力。

一、资质标准的制定目的和意义建筑智能化是现代建筑发展的重要方向,具有提高建筑安全性、节能环保、提升使用效率等诸多优势。

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建筑智能化设计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推动建筑智能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提高设计质量,保证建筑智能化系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资质标准的内容和要求1.企业规模与经验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验,包括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员工人数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企业还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建筑智能化设计项目的业绩,以证明其在建筑智能化设计领域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配备企业必须具备一支高素质的设计团队,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师、电气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等相关人员。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工作。

3.技术能力要求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设计创新能力和项目研发能力,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先进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方案。

同时,企业还需具备熟悉智能化系统软硬件的能力,能够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技术方案。

4.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企业需具备规范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流程,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质量和项目进度。

同时,企业还需具备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及时处理项目运行中的问题和故障。

5.资质认证和信誉状况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和信誉状况,包括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等相关证书。

企业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具备良好的信誉状况和口碑评价。

三、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标准的审核和认定1.申请资格企业可以根据资质标准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申请表,通过专业机构或行业协会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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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增大字体(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

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
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四、附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1: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2: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请下载浏览附件1: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2: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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