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生入学家长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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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生入学家长告知书
为了各位家长更好的了解学生大学生活,特意为大家拟定这告知书。下面让我们看一看2018年新生入学家长告知书里面写了什么吧。
01
教学活动重要提示
大学概况
1、大学究竟读几年?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学分制实行弹性修读年限,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为3~6年。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不含服役年限)不应超过学校允许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学生必须在学校允许的在校最长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方能毕业。
2、休学的规定是什么?
休学分为主动休学(个人原因)和被动休学(因病休学)。
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学生休学时间记入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休学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后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必须办理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学校将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
一年。学生需按时复学,休学期满超过二十二个工作日(一个月)不复学则按退学处理。
课程和成绩
1、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换算关系是什么?
成绩绩点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59分及以下折合为0绩点)
学分制下对学生学业的审核是通过学分绩点来完成,下面就几个重要的点提一下:
平均学分绩点﹤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平均学分绩点≥者,可恢复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2、什么是重修、补修、刷新考试?
重修:学生补考不及格、或者在考试过程中违纪或者作弊,需要跟着下一年级重新修读改门课程。
补修:学生因转专业或转学而未修的课程,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补修,参加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
刷新考试:是指学生对已获得学分的课程的成绩不满意,申请该课程的重新考试。
重修、补修、刷新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3、怎样才能修读辅修、双专业?
我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是指本科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或专业大类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并达到相应的学分要求。按照教务处的规定,在第二学期可以申请。
4、英语考试的规定
英语免修要求
参加新生入学英语能力水平测试且成绩达到前10% 新闻、网媒专业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
广编、数媒、摄影专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 级考试(PRETCO)合格
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认定的其他符合英语能力水平要求的情况。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且办理大学英语Ⅰ-Ⅲ免修手续者,必须修读大学英语IV(能力拓展课程)并获得共3 学
分。
学士学位申请英语要求
获得大学英语I-III免修资格,大学英语IV 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
参加大学英语I-IV学习,课程考核合格且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所获成绩不低于申请学位当年要求
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 级及以上考试且成绩合格
参加其他英语考试,其英语水平能力达到申请学位要求,本人申请并由教务处认定合格
其他要求:
雅思考试(IELTS)成绩不低于分
新托福考试(TOEFL)成绩不低于65 分
美国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E)成绩不低于260 分
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报考院校录取
选修英语以外的其他语种,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要求
5、计算机考试的规定
计算机免修要求
参加新生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水平测试且成绩达到前5%且不低于80 分
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认定的其他符合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水平要求的情况
若申请“计算机文化基础II免修”,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试二级合格
学士学位申请计算机要求
经学校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认证取得免修资格
通过NCRE 考试1 级
参加计算机文化基础学习,课程考核合格且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
参加其他计算机考试,其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达到申请学位要求,本人申请并由教务处认定合格
违纪处分
1、学生旷课怎样处理?
一学期内,学生旷课学时达到下列情形者,给予相应处分:
(一)累计8—1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累计17—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31—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累计达到4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
看处分。
2、学生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或旷考怎样处理?
除其成绩按相关课程考核规定处理外,并给予如下处分:
(一)学生课程考核违纪,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学生课程考核作弊,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2.组织作弊;
3.使用通讯设备或者其他器材作弊;
4.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谋取利益;
5.窃取试题或窃获考试内容;
6.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3、课程旷考怎样处理?
除其成绩按相关课程考核规定处理外,视其情节给予如下处分,并视其态度决定是否给予重修机会:
1.第1次旷考,给予批评教育,在校学习期间累计2次旷考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2次旷考或在校学习期间累计 3次旷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内3次旷考或在校学习期间累计4次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