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西省学生资助系统用户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农村信用社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六地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户使用(包括: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
1.
用户登录系统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不同权限为其初始化不同的功能菜单,和本子系统相关的功能如下所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县(市、区)用户模块
贷款信息查询:查询已申请的贷款信息和已发放贷款的贷款信息。
D、学生携带高校确认函至所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E、省内高校由高校资助中心管理人员登录江西省学生资助办公系统填写高校反馈信息,确认学生报到信息。省外高校由高校资助中心管理人员填写高校确认函和回执信息并加盖公章,由学生本人将回执寄回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添加省外高校就读学生回执信息。
图2.3生源地贷款主页面
第三章
3.1功能概述
查询已申请的贷款信息和已发放贷款的贷款信息。查看当年贷款发放情况,查询高校信息和学生户籍信息。
历年贷款情况查询:查询历年来的贷款情况信息
浏览当年贷款发放情况:查询浏览本年度已发放贷款的贷款信息。
高校信息查询:查询高校信息。根据高校代码或高校名称查询高校信息,支持模糊查询。
第
4
信息修改主要是针对学生信息中需要调整的地方,进行修改。包括新增学生信息,学生信息管理,贷款申请信息管理,调整户籍和变更学生信息。
新增研究生学生信息:新增研究生信息。
新增中职升高职信息:添加中职升高职后的学生信息内容
学生信息管理:查询修改当前系统中学生信息。
贷款申请信息管理:查询和管理当前县区贷款申请情况。
信息修改:修正部分信息,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正户籍等。
业务操作:包括新增研究生信息、贷款申请、县区审核、打印申请表与回执、学校反馈、打印放款指令汇总表等功能。
31号关于开展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暑期家访工作的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5〕 31 号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假家访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特困学生的经济资助和精神帮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利用寒假继续开展对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家访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家访对象与人数1.家访对象:学校2014—2015学年建档特困生(注:已经走访过的学生不再走访;家访对象必须为特困生;原则上各学院教工看望本学院的学生;尽量向低年级学生倾斜)。
2.家访人数:全校100人左右。
二、家访教师与特困生家庭所在地一致或距离较近的机关干部、学工干部、专任教师等。
三、家访内容1.学生家长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了解情况;2.学生家长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做法和学生受资助情况的了解;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4.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5.每生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
四、实施流程1.干部教师报名阶段(6月19日前):各学院积极动员干部教师报名并将相关信息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6月19日之前通过OA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鲍晓萍(家访干部教师可自行挑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慰问;没有合适对象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家访干部教师的基本信息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进行遴选和匹配;原则上1位教工看望1位特困生,不重复);2.匹配信息反馈阶段(6月19日—6月2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之后的信息进行反馈,在充分征求家访干部教师的意见基础之上修改完善之后予以确定;3.家访工作开展阶段(7月1日—8月31日):家访干部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家访。
家访过程中注意做好拍照、记录等相关素材的收集整理工作;照片应能体现一定的场景并具有较高的清晰度;原则上报名家访的教工与实际家访的教工应一致;4.撰写家访小结阶段(9月1日—9月20日):家访干部教师对照《江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小结(样稿)》(见附件2)的格式对家访工作进行小结,整理图片等相关资料并以学院为单位在9月20日前通过OA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鲍晓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听起来好像有点枯燥,不过咱们来聊聊这背后的小故事吧。
你们想想,学生时代真是个不平凡的旅程啊,学费、生活费、各种杂七杂八的开支,总让人头疼。
别担心,这时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像是那颗闪闪发光的星星,给你指引方向。
他们的任务可不只是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实际上,他们可是为了每一个学子的未来在拼搏呢。
资助中心负责的可不仅仅是发发钱那么简单。
要知道,他们可是学生的“救命稻草”。
没钱了?别急,中心会提供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像一把雨伞,遮风挡雨,让你能安心学习。
想申请奖学金?好嘞,他们会认真审核你的材料,确保每一个合乎条件的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
就像是大海捞针,但他们的手可真灵活,时刻关注着每个学子的动态。
然后呀,资助中心还有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宣传教育。
想想看,很多同学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有啥资助可以申请。
别怕,中心的老师会主动出击,搞活动,做讲座,让每位同学都能了解到这些信息。
就好像那风吹过来,花香四溢,让你们都能闻到知识的味道。
小伙伴们可要抓住机会,别错过了哦。
资助中心特别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
这年头,学习压力大,情绪起伏也是常有的事。
中心会组织一些心理辅导活动,让大家放松心情,缓解压力。
想象一下,大家围坐在一起,聊聊天,讲讲自己的烦恼,瞬间轻松多了。
就像一杯热腾腾的奶茶,温暖又安心,听着就让人觉得舒坦。
说到这里,资助中心也得处理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有同学家庭出现变故,突然面临经济困难。
他们会积极介入,提供应急资助,确保每位同学都能继续在校园里追梦。
要知道,这可不是简单的资金支持,更是一种关怀和责任。
在这个大家庭里,没有一个人会被落下,每个故事都值得被倾听,每个梦想都值得被呵护。
中心还会定期跟踪资助情况,了解学生的需求。
他们可不是一锤子买卖,发完钱就不管了。
他们会关注每位同学的成长,看看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这就像是一位耐心的父母,时刻牵挂着孩子的未来,既关心又负责。
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负责江西省范围内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学生资助政策,管理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推广学生资助制度,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等。
下面,我将从机构职责、政策制定与执行、经费管理、制度推广和咨询服务等几个方面展开阐述。
首先,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学生资助政策。
该中心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学生资助政策,并负责执行、监督和评估政策的实施情况。
中心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和研讨会,与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政策和服务。
其次,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
该中心通过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助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中心对各类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资助经费用于真正需要的学生身上,并加强资助项目的跟踪和管理,确保资助经费的安全和规范的使用。
第三,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力于推广学生资助制度。
中心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向广大学生和家长普及学生资助政策和制度,并提供详细的资助申请指南和相关政策解读。
同时,中心还推动学校建立健全资助制度,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打造良好的资助环境和氛围,让更多有需求的学生获得资助机会。
第四,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中心设立咨询热线和咨询窗口,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专业的资助咨询服务。
中心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与学校资助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各类咨询问题,并在申请过程中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学生能够顺利申请到应得的资助。
综上所述,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负责江西省范围内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机构。
该中心通过制定和执行学生资助政策,管理资助经费的使用,推广学生资助制度,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全面的资助保障和服务,助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自身价值。
关于推荐2013年度江西师范大学新长城资助候选人的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3〕61号关于推荐2013年度江西师范大学新长城资助候选人的通知相关学院:经新长城办公室研究决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将继续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3.2013级学生;4.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1.全校共推荐30人,各学院推荐指标见附件1。
2.每生资助2500元。
三、推荐程序1.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后向学院进行推荐;2.学院在各班级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根据附件1的分配名额确定候选学生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候选学生基本信息填入《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4.学生处汇总候选学生信息后进行初审,经学校审核无异议后报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部进行审核。
四、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1.候选学生本人撰写的书面申请书1份;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2份(此表请正反双面打印);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4.以上材料请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交(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
逾期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指标分配表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学生处2013年11月18日附件: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指标分配表附件2和附件3另附。
抄报:学校领导。
抄送: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印发。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8〕63号关于做好第十三期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校办字〔2018〕16号文件,心平自立贷款助学金自2018年10月起更名为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十三期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贷款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含单证硕士)(已获贷第十二期心平贷学金的学生本次不得申请;累计已获贷两次心平贷学金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二.贷款用途(一)用于缴纳学校学费、住宿费等支出;(二)用于在校日常生活费等支出;(三)用于开展科学研究项目、撰写科研论文所必须的试验、实验或社会实践等支出;(四)用于帮助借款学生完成学业的特别支出。
三.贷款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二)在校在籍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申请永平贷学金无学业成绩要求;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业成绩应排名列全班前2/3,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三) 应如实申报已获得其他的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
四.贷款额度人民币5000元和8000元两个档次(二选一)。
五.申请流程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统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并由父母或其他主要亲属作为贷款担保人签字。
2.学院初审申请表有关内容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材料包括:(1)《江西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四份)(1寸照片4张,在表格指定位置上粘贴,无需另交)。
(2)借款学生、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各四份。
(3)学院汇总所有借款学生信息(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汇总),填入《江西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修订)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表彰与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身心锻炼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第四条学校在实施对学生的表彰与奖励过程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与奖励的种类和评选办法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学生荣誉称号:1.十佳大学生;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4.文明大学生;5.其他荣誉称号。
第六条政府、学校设立以下学生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综合素质奖学金;1453.学生突出贡献奖;4.学习之星奖学金;5.其他奖学金。
第七条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在学校设立以下学生奖(助)学金: 1.熊智明奖学金;2.美国晨光基金会奖学金;3.明德奖学金;4.新西兰唐盛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5.其他奖(助)学金。
第八条政府、学校、社会各界设立的学生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表彰办法如下:1.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2.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3.三好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4.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6.文明大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7.学习之星评选和表彰办法;8. 学生突出贡献奖评选和表彰办法;9.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选和表彰办法(摘录);10.中国移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11.晨光基金会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12.明德奖学金实施办法(摘录);13.新西兰唐盛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
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
网上支付平台缴费流程图
第一步:登录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网站(/),点击:“网上缴费平台”
第二步:登录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219.229.243.77/):用户名是考生号,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进入系统后应先自行修改密码
第三步:进入系统,选择“学杂缴费”
第四步:点击右下角“下一步”
第五步:选择缴费年度及填写缴费金额,再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点击进入“在线支付”页面,选择支付银行。
建设银行卡支付选择中国建设银行,非建设银行卡可选择“银联在线支付”(银联支付支持所有银行借记卡支付,不支持信用卡、准贷记卡支付)。
第七步:1、用建行卡支付选择一种支付方式:手机银行扫码、网上银行支付、账号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返回点击“交易记录查询”查询缴费信息。
2、用它行支付(非建行卡支付)则选“银联支付”,需点击安装控件,点击开通并支付,选择直接付款并输入卡号点下一步提交。
3、支付成功后点击“返回商户”,选择“支付完成”,并可点击“交易记录查询”查看缴费记录。
备注:网上支付的缴费发票4月份之后统一领取。
缴费发票请妥善保管,概不补办;。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工勤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的前提下开展。
第五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个人在校外单位从事工勤活动,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工勤岗位审定工作;各用工单位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下,负责岗位的申报、招聘、录用、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经常主动了解本学院学生在岗情况,经常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八条提供岗位的单位即为用工单位。
用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监督检查制度,提供必要的学生上岗工作条件,并安排专人负责上岗学生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九条岗位数量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全校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
第十条岗位的设置,坚持按需、因事、合理设置的原则。
每年根据情况变化对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1、原则上,全校固定岗位不超过岗位总数的70%,其余设置为临时岗位。
2、固定岗位主要由各学院、机关部门及其他单位提供,一年一聘。
3、固定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8〕84号关于表彰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决定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校发…2015‟99 号),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激励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强自立,锻炼品格毅力,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经用人单位评议推荐和学院初审,学生处审定,决定对教育学院2016级特殊教育班胡云等78名在校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予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参加勤工助学的全体同学向受表彰同学学习,树立远大志向,自强自信,克服困难,励志成才;同时,希望全校同学以他们为榜样,不畏艰难,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实践能力,早日成为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附件:2018年度江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获得者名单学生处2018年12月21日附件:2018年度江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获得者名单教育学院:(3人)2016级特殊教育班:胡云、熊佳鹏2017级特殊教育班:谢兴宇心理学院:(3人)2016级心理学班:丁淑变2017级心理学(计量心理学方向):李思韩、郭晓琳文学院:(6人)2016级汉语言文学2班:吴梦婷2016级卓越语文教师班:吴和瑛2017级汉语言文学1班:凌晨2017级汉语言文学2班:邓劲梅2017级汉语言文学3班:陈包华、毛淋易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5人)2015级金牌讲解班:时旭艳2016级历史学1班:黄文祥2016级历史学2班:蒋玉琪2016级旅游管理2班:邓玉婷2017级历史学1班:肖玉梅政法学院:(4人)2016级法学2班:高洁2017级法学1班:钟宇2017级法学2班:刘欣2017级法学3班: 罗玉萍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 2017级思想政治教育班:刘祎、徐冰羽外语学院:(4人)2016级英语6班:肖灵燕2017级翻译1班: 梁卫琴2017级英语7班:彭李婷2017级日语2班: 梁诗敏音乐学院:(1人)2016级音乐学1班:刘元美术学院:(1人)2016级环境设计班:史海潮商学院:(5人)2015级人力资源管理班:彭玉清201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杨文2016级电子商务2班:孙悦2016级市场营销班:何孟琦2017级工商管理1班:应畅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人)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班: 郭昌音2017级统计学班:聂小倩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1人)2016级电子信息工程1班:康佳化学化工学院:(6人)2016级化学1班:熊梅2017级应用化学1班:谷鑫、莫小庆2017级化学1班:毛佳丽2017级化学2班:张招萍2017级材料化学班:王堂微生命科学学院:(3人)2017级生物科学1班:黄佳美2017级生物科学2班:朱海妹2017级生物技术班:董瑞体育学院:(1人)2017级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班:邬潇龙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5)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段燃20 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晏玉姣2017级网络工程1班:许俊2017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班:赵亚琪2017级物联网工程1班:曾凡忠地理与环境学院:(3人)2016级地理信息科学班:杨莉莉2017地理科学1班:王倩2017级地理信息科学班:曹家玮城市建设学院:(3人)2016级建筑学班:钟滢2016级工程管理班:孟玲2017级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班:刘基新闻与传播学院:(4人)2016级广播电视编导班:林敬2016级广告班:魏梦斐2017级新闻学班:罗桢、任印双软件学院:(3人)2016级软件工程(商务软件应用与开发方向)班:谢德洋2016级软件工程(软件技术方向)2班:王金茜2017级软件工程(软件测试方向)班:李贵昱国际教育学院:(2人)2016级国教商务英语5班:李媛晶2016级国教商务英语(创新创业)1班:王国婵财政金融学院:(6人)2016级会计学3班:张齐根、王军2016级金融学1班:祝恋琪2016级金融学3班:王晋洲2016级金融学4班:熊诗慧2017级会计学5班:张小雪初等教育学院:(3人)2017级小学教育(英语方向)班:李烨荣2017级小学教育(数学方向)班:李翠2017级小学教育(语文方向)班:王果丽公费师范生院:(2人)2016级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生)班:陈香玉2017级M班:邱晓珍抄报:学校领导。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6〕61号
关于发放2016年冬季防寒物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精神和2016-2017学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的总体情况,报经学校领导同意,今年学校继续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冬季防寒物品。
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11月16日中午12:30
二、发放地点:先骕楼一楼大厅
三、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四、发放对象
1、2016级全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各年级(含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困难学生,原则上向低年级学生倾斜,往年已享受过冬季防寒物品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指定1名辅导员带队并负责防寒物品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2、请各学院于11月14日前将防寒物品发放对象的基本情况填入附件2,并通过OA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熊
斌邮箱,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稿1份。
六、未尽事宜请垂询:熊斌 88120147
地址:先骕楼南门一楼左边5101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防寒物品发放指标分配表
2.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防寒物品发放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8日
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防寒物品发放指标分配表
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防寒物品发放情况汇总表
经办人:报送时间:学院盖章
抄报:学校领导。
抄送: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9〕05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即将启动。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施精准资助,现将2019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本次就固定岗位进行集中招聘。
(一)固定岗位2019年度固定岗位主要面向校、院教学科研图书资料整理、实验实训室管理和学校学生公寓等自主管理服务等设置。
各部门应本着因事因需精准设岗,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团学工作、志愿者服务等与勤工助学的关系,明晰职责,公私分明,切实加强本部门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
2019年度全校岗位设置标准与去年同,岗位总数略增加,新增部份主要为老校区相关部门新设岗。
设岗总数579个(详见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度学生勤工助学指标分配表》),其中一类岗107个,工资300元/月;二类岗472个,工资260元/月。
请各部门根据核准的岗位数,做好本部门2019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
(二)临时岗位1、临时岗位是指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的重大活动或临时任务而设置的工作岗位。
一般情况下各部门不得随意启用临时岗位。
2、使用流程:相关部门在遇到紧急任务或突发情况,人手不够时,可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岗用工申请表》(见附件2),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自行选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聘用名单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安排上岗,同时对上岗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
用工结束后将上岗具体情况报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按8元/小时的标准发放工资。
二、勤工助学上岗资格证办理(一)2019年度勤工助学上岗证数量根据本年度的岗位设置总量,参考贫困生建档人数,2019年总共发放590张上岗证,具体指标分配见《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度学生勤工助学上岗资格证指标分配表》(附件3)。
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江西省教育厅直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省各级学校的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中心的工作目标是,以促进贫困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核心,不断提高中心的组织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方式,丰富资助方式,完善资助标准,推动贫困生思想意识的转变,促进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公平教育。
一、中心职责1、制定贫困生资助政策中心基于国家和省级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省贫困生资助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推进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省各级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解决各级学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级学校加强资助工作宣传,提高资助工作质量。
3、财务管理和监督中心负责编制、审核、指导各级学校、政府及社会团体的资助经费、资产收益等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款不被挪用。
4、统计工作中心负责对全省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对学生资助的政策、标准、方式、方法等进行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
5、宣传工作中心负责设计、印刷、发放省级资助公告、宣传资料等,组织各级学校开展缺陷资助政策、标准、方式等宣传工作,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我宣传和知晓度。
6、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开展学生资助数据统计和信息化查询服务,提供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决策支持。
二、中心工作理念1、服务贫困生,促进公平教育中心以服务贫困生为宗旨,促进公平教育,以促进贫困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核心,通过制定资助政策、完善资助标准、创新资助方式、提高资助效能,为贫困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2、以学生为本,注重实效中心的工作以学生为本,注重实效,以提高贫困生上学的成功率,促进贫困生全面发展为标准,充分发挥资助的积极作用,推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3、合作共赢,开创未来中心积极寻求与各级学校、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合作,实现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开创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实现资助工作快速、高效的发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4〕55号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全面启动。
为做好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及名额分配1.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须为我校2013—2014学年建档的贫困生,名单详见学工字…2013‟56号《关于确定江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的通知》)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名额分配:全校共评选897名,实行等额评选,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业条件:(1)2010级(五年制)、2011级、2012级学生要求2013—2014学年学业评价及操行评价排名均列本班级(专业)前30%,且无重修补考课程。
(2)2013级学生要求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操行素质考评排名均列本班级(专业)前30%,且无重修补考课程。
三、奖励办法1.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2.荣誉证书1本。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1.学生申请。
9月15日—21日,学院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宣读评选通知,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后向学院推荐。
2.院系评审。
9月22日—30日,学院在收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后,成立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该表请于9月22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跃进老师处领取),填写要求见附件2。
3.材料审核。
学院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辅导员根据附件2的填写要求对候选人填写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填写《2013-201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并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将《初审名单表》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跃进;同时上交候选人填写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加盖学院公章的《初审名单表》1份。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8〕82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各用工单位:2019年度勤工助学聘岗工作采取本学期先申报岗位,下学期再组织招聘的工作方式,请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和上一年度设岗情况,拟定2019年勤工助学岗位和数量。
为做好申报、聘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从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精简用工人数。
二、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岗前培训,规范工作内容、办事流程、劳动纪律等。
三、切实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明确岗位工作职责,牢记大学“育人”职责要求,用自身良好的工作形象影响学生,用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引导学生,使勤工助学学生达到教育、锻炼、提高的目的。
四、完善勤工助学考核制度。
既要综合考核学生在用工岗位的工作表现,也要兼顾其思想和学习表现。
另外,2019年度勤工助学学生将于2019年4月正式上岗。
2018年度勤工助学本学期工资发放到12月, 2019年春季开学,学生继续上岗至2019年3月底结束。
请各用工单位按照从精从紧、务实高效的原则,申报2019年勤工助学岗位,如实填入附表中,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25日下班前将《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电子稿通过OA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边艳老师,同时报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稿(A4纸)。
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垂询:88120128附件:江西师范大学xx单位2019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9日附件:江西师范大学XX单位2019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用人单位(盖章):负责人:申报时间:年月日2、总计设岗数为用工单位2019年拟聘人数总和。
3、此表务必于2018年12月25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边艳处(电话:88120128),逾期不交此表,视为不设置岗位。
资助系统(学生)用户使用指南
学生资助系统使用说明
(网址:http://172.16.0.25/SUSF(校内)
一、学生用户:
1.在系统首页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1111)进入主页面,在系统维护管理中(点击—个人信息)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
2.基本信息管理:在这个模块中有信息修改和扩展信息两个子模块,学生可对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如发现信息有误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修改,对于扩展信息在辅导员未进行审核前学生可以进行修改和新增。
当辅导员审核后学生就只能进行查询。
3.资助信息管理:点击—申请发放—学生申请,进入主界面后学生根据自己所申请的资助名称进行相应的申请,学生将信息填写完毕后可保存再提交,提交后将不能修改自己的信息。
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指南
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指南
说明:请使用浏览器的兼容模式登录。
进入易班,点击页面上方的“账号广场”;
点击“上海海洋大学”;
点击右侧中部的“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学生首次登陆需要填写联系方式、家庭成员信息和其他信息(带*号的为必填项)。
国家助学金申请
选择国家助学金一档前的空格,点击上方的申请按钮,
填写申请理由后即可申请。
如果“限制条件”一栏出现红色“叉号”表示该生不符合此条件,无法申请。
在提交之后,审核状态为“审核中”,辅导员未审核前,可以点击“撤销”按钮,在“撤销”之后可以点击“修改”和“删除”按钮。
“流程跟踪”按钮用于显示该审核的进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5〕66号关于做好2016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通知各学院、各用人单位:为做好2016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2016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二、招聘程序(一)学生报名阶段1.时间:12月18日—28日2.方式: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3.流程:各学院组织本学院持有2016年勤工助学上岗证的同学报名,并将报名信息填入《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勤工助学公共岗报名表》(附件2),电子表于12月28日之前通过OA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边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分发至各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招聘阶段各用人单位(含各学院)自行组织招聘,学生凭两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校勤工助学岗位上岗资格证)应聘。
用人单位于12月31日之前结束招聘工作,并确保本单位勤工助学上岗学生数不低于本单位总用工数的40%。
以上程序详见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流程图(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1.各学院须通知学生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通知应聘学生带好相关证件进行面试。
2.应聘对象是取得学校2016年勤工助学岗位上岗证的学生。
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资格。
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制,若发现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将取消该生本年度勤工助学资格。
3.受聘的学生需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上岗申请表》(见附件4,A4纸正反双面打印,1份)。
《申请表》、受聘学生上岗资格证由用人单位汇总后一并交学生处审核、备案。
4.用人单位同意受聘学生上岗申请后,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受聘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1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交先骕楼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边艳(同时通过OA报送电子版)。
5.以上材料逾期未交按自动放弃处理。
6.未尽事宜请垂询: 88120128 边艳地址:先驌楼南面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一览表》2.《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勤工助学公共岗报名表》3.《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校内勤工助学公共岗位招聘流程图》4.《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勤工助学岗位上岗申请表》5.《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校内勤工助学受聘学生情况汇总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8日附件1: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勤工助学公共岗报名表2、此表按照Excel格式上报,上岗证号、学号、姓名、联系电话调成文本格式,格式不对影响招聘单位和学生联系。
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3〕58号关于做好2014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用工单位: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3版《学生手册》P137),2014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上岗证发放、岗位招聘及签约工作正式开始。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各用工单位2013年勤工助学上岗学生的实际数量对2014年勤工助学岗位进行了指标分配(附件1)。
各用工单位根据附件1分配的指标做好本单位2014年勤工助学岗位的具体设置工作。
2、各用工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江西师范大学2014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2)电子稿通过OA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边艳,同时报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稿(A4纸)。
二、勤工助学上岗资格证的办理(一)2014年勤工助学上岗证的数量根据今年的岗位设置总量,参考今年的贫困生建档人数,今年共共发放1522张上岗证,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3。
(二)勤工助学上岗证办理的注意事项1、各学院根据附件3分配的指标做好本学院勤工助学上岗学生的遴选工作。
2、2014年勤工助学岗位向2013级学生倾斜,2013级学生办理上岗资格证总数原则上不少于本院上岗资格证总数的40%。
3、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是2013年校定贫困生数据库当中的学生,详见《关于确定江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的通知》(学工字〔2013〕56号)。
4、毕业班和已上岗一年以上的学生不再发放上岗证。
5、获评2013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可享受直接续聘的权利。
2013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后具备上岗资格,不需各学院发放上岗证,但占各用工单位岗位指标数。
(三)勤工助学上岗证的办理程序1、各学院根据附件3分配的指标数填写《江西师范大学2014年勤工助学上岗资格证申报表》(附件4)并于11月25日前通过OA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边艳,同时报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稿(A4纸)。
江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
江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院申请时间:2008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请用黑色钢笔认真填写,作为我校认定困难等级的依据,相应的《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的困难证明请附在本表后面。
(本表要求正反打印)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院:专业:年级:
各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
同学系江西师范大学学院年级专业学生,该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请予以协助为感。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年月日………………………………………………………………………………………………………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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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助字〔2007〕31号
关于启动我校2007年建设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在开始启动我校2007年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三地市除外)。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相应工作。
一、申贷事项
1、贷款对象。
所有原先未获得或未办理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三地市除外),以07级、06级学生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身份证。
具体申贷条件请见2007年版学生手册P162《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
2、贷款金额。
请借款学生根据实际困难程度并参照学费标准申请,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如2007级本科生申请金额不得超过24000元,2007级专科生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8000元,以此类推。
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同学进行申报。
3、贷款指标。
经与银行商定,我校2007年第一批获得建行的贷款指标是1000名,请各学院按照本学院指标(请见附件1)确定贷款人选,以确保本学院最困难、材料齐全的学生获贷。
4、贷款年限。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还贷年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按照建行要求,表册中要求学生的贷款年限统一为毕业后六年与离毕业的年限之和。
这不影响学生提前还贷。
如2007级本科学生的贷款年限是十年,2007级专科学生或研究生的贷款年限是九年,以此类推。
二、办理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完成以下三份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后于2006年12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交到学生处应群燕老师处:
1、《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审批表》。
本表册请各学院贷款经办老师于12月7日前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领取。
标准是按照各学院贷款的贷款指标发放,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按照样表(附件2)的具体要求先行准备需要的材料,统一组织学生填写。
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并把关,资料齐全
后盖章上交。
2、《江西师范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备案表》(附件3)。
本材料用于学校存档。
本表与审批表同时发放,一式两份。
学院也可组织学生自行下载,将信息输入之后用A4纸打印,盖章后上交。
3、《中国建设银行2007年申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
请各学院将表册的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到此表中,以EXCEL电子版形式一并上交。
三、加强贷后管理
根据我校与建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第五条“新老机制贷款挂钩”要求:在我校老机制国家助学贷款有拖欠的,应协助银行先清理拖欠贷款(其中必须做到:配合结清老机制助学贷款拖欠本金和利息;拖欠贷款率不得高于整个老机制贷款金额的20%),之后才能发放新的助学贷款。
因此请各学院务必加强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工作,否则直接影响学校之后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进程。
附件:
1、《2007年各学院助学贷款贷款指标一览表》
2、《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审批表》样表
3、《江西师范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备案表》(学校存档)
4、《中国建设银行2007年申贷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