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兴北单元控规规划文本(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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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城镇区控规修编说明书

奉城镇区控规修编说明书
1.2 单元所在奉城镇的区位情况............................................................................................3 1.2.1 单元所在奉城镇在上海市的区位..........................................................................3 1.2.2 单元所在奉城镇在杭州湾北岸的区位..................................................................4 1.2.3 单元所在奉城镇在奉贤区的区位..........................................................................4 1.2.4 单元在奉城镇域的区位..........................................................................................4 1.2.5 小结 .........................................................................................................................4
规划系统图
1. 开发动态图 2. 规划结构分析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 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 基础教育设施规划图 6.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 7. 空间景观构架规划图 8. 开发强度图 9. 高度控制图 10. 道路系统规划图 11. 交通组织规划图 12. 给水、消防系统规划图 13. 燃气系统规划图 14. 防汛排涝及雨水排放系统规划图 15. 污水系统规划图 16. 电力系统规划图 17. 通信、邮政系统规划图 18. 环卫工程、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图

控规文本

控规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原则与规模 (2)第三章土地使用规划 (4)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7)第五章配套设施规划 (13)第六章绿地及开敞空间规划 (14)第七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6)第八章城市设计引导 (18)第九章空间管制规划 (19)第十章市政工程规划 (21)第十一章环境卫生规划 (24)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25)第十三章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 (27)第十四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7)第十五章旧村建设规划 (29)第十六章规划编制单元及管理单元管制 (30)第十七章规划实施规定 (31)第十八章附则 (33)附表1 配套设施一览表 (35)附表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用地一览表 (42)附表3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复核一览表 (43)附表4 规划编制单元属性一览表 (44)附表5 规划管理单元属性一览表 (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背景为了高标准地建设xx市xx中心城区,科学合理地配置该区域土地资源,顺利实施《xx市xx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法定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详细规划法定文本。

第二条编制依据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国家、建设部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xx市城市规划条例》、《xx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xx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xx市xxxx城区分区规划》(2004--2020)及各类专项规划等进行编制。

第三条法定效力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按照本规划执行,并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下一层次规划也应遵照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四条规划范围本法定文本适用范围(以下简称xx中心城区)为:西至xx东四路、沿河xx路、xx东六路、xx水库;xx至昌盛路、竹仙洞水库;东、北均以前山河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27平方公里。

西兴北单元控规规划文本(送审稿)

西兴北单元控规规划文本(送审稿)

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西兴北单元(BJ1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6)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9)第五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6)第六章绿地控制 (20)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则 (21)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22)附录一:名词解释 (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西兴北单元(BJ11)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土地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年1月18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3月1日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6月8日6、《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7月7、《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2002年4月1日9、《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GBJ50220-95),1995年9月1日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1999年2月1日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001年6月1日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999年10月1日1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14、《滨江分区规划(最终稿)》2004年3月15、《区东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2003年12月16、《市经济适用房西兴镇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12月17、《滨江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2年11月18、《区月明路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5年12月19、《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08年6月第三条本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西兴北单元,即东起风情大道,西至江陵路,南起滨兴路,北至江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6万平方米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杭州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

杭州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

《杭州市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一、规划范围北部新城单元范围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拱墅区区界,西至西湖区区界,北至绕城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26.07平方千米。

东侧紧邻京杭运河,西侧为良渚智谷和梦想小镇区块,北侧为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南侧为祥符区块和三墩大型居住区。

二、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北部之心,文化城脊。

北部之心:构建杭州北部地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文化交流中心。

文化城脊:串联良渚文化区与运河文化带,构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以文化为特色的活力城区。

三、规划定位(1)东方文化交流窗口:依托运河和良渚遗址保护区的文化优势,布局会展会务以及文化交流中心功能,成为杭州与世界各大城市进行文化交流的城市窗口。

(2)杭州市北部城市副中心:《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6年修订)确定的杭州6个城市副中心之一,服务拱墅区北部地区、西湖区东北部地区以及余杭区良渚、瓶窑、仁和、崇闲等地区。

(3)杭北产业新高地:在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借助北部新城区位、交通、环境和文化等优势,引入服务业、科技创新产业、文化产业、总部经济和大健康产业,构建多元产业平台,打造杭州北部强力产业发展引擎。

(4)杭北中央活力区:杭州北部集商务行政、休闲娱乐、文化交流、旅游观光、品质人居为一体的中央活力区,是杭州北部城市形象的示范地,具有功能多样化、活力持久化与空间人性化特征,拥有购物体验、休闲餐饮、复合办公、文化展示和创意创新等多种城市功能。

四、规划结构北部新城将形成“一心、一带、四轴、四区”的空间架构。

“一心”即中部商务、文化和公共中心。

“一带”即运河文化景观带。

“四轴”即勾运路、杭行路构成的城市发展轴,莫干山路、桥良路构成的交通联络轴。

“四区”即城北副中心公共中心区、莫干山路居住片区、都市生态慢生活片区和北侧商贸居住片区。

五、道路系统规划规划单元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四级。

城市快速路有上塘路、莫干山路、康良路、东西大道(104国道)。

杭州市滨江区的总体规划

杭州市滨江区的总体规划

杭州市滨江区的总体规划滨江区的总体规划滨江区面积73平方公里,位于钱塘江南岸,是未来的杭州市城市副中心,当前正在建设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骨干,集教育、商贸、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高科技、多功能、园林化的科技新城”。

滨江区辖西兴、长河、浦沿3个街道、28个行政村、7个社区。

当前总人口约2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12万人,来杭创业者及流动人口约8万人。

滨江规划人口为23万;2020年钱江两岸包括滨江区和钱江新城的规划总人口,将增至92万。

从规划看,未来的滨江区将形成西、北部沿钱塘江边为公共服务设施、研发居住综合带,中部为产业园区带,南部为研发居住带和生态保护带的城市形态,呈沿钱塘江平行发展的城市空间形态,在用地布局上规划形成“一心、四轴、二区、六片、三基地”的布局结构。

“一心、四轴、二区、六片、三基地”的布局结构如下:一个公共中心,即高新开发区(滨江)东部的区级中心。

四条发展轴,即沿钱塘江、中兴路、四季大道、彩虹大道四条发展轴线。

二个产业园区,即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江园区,浦沿工业园区。

九个居住片,即本域内的九大居住片。

三个研发中心,即以现状高新软件园为基础的研发中心,东部公共中心南部研发中心,沿白马湖西侧研发中心。

城市道路交通1、快速路系统:中兴路~杭州萧山机场快速路、彩虹大道(东西向);四季大道、风情大道(南北向)2、主干路系统:主干路:火炬大道、江晖路、中兴路、滨康路、滨兴路3、次干路系统:闻涛路、东信大道、浦沿路、海纳路、信诚路、创业路、长河路、江虹路、西兴路、滨宁路。

4、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突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建立一个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其它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的方便、快捷、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良好、环保舒适的多层次现代化公共交通系统,逐步改进居民出行结构。

一、三大主要商圈(1)星光大道商圈,即以星光大道商业步行街和集团总部楼群、沿江景观带及周边高档住宅区为基础,以商业步行街大型百货店、超市为主体,鼓励发展品牌专卖店、专业店及中小型餐饮业,将购物与沿江景观旅游结合起来,打造一个成为领导杭州市场新潮流、新方向的现代都市商业圈。

杭22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杭22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杭22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一、项目解读(一)区块位置与范围杭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01地块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东北部,火炬大道道路景观轴的东面,铁路线南面,地块西面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东面和南面均为规划商业用地。

规划地块南面与东面地块用地性质同为商业,北侧为铁南变,对本地块的规划建设限制较小,西侧是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因此,从区块周边关系来看,有利于营造地块良好的商业氛围。

(二)地理区位条件规划地块处于东冠单元的东北部,东冠单元地处滨江区中心位置,东西两边分别为原长河镇和浦沿镇,北部为高新技术园区和之江居住片,南部靠近冠山。

从区位上来看,东冠单元正处于滨江东西向的滨文路城市发展轴,及南北向的火炬大道发展轴相交位置,随着滨江区的整体向南推进发展,其区位发展条件比较好。

高新技术园区的发展为该区块的居住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同样,丰富的就业机会为该区域的住宅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

片区内高教区提升了周边地区的城市活力,同时也为高新技术园提供了知识储备与技术保障。

以“产、学、研”一体化为主要发展思想,协同“商、住、游”同步发展,建设和谐滨江。

总体来看,地块区位条件优势明显。

(三)区域交通条件规划轨道交通6号线行经浦沿路,并在滨文路及东冠路附近设有站点,这将为本区块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

目前,快速路四季大道及其高架部分相继建成,开辟了主城区与江南城的快速联系通道。

主干路江南大道、滨康路及次干路滨文路业已建成,为滨江区的东西向沟通联系建立了主构架。

主干路火炬大道部分路段已经形成,将来火炬大道和浦沿路将成为该单元内外南北联系的主通道。

单元内路网结构已经显现,大部分路网已经建成。

优越的区域交通为该区块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

(四)开发建设综合优势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周边利用条件将逐渐转优。

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条件,经过合理的规划布局,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

西兴老街铁岭关地块规划

西兴老街铁岭关地块规划

西兴老街铁岭关地块规划
二○○六年,杭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杭州市西兴老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规划范围为:东起规划西陵路,西至铁陵关路,南起规划青年路,北至古塘路(以道路中心线为界),面积为0.24225平方公里。

其中重点保护区东起古资福桥,西至铁陵关路,南起西兴街以南纵深20—100米不等处历史建筑较为集中的地带,北至官河路以北40米左右经屋子桥头折向古塘路,东西全长1000米,面积为0.12345平方公里,传统风貌协调区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用地,面积为0.1188平方公里。

规划将西兴老街定位为集中体现杭州清末民初江南水乡小镇商业及民居特色的历史街区。

规划明确了西兴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利用要求:一是保护西兴老街的建筑风貌及建筑与街道、河道间的空间尺度和居民的生活方式,恢复和提高西兴老街的街区功能,继承和保持江南水乡小镇的传统风貌特色,保持街区活力,促进街区繁荣;二是综合治理官河的水质,再现和强化古运河的风貌和特色。

沟通官河与北塘河,改善水质;三是整治环境,创造宜人的空间;四是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增加绿化用地,提高环境质量;五是完善基础设施,适应城市现代化的生活需求。

规划要求重点保护西兴老街“一河二街”的传统格局,重点保护街区内浙东运河之头、古海塘堤、古资福桥等文物保护单位(点)以及典型的古宅院和古桥、古井、河埠头等建筑物(构筑物),同时重视保护具有西兴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产业和民俗民风
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萧山区综合交通规划(~)(成果稿)规划纲要总结

萧山区综合交通规划(~)(成果稿)规划纲要总结

一、前言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为萧山区行政管辖范围,与萧山次区域规划范围相一致,面积为1420平方千米。

规划以实现“和谐萧山、活力萧山、畅通萧山”为目标,以区域交通一体化为主线,突出强调与杭州主城及周边邻近地区基础设施的布局衔接和功能互补,规划的实施将加速推动全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为进一步提升萧山交通品质创造有利的条件。

本纲要是萧山区未来交通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期限为:●近期:2009年——2011 年;●远期:2012——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一)指导思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现代化为目标,以一体化为主线,着眼于建立和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坚持总体规划、突出重点、综合协调、分步实施,突破行政界限,整合交通资源,依托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强化交通运输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内外综合交通体系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9030”交通圈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以“和谐萧山、活力萧山、畅通萧山”为目标,立足构筑“对外交通系统发达、内外衔接系统紧密、城市道路系统完善、公共交通系统便捷、城市慢行系统连续、城市停车系统灵活、交通管理系统现代”的可持续、协调、一体化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实现“9030”交通圈目标,即90分钟联系杭州都市经济圈城市、30分钟联系杭州中心城区及萧山区内主要片区。

(三)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引导城市交通系统向高效、节能、环保方向发展。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城市交通模式和土地利用布局相协调一是布局层面上的协调,二是政策和规划层面上的互动反馈协调。

●各种交通方式的有机结合建立适应城市特点,各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的城市交通结构。

三、交通发展战略(一)战略目标以萧山区新一轮转型发展(即“融入大杭州”发展阶段) 为良好契机,构筑一个与杭州江南城城市新中心职能相适应、集约化、一体化和人性化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临平副城运河片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临平副城运河片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路与兴旺大道交汇
西南处地块选址论证报告》概要
一、区域位置
规划地块位于临平副城东北部,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KFQ03、04控规单元的东部,东湖北路与兴旺大道交汇西南处。

二、规划范围
东湖北路、兴旺大道及三花港围合区域,用地面积约为11.32万平方米。

三、用地现状
基地除运河镇三花里农居点外,大部分为菜地、水塘等非建设用地。

整体拆迁量小,且地势较为平坦,具有良好的建设条件。

周边地块现状概况如下: 东侧,隔东湖路为金家角及杨家墩农居;南侧,隔三花港为杭州神采科技有限公司、六联塑料制品厂等企业;西侧,为三花港;北侧,隔兴旺大道为已建农居安置小区及已批待开发地块。

另外220KV高压架空线自西往北从基地外围穿过,规划远期将改为电缆形式。

现状DN1200原水管从基地南侧穿过,规划远期予以改迁。

四、周边道路交通现状
规划地块周边现状道路交通条件较好,东侧、北侧临城市主干路东湖路及兴旺大道,路幅宽度分别为36米及60米。

五、可行性结论
本次规划通过对规划地块及周边地块的现状及规划情况细致分析研究,在满足国家、杭州市和余杭区相关的各项规划法规、规范的基础上,综合交通、环保等影响,进行充分论证,为保障地块的建设和开发,对单元控规中的控制指标进行了优化。

结论:建议容积率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为70米。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编制技术要点

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编制技术要点

目录一、主要任务 (2)二、规划内容 (3)(一)街区划分 (3)(二)现状 (4)(三)功能与规模 (5)(四)三大设施安排 (9)(五)城市设计框架 (10)(六)规划实施 (12)三、成果要求 (12)(一)规划文本 (13)(二)规划图纸 (13)(三)街区图则 (18)(四)附录:相关标准 (21)1.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用地性质 (21)2.主要图纸绘图标准 (22)3.人口容量及就业岗位的估算标准 (25)附表:北京市土地使用功能规划图例与绘图规范 (27)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编制技术要点(第二稿)一、主要任务(一)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新城规划,统筹综合考虑新城不同类型街区的整治、改造与建设,有序安排新城土地储备、一级开发和现有建设项目的整合,尽快搭建新城全面实施的综合平台。

(二)分解落实新城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与规模,合理确定各街区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和公共设施安排等规划内容,为分步、分街区、有重点的加快地块层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提出上位要求。

新城街区层面控规是市政府批复新城规划的具体细化落实,新城规划确定规模、结构、框架等重大内容不得进行调整变更,原则上只能对一些具体和细部进行优化完善。

必须调整的,应做专题说明,并按规划调整法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决定。

(三)加强对新城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支持新城整治改造、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并合理调控已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加快新城建设项目的安排提供基础依据。

新城街区层面控规的编制,核心是要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探索新思路,运用新理念,采取新方法,促进控规逐步由纯粹的物质层面的空间安排转向公共政策,增强控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新城街区层面控规的编制,目的是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就是要区分好控规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46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文档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46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文档

前言在世纪之交,杭州市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开始实施跨江、沿江发展新战略,城市空间从围绕西湖建设发展的“西湖时代”正式跨入以钱塘江沿岸为依托,两岸夹江联动发展的“钱塘江时代”。

作为这一转折的标志,在钱塘江北岸滨江地带建设15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成为新世纪杭州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钱江新城的核心地段,经过几轮规划和一系列分析论证后,其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56平方公里扩大到4.01平方公里,目前杭州大剧院和部分区域性基础设施已先期启动,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2021年初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又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编制了“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等,为有利于将上述方案中好的设计理念得以贯彻实施,并指导下一步各具体区块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特编制本规划。

2021年1月30日,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在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审查会,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文件以该会议纪要(见附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形成该正式文本。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三年三月第一部分回顾与总结回顾与总结一、规划演变过程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

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你们,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

蒋村西北角商住区地块可行性详细规划

蒋村西北角商住区地块可行性详细规划

杭州市蒋村西北角商住区地块可行性详细规划一、规划背景杭州历史悠久,文化独特,旅游发达,近年来随着杭州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改善,对居住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需要舒适的居住条件,还需要优美的环境、完善的服务设施以及便捷的交通。

目前市区中心的高地价导致的高房价使一般工薪阶层望而却步,随着城西居住用地的开发建设,蒋村将成为城市未来居住发展的重点地区,未来将逐步成为开发的热点。

为防止由此产生对这些地区地价的恶意炒作和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早在几年前市政府即对城市土地进行了统一收购,在完成“三通一平”后再通过拍卖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同时对规划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等做出强制性规定,以达到合理开发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吸引投资,使为规划用地制订的有关开发强度等技术指标准确可行,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做到既能有效、合理的开发土地,又能进一步改善、优化环境,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

所以,在土地出让之前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特委托设计部门按控规要求对各储备规划地块做可行性详细规划,此次我院受委托承担蒋村西北角商住区地块可行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4、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规、规范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1年版)6、杭州市蒋村西北角商住区地块用地红线图7、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2003.11)8、杭规调[2004]10号文件9、西湖区政府西政发[2004]91号文件三、发展综合评价城市的迅猛发展给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在满足城市开发的同时,保持城市政治、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性,是一个严峻的课题。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给杭州市的房地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尤其是1997年以后政府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和金融机构对个人住房消费有力的支持使得房地产迅速膨胀,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和高额的经济回报更刺激了其加速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钱塘智慧城南区块)控规局部调整的批复-杭政函〔2018〕3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钱塘智慧城南区块)控规局部调整的批复-杭政函〔2018〕3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钱塘智慧城南区块)控规局部调整的批复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钱塘智慧城南区块)控规局部调整的批复杭政函〔2018〕34号市规划局: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钱塘智慧城南区块)控规局部调整〉的请示》(杭规〔2018〕13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钱塘智慧城南区块)控规局部调整》(以下简称《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杭海路,南至艮山东路,西至九环路,北至德胜东路,总用地面积约98.33万平方米。

(二)目标定位:提升改造九和路两侧现状产业空间,优化区块环境景观,完善周边配套服务,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景观环境秀美的“杭州城东电商产业集聚中心,智慧城产业有机更新示范区”,打造钱塘智慧城电商产业核心区。

(三)空间结构:整体形成“一街、一心、三片、一带”的规划结构。

一街:通过有机更新的方式,逐步更新九和路两侧存量产业空间内的非电商企业,将九和路打造为特色电商产业街。

一心:以现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东方电子商务园为区块产业发展核心,辐射带动整个电商产业街发展。

三片:在九源路与艮山东路之间新增一个创新型产业片区,沿九源路北侧以及九沙里街两侧布置两个品质居住片区。

一带:沿九号港打造一条南北向滨水景观带,作为慢行系统的主要通道串联各规划片区。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五)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按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级控制。

《杭州余杭创新基地重点发展片区YH05单元控规》概要(精)

《杭州余杭创新基地重点发展片区YH05单元控规》概要(精)

《杭州余杭创新基地重点发展片区YH05单元控规》概要一、编制区范围规划范围为:东至绕城公路,西至良睦路,北至留祥路延伸段,南至文一西路,规划用地面积9.39平方公里。

二、现状说明1、人口现状规划单元涉及到五常街道的文一村和永福村,现状共有约550 户居民,总人口1925 人。

2、交通现状道路交通用地13.65 公顷,主要为宣杭铁路、东西向的文一西路、南北向的绕城高速公路、在建的荆常大道路及村级道路。

3、土地利用现状现状用地以农田、水域、教育科研设计、道路及居住用地为主。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6.9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0.08%,其中居住用地121.18 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等公共设施用地52.56 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3.65 公顷,仓储物流用地4.72 公顷,工业用地14.55 公顷。

其它用地823.60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9.92%,其中水域面积131.85 公顷,农田等其它用地691.75 公顷。

4、河流水系规划区内河流水系较多,纵横交错,河流主要有通航的余杭塘河,及东西向的章家坝港、新桥港、横家桥港,南北向的南河头港等,池塘主要分布在单元的东部、中部。

水域总面积131.85 公顷。

目前大部分河流、池塘处于自然状态,生态环境优美。

5、景观环境规划区内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农田分布广泛。

其中省委党校、嘉泰学院已较集中的开发形成了城镇景观,其余地块均以耕地、村庄和水域为主,其中又以水系为基地的主要肌理特征,由水、村庄与田园组成水乡田园风光。

6、现状存在的问题(1)整个区域主要以农业为主,城市化水平较低。

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水平低,居民生活与工业企业产生的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大量生活、生产垃圾直接排入河道,居民生活卫生质量差。

(2)用地布局不合理,农村居民点分布散乱,占地面积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居建筑布局混乱,整体居住环境差,没有体现优地优用的原则。

(3)规划单元整体环境较差,主要是农居用地和农田等其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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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西兴北单元(BJ1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6)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8)第五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4)第六章绿地控制 (17)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则 (18)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19)附录一:名词解释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西兴北单元(BJ11)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土地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年1月18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3月1日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6月8日6、《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7月7、《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2002年4月1日9、《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GBJ50220-95),1995年9月1日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1999年2月1日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001年6月1日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999年10月1日1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14、《滨江分区规划(最终稿)》2004年3月15、《区东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2003年12月16、《市经济适用房西兴镇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12月17、《滨江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2年11月18、《区月明路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5年12月19、《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08年6月第三条本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西兴北单元,即东起风情大道,西至江陵路,南起滨兴路,北至江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6万平方米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五条本规划以土地使用的性质及其相应的指标进行管理与控制。

并与国家和本省、市的其他法规,如土地、环保、消防、交通、卫生、绿化、电力等相关条例规定一起,实施多因素控制。

第六条本文本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为2007年8月。

任何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的规定,也无须做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重建为止。

如果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的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它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是规划所准许的。

第八条本规划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第一节规划结构与规模第九条功能定位通过对用地结构的明确定位、功能区块的合理划分、路网系统的完善,逐步将北部区块建设成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科技研发基地;把南部区块建设为交通便利、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滨江区东部生活区。

南北两区块的产业与居住功能相互依托,科研、居住协调发展。

第十条用地发展规模规划区总用地350.2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39.91公顷,水域10.35公顷。

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为126.80公顷,公建用地为25.52公顷,其中地铁站点上盖混合开发用地为5.35公顷,研发用地为84.71公顷,市政用地约为3.1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5.41公顷(不含结合在地铁站点混合开发用地内的社会停车场库),绿化用地24.28公顷。

第十一条人口发展规模规划区范围内总户数约为17688户,总人口约为53064人。

第十二条规划结构整个规划范围形成“一心、两区、四轴”的规划结构。

“一心”:指滨和路北侧的公建集中区域,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形成整个单元的公共服务中心。

“两区”:指由月明路为界,北侧的科技研发片区和南侧的居住片区,南北两区块的产业与居住功能相互依托,协调发展。

“四轴”:指沿月明路的功能发展轴、沿建设河的景观发展轴和沿西兴路、江陵路的交通发展轴。

第二节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规划第十三条规划单元内布置总居住用地126.80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7.30%。

住宅建设以小高层及高层的组合布置为主。

第十四条本次规划涉及的主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托、小学、中学、九年制学校、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型商业设施等。

第十五条西兴北单元内共配置36班中学1所, 36班小学2所,12班幼儿园3所,15班幼儿园1所,教育设施总用地面积10.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0365平方米。

表2—1. 教育设施配建情况表序号项目学校名称规模所在地块备注1 中学36 R22-062 小学西兴第二小学36 R22-01 已批未建36 R22-073 幼儿园12 R22-03 已建12 R22-0512 R22-12 已建15 R22-10 已批未建第十六条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用设施的位置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作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均不得小于规划图则中的规定。

第十七条本规划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用设施参照《杭州市居住区规划定额指标》现行规定执行。

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十八条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5.52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51%。

主要分两个地段设置。

具体如下:(1)南部的居住片区中心结合轨道交通1号线滨和路站点设置一定规模的商业设施,健全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同时考虑村镇三产留用地的安排。

(2)沿西兴路设置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设施,商业开发与周边的科技研发等多种功能结合,主要为北部的科技研发片区服务。

第十九条根据《杭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在西北部相邻的长江单元中设有医疗卫生设施——滨江医院,用地面积约7.63万平方米。

本规划单元内不设置医疗卫生用地。

第四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第二十条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19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94%,其中包括加油(汽)站一处,污水处理泵站一处,公交首末站一处,变电所一处。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第二十一条本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部分用地考虑划分至中类。

第二十二条在进行较大范围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界限及区内支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必须符合图则中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二十三条图则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作变更时,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四条建筑的新建及改、扩建,其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

第二十五条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3.1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要求用地类别代码建设项目城市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市政公用绿地用地设施用地R21 R22 R24 C1 C2 C3/C4 C5 U G11 G12 G22住宅√○×××××××××中小学幼托○√×××××××××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文化设施○√○×○√×××××社区体育设施○√○××√××××○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市政公用设施○√○○○○×√○×○社区行政管理设施○√×○○○×××××社区农贸市场○√××○××××××市级商业服务设施×○×○√××××××市级行政办公设施×○×√○○○××××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市级医疗卫生设施×○×○××√××××综合写字楼、办公楼×××√√○×××××旅馆×××○√○×××××社会停车场库×××○○○×√×××垃圾中转站×××××××√×××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第二十六条开发容量西兴北单元规划建筑面积控制在461.8万平方米左右,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203.9万平方米,市级公建建筑面积68.1万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

第二十七条规划范围内建筑物在满足自身的地块控制要求后,如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社会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且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空域等有关规定的,允许在原规划的基础上酌情增加建筑面积。

第二十八条建筑间距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年6月)的要求,结合本规划区用地的实际情况,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园林文物、建筑保护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低、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1.住宅正面间距不应小于13m,但遮挡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10m,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行布置且朝向为正南北向时,不应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

2)平行布置且方位为非正南北向时,住宅正面间距可按表(4-1)《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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