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精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中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即实施“三级课程”的设想。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修订稿)》,特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
1、学会做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意志品质和高尚的人格;
2、学会交往,在合作中学习;提倡取长补短互帮互助;
4、学会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5、学会探究,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6、学会健体,掌握一项运动技能或健身技能;
二、校本课程的总体结构
根据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修订稿)》的规定与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拟定了学校高中阶段三年的课程计划,校本课程划分为必修课程、任选课程两大类,以课堂教学、综合指导、实践活动等形式进行实施。计划从2001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6、身心健康类:如心理辅导、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等。
7、生活技能类:声乐、摄影、书法、美术、绘画等。
五、校本课程实施
本课程方案确定后,要对教师进行适当培训,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课程的知识与技能方面。
申请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写出一份简要的《课程纲要》,交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审定,审定后列入《选修课科目目录》,提供给学生选择,如果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人数少于15人,则该选修课予以取消。
六、校本课程的考核。
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将校本课程的成绩评为四个等级,即A、B、C、D,D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不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未达到50分的学生不予毕业。
鞍钢高中研究型课程管理条例
总则
1、为了使校本课程管理规范化,以适应校本课程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高中新课程标准的年级。
3、本条例的内容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以后者为准。
校本课程的性质、内容和考核
1、校本课程是学校根据学生实际设定的课程,它与国家、地方课程一样是鞍钢高中课程结构的组成部分,但校本课程更突出学生的实际要求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在自主选择学生的基础上,围绕某些课题或专题,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开放式、探究式的学习。
2、校本课程不进行考试,但要考核学生参加活动次数,活动质量、学生学习情况由指导教师负责记录,活动内容由本人记录在校本课程学习综合记录表上,每个课程结束后需有论文、作品或制作、发明、产品等成果,以及学习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3、指导教师对学习过程、学习成果进行分析、评价。评价分为A、B、C、D四个档次,其中D为不合格。对每12~16课时内完成并合格的课题记学分(出勤需达3/4以上学时,否则不记学分)。在高中期间,学生需完成学分。
4、学校对学习成果进行评比、奖励。优秀作品汇编,向有关部门介绍、推荐、发表。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作品成果报告会。
校本课程教务管理
1、校本课程的学习工作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年级组组长协助做好各项工作,各班学习委员负责本班校本课程的学习工作。
2、每学年末由教务科组织学生提出课题并汇总后由学校课程领导小组审核,挑选出可行性课题供指导教师和学生选择。
3、学校要求各科每一位教师极积开展校本课程的研究,每位教师每学年初给教学实际提供2~3个校本课程方案,报教务科经由校本课程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供学生自主选择,教务科依据选择结果排课表。
4、教务科对各类课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其中、期末检查,不合格者取消课题的活动及相关学分。
5、课程结束后,由教务科指派指导教师或专家进行课题评价,选出优秀成品汇总成集,并做好每届学生的学习资料存档工作。
6、学年初,教务科及时下发各类记录本,表格等。
校本课程任课教师管理
1、经指导教师选课题,学生自主选择教师、选课题等程序后,指导教师即为确定。
2、在课题活动开始前,指导教师依据鞍钢高中校本课程实施方案制定目标、课时、内容、教学模式、评价方式等。
3、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指导教师是起指导、点拨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作用。
4、在每次学习活动中,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出勤统计,记录在出勤表中,并对学生学习活动记录做认真审核,提出意见或建议。
5、学习活动中期,指导教师检查课程教学进度,组织课题组学生进行中期小结,提出后期教学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6、学习活动后期,指导教师须就课程结果评价学习,要求对学生进行指导。
7、学生学习活动结束,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写出评价意见和分出A、B、C、D四个等级,同时指导教师须完成对指导的课程进行案例分析。
8、课程活动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课题活动记录本、学生作品、指导教师评价意见和教师的案例分析,一起交教务科,教务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定。
9、校本课程教师指导费的发放办法,每月末,指导教师将活动记录本交年组长审核,经核定后,年组长按指费10元/次,报教务科计入教师结构工资中。
10、每学年搞一次优秀课程小组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优秀课程小组100元/人,优秀指导教师200元/人(不兼得)。
校本课程学生管理
1. 每个学生都应本着“选择教育、卓越发展的理念,以自主、自愿、灵活的原则”参加校本课程和学习与活动,
2. 每学年末,学生致少要提出一个自己所需的课程内容,交给本班学习委员,学委收齐交教务科。
3. 在活动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团结互助,以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参加研究活动。
4. 参加校本课程出席率要达3/4以上,否则不给学分。
5. 对学习活动过程中不能遵守相关要求,不按时完成相关报告、材料,表现较差者不给学分。
6. 每学年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一次评选,对评上优秀成果的学生,学校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