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有限公司事故处理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有限公司事故处理程序

房地产有限公司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江苏XX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出现的事故得到及时处理,使公司的损失得到最低化。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总经办对公司范围内事故的处理。

第一章细则

第三条、信息来源

(一)事故发生部门或分公司所地点的重要举报;

(二)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通报;

(三)媒体披露;

(四)消费者举报;

(五)领导批办;

(六)客户直接到公司或者工地闹事;

(七)其他来源。

第四条、建立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

(一)一般不紧急事故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

对一般不紧急事故信息要按统一格式详细记录,由举报人二天内直接提交到江苏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办人员,总经办人员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二)一般不紧急事故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

对一般紧急事故信息,举报人十分钟内立即打电话给江苏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办人员,再由举报人员按统一格式详细记录,由举报人直接提交到总经办人员,总经办人员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重要不紧急事故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

对重要紧急事故信息,举报人对一般不紧急事故信息要按统一格式详细记录,由举报人一天内直接提交到江苏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总经办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做到件件落实。

(四)重要紧急事故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

对重要紧急事故信息,举报人五分钟内立即打电话给江苏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总经办主任在五分钟向公司董事长汇报,再由举报人员按统一格式详细记录,由举报人直接提交到总经办主任,总经办主任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详细汇报给董事长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非常重要紧急事故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

对非常重要紧急事故信息,举报人三分钟内立即打电话给董事长,并且立即打电话给总经办主任,再由举报人员按统一格式详细记录,由举报人直接提交到董事长或总经办主任,总经办主任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详细汇报给董事会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条、组织查办

(一)一般不紧急事故组织查办程序:

对一般不紧急事故信息,总经办员工接到报告、通报或举报之后,着手调查和核实,总经办员工在三天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且形成书面的报告向总经办主任汇报。

(二)一般紧急事故组织查办程序:

对一般不紧急事故信息,总经办员工接到报告、通报或举报之后,立即着手调查和核实,总经办员工在一天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且形成书面的报告向总经办主任汇报。

(三)重要不紧急事故组织查办程序:

对重要不紧急事故信息,总经办主任接到报告、通报或举报之后,总经办主任当日内组织召开会议,在当天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且形成书面的报告向董事长汇报。并要求总经办随时上报有关查办信息,必要时要求日报。

(四)重要紧急事故组织查办程序:

对重要紧急事故信息,总经办主任接到报告、通报或举报之后,在市区主要街道,总经办人员10分钟内赶到现场;市效及道路行车不方便市区,总经办人员15分钟内赶到现场。总经办主任当日内组织召开会议,在当天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且形成书面的报告向董事长汇报。并要求总经办随时上报有关查办信息,必要时要求日报。

(五)非常重要紧急事故组织查办程序:

对非常重要紧急事故,接到举报之后,在市区主要街道,总经办主任10分钟内赶到现场;市效及道路行车不方便市区,总经办主任15分钟内赶到现场。对于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公司派总裁助理以上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公司于1小时内召开董事会商讨处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处理结果的通报

(一)对于事故问题结果处理通报:

对于涉及到对本公司人员责任划分的重要处理结果,由总经办提交至董事长,由董事长直接作出处理结果,再由总经办或人资部根据事宜是否需要保密,作出是否向公司内部通报的决定。

对于涉及到对本公司人员责任划分的一般处理结果,由总经办或人资部直接作出处理结果,再由总经办或人资部根据事宜是否需要保密,并作出是否向公司内部通报的决定。

(二)对于参与处理事故人员的奖惩结果通报:

对于参与处理事故的人员由于个人的原因导致事故的恶化,由总经办和人资部提出处理方案,提至董事长作出处理决定,再由总经办和人资部共同给予执行。

对于参与处理事故的人员由于个人的原因导致事故的恶化,由总经办和人资部提出处理方案,提至董事长作出处理决定,再由总经办和人资部共同给予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条例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感谢您的阅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