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工程建设程序法律制度——练习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2章工程建设程序法律制度一一练习题

一、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答案)

1.下列组织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是()。

A、大学;

B、项目经理部;

C、公司;

D、社团。

2•在某工程项目施工中,经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未能按时支付,则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

A、施工企业;

B、建设单位;

C、项目经理;

D、项目经理部。

3.设立法人需要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C、有独立产权的经营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我国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立项分别采取审批、核准和备案制,立项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对企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采用()。

A、审批制;

B、核准制;

C、登记制;

D、备案制。

5.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对环境

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

A、环境影响登记表;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影响报告书;

D、无需进行环境影响报告。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年。

A、10;

B、15;

C、20;

D、50。

7.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A、土地使用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B、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C、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D、土地使用许可、施工许可。

8•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

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

管部门划拨土地。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立项批准;

C、施工许可;

D、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9.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要通过的主要行政批

准手续依次是()。

A、选址意见书-立项批准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国有土地使用许可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

B、立项批准一选址意见书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国有土地使用许可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

C、选址意见书-立项批准一国有土地使用许可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

D、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立项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

10.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

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A、1;

B、3;

C、5;

D、7。

二、简答题

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请问申请施工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参书本P27。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

答:参书本P2&

3、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书本P29。

三、按例题

第1题.【背景资料】2001年.某房地产公司与出租汽丰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建设方)合作, 在某市市区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 6.3万平方米的住宅工程,

另一部分是与住宅相配套的3.4万平方米的综合楼。该项目的住宅工程各项手续和证件齐备,自2001年开工建设到2003年4月已经竣工验收,综合楼工程由于合作双方对于该工程是作为基建计划还是开发计划申报问题没能统一意见,从而使综合楼建设工程的各项审批手续未能办理。由于住宅工程已竣工验收,配套工程急需跟上,在综合楼施工许可证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开始施工。该行为被市监督执法大队发现后及时制止,并责令停工。

【问题】建设方在综合楼项目的建设中有何过错?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本案中,建设方在综合楼项目的建设中违反了《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请领率施工许可证。建设方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搜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57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据此,该市监督执法

大队责令其停工的做法是正确的,并应当处以罚款。

第2题、【背景资料】2006年,某市一服装厂为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建设一栋综合大楼,10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通过工程监理招标,该市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并与该服装厂于2006年7月16日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价款34万元;通过施工招标、该市某建筑公司中标。并与服装厂于2006年8月16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4200万元。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进入现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服装厂发现建筑公司工程进度拖延并出现质量问题,为此双方出现纠纷,并告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在了解情况时,发现该服装厂的综合楼工程未办理规划许可、开工审批手续。

【问题】本案中该服装厂有何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该服装厂未办理综合楼工程的规划、施工许可手续,属违法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该服装厂未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即未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就让建筑会司开工建设,属于违法擅自施工。

另外,该服装厂不具备中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建筑法》第8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该服装厂未办理该项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就不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