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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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
2016年有效监测天数366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5%,较2015年提升4.5个百分点。其中178天空气质量级别为优,占48.6%;168天的空气质量级别为良,占45.9%;19天空气质量级别为轻度污染,占5.2%;1天空气质量级别为中度污染,占0.3%。在环保部公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年度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位居第8位。
(一)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值范围在4~26μg/m3之间,年均值为9μg/m3,与2015年相同。
(二)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日均浓度值范围在7~81μg/m3之间,年均值为32μg/m3,比2015年上升10.3%。
(三)可吸入颗粒物(PM10)
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值范围在8~124μg/m3之间,年均值为41μg/m3,比2015年下降17.6%。
(四)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1mg/m3,比2015年下降31.2%。
(五)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4μ
g/m3,比2015年上升1.4%。
(六)细颗粒物(PM2.5)
细颗粒物日均浓度值范围在6~76μg/m3之间,年平均值为26μg/m3,比2015年下降16.1%。
(七)城市降水
降水pH值范围在4.01~7.86之间,pH值年平均值为5.17;酸雨发生率为46.8%,比2015年上升了22.7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
水环境主要包括地表水、近岸海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源,2016年水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
(一)前山河
2016年前山河两河汇合口断面、前山码头断面和石角咀水闸断面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与2015年比较无变化。
(二)黄杨河(鸡啼门水道)
2016年黄杨河(鸡啼门水道)尖峰大桥断面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与2015年比较无变化。
(三)磨刀门水道
2016年磨刀门水道布洲断面和珠海大桥断面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与2015年比较无变化。
(四)近岸海水
2016年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13个监测点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相应类别标准,水质状况与2015年比较无明显变化。
(五)集中式饮用水地
2016年大镜山水库、竹仙洞水库、杨寮水库、平岗泵站、广昌泵站、黄杨河泵站、乾务水库、竹银水库和竹洲头泵站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与2015年比较无变化。
三、声环境
2016年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与2015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一)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与2015年对比下降0.7分贝。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
为二级,评价结果为较好。
(二)道路交通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7分贝,与2015年对比下降0.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结果为好。
(三)功能区噪声
2016年1、2、3、4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与2015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