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森林质量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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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森林质量的几点建议
【摘要】森林具有强大的生态功能,在维护地球生态平衡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科学森林经营又是充分发挥生态功能,加速培育林业后备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作为林业工作者,结合自己工作实践,就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与效益等问题,提几点个人浅见。
【关键词】森林;质量;建议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在2009年召开的建国以来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国家又赋予了林业的第四个地位,即:林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基于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林业的“四个地位”,国家林业局提出了森林资源管理的“三个地位”。即: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在林业产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在林业行政执法中的主体地位。由此可见,无论是林业工作,还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都是十分重要的。在具体工作中,理顺森工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地位。有利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有利于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只有强化森林资源管理队伍的执法能力,才能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森林管护存在的问题
1.1管理体制滞后,制约管护工作发展
在国家对国有林木材生产实行禁伐、限伐政策后,国家对国有林业企业全面实行民“断奶”;林业企业必须要自我完善,自负盈亏,一方面要承担国家生态建设的社会公益性任务,实现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要面向市场,参与竞争,提高经济效益加之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投资方式和企业内部的用工机制,使目前这种“非企业事”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也同样制约着森林管护工作的发展步伐。
1.2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与森林资源合理利用脱节
对天然林林下资源开发,林副产品的深加工和森林旅游业的开发缺乏统一的规划,在保护和发展的基础上,如何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思路不清,且工作做得不够扎实,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没有真正形成。
1.3森林管护工程建设与配套工程建没脱节
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培育森林资源和保护森林资源。但是,在天然林经营
管理过程中,实际存在着天然林中幼林的抚育,低质低效林分的改造,次生林的经营,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等一系列森林经营措施,这些森林经营措施没有配套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最佳效益就不能得到充分体现。林业建设的基础设施薄弱,科技人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科研工作难以开展。
2.提高森林质量的措施
2.1充分发挥森林各种功能的需要
我们曾对不同的林分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发现不同林分其生态效益发挥的差异较大。影响其森林生态效益发挥的主要因子为森林类型、森林结构、森林公顷蓄积量等森林的质量指标,而通过森林抚育和改造措施,正是进行了森林结构和类型的调整,改善了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条件,促进了林分质量的提高,增加了森林的整体效能,使森林的多种效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2.2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的需要
多年来,国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抓造林绿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是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保存率太低,影响了造林绿化成果。我们曾对全省1991-1997年国有林场7年间的更新造林进行了普查,结果是保存率仅为65.2% ,其中,因抚育不及时导致苗木死亡的占造林失败的75%以上。为此,目前在加强更新造林的基础上,必须加速进行森林的抚育和改造,提高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成林率。同时,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是劳动密集型营林生产活动,有助于消化吸收林区剩余劳动力,促进林区脱贫致富。
2.3强化森林经营管理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们林业对森林经营这一关键环节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虽然也有相应的森林经管部门,但这种管理仅仅局限于技术指导和行政监督方面,在财政上缺乏相应的政策及资金的支持,在个别地方虽然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但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由于没有投资,加上管理工作滞后,致使抚育、改造工作欠账十分严重。为了扭转这种状况,必须加强森林经营工作,抓紧进行中幼龄林抚育和改造工程的建设。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珍贵树种中长期发展规划,对采种、育苗、更新造林和抚育管护要按年度进行规划设计,要将营林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发展规划,在制定规划时优先保证发展红松等珍贵树种的必要资金和林木采伐限额指标。
2.4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核心措施和加强森林科学经营的关键手段。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在我国生态建设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重要时期,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实行采伐限
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对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国家一期天保工程扶持政策不到位,国务院批复的“十一五”采伐限额无法落实,超量采伐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量采伐中幼龄林问题十分严重,森林质量不断恶化,因此,严格执行“十二五”采伐限额是提高森林质量的主要出路。
在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过程中,要加强对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和伐区作业质量的管理,确保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到位。要避免出现抚育伐单纯取材问题,杜绝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人为的超强度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2.5大力推行个体承包,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
为了达到管护好森林资源的目的,根据经营区内森林分布及地理环境特点,对不同区域和地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森林管护;对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远山区的林地实行封山管护,建立精干森林专业管护队伍;对交通较为便利的近山区,采取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实行个体承包管护。封山设卡管护和管护责任区相结合,专业管护队伍和职工群众家庭管护相结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四大管护体系,全面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防止乱砍滥伐、盗伐、火灾、病虫害等危害森林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