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说明:
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一个单位
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
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
说明:
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
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
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施工配合费:
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
(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
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5%计算。
(四)打混凝土桩单独列项,按三类建筑工程费率乘90%计算。
(五)因建设单位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的补偿费计收办法:
1、按停工、窝工期间的现场工人全部工资及相应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4
0%计费,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
2、费按2000年《海南省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相应机械台班费用中的第一类费用中的折旧费及人工费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扣除公休节假日,每天只计一个台班)单独计列,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只算10天如果超过10天需签证,如果不签证只能计算折旧费,而不能在加人工费)
(六)检验试验费不包括试桩、测桩、试压(静载试压等)、沉降观测等的费用。
(七)定额管理费已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点四(1.4‰)综合考虑,由各施工企业按省人民政府琼府[1989]80号、琼建定[2001]77号文规定交缴。
五、其他直接费内容
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防雨措施、排水、道路防滑、降低工效等的费用。(二)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设施摊销费、夜餐补助和降低工效等的费用。
(三)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因场地狭小等情况而发生的材料进入工地仓库或堆场前的二次搬运费。
(四)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购置、返摊销费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五)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六)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六现场经费内容
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单幢建(构)筑物边缘50米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施工围墙、场地硬化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直接费。
(二)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
电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
折旧、大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
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其他费用,包括施工垃圾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等。
七、间接费内容
由企业管理费、社会劳保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
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等费
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议器等折旧及维修
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