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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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13年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普洱市西蒙县盟卡镇永邦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第四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遗书第号至第

号),在自行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个金额),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行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行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直接共同遵守的合同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70 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8.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9.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或提交虚假材料;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或在中标公示期间表明将放弃中标;或拒绝

接受不平衡报价调整,你单位有权没收担保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盖章)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传真: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姓名:

二、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2013年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普洱市西蒙县盟卡镇永邦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第四标段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现金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的2%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10%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我方基本账户结转。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填报派驻本合同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且未经发包人允许不进行更换。

3.将严格按照投标确定的工期、质量完成所中标段的工程任务,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4.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价格[2013]234号”文件的规定,我单位谨向贵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本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及控制编制费按控制价的0.22%收取,我单位一旦中标,我单位自愿承担支付所中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五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直至解除合同,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字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二)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2013年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普洱市西蒙县盟卡镇永邦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第四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投标人在整个投标活动中不得变更授权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3、如果投标人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若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规定要求,投标文件将不予通过;

4、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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