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开课单位:法学院课程名称:刑法学课程编号:英文名称:Criminal Law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总学时:144 理论学时:120 实验学时:24学分:6开设专业:法学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律逻辑二、课程任务与目标(一)课程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之一,同时也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必修的16门核心课程之一。
因此,本课程在法学本科学生培养计划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刑法总论中,主要阐释刑法的概念、内涵、性质、任务、以及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的效力与方法、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理论、刑事责任以及有关犯罪认定和刑罚适用的一般原则和制度。
如今,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应用型法学人才,而刑法学就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部门法学。
作为法学专业三大实体部门法之一的刑法学,其教学目的,不仅仅在于传授刑法学通常的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应把以学生能力形成为目标的教学思路贯穿始终。
因此本课程的教学定位为:紧扣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传授刑法基本理论和最新前沿学术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学生的刑事法律素养。
使刑法学知识成为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解决刑事案件的能力作为一种专业思维模式扩展延伸到其他法学学科的学习中。
(二)课程目标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国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体系;系统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及修正案和司法解释。
同时结合我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定位,在教学中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提升学生的司法运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具体分为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情感目标。
1.知识目标:通过《刑法学》课程教学使学生牢固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具体内容,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个案,能够正确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准确认定各种罪态,准确适用刑罚;熟悉中国刑事法律制度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了解刑法理论发展的新动向,整理《刑法学》的基本理论框架和体系,使刑法学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学(二)》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学(二)》课程教学大纲大纲执笔人:谢尊武大纲审核人:课程编号:030100505英文名称:The criminal law(Ⅱ)学分: 3.0总学时: 48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先修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刑法学(一)》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本大纲根据法学专业2011年版培养计划制订。
《刑法学(二)》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各种主要类犯罪、具体犯罪的概念、原理和相关规定,提高学生运用刑法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今后的专业学习和工作奠定基础。
二、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了解我国刑法总论与分论的关系、犯罪的基本类型,掌握我国刑法分则中各种主要犯罪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相关具体规定,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和刑法规定去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三、重点与难点重点: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肇事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伪造货币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婚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难点:放火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伪造货币罪的罪数认定,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界限,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及处理,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的罪数认定,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联系与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联系与区别,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系,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聚众斗殴罪的罪数问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关系,贪污罪的认定,受贿罪的认定,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刑法学教学大纲-China-EUSchoolofLaw,CUPL
刑法学教学大纲-China-EUSchoolofLaw,CUPL刑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一)课程性质和目的本课程是针对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以及选修本课程的其他专业的研究生开设的,是以专题的方式,结合案例进行教授和讨论的课程。
课程的内容是以我国刑法总则为基础、以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类型为研究对象,主要研讨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犯罪罪名和代表类型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围绕犯罪的构成和司法认定两个层面,对典型的罪名进行探讨。
目的是在本科学习刑法理论的基础上,培养研究生对于具体罪名的理论背景和实务争议更加深入了解,并能够从中发现刑事立法的规律和完善路径。
(二)课程范围本课程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主要内容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犯罪构成体系、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共同犯罪、刑罚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罪名、公共安全犯罪、经济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内容。
(三)教学目标刑法总论是刑法的基础理论部分,通过课程讲授,达到使学生明确刑法总论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及学说争鸣的目的。
要求学生能对总论中的基本理论问题作分析,并运用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刑法分论是刑法总论内容的具体延伸和运用,是关切实践的重要内容。
在大致了解刑法罪名的设置和分布的情况下,重点掌握有争议的、常见多发、有学术、实践争议的罪名。
不仅学会判断该罪的构成条件和基本理论,而且学会从具体案例、具体罪名的细致分析和阐述中使刑法理论得到升华。
(四)教学方法1.课件教学。
打破传统黑板粉笔的教学方式,《刑法学》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2.辩论式的案例讨论。
讨论案例是刑法学教学不可或缺的环节,能够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3.角色转换教学法。
角色转换教学法是为了打破教学中教师占据主导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的传统模式,即由教师选择课程内容在课前布置给学员进行预习准备并提出授课时准备讨论的问题,然后上课时由学员相互讨论,最后教师进行点评、总结。
刑法学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刑法学课程实验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主要研究犯罪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涉及刑法理论、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等内容。
本实验教学旨在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审判等形式,使学生深入理解刑法的基本原理和逻辑,掌握刑法的适用和解释。
二、课程目标1.理解刑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
2.掌握刑法中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如罪刑法定原则、法无罪无刑原则、犯罪事实与证据的关系等。
3.熟悉刑法的适用和解释,能够准确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4.提升学生的刑法实践能力,了解刑事诉讼程序和刑罚执行程序。
5.培养学生的刑事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刑法问题的分析和解决。
三、教学内容1.刑法基本概念和原则1.1 刑法的定义与性质1.2 刑法的目的与任务1.3 罪刑法定原则1.4 罪刑法定与适用法律关系1.5 罪刑相当和罪刑比例原则2.犯罪构成要件2.1 犯罪主体2.2 犯罪客体2.3 犯罪行为2.4 犯罪结果2.5 犯罪主体能力和责任能力3.刑事责任3.1 刑事责任的性质和种类3.2 刑事责任的主体和客体3.3 刑事责任的形式和程度3.4 刑事责任的免除和减轻4.刑事程序和刑罚执行4.1 刑事立案和侦查4.2 刑事审判和判决4.3 刑罚执行和刑期计算4.4 刑事救济和社会复建四、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实验教学方法,结合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审判等教学形式进行教学。
具体包括:1.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学生从案例中总结法律规定和原则。
2.角色扮演:设计模拟犯罪案件,学生分组扮演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检察官等角色,进行辩论和讨论。
3.模拟审判: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包括辩论、质证、判决等环节。
4.小组讨论:按照教师指定的主题和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提高学生的思维和分析能力。
5.互动讲解:教师通过提问、讲解等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能力。
五、实验项目设置1.案例分析实验学生选择一起刑事案件进行案例分析,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
刑法学教学大纲
刑法学教学大纲,供参考:
课程名称:刑法学
课程代码:XXXXX
学时数:XX学时
一、课程简介
1. 课程目标: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刑法学基本理论、核心概念与基本原则,培养学生的刑法思维方式和法律分析能力。
2. 主要内容:本课程包括刑法学的基本概念、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与量刑等内容。
二、刑法学基本概念与原则
1. 刑法学的定义与发展
2. 犯罪与刑罚的基本概念
3. 刑法学的基本原则:法定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等
三、刑法学的犯罪构成要件
1. 犯罪行为要件: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2. 犯罪对象与客体要件
3. 犯罪的结果与因果关系
4. 犯罪主体与犯罪能力
四、特定犯罪类型的研究
1. 杀人罪与伤害罪
2. 财产犯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3. 车辆与交通犯罪
4. 毒品犯罪与贩卖毒品罪
5. 腐败犯罪与贪污受贿罪
6. 网络犯罪与计算机犯罪
五、刑事责任与量刑
1. 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免责情节
2. 刑罚种类与刑罚原则
3. 量刑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4. 刑法执行与刑满释放
六、刑法学与社会实践
1. 刑法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2. 刑法学应用案例与实际问题分析
七、教学方法
1. 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2. 学生讨论与互动
3. 模拟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
4. 实地参观与考察
注:以上仅为示例大纲,具体的刑法学教学大纲可根据各高校或教育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学大纲需要根据课程学时、教学目标和学生群体特点等因素进行灵活设计。
刑法学教学大纲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刑法学》试卷一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对于累犯()A、不适用缓刑B、不适用减刑C、不适用数罪并罚D、不适用剥夺政治权利2、共同犯罪是指()A、二人以上共同犯罪B、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C、三人以上团伙犯罪D、三人以上聚众犯罪3.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罪()A.如所犯之罪最低法定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B.如所犯之罪在国外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则不应再追究C.只要没有超过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一律都应追究D.一般不追究,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除外4、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其追诉期限为()A、10年B、15年C、20年D、25年5.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A.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C.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6、下列各罪中,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A、枉法裁判罪B、抢夺罪C、破坏选举罪D、组织卖淫罪7.犯罪未遂是指:已着手实施犯罪,但()A.犯罪未达目的 B.未发生危害结果C.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D.犯罪过程没有完成8、我国刑法在溯及力方面采用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9、对于中止犯()A、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B、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C、应当不处罚D、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0.拘役的期限是()A.1个月以上1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年B.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C.2个月以上3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4年D.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二. 不定向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可能有1个或多个选项是正确的,将正确的选项填在括号中,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每题3分, 共30分)1,具备法律效力的刑法解释有()A、立法解释B、学理解释C、司法解释D、当然解释2,故意犯罪可分为()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共同故意D、临时起意3,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A、2年期满后再执行死刑B、缓期2年期间如无故意犯罪,则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C、缓期2年期间如无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则两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D、缓期2年期间如果故意犯罪,则应执行死刑,但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A、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B、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C、从羁押之日起开始计算D、如果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5,下列哪些犯罪人不得假释 ( )A、累犯B、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人C、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人D、判处的主刑是管制、拘役的犯罪人6,国家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哪种构成贪污罪 ( )A、集体私分国有资产B、私分罚没财物C、帐外暗中收回扣D、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国家财产7,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A、按其所参与的犯罪进行处罚B、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C、按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D、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8,下列各罪属身份犯的有 ( )A、传播性病罪B、破坏军婚罪C、伪证罪D、虐待被监管人罪9,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 )A、应按强奸罪定罪处罚B、应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定罪处罚C、应按强奸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定罪处罚D、应从一重罪从重处罚10,对于教唆犯 ( )A、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B、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加重处罚C、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D、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三、简答题(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题7分,共35分)1.简述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2.简述我国刑法中公共财产的概念3.简述重伤的概念4.简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5.简述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异同四、案例分析(共25分)1、歹徒A、B、C三人晚上潜入汪某家。
《刑法学》教学大纲
《刑法学》教学大纲第一讲刑法概论(上)一、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渊源二、刑法的特点(重点掌握)(一)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二)刑法的保障性(三)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范围广泛性(四)刑法的谦抑性、最后手段性、补充性三、刑法的机能(重点掌握)(一)法益保护机能(简称为保护机能)(二)行为规制机能(三)自由保障机能(简称为保障机能)思考题:1、如何理解罪刑关系?2、如何理解刑法的特点?3、如何理解刑法的机能及其之间的关系?第二讲刑法概论(下)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二、罪刑法定原则(重点掌握)(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提出(三)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四)罪刑法定的法治价值(五)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规定和体现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及发展(三)我国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确立及其体现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重点掌握)(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二)由罪刑相适应原则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三)我国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确立及其体现五、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空间效力(二)刑法的时间效力思考题:1、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法治价值?2、如何理解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确立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4、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确立的三个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5、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第三讲犯罪及其构成(上)一、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政治学概念(二)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三)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重点掌握)(四)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概念二、犯罪构成(一)犯罪构成的概念(二)犯罪构成之立法设计(重点掌握)(三)犯罪构成之解读(重点掌握)三、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二)犯罪客体的分类(三)犯罪客体在刑法中的意义(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3、如何分析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4、研究犯罪客体有何意义?第四讲犯罪及其构成(下)一、犯罪客观方面(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不作为(重点掌握)二、犯罪主体(一)刑事责任能力概念和分类(重点掌握)(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重点掌握)(三)特殊主体(四)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三、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故意(重点掌握)(二)犯罪过失(三)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思考题:1、如何理解不作为犯罪?2、如何理解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3、如何理解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4、如何理解犯罪故意?第五讲犯罪形态问题研究(上)一、故意犯罪形态概念(重点掌握)二、犯罪既遂形态问题(一)犯罪既遂概念(二)犯罪既遂的分类(三)犯罪既遂的处罚三、犯罪预备形态问题(一)犯罪预备的概念(二)成立条件(三)处罚四、犯罪未遂形态问题(重点掌握)(一)犯罪未遂的概念(二)犯罪未遂形态的成立条件(三)犯罪未遂的分类(四)未遂犯的刑事责任五、犯罪中止形态问题(一)犯罪中止的概念(二)成立条件(三)中止犯的处罚原则六、罪数形态问题(一)想象竞合犯(二)牵连犯(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2、什么是预备行为、什么是实行行为、什么是着手?3、什么是犯罪完成、什么是犯罪未得逞?4、什么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如何理解自动放弃犯罪?5、如何理解犯未遂的特征?6、如何理解罪数形态概念?7、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特征?8、如何理解牵连犯特征?第六讲犯罪形态问题研究(下)一、共同犯罪的概念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一)共同犯罪的主体(二)共同的犯罪行为(三)共同故意三、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重点掌握)(一)主体不符合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二)主观方面不符合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四、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一)以分工分类(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二)以作用分类(主犯、从犯)(三)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五、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一)主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重点掌握)(二)从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三)胁从犯从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四)教唆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2、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整体性?3、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分类?4、如何理解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5、如何理解主犯、从犯?6、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第七讲刑罚论问题研究(上)一、刑罚的概念(一)主刑的种类和适用(二)附加刑的种类和适用(三)刑罚权的性质(重点掌握)二、刑罚的功能(重点掌握)(一)刑罚的功能(二)客观地认识刑罚的功能三、刑罚的目的(一)报应目的(二)预防目的(三)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目的(四)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之间的关系(重点掌握)四、死刑问题(一)死刑的演进(二)死刑的存废之争(三)美、日、俄、中国死刑状况(四)我国的死刑政策(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刑罚权的性质?2、如何理解刑罚的功能?3、如何理解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关系?4、如何理解我国的死刑政策?第八讲刑罚论问题研究(下)一、量刑情节的概念和分类(重点掌握)(一)量刑情节的概念(二)量刑情节分类1、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2、命令性量刑情节与授权性量刑情节3、单功能量刑情节与多功能量刑情节4、罪中情节、罪前情节与罪后情节5、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二、自首制度(一)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二)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三)自首的法律后果三、立功制度(一)立功的概念和特征(二)立功的法律后果四、累犯制度(一)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重点掌握)(二)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三)累犯的刑事责任五、数罪并罚(一)数罪并罚原则(二)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适用(重点掌握)(三)几种特殊情况下的数罪并罚六、减刑和假释制度(一)减刑和假释的概念(二)减刑和假释的条件七、追诉时效(重点掌握)(一)追诉时效的期限(二)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思考题:1、如何理解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立功制度?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制度?4、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5、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时效制度?第九讲职务犯罪问题研究一、职务犯罪(一)职务犯罪概念(二)职务犯罪特征(重点掌握)二、贪污罪问题(一)贪污罪的概念(二)贪污罪的构成特征三、挪用公款罪问题(重点掌握)(一)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四、受贿罪(一)受贿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重点掌握)(二)受贿罪的类型(重点掌握)(三)刑法规定的其他贿赂犯罪(受贿型犯罪、行贿型犯罪、介绍型犯罪)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重点掌握)(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六、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一)职务犯罪的危害(二)职务犯罪的预防思考题:1、如何理解职务犯罪的特征?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3、如何理解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4、如何理解受贿罪的构成特征?5、如何理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特征?6、从哪些方面对职务犯罪进行预防?第十讲刑法前沿问题研究一、犯罪的不同概念(重点掌握)(一)犯罪的政治学概念(二)犯罪的犯罪学概念(三)犯罪的刑法学概念(四)犯罪的司法概念二、犯罪原因与控制(一)犯罪的原因(二)犯罪的控制(三)社会转型与犯罪预防(重点掌握)三、刑事政策问题研究(一)刑事政策的概念(二)我国主要刑事政策(三)我国刑事政策完善四、刑事法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重点掌握)(一)越权司法解释问题(二)司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问题(三)权力对刑事司法的不正当影响问题五、刑法与和谐社会构建(重点掌握)(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刑事和解制度思考题:1、如何理解不同犯罪概念之间的关系?2、犯罪的原因有哪些?3、如何看待越权司法解释问题?。
课程教学大纲黑体加粗,小2号
《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刑法英文名称:课程类别:专业课学时: 48学分:3学分适用对象:法学生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考试。
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先修课程:宪法、法理学、刑法学总论二、课程简介刑法分论是法律专业学生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属于专业教育课。
本课程的目的是向法学专业学生讲授刑法学的基本知识。
让学生了解刑法的重要概念和原理了解刑法的各项制度,使学生对刑法这一重要部门法很好地把握为进一步学习法学各学科打好基础。
,a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法学核心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之一。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刑法分则的基本内容,掌握基本理论;引导学生初步掌握运用刑法分则理论探讨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引导学生初步树立刑事法治的基本观念。
通过掌握刑法分则中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与刑事责任理论,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分则的具体规定,并运用所学的相关理论分析实际案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对具体案件进行定罪与判刑。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第一章罪刑各论概说【课时安排】2学时【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刑法分则的体系、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理解:罪状的概念及其分类,罪名的概念及其分类,法定刑的概念及种类。
掌握:法条竞合的概念和适用原则.【主要内容】(一)刑法分则的体系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二)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罪状、罪名、法定刑(三)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重、难点内容】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学习建议】1、学生应该做好课前预习工作;2、根据教师的建议,对重、难点知识进行资料查询深入自学,增强理解;3、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活动;【思考题】1、如何理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2、如何理解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其适用条件是什么?第二章危害罪【课时安排】 1学时【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危害罪的概念和构成。
《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2001年制定,2006年修订)课程编号:英文名:Criminal Law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前置课: 法学概论、宪法学后置课: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学分:6学分课时:108课时主讲教师:钱叶六、朱彤选定教材: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课程概述:刑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中一门核心课程,其所涉及的犯罪与刑罚原理不仅具有丰富、深刻的哲理性,而且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应用性。
因此,刑法学的教育教学不仅使学生获得必要的刑法基本理论,更为重要的是要培育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专业技能。
刑法学由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两编内容组成。
刑法总论系统阐述了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问题。
主要内容有:刑法的概念、特点;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学说及犯罪构成四个方面要件:排除犯罪的事由;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刑罚的概念、目的与我国刑罚的种类;各项量刑制度、行刑制度与刑罚消灭制度。
刑法各论主要论述了我国现行刑法典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的共性问题和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和认定问题。
教学目的: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根据,向法学专业一、二年级学生讲授刑法学的基本知识,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为进一步学习法学各学科打好基础;最根本的是达到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目标要求。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学生)演讲法等。
各章教学要求及教学要点上编:刑法总论第一章刑法概述课时分配:3学时教学要求:了解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功能及其的体系和解释等内容;教学重点是要求学生把握、理解刑法的任务和功能。
教学内容:一、刑法的概念和分类二、刑法的创制与完善三、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功能四、刑法的体系和解释思考题:1.什么是刑法?怎样理解刑法的特征?2.如何理解刑法的功能?3.刑法的解释的类型有哪些?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课时分配:3学时教学要求: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界定标准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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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简单应用: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了解制定刑法的根据和刑法的任务,理解和把握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的概念与分类,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理解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基本要求。
3.简单应用: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分类;理解不同分类的犯罪客体的作用;掌握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并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特征和要件;理解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根据;理解危害结果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地位;理解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和意义。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犯罪主体的概念、共同要件;理解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内容与程度;理解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掌握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理解精神障碍、生理功能丧失与醉酒对刑事责任的影响;理解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和作用;理解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则。同时,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理解犯罪故意及其类型,犯罪过失及其类型;理解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理解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意义;掌握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认识的错误对解决刑事责任的影响。
2.领 会:(1)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2)犯罪构成的特征;(3)犯罪构成的意义。(4)犯罪客体的意义;(5)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的分类;(6)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7)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8)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9)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10)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1)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12)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13)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14)我国刑法关于精神障碍、又聋又哑的人、醉酒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15)犯罪主体特殊身分对定罪量刑的意义;(16)单位犯罪的特征;(17)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18)研究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19)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划分的意义;(20)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
二、课程学习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三、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
先修课程:法学导论、法理学
后续课程:刑事诉讼法学
四、课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4.综合应用:(1)不符合危害行为内在特征的情形;(2)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3)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4)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问题;(5)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异同;(6)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7)法律认识错误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8)事实认识错误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
4.综合应用:结合案例分析犯罪概念在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中的作用。
第三单元犯罪构成
『知识点』
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含义;犯罪主体的概念;犯罪主观方面的含义。
『重点』
犯罪构成
『难点』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
『基本要求』
1.识 记:(1)犯罪构成的概念;(2)犯罪客体的概念;(3)犯罪客体分类及其意义;(4)犯罪对象的概念;(5)犯罪客观方面的含义;(6)作为与不作为的含义;(7)因果关系的含义;(8)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9)犯罪主体的概念;(10)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11)犯罪主体特殊身分的概念和分类;(12)单位犯罪的概念;(13)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要件;(14)犯罪故意的概念;(15)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的概念;(16)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17)事实认识错误的概念。
4. 综合应用:(1)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要求;(2)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体现;(3)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4)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在定罪、量刑、行刑上的体现;(5)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立法上的体现;(6)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第二单元犯罪概说
『知识点』
犯罪基本特征;犯罪分类
『重点』
犯罪基本特征
第一单元刑法概述
『知识点』
刑法的概念;我国刑法关于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
『重点』
刑法的基本原则
『难点』
刑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
1. 识 记:(1)刑法的概念;(2)广义刑法的含义;(3)狭义刑法的含义;(4)刑法修正案的含义;(5)单行刑法的含义;(6)附属刑法的含义;(7)刑法解释的概念和类型;(8)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9)我国刑法关于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
第四单元排除犯罪事由
『知识点』
正当防卫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概念
『重点』
正当防卫的条件
『难点』
紧急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条件
『基本要求』
《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适用专业:法律事务
适用层次:高起专
适用教育形式:网络教育/成人教育
考核形式:考试
所属学院:法学院
一、课程简介
本门课程主要阐释刑法的概念、内涵、性质、任务、以及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的效力与方法、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理论、刑事责任、有关犯罪认定和刑罚适用的一般原则和制度、各罪的构成要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开设本门课程旨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的能力。
『难点』
犯罪基本特征
『基本要求』
1.识 记:(1)犯罪的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2)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意义;(3)犯罪分类
2.领 会:(1)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基本特征;(2)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3.简单应用: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刑法中犯罪的概念;深刻理解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及特征,以期对犯罪总论的基本理论有初步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