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表
南京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南京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检查对象对南京市内所有涉及粉尘涉爆的企业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煤矿•炼油厂•化工厂•粉尘工厂•焊接行业检查内容1.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设备是否定期检修维护,设备管理是否健全。
3.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掌握危险因素,并能正确使用安防设备。
4.环境风险控制是否有效,安全检查、监测是否到位。
5.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事故现场处置是否规范。
检查标准针对以上检查内容,我们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优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安全管理规程完备,每年定期进行演习。
•良好:设备运行正常,员工日常行为安全意识强且职业技能齐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般:设备管理不到位、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安全管理规程有缺陷、生产环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较差: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隐患,未进行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明显缺失,建筑布局不合理。
检查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对于红线问题,一定要立即整改,并报告督查部门。
重复发现两次及以上的企业,将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
•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要及时通报督查部门,并限期整改,下次检查时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对于轻微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以备下次检查参考。
检查周期将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对于高、中、低三个等级的企业分别采取不同的检查周期。
具体周期安排如下:•高风险企业:每6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中风险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低风险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总结本次专项检查旨在加强南京市涉爆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对问题发现及时整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稳定发展。
南京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
南京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员工人数:•联系电话:•企业地址: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否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生产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章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并不断完善迭代?安全培训•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机制?•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安全生产设施•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环境•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定期对安全生产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否建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储存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应急演习?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管理操作规程编制•是否编制了针对岗位、设备或流程的操作规程?•编制的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更新和修订?操作规程执行•是否按照规定执行操作规程?•是否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是否及时修订并落实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估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完整记录并及时整改?•是否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评估•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评估机制?•是否对安全生产实行全面评估?•是否按照要求落实评估结果?补充说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制定、实施和检查。
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表(试行) (1)
5
企业应建立及完善防范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应重点明确及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②《粉尘防爆 粉尘涉爆设备的管理维护及使用人员,以及粉尘清扫人员 安全规程》(GB 15577) 炸事故的专项培训;企业负责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②国家安全监 人应依法依规参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防范发生粉尘 管总局令 68号及其释义③《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爆炸事故的专项培训。 》(GB 15577)
企业应依照本检查表并结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重点检 查治理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②《粉尘防爆 题;应做到“一隐患、一对策”,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规程》(GB 15577) 应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重大隐患,修订、完善 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表(试行)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安全负责人 地 址 办公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总人数
企业涉及的可燃粉尘种类及安全状况信息
企业所属行业 企业生产加工 涉及可燃粉尘 可燃粉尘种类 的产品 选用粉尘防爆安全除尘系统(台/套) 涉及可燃粉尘生产作业区域面积 涉及可燃粉尘作业人数
干式布袋 旋风 湿式 全除尘设备
企业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5
安全管理
企业应制定及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针对粉尘涉爆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及演练。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正确使用粉尘涉爆设备(包 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68号及其释义②《粉尘 括按防爆安全要求使用除尘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检 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 修,应建立维护检修管理台帐。
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表
硫磺粉、白磷粉、红磷粉、硅粉、硼粉等。
(5) 塑料、合成树脂与橡胶漆粉、墨粉、粉末喷涂材料、ABS、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酚醛树脂、环氧树脂、橡胶、墨粉、聚酰胺树脂、聚丙烯酰胺、聚丙烯腈、三聚氰胺树脂(密胺树脂)、聚丙烯酸甲酯、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缩丁醛等。
(6) 煤炭与碳素类粉尘褐煤、烟煤、无烟煤、活性炭、炭黑、焦炭、石油焦、泥炭、油页岩等。
(7) 化学粉尘制药行业粉尘、医药中间体,除草剂、杀虫剂、农药中间体,抗氧化剂,缓释剂,羧甲基纤维素、甲基纤维素、己二酸、蒽醌、抗坏血酸、乙酸钙、硬脂酸钙、硬脂酸钠、硬脂酸铅、多聚甲醛、抗坏血酸钠等。
(8) 纺织纤维棉、亚麻、羊毛、羽绒,涤纶、氨纶、腈纶等。
表2:涉及粉尘爆炸的行业(1)木材加工与家具生产。
例如:板材、地板、木质门窗生产与加工、家具、组合橱柜等生产企业。
(2) 粮食加工与储运例如:粮库,淀粉、面粉、饲料等生产企业。
(3) 金属粉体生产铝粉、镁粉、钛粉、锆粉、钴粉、锌粉等粉体生产(4) 金属加工例如: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轮椅/童车零部件、轮毂、刹车片、气缸、变速箱、装饰格栅、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框架、锁具、把手、气动阀门、五金日用品、镁铝钛合金加工等生产企业。
(5) 港口装卸与仓储例如:粮食码头、煤码头、硫磺码头及其仓储系统。
(6) 纺织例如:棉纺制品、亚麻制品、成衣、被服、羽绒服、卫生巾与护垫、尿不湿、袜子、帽子、围巾等生产企业。
(7) 发电与建材煤粉制备系统例如:火力发电厂、水泥厂、煤化工、炼铁厂等煤粉制备系统,焦炭生产系统。
(8) 塑料、树脂和橡胶生产与加工塑料、树脂原料生产企业,塑料制品、树脂制品、橡胶制品、塑料管材、塑料板材、轮胎、电路板、风力发电风叶等生产企业,粉末喷涂、喷塑、喷漆等表面处理企业。
(9) 轻工造纸企业(办公用纸、包装材料、纸板、壁纸),糖类(砂糖、白糖、红糖、麦芽糖、葡萄糖、果糖、乳糖)、冲调饮品(奶粉、咖啡),酒类(白酒、啤酒、麦芽、酒曲),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汤料),茶叶、烟草等生产企业。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附检查表引用依据)
附件: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说明:1.粉尘是指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
粉尘类型:涉爆粉尘可以分为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玉米粉、黄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等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类粉尘。
具体填写请填写具体粉尘名称,比如铝粉。
2. 所属行业:产生涉爆粉尘的行业可以分为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其他。
检查表引用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法》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生产条例》3、《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简称68号令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简称GB155775、《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苏安〔2014〕26号)简称苏安〔2014〕26号6、《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简称70号令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简称3号令8、《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简称74号令9、《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检查督查通知》(苏安监〔2014〕39号)简称苏安监〔2014〕39号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简称GB50016《建规》1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简称GB 5005812、《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GB/T29304-2012)简称GB/T293041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简称GB 17269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简称AQ300915、《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10)简称GB3836.1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简称GB/T1791917、《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简称59号令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简称安委办〔2012〕38号1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简称GB/T 11651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0140-2005)简称GB 50014021、GB 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简称GB 500192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简称GB50057。
涉粉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13 抛丸机收集、堆放、贮存的防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是否破损
粉尘爆炸场所动火作业时:1)对抛丸机、集尘器本体作业时,开一级动火作业票,由总经理、总务科确认、签字;2)作
动火作业准备
15
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作业场所 10m范围内的可燃粉尘、配备充足的灭火器;3)动火作业区段内涉粉作业设备要停止运 行;4)进行的动火区域,必须和其他区域分开或隔开;5)动火作业后全面检查设备内外部,确保无热熔焊渣遗留,防止
粉尘阴燃;6)动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能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6
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维护检修作业前,应清除作业区.除尘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 作业应按照GB 15577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17 对于除尘系统维护检修和检测校验档案。
设备维护
18 除尘器维护检修时,应针对虑箱彻底清理并记录
7 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防雷设施、防雷检测报告 8 抛丸机、集尘器是否采用可靠接地、接地线是否损坏
9 抛丸机旁金属灭火器是否正常使用
10 集尘器的防爆措施是否正常
粉尘作业场所
和集尘器
11 抛丸机锁气卸灰装置是否正常运行、收尘器箱内不应有明显结灰、抛丸机防静电波纹管等相关附件是否损坏
12 现场抛丸机、集尘器压力表是否正常、地面粉尘、集尘器、抛丸机平台等处粉尘是否及时清扫、现场相关点检表是否点检
风险管理 应急管理 建构筑物
3 现场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对于隐患及时登记、通报、落实整改
4
检查制定的粉尘爆炸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综合应急演练每年一次,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每半年一次,演练要 有签到相关记录
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场所合规,需和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024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16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是否按规定安装使 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检查人(签名):
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 7 所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 8 备前,是否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木制品
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设置火花探测 消除装置
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是否采 9 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干式收集、堆放、
3 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种爆炸防控措施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除尘方 4 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
时,是否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除尘系统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 5 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 6
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10 是否落实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严重
粉尘涉爆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或者除 11 尘系统的检修维修作业是否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设计并 12 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13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 是否按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安全风险,建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企业地址:
联系人:
检查情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 建(构)筑 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 1 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 所
联系方式:
整改情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专项检查表
1
爆炸性 粉尘及 场所辨 识
一
厂房
- 1 -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应与其他厂房或建(构) 筑物分离,其防火安全间距应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
检查结果
4
防火 间距
乙类厂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如果相邻厂房 的耐火等级为三级或四级,则防火间距为 12m 或 14m。 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25m。 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
6
工艺 布置
7
消防 车道
大于 1500m2 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 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 具有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 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8
安全 标识
必须设置“禁止烟火” 、 “禁止吸烟” 、 “禁止放易燃物” 、 “禁止带火 种” 、 “当心火灾–易燃物” 、 “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 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 安装、 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
检查结果
19
安全管 理制度 与操作 规程
附表:可燃及爆炸性粉尘辨识 表 1:常见可燃粉尘类型和粉尘名称 (1) 粮食、农产品、食品与饲料、动物制品 玉米淀粉、面粉、咖啡、蛋白粉、大米粉、茶叶、烟草、皮革、奶粉、麦乳精、明胶粉、 麦芽、可可粉、黄豆粉、大米淀粉、小麦淀粉、糖粉、石松子、木薯粉、乳清粉、苜蓿粉、 苹果粉、香蕉粉、甜菜根粉、胡萝卜粉、椰壳粉、棉籽、大蒜粉、面筋粉、青草粉尘、啤酒 花、柠檬皮粉、柠檬浆粉、柠檬酸渣、沙棘粉、莲子粉、亚麻籽、槐树豆胶、橡子粉、橄榄 核、洋葱粉、欧芹、桃、花生、土豆、丝兰花籽、玉米粉尘、谷尘、黑麦粉尘、小麦粉尘、 黄豆粉尘、调味品粉、向日葵粉、西红柿粉、核桃粉、黄原胶、骨粉、血粉、玉米芯、豆粕、 棕榈粕、混合饲料等。 (2) 木材粉尘与造纸粉尘 包括木粉(用于生产纤维素) ,纸粉、木材加工产生的伴生粉尘,基于木材的造粒生物燃 料的碎屑等。 (3) 金属粉或金属粉尘 铝(合金)粉、镁(合金)粉、锆粉、钴粉、钽粉、锌粉、镍粉、铁粉、钢粉、青铜粉、 碱金属粉,钕铁硼粉、金属抛光产物粉尘等。 (4) 非金属单质 硫磺粉、白磷粉、红磷粉、硅粉、硼粉等。 (5) 塑料、合成树脂与橡胶 漆粉、墨粉、粉末喷涂材料、ABS、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酚醛树脂、环氧树脂、 橡胶、墨粉、聚酰胺树脂、聚丙烯酰胺、聚丙烯腈、三聚氰胺树脂(密胺树脂) 、聚丙烯酸甲 酯、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缩丁醛等。 (6) 煤炭与碳素类粉尘 褐煤、烟煤、无烟煤、活性炭、炭黑、焦炭、石油焦、泥炭、油页岩等。 (7) 化学粉尘 制药行业粉尘、医药中间体,除草剂、杀虫剂、农药中间体,抗氧化剂,缓释剂,羧甲 基纤维素、甲基纤维素、己二酸、蒽醌、抗坏血酸、乙酸钙、硬脂酸钙、硬脂酸钠、硬脂酸 铅、多聚甲醛、抗坏血酸钠等。 (8) 纺织纤维 棉、亚麻、羊毛、羽绒,涤纶、氨纶、腈纶等。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九十九条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安全生产法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九十九条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九十九条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九十九条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 道。
附件4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类别1
检杳项目
执法依据
执法结果
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 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 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九十九条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九十九条
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措施
九十九条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 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生产加工储运可燃性粉尘的工艺设备是否有粉尘泄漏的措施,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
口、挡板、泄爆口是否封闭严密。
十三、粉尘控制与清理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是否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是否进行全面规范清扫。
不应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不应采用洒水增湿方式清扫。
金属管道连接处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
操作人员是否采取静电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装置是否采取防止发生摩擦、碰撞措施。 五、防止摩擦、碰撞火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是否设置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 花
五、防止项摩擦目、碰撞火 花
检查内容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等金属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是否采用与动火作业相同的安全措施。
干式除尘器是否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是否及时清卸仓内积灰。
检查问题点描述
项目
检查内容
干式除尘器灰斗内壁是否光滑。
干式除尘器泄爆口是否朝向安全区域。
湿式除尘系统水量、流速是否设置液位、流速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及时清除沉
淀泥浆;水槽及水质过滤池是否有良好通风。
湿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防冻措施。
是否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
设备连通。
是否按工艺分片设置独立的除尘系统。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是否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是否>100Ω;管道
连接法兰是否采用跨接线。
除尘系统的启动是否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
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
所有产尘点是否安装吸尘罩并保证有足够的入口风量。
粉尘涉爆企业现场重点执法检查表(对应新安法)
除尘系统工艺和安全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规定。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五条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8.1.7条规定: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5.1条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不应设置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内,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的单层建筑,其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为多层建筑物应采用框架结构。
现场检查:
铝镁等金属粉尘企除尘系统是否为负压;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时,是否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现场检查:
查看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作业前的准备
17
企业应当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进行公告。
《安法》第32条;70号令
18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运行要先开启(运行10分钟)后停止(作业完全停止后运行15分钟)。
《生产条例》; 68号令
培训
教育
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GB15577 第6。3。2条、68号令
通风
除尘
12
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其它普通型的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
2)应按生产工艺分片(分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并保证除尘系统有足够的风量,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GB50016第10。3.6条、GB15577 第6。6.1条
《安法》 第24条、25条、41条; GB 15577第4。4条;68号令条文释义
风险 管理
4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安全防控措施和检查表.组织开展班组、车间、企业危险源辨识,合理确定企业和车间(或工段)检查频次,并做好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录入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及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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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平阳县粉尘防爆企业“双月”攻坚专项行动自查表
3
材□机械□
轻工□纺
织□烟草
□商贸□
其他:
隐患自查情况
序号项目安全要求安全要求依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1.1
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
建筑物必须是框架结构。
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②《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消防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构)筑物
1.2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区,建筑
物与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
防火间距不小于50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
间距不小于25m。
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②《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内不得设会议室、办公
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②《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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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以上自查结果情况属实,本单位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整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