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洁招标文件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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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
标书编号:丹北镇采标(2015)谈字02号项目名称:九曲河枢纽管理处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丹阳市丹北镇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谈判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五部分服务承诺
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丹北镇采标(2015)谈字02号
丹北镇招标采购办公室受九曲河枢纽管理处委托就九曲河枢纽管理处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九曲河枢纽管理处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预算价:136527元/年
三、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城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丹阳市九曲河枢纽管理处卫生保洁项目经费按半年支付服务款的40%,经管理单位考核验收合格后付清养护余款。
五、谈判响应文件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丹北镇政府210办公室)、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向丹北镇招标采购办公室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盘。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4日- 2015年4月20日【工作时间8:30—17:00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一律参加开标会,若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①标书获取:现场报名成功后,由丹北镇招标采购办公室处获取。
②没有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参加谈判时,需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丹北镇财政所,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户名:丹阳市丹北镇非税收入资金专户
账号:102784
开户行:后巷农行
八、提交时间、截标时间、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谈判地点:丹北镇开标室
九、项目负责人:肖忠明联系电话:
采购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5
丹阳市丹北镇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九曲河枢纽管理处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工程。
1.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
2.合格的供应商
2.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须为具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
2.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城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2.4.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适用法律
4.1本次谈判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谈判响应人一旦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构成
6.1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4)技术要求
(5)服务要求
(6)谈判响应文件
附:谈判(报价)一览表
谈判承诺函格式
承诺函确认
服务承诺
合同及合同条款
货物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技术要求响应表及偏离对照表
谈判货物的相关技术、功能介绍
常规配件、易损件价格表
资格证明文件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采办联系解决)。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7.谈判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日前三天按谈判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丹阳市丹北镇招标采购办公室,丹阳市丹北镇招标采购办公室对谈判响应截止日前三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谈判文件的修改
8.1在谈判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丹阳市丹北镇招标采购办公室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8.3为使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三、谈判文件的编制
9.谈判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函和谈判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来源及价格。对所提供的主要货物,应作简要介绍。
10.2供应商编写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