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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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危险性分析
瓦斯抽采:
我矿目前共安装运行了五套抽采系统,一 套 CBF410系统、两套CBF610系统、两套 2BEC62系统,目前四套抽采系统的实际抽 采混合量为650 m3/min,纯量为 230m3/min,年抽采混合量可达到2.6亿m3, 年抽采纯量可达到0.81亿m3。
我矿现使用的抽放钻机有MK-4钻机4台、 5S钻机4台、600米钻机和千米钻机各1台, 能满足矿井抽放打钻需要。
危险性分析
通风系统:
我矿通风系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 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由主、副斜井进风, 回风立井回风,回风立井安装两台FBCDZ8-№24B矿用隔爆对旋轴流通风机,一台工 作,一台备用,电机功率2×250KW,最 大通风量9600m3/min(现运行风量为 7600m3/min)。矿井安装有KJF-05型主通 风机在线监测装置,可以对主风机风量、 风压、电机绕组温度,风机轴承温度进行
危险性分析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我矿2005年6月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
分院鉴定3#煤层为突出煤层,同年8月省煤 炭工业局正式批复我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 井。3#煤层原始瓦斯含量为15-25 m3/t.r, 瓦斯压力为1.24-1.59MPa,煤的破坏类型 为Ⅳ,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74-1.82,瓦斯 散放初速度为15.00-20.50,透气性好,属可 抽放煤层。
危险性分析
地测防治水: 我矿3号煤层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矿
坑水的来源主要是井筒揭露和顶板裂隙水, 根据实际统计矿井正常涌水量161m3/d, 排水采用分段排水方式。轨道大巷和胶带 大巷设有临时水仓,各工作面涌水排至采 区水仓后,通过离心泵经敷设于大巷的 Φ108排水管路排至副斜井井底容量为 1300m3的中央水仓,再由主排水泵房 MD(M)155-30×10矿用耐磨离心水泵,

《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

《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

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二)与相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3•【字号】晋政办发[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九年四月三日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全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灾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晋政发〔2006〕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07〕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6号)。

1.3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安全生产中的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精选)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精选)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精选)1、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

2、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

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

4、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

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司要求,结合餐厅实际情况,拟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职工餐厅厨房、食品库房。

三、基本情况职工餐厅分为餐厅、厨房、小卖部和包间及里面所有房间。

四、火灾的发现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餐厅管理员;(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五、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2)“火警就是命令”,食堂员工无论在任何场所发现火情,都应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灭火物品扑灭火灾,决不能临阵脱逃;(3)指挥小组的成员既是灭火责任人,又是现场指挥员,应迅速组织员工扑灭火灾,将火灾控制在起火阶段;(4)消防灭火时,首先应关闭排风机、鼓风机、餐厅空调开关,切断火源,根据火势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5)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一般火灾采用灭火器喷射灭火,较大火灾应用高压水龙喷射灭火,但要切记,厨房油锅着火或电器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油锅溢出散布火苗扩大火灾面积或损坏电器;(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

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

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在当前社会中,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这些事件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对环境的毁坏。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运行,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如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探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为最大程度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必须要有完善的应急预案。

一旦安全生产事故确实发生,应急预案将扮演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确保及时、有序地控制事故、救援伤员、消除事故隐患、保护现场人员和财产等等。

以下是一些制定应急预案的基本步骤:1. 组建应急预案小组适当简略地界定出应急预案的范围和方向,然后根据情况分析,组建应急预案小组。

这些人应该是公司或组织内部的专业人士,包括工程师、医疗专家、律师和应急处理专家等等。

在组装小组之前,必须制定清晰的职责分工和任务书,明确小组成员应该在灾害事件发生时完成的任务。

2. 确定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根据公司或组织的需求,确定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并分析其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应在顾及事故自身的基础上,考虑到控制和缓解事故所需的资源和技术条件。

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可能导致重大危害甚至重大灾难的事故,应急预案应该从安全生产管理中最为关键的环节进行设计。

3. 制定应对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有相应的具体的应对预案,保证应急响应的迅速、高效和精准。

应急预案要囊括应急响应流程、调动各类应急资源的途径,应急队伍组织和人员调配等等,确保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4. 演练和实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不仅仅是一本纸质文件,它需要进行反复的实践和演练。

根据预留的演练计划和周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实践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经过实践演练后,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不断地完善、更新和调整。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除了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组织还应该准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旦自然灾害发生,原计划的所有活动都要改变,需要及时有序地组织救援和预防措施来应对。

山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预案

山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预案

山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指示精神,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晋政发[20XX]1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 4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有效应对各种重大安全事故和公共突发事件,协助各级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编制此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晋政发[20XX]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46号)(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适用于恶性交通事故、地震、火灾、传染疫情、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

(四)应急预案体系1、综合预案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集团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集团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对那些没有预料到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l)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地震、洪水等地质或气象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是办公场所及职工宿舍区消防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四个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4•【字号】晋政办发[2003]35号•【施行日期】200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四个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35号)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现将《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山西省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定期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一)本预案指在我省境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事故包括:1、特大火灾事故;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二)事权划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协调。

省属以上特大型企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领导,企业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

二、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一)省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为了加强对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省人民政府成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省政府分管领导副组长:省政府确定的有关领导成员:分管副秘书长、经贸、安全监管、监察、公安、宣传、煤炭、交通、建设、铁路(含地方铁路)、民航、质监、电力、教育、卫生、计委、财政、环保、劳动、民政、总工会、煤监、公安消防、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和驻晋部队、武警部队负责人组成。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引言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复杂性均有所上升。

山西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工业省份,其地理位置、产业结构、社会结构等特点使得该省面临的突发事件风险尤为突出。

因此,制定并实施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形势的紧迫性近年来,山西省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均面临严峻挑战。

一方面,山西地处黄土高原,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干旱、洪涝、地震等灾害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风险不断增加。

此外,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爆发,也对山西省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因此,当前形势下,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紧迫性不言而喻。

三、专家观点多位应急管理领域的专家指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山西省面临的各类突发事件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明确防范和应对的重点;二是要强化预警预测能力,通过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升预警预测水平;三是要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启动应急响应;四是要加强应急资源保障,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五是要注重应急管理和减灾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支撑数据根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山西省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其中,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占比较大,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较为严重。

此外,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也对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应急有效性说明山西省在近年来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通过加强预警预测、应急响应、资源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总则1.1目的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前言为了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拟定本预案。

2. 预警机制2.1 预警来源•国家气象台•地方气象部门•省级安监部门•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省级公安部门•省级消防部门2.2 预警级别共分为四级预警: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预警级别由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后发布。

2.3 预警信息发布•预计影响范围3. 应急响应机制3.1 应急响应级别共分为四级响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响应等级由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后发布。

3.2 应急响应程序1.应急响应命令下达2.应急小组启动3.应急小组领导召开会议4.应急调度系统启动5.协调指挥工作4. 防御措施4.1 预防措施•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4.2 抢险措施•关停险情危险区域•进行紧急抢修4.3 救援措施•搜救被困人员•分期组织受灾人员安置•开辟生活救助通道•组织人员进行救援5. 应急保障体系5.1 保障措施•提前储备物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后勤保障5.2 保障资源6. 应急人员及装备保障6.1 应急人员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6.2 应急装备为了响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包括:7. 评估与监督7.1 评估机制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应急体系的有效性和完备性。

7.2 监督机制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各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存在问题的地方,及时协调解决。

8. 后续工作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会对本预案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工作,确保预案体系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9. 附录本预案解释权属于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

预案生效后,本预案以第一次发文时间为准。

特殊应用场合:1.洪涝灾害针对洪涝灾害,需要增加以下条款:•在预警信息发布中,需要增加水位、降雨量等指标的详细数据,并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进行更加详细的划分。

•在防御措施中,需要配备抗洪物资,如救生艇、防水壳等。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8•【字号】晋政办发〔2020〕101号•【施行日期】2020.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10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2日印发的《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18〕5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8日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迅速、有效做好事故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救援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事故分级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3)。

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有关行业领域省政府已发布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各专项预案执行。

2 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8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8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8个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11.14•【字号】晋建办字[2006]415号•【施行日期】2006.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8个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建办字[2006]415号)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建总公司、中央驻晋建筑业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提高我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房地产领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现予印发。

原《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晋建建字[2005] 381号)同时废止。

各市、有关单位应依据上述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各县(市)完善预案,尽快形成建设系统省、市、县三级预案体系。

各市、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及时报省建设厅备案。

附件:1、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山西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山西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4、山西省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5、山西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6、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7、山西省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山西省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山西省建设厅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附件1: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2.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2.2 各施工、供气、供水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3 预警3.1 信息监测3.2 预警系统3.3 预警支持系统3.4 预警响应级别及发布4 应急响应4.1 事故报告4.2 分级响应4.3 应急终止5 保障措施5.1 宣传教育5.2 人员力量保障5.3 通信与信息保障5.4 物资保障5.5 经费保障6 附则6.1 预案管理与更新6.2 制定与解释部门6.3 实施时间7 附录山西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的为提高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前言为有效防止和妥善应对山西省境内突发事件,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组织机构2.1 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应对的总体协调工作,包括随时调度各专业部门和单位,确保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展开。

2.2 专业部门专业部门负责具体的应急行动工作,包括消防部门、国防军队、医疗救护机构等。

3.应急预案具体流程3.1 突发事件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部。

3.2 总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部收到通知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3.3 通知民众总指挥部及各专业部门应及时对民众进行警示和疏散,保障民众人身财产安全。

3.4 确定事件性质专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并确定事件性质,为后续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3.5 应急处置根据事件性质和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包括救援、警戒、封锁等。

3.6 处理后续问题应急处置完成后,总指挥部和专业部门应及时处理后续问题,包括善后、复原等。

4.附录本预案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局制定,于XXXX年XX月XX日发布实施。

5. 延伸阅读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2.《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指南》特殊应用场合1. 自然灾害在面对自然灾害时,预案应该增加如下条款:1.1 灾害预测与预警及时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测与预警,并采取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1.2 人员疏散在灾害来临时,要加强对民众的教育和处置,及时疏散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确保民众人身安全。

1.3 后续处理在灾害事件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包括物资调配、重建工作、心理疏导等方面。

2. 恐怖袭击在面对恐怖袭击时,预案应该增加如下条款:2.1 疏散方案制定合理的疏散方案,对重点区域进行预警和警戒,并及时进行疏散工作。

2.2 应急救援增加警方、国防军队等安全力量的配备,以及应急医疗救援的规划,确保在面对恐怖袭击时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置。

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2013年12月20日由灵石天聚能源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一、评审组工作开展情况评审专家组由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灵石昕益能源有限公司、灵石红杏能源有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灵石天聚能源有限公司6位专家组成。

按照分工,前期评审组各位专家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审查,重点审查了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内容合规性,分别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

完成修改后,评审组于2013年12月20日进行了集中审查。

二、矿井基本情况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位于灵石县城西偏北方向约13km的段纯镇苗家庄-南坪头-田家洼一带,隶属于段纯镇管辖。

矿区面积6.6003km2,采矿证批准开采2#-11#煤层,其中10#、11#煤层为全区稳定可采煤层。

可采储量为2759万吨,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主要分为采装、爆破、穿孔、运输、机电、边坡、供电和安全管理等系统。

公司现有在职员工205人,全部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劳动用工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培训,由公司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公司“六长”配备齐全,“六长”及主要负责人均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属六证齐全的生产矿井。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具合法性;编制内容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符合国家、山西省、晋中市等上级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备所规定的各项要素,具完整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符合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具针对性;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具科学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具实用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灵石县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灵石天聚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具衔接性。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_办法_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_办法_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下文是山西省突发事件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针对风险分析结果,以快速响应为中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两类:(一)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二)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专项工作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制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方案(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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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安监应急字〔〕号)

《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安监应急字〔〕号)

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二)与相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安全生产现状和特点,制
定本管理办法。

三、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各级各类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审批、执行和评估工作。

四、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分级分类,明确责任;
–保障措施,细化流程;
–定期演练,不断完善。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预案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报批后方可执行;
–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
–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各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迅速行动;
–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
–各单位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级政府部门应组织抽查、考核,督促各单位加强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

五、监督管理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以上为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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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〇九年三月目录1.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工作原则 (1)1.4 适用范围 (2)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 省指挥部 (3)2.2 省指挥部职责 (3)2.3 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3)2.4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4)3.预警预防机制 (7)3.1 事故信息监控 (7)3.2 事故信息报告 (8)3.3 预警行动 (8)3.4 事故预防 (9)4.应急响应 (9)4.1 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9)4.2 分级响应 (9)4.3 基本应急响应 (9)4.4 指挥与协调 (10)4.5 社会力量动员 (10)4.6 紧急处置 (10)4.7 应急防护 (11)4.8 应急结束 (11)5.后期处置 (11)5.1 善后处置 (11)5.2 信息发布 (12)5.3 调查与评估 (12)6.保障措施 (12)6.1 应急队伍保障 (12)6.2 应急资金保障 (12)6.3 医疗卫生保障 (13)6.4 应急物资保障 (13)6.5 交通运输保障 (13)6.6 通信与信息保障 (13)6.7 救援装备保障 (13)6.8 社会动员保障 (14)6.9 技术储备与保障 (14)7.其它事项 (14)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14)7.2 监督管理 (14)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15)8.附则 (15)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15)8.2 预案解释部门 (15)8.3 预案实施时间 (15)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流程图附件2:省指挥部指挥体系框图附件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附件4: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信息表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全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灾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晋政发〔2006〕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07〕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6号)1.3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安全生产中的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与执行。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部门)的事故;(5)省政府认为需要国务院有关部委响应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3)超出市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4)跨市、地级行政区的事故;(5)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3)超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4)跨县(市、区)级行政区的事故;(5)市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省指挥部省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省指挥部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由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煤炭工业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安监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太原铁路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省消防总队、省交警总队、太原电监办、省政府新闻办、新华社山西分社等单位组成。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2.2省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山西省境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制定;协助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做好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做好事故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

2.3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承担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向省政府报告应急工作的重要情况和建议,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导各市级政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保障生产安全;承担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省发改委负责按照山西省紧急事故状态物资调配要求,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生产、调配的管理工作,如事故造成大量人员转移时,向省指挥部提供受灾人员避难场所信息。

省教育厅负责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学生自救互救技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学生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宣传教育方案。

省公安厅负责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制定预防和打击事发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控制并处理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刑事、治安事件,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省民政厅负责制定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济方案,组织遇难人员尸体处置、身份确认和善后处置相关事务,如事故造成大量人员转移时,会同当地政府做好转移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资金的预算、管理,指导各市级人民政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制度,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

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规范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和用工备案制度,指导市、县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工作和受灾人员再就业工作。

省国土厅负责发布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预警公告,打击无证采矿行为,防止因无证采矿造成事故发生,为矿山企业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省建设厅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开展建设系统安全检查和城市供气、供热、供水系统及公共交通系统隐患排查,参与建设系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交通厅负责统一调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车辆及船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通道畅通,做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建设等领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通报河流、大型水库超保证水位警报、病险水库、堤坝险情、泄洪等预警信息,组织协调渔业、船舶作业、水库生产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农业厅负责通报草原火险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灾民心理康复工作。

省国资委会同省安监局参与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省属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以及事故应急救援中特种设备监察和检验工作,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省环保局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环境、大气、水源监测、检测工作,制定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环境、大气、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全省煤炭矿山救护队的管理、救护装备配置和救护队经费保障;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参与煤矿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检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气象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预警预防事故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省地震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地震监测、检测和地震预报等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地震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预警预防事故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省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向省指挥部提出事故应急处置建议,及时与省政府新闻办沟通,做好对外报道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应急物资航空运输,保障空中运输通道畅通,参与航空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太原铁路局负责辖区铁路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协调实施应急物资的铁路运输,保障铁路运输通道畅通。

省国防科工办负责组织协调我省境内核工业、国防科技工业及军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军工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省军区根据地方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经上级军事机关批准,组织所属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部队,协调驻地部队,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武警山西总队经当地政府批准,组织指挥驻晋武警部队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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