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别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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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88531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88531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1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3 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02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02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020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指将各种工程按照其特性、功能、用途等方面进行分类,以便于管理和规范。

目前,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已经成为工程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工程类型划分1. 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公共建筑等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

2. 土木工程:包括桥梁、隧道、道路、铁路等各种类型的土木工程。

3. 机电工程:包括电力、热力、空调、给排水等各种类型的机电工程。

4. 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垃圾处理等各种类型的环保工程。

5. 农业工程:包括农田水利、农机化等各种类型的农业工程。

6. 矿业工程:包括采矿、选矿等各种类型的矿业工程。

二、按照工程规模划分1. 大型工程:指投资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大型工程,如高速公路、大型水库等。

2. 中型工程:指投资额在一定范围内的中型工程,如中小型水库、城市道路等。

3. 小型工程:指投资额较小的小型工程,如房屋装修、小型水利工程等。

三、按照工程性质划分1. 新建工程:指新建的各种类型的工程,如新建住宅楼、新建道路等。

2. 改建工程:指对现有建筑或设施进行改造的各种类型的工程,如改造旧厂房、改造老旧小区等。

3. 扩建工程:指对现有建筑或设施进行扩建的各种类型的工程,如扩建学校教学楼、扩建医院病房等。

四、按照工程技术划分1. 传统工程:指采用传统技术进行施工的各种类型的工程,如传统的建筑施工技术、传统的土木施工技术等。

2. 先进工程:指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施工的各种类型的工程,如现代化建筑施工技术、现代化土木施工技术等。

以上是2020年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不同类型的工程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要求,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和规范措施。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含30m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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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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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xx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 、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 、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川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型分为几类

工程类型分为几类

工程类型分为几类工程类型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和分类方式进行划分。

根据工程设计的特点、施工的方式、所属行业等不同因素,可以将工程类型分为以下几大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环境工程。

1.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指按照设计要求,通过施工技术和方法来运用各种工程材料建造建筑物的工程。

建筑工程根据不同功能和用途可以分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公共建筑等。

建筑工程的特点是投资大、周期长、施工工艺复杂,包括地基处理、结构施工、建筑装修等多个环节。

2.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是指利用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工程。

水利工程的主要类型包括水库工程、水电工程、灌溉工程和排水工程。

水利工程的目的是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交通工程:交通工程是指在地面或水面上建设各种交通设施,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工程。

交通工程的主要类型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港口工程、机场工程等。

交通工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条件,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4. 电力工程:电力工程是指从能源产生到能源消耗的整个过程中,配套建设与相关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等工程。

电力工程的主要类型包括火力发电工程、水力发电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工程、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电力工程的目的是为了供应各种形式的电力,满足社会对能源的需求。

5. 石油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利用石油和天然气等石油化工原料进行加工的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的主要类型包括石油炼制工程、化肥工程、合成材料工程、石油化学工程等。

石油化工工程的目的是将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转化为能源和化学原料,满足社会的需求。

6. 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是指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工程。

环境工程的主要类型包括空气污染控制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等。

环境工程的目的是保护自然环境和人类的生存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5、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景窗)
6、堆砌英石山20吨及以上或景石80吨及以上或塑6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
7、单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8、二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20米、道路种植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公园绿化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 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二类
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15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
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3、最大管径200毫米以下的室外管网工程
4、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
三、市政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截面净宽度9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厂房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桩基础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等五个类型分列。

(1)工业厂房工程,指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生产厂房或生产车间。

工业建筑中,为物质生产配套和服务的实验室、化验室、食堂、宿舍、医疗、卫生及管理用房等独立建筑物,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是供人们生活、起居用建筑物的统称,包括住宅、以及职工、学生、军人等的集体公寓、集体宿舍等住宿类建筑。

公共建筑,是行政办公、政治文化活动、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商业、交通旅游、观展纪念、生活服务等公共事业活动所需要的建筑物的统称。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并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之外,如:烟囱、水塔、贮仓、水池等工程。

(4)桩基础工程,是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的稳定性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工艺,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以及其他材质的桩基础。

桩基础工程,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桩基础工程。

(5)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挖方或填方工程量>5000m³、且需要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运、填等。

单独土石方工程,是指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即,建设准备阶段一平范围的土石方竖向调配)、挖方或填方(非指挖方和填方的合量)工程量>5000m³的土石方工程。

单独土石方工程,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相应字目。

单独土石方工程,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单独土石方工程。

(6)同一建筑物工程类别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工程类别、确定其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⑥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Ⅲ类工程; 9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指标者,确定类别时需满足其中一个指标;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续:二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三建筑工程费率建筑工程费率表单位:%续:单位:%。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程类别划分标准(⼀类、⼆类、三类、四类)⼯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程类别划分标准注:⼀、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指设计室外地坪标⾼⾄檐⼝滴⽔的垂直距离。

3.⾯积:指按建筑⾯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程建筑⾯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积的建筑层和屋顶⽔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程分类均按单位⼯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可执⾏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个条件即可执⾏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

4.单层多跨⼚房应以最⼤跨度或檐⾼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房相连的附属⽣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房的标准执⾏。

5.单位⼯程檐⾼不同时应以其最⾼檐⾼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个单位⼯程具有不同使⽤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功能(以建筑⾯积⼤⼩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

⼆、市政⼯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度:指基础顶⾯⾄河堤或挡墙顶⾯的⾼度。

5.特殊⼯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法确定⼯程类别的市政⼯程,按建筑⼯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等因素,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于统一管理和监督。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工程建设、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按照工程项目性质划分。

1. 基础设施类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铁路、机场、港口、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房建类工程,指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3. 城市规划类工程,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城市规划类项目。

4. 环保类工程,主要包括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治理等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5. 农林类工程,指农田水利、林业工程、农业园区建设等农林领域的工程项目。

二、按照工程项目规模划分。

1. 大型工程,指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影响范围较广的工程项目,如高铁、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等。

2. 中型工程,投资规模适中,建设周期一般在1-3年,如中小型水电站、中小型道路工程等。

3. 小型工程,指投资规模较小、建设周期短、项目范围较小的工程项目,如小型水库、小型桥梁等。

三、按照工程项目特点划分。

1. 新建工程,指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基础设施、新建建筑等。

2. 改扩建工程,包括对已有工程设施进行改造、扩建或升级改造的工程项目。

3. 维修养护工程,主要针对已建成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养护和修缮的工程项目。

四、按照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划分。

1. 高新技术工程,指采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

2. 传统工程,指采用传统工艺、材料和技术进行施工的工程项目,技术复杂度相对较低。

以上是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对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技术复杂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可以科学合理地划分工程类别,为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指将各种工程项目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以便于管理和执行。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实施过程,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能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按照工程类型、按照工程规模、按照工程性质、按照施工阶段划分等。

一、按照工程类型划分按照工程类型进行划分,主要是根据工程的建设目的和技术特点来进行分类。

常见的工程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 建筑工程:主要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教育建筑等。

2. 土木工程:涵盖道路、桥梁、隧道、水利工程等。

3. 交通运输工程:主要包括机场、港口、轨道交通等。

4. 环保工程:涵盖垃圾处理、废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等。

5. 电力工程:主要包括发电厂、输电线路、配电站等。

二、按照工程规模划分按照工程规模进行划分,是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和相应的投资来分类。

常见的按规模划分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1. 大型工程:工程规模和建设投资等均较大,通常需要政府或者国有大型企业来承担。

2. 中型工程:工程规模一般,建设投资适中,供中小型企业承建。

3. 小型工程:工程规模较小,建设投资少,主要由个体户或者小型民营企业承建。

三、按照工程性质划分按照工程性质进行划分,主要是根据工程所处环境和建设的目的来进行分类。

常见的按性质划分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1. 区域性工程:针对整个地区的发展和建设,例如整个城市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等。

2. 单位性工程:针对单个企事业单位的建设,例如某企业的厂房、工业生产线等。

3. 公共性工程:为社会公共服务而建设的工程,例如学校、医院、公园等。

四、按照施工阶段划分按照施工阶段进行划分,主要是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将工程划分为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

常见的按施工阶段划分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1. 前期准备:包括项目招标、土地征用、勘察、设计等准备工作。

工程类别的划分和工程费率应用范围

工程类别的划分和工程费率应用范围

工程类别的划分和工程费率应用范围(一)工程类别划分1、一类工程1)台重35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自动、半自动、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起重50t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

5)砌体总实物量在50m3及以上的炉窖、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

6)热力设备(蒸发量10t/h·台以上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

7)1000kVA以上的变配电设备。

8)化工制药和炼油装置。

9)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10)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0万大卡㊀/h以上的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的气柜、储罐、冷却塔等。

11)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电缆敷设工程。

12)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金属梯子、栏杆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13)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等工程。

2、二类工程1)台重35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量50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锅炉安装。

3)蒸发量10t/h·台及其以下的低压锅炉安装。

4)1000kVA及其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6)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

7)共用天线安装和调试。

8)低压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设备、各类泵、供热(换热)装置以及制冷量20万大卡/h及其以下的制冷设备。

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10)砌体总实物量在20m3及以上的炉窖、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

11)二类建筑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工程。

3、三类工程1)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Array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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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的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
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
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
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
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
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
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
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
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
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
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
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
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
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⑥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Ⅲ类工程。

(9)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指标者,确定类别时需满足其中一个指标。

3、建
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单位
工程类别
Ⅰ Ⅱ >>30 18

钢结构
跨度建筑面积
m m2
>>161000000 0
≤18 ≤10000
工业建筑工其程他结构
多檐高建筑面层

m m2

跨度
m m2
层建筑面积


24 18 >>10600000 0 >>50 30 >>10600000 0 30- <-

≤18 ≤6000
≤30 ≤6000
民公砖用用混建建结
檐高建筑面积
m m2
≤30 ≤6000
筑筑构工程
其他檐高
结建筑面积构
砖居混层数
住结建筑面积建构筑
其层数他建筑面积高<50 6000<面积<10000 >
50 >m >30 m212>
0080000
8<层数<12
层― 80m2
―00
<面积<12000
层>>m2
17 8
≤30 ≤8 ≤8
≤8000
≤8000
≤8000
结构
>>12800000 0
续:
工程名称单位
工程类别
Ⅰ Ⅱ >10>
≤60 ≤40 Ⅲ
烟囱
砼结构高度砖结构高度
m m
60 0 >>40 60 >>60 40 >>1060 0 >>35 20 >>251500 00 >>
构筑物工程
水塔
高度容积
m m3
≤40 ≤60
筒仓
高度容积(单体)
m m3
≤20 ≤1500
贮池容积(单体) m3 301500 00 >>
≤1500
单独土石
方工程桩基础工

单独挖、填土石方
m3
151000000 0 >>30 12
5000<体积≤10000
桩长m ≤12
(二)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一)
费用名称人工费+材料费
计算方法
Σ工程量×Σ[(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
+机械费(二)施工管理费
(三)措施项目费
(四)利润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五)
2、企业劳动保险费(六)规费(七)
税金
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
量×机械台班单价)]
1 + 2
Σ(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施项1
目计费价格)×管理
费费率
Σ(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表中2
技术措施项目计费价格)×管理费费率 1 + 2 + 3 + 4Σ(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施项1
目计费价格)×措施
费费率
2
Σ(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表中
技术措施项目基价)
Σ(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表中3
技术措施项目计费价格)×措施费费率
4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垂直运
输机械基础安拆费
[(一)+(二)+(三)]×利润率
注:(一)取计费价格
(1) +(2)
Σ(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施项1
目计费价格)×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Σ(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表中2
技术措施项目
计费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一)+(二)+(三)+(四)+(五)
中 1 ] ×规定费率
(一)+(二)+(三)+(四)+(五)]
×规定费率
(一)+(二)+(三)+(四)+(五)
()()
[[[
+(六)] ×税率
建筑工程费用合计
(三)建筑工程费率
建筑工程费率表单位:%
(一)+(二)+(三)+(四)+(五)+
(六)+(七)
工程名称工业、民用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构筑物工程类别费用名称Ⅰ Ⅱ Ⅲ
Ⅰ Ⅱ 施工管理费8. 7.
54.21614 3 5 0
措施费3. 3. 72.9 72 66 4
安全文明设施1. 1.
费0.8 26 21
3 0 利润5. 3.
71.5 99 63 7
市区
税金县城、城镇
市县镇以

续:
工程名称桩基础工程类别费用名称Ⅰ Ⅱ Ⅲ ⅠⅡ 施工管理费5. 4.
53.319.
4 20 2. 2. 4
措施费 52.1 . 3. 3
89 安全文明设施1. 0.
0.6
11.

Ⅱ Ⅲ
805. 84.0
572. 92.5
170. 90.7
253. 31.4
3.41 3.35 3.22
单位:%
大型土石方工程
Ⅲ 6.5
3.4 0.8
费 0 8 . 0 3 4. 3. 9利润
51.2 . 5. 0
09
市区
税金县城、城镇
市县镇以

2.5
3.41 3.35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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