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通讯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长沙市鑫隆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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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公告编号:2012-062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长沙市鑫隆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2年8月24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通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日海”)与长沙市鑫隆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鑫隆”)的股东长沙市骏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鑫咨询”)签署了《关于长沙市鑫隆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百分之五十一(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1,785万元受让骏鑫咨询持有的长沙鑫隆51%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毕后,骏鑫咨询持有长沙鑫隆49%的股权,广东日海持有长沙鑫隆51%的股权,长沙鑫隆成为广东日海的控股子公司。转让双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将长沙鑫隆的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日海

公司名称:广东日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景路云嘉街3号406房。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维修、安装、维护:通信设备及线路、电子产品、

计算机软硬件;销售:通信及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股东情况: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法定代表人:王文生。

(二)骏鑫咨询

公司名称:长沙市骏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20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学宫街002栋604房。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以上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袁鑫出资13.4万元,出资比例为67%;叶范出资6.6万元,出资比例为33%。叶范系袁鑫配偶。

法定代表人:袁鑫。

三、长沙鑫隆的基本情况

(一)长沙鑫隆概况

公司名称:长沙市鑫隆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2号名都花园二期2807房。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智能系统的研制、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系统集成、综合布线;通信设备、电子产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定代表人:叶范。

长沙鑫隆持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丙级)》,可从事通信网和计算机网建设工程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工程维护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1)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2)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

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3)电信基础网络系统基础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二)长沙鑫隆最近十二个月的股权沿革

1、2011年1月1日,长沙鑫隆的股权结构如下:

2、2011年10月,原股东按比例对公司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3、2012年8月,长沙鑫隆的原股东将其持有的长沙鑫隆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骏鑫咨询。截至2012年8月24日,长沙鑫隆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长沙鑫隆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785万元。

(二)交易定价依据:收购价格是根据长沙鑫隆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综合考虑长沙鑫隆具备的资质及销售渠道等,转让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沙鑫隆进行审计,审计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审计结果确认的净资产如果低于2,950万元,则由转让方按照3,050万元的净资产标准补足差额部分;如果高于(或等于)2,950万元且低于(或等于)3,150元,则不作调整;如果高于3,150万元,则由受让方按照其超过人民币3,050万元净资产标准的部分向长沙鑫隆补充投入。

(三)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现金支付。

(四)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日海通讯的自有资金。

(五)协议的生效:转让各方签字盖章后并经日海通讯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其他约定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东日海和骏鑫咨询将长沙鑫隆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即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具体出资方式为:广东日海以自有资金一次性出资357万元,骏鑫咨询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出资人民币343万元。增资完成后,广东日海持有长沙鑫隆51%的股权,骏鑫咨询持有长沙鑫隆49%的股权。

2、骏鑫咨询承诺促使长沙鑫隆管理层对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人民币2,800万元实施积极有效的回收管理。转让双方约定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收期限及回收金额,骏鑫咨询同意对于逾期未回款的应收账款余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偿付给长沙鑫隆。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保证核心管理人员袁鑫、史宗明分别担任长沙鑫隆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至2016年12月31日,负责长沙鑫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长沙鑫隆经营业绩负责,就此接受广东日海的考核、监督。具体考核模式:转让双方确定长沙鑫隆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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