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1、矿井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无人工作的工作面以及所有井下的闲散巷道、矿井总回风巷、各采掘面回风巷、临时停工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对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工作地点,设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
2、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的各种硐室、高顶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达到无假检、空检、漏检现象。
如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该工作地点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调度,进行处理。
3、所有瓦斯检查员必须配备检查瓦斯所用的长杆工具和辅助胶管,严格检查巷道高顶处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要立即处理,严禁违章作业。
4、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两个工作地点共用一块瓦斯牌板。
瓦斯牌板必须悬挂在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检查牌上注明工作面名称、瓦斯检查点、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等)。
5、瓦斯巡回检查,对采掘工作面应设主要检查点的规定为: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上隅角,抽放钻孔内,高顶。
掘进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风筒出口至煤壁),回风风流、双巷掘进混合风流,高冒处。
6、瓦斯检查员要实行三对口管理(瓦斯检查记录本,瓦斯检查牌板,当班报出的表报数据),所到工作地点,要将检查的数据填写在瓦斯检查牌板上,及时通告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检查员要实行交接班制度,相互签字。
7、瓦斯检查员所到工作地点,发现瓦斯超过《规程》规定,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并要及时汇报矿调度。
瓦斯检查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者有权越级上报。
8、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所到检查地点,详细认真的填写记录,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瓦斯检查员对当班发现的瓦斯积聚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不留隐患,对当班处理不了的瓦斯积聚,必须汇报矿调度及上级领导,并要写在工作地点交接班记录上。
9、要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班后瓦斯检查员要将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本报(副)队长签字。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184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条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矿井总回风巷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第二条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
第三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第四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检查2次,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第五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第六条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第七条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八条每旬对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检查一次。
第九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一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分管通风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及时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生产部汇报。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1篇】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每一矿井必需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依据生产区域更改随时调整。
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需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
2、各井瓦检员必需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需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方及相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
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
4、瓦检员入井前必需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
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需配两名瓦检员。
7、瓦检员必需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更改情况。
8、瓦检员必需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3米长胶管。
每班必需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需向调度室汇报。
9、瓦检员必需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而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
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需及时处理和汇报。
应自动从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
10、瓦检员必需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
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需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
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11、必需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
【第2篇】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 1、瓦检人员必需经县级以上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需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干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3、下井前20分钟,对瓦检器实行检查,对各关键部位做到详检、详查,瓦检器准确无误后,方可携带下井,对“带病”的瓦检器,严格执行不准下井原则。
4、瓦检人员必需对井下需要测量瓦斯的地方严格监测,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机电设备、硐室、进回风等处的准确情况,每个地方,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检查。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1、井下所有采、掘、安装、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永久密闭,临时密闭前瓦斯和二氧化碳每七天至少检查一次,对于没有进行生产的采掘和安装工作面以及其它规定地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临近火区进行采掘、安装或回撤作业的工作面,在进行瓦斯检查的同时,还必须同步进行一氧化碳情况检查。
2、凡规定检查3次的地点,不得集中检查,交接班后,首次检查,交接班后3小时,2次检查,下班前1小时,3次检查。
3、瓦斯检查员不准空班、漏检,如没按规定如数去检查或未按规定去检查,都视为漏检,一次罚50元。
4、所有瓦斯检查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经过通风安全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5、对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专人检查,检查次数由总工或科内负责人临时规定。
6、采、掘、安装、回撤工作面由专职瓦斯员负责瓦斯检查工作,其它地点由巡回瓦斯检查员负责。
7、专职瓦斯员由矿通风科负责管理,巡回瓦斯检查员由通风队管理,业务技术统一由通风科管理。
通风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8、通风科每月在工作现场抽查2-3名瓦斯员,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并要记录在案,对抽查不合格者,要求下岗培训,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
下岗培训期间不得记工。
9、通风部门每月都要按检查区域制定、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明确每个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路线、地点时间及次数。
10、巡回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及检查路线,按规定的时间检查,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0分钟。
否则按假报瓦斯处理。
采掘面安专职斯员按作业规程规定检查瓦斯。
11、采煤工作面要检查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排放瓦斯巷等处瓦斯浓度。
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机尾10m进风巷道内,回风流检查地点为回风巷道内距机尾不超过10m内,瓦斯牌吊挂距机尾不超过50m.瓦斯检查地点在巷道口以里10-15m处,瓦斯牌吊挂在距巷道口5m处。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_规章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_规章制度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1条矿井通风管理部根据瓦斯检查范围、类型、法定出勤等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工。
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检定仪器(光学瓦斯检测仪等),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
矿井建立瓦斯检查工档案,瓦斯检查人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劳资部门、通风管理部门每半年核定一次,保证岗位不缺员,并上报晋圣公司。
第2条矿井实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应设的主要检查点为:1.采煤、掘进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回风、高冒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2.其它需要检查的地点。
3. 除上述检查点外,瓦斯检查工对负责区域各种峒室、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监控装置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做好班中汇报。
第3条每个检查点检查内容主要是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
检查次数为: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二次;无人工作区域,对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各地点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必须实现专职瓦检员定岗,随时检查瓦斯,至少每小时检查汇报一次。
每班检查2次的地点,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班检查1次的地点,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8小时。
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
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进回风巷间的档风墙除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第4条通风管理部根据矿井通风系统,负责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瓦斯检查计划图表每月制定一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当月内原确定瓦斯检查区域发生变化时,计划图表应及时修改,月度中检查计划图表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修订审批,临时增减检查点时可在瓦斯日报表中备注审批或单独审批。
第5条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认真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瓦斯情况,并及时填写瓦检牌板、检查手册,做好相应的记录。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3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
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____%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
《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
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执行巡回检查。
但必须满足“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在岗的瓦斯检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
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人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2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根据生产区域变化随时调整。
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须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
2、各井瓦检员必须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
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
4、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
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须配两名瓦检员。
7、瓦检员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变化情况。
8、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____米长胶管。
每班必须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9、瓦检员必须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并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
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须及时处理和汇报。
应主动向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
10、瓦检员必须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____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
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须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
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11、必须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瓦斯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瓦斯设施的安全性,预防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个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示范内容:1. 瓦斯设施管理责任:确定瓦斯设施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瓦斯设施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2. 瓦斯设施检查计划:制定瓦斯设施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周期、范围和内容。
根据瓦斯设施的特点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设施的巡检频率和方法。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尽职尽责,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班次、时间间隔对下列地点进行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巷、区段回风巷、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挡风墙外等。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元罚款。
第四条、每班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填写牌板和记录,该工作地点的班(组)负责人签字,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五条、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令,撤到安全地点。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六条、严格执行《瓦斯日报管理制度》。
违反本条规定按《瓦斯日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所有采掘工作面沼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遇有沼气、二氧化碳涌出量大,采掘工作面变化异常时,必须指定专人不间断检查。
对本班次停工的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检查一次。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八条、瓦斯检查实行队长、班、组长井下监督制。
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本记录的检测结果必须由当班的班长签字,不得有空班、漏检、假检发生。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九条、瓦斯检查员下井前要携带全测量仪器并检查各种仪器的完好情况,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
根据班前会领导要求和布置的任务,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确定本班工作重点、措施和注意事项。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十条、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第十一条、加强临时停电、停风地点的瓦斯检查。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一、检查目的为了确保矿井瓦斯安全,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矿井生产正常进行,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1. 瓦斯抽放设施检查:(1)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2)检查瓦斯抽放管道是否正常通畅;(3)检查瓦斯抽放设施的维护是否到位;(4)检查瓦斯抽放设施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 瓦斯检测装置检查:(1)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运行状况;(2)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精度和准确度;(3)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是否规范;(4)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校验情况。
3. 瓦斯监测系统检查:(1)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建设和更新情况;(2)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可靠性;(3)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报警机制是否有效;(4)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矿井通风系统检查:(1)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2)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和风速是否符合要求;(3)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防护设施是否到位;(4)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维护保养情况。
5. 罐区瓦斯处理设施检查:(1)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2)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排放是否达标;(3)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4)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检查方法1. 抽查法:根据矿井生产情况,随机抽取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2. 集中检查法: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检查。
3. 自查法:要求每个矿井单位自行对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定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备案。
四、检查频次1. 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为一套进行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针对较大的矿井,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四篇)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矿井瓦斯安全检查是保障矿井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加强对矿井瓦斯安全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1. 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准确录入瓦斯浓度数据;2. 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可靠性,保障矿井瓦斯排放量符合要求;3. 瓦斯抽采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通风机、风门、风道等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4. 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检查瓦斯排放的管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泄漏现象;5. 各井下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检查工作面的风量、风速是否满足要求;6. 矿井巷道的通风情况,检查巷道的风速、风量是否符合要求;7. 矿井瓦斯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瓦斯抽采井、瓦斯抽采井支架等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8. 矿井瓦斯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检查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三、检查方法1. 定期检查:每隔一定时间,由矿井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对矿井瓦斯安全进行检查;2. 不定期抽查:在矿井瓦斯安全检查中,随机抽查某些矿井或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3. 专项检查:针对某些特定情况,组织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查程序1. 准备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2. 检查前准备:检查人员要熟悉所检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检查仪器设备要进行校验和确认;3. 进行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分别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4. 检查要点:重点检查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瓦斯抽采设备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等;5. 检查记录:及时记录检查情况,要求检查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检查记录;6. 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检查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7. 整改落实:将检查报告上报给矿井安全责任人,责任人认真研究检查报告,并组织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①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②掘进工作面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回采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____米处)。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本(3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瓦斯检查工作的标准化,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煤矿瓦斯检查:指对煤矿井下瓦斯浓度和瓦斯抽放设备的检查,以确保井下瓦斯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2. 瓦斯浓度:指井下煤矿瓦斯的浓度,通常以百分比或千分比表示。
3. 瓦斯抽放设备:指用于将井下瓦斯抽放至安全区域的设备,包括瓦斯抽放管道、风机等。
三、责任与义务1. 煤矿负责人应确保瓦斯检查工作的有效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瓦斯检查工作。
2. 瓦斯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并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瓦斯检查工作。
3. 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参加瓦斯检查培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
4. 煤矿工会应积极参与瓦斯检查工作,并向煤矿负责人提供相关建议。
四、瓦斯检查的频率和方式1. 对于每个煤矿井下工作区域,瓦斯检查应在每班开工前进行一次,以确保井下的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2. 瓦斯检查人员应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例如瓦斯检测仪,对煤矿井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测量并记录。
3. 瓦斯检查人员应根据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确保瓦斯能够及时抽放到安全区域。
4. 瓦斯检查人员应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录在煤矿瓦斯检查记录表中,并及时上报给煤矿负责人。
五、瓦斯检查的处理和措施1. 若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瓦斯检查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瓦斯源,并通知煤矿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2. 煤矿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瓦斯抽放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 煤矿负责人应对瓦斯检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应及时纠正和改进。
六、监督和责任追究1. 煤矿监察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煤矿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5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一、强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闭合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汇报制度1、井下现场瓦斯检查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信息站汇报,并由调度室填写瓦斯超限通知书。
2、信息站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安全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汇报。
(二)追查与处理制度1、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责任人进行处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由安全副矿长____安全科、通风队、采掘队负责人、当班瓦检员、安全员参加追查会,并记录整理追查会内容。
3、瓦斯事故必须坚持“一事故、一追查”,坚持事故追查“四不放过”原则,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罚各有关责任人____元;事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追查会者,各罚____元。
(三)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的签字与填写1、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时由监控员填写瓦斯超限地点、时间、超限最高浓度,恢复时间,送达时间,分别送矿及安全科、通风队。
2、瓦斯超限原因、处理结果由矿矿长负责填写并签字。
3、回执时间由调度室当班调度员或监控员填写并签字;安全科接到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后必须签字。
4、处理结果回执由调度室存档。
二、明确瓦斯超限事故责任,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一)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1、破坏通风设施造成瓦斯超限:在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因过人、车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采煤工作面无风或风量降低,从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追究风门管辖单位责任。
2、采煤工作面断面不足造成瓦斯超限:凡因工作面断面没有达到要求造成风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的,责令该面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因上隅角滞后,回柱放顶不及时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文文章来源ww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第一条瓦斯员必须按循环计划图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情况,填写瓦斯检查循环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第二条瓦斯报表必须实行“五人联锁制”,且必须当日交回瓦斯队,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____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情况。
第三条值班员,应将各检查图表汇总,于次日交调度会。
第四条各有关领导必须进行审批签字。
认真审核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出批示及处理意见,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审批后的报表分送矿长、技术矿长及有关领导留存。
二、一通三防巡查制度第一条按规定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由通风科____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作业场所及其它地点进行彻底检查,对存在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队组,限期整改。
第二条通风技术员,每天对井下一通三防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对蓄意破坏通风设施的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三条瓦斯员每班必须对各自所管辖区域进行一通三防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通风科及调度室。
第四条各队队长是一通三防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安排工作必须首先安排一通三防工作,下井检查,应以一通三防为主,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负责人下井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井下巷道的瓦斯情况以及瓦斯员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死角地点,更应重点检查。
三、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为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一步强化局部瓦斯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订“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是事先未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或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无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须登记到调度室和上报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第二条矿要建立以技术矿长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制度(四篇)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切实搞好我公司的矿井瓦斯管理工作,防止矿井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现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监察及202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望有关单位及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瓦斯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瓦斯检查仪。
上述人员下井后必须随时对所检查地点或工作地点的瓦斯进行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每一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采煤工作面悬挂在回风隅角处,掘进工作面悬挂在风筒另一侧距迎头5m范围内,并处于常开状态。
二、瓦斯检查点的确定:1、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和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应设置瓦斯检查点。
2、采煤工作面:⑴采煤工作面应在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机电设备处、水仓、钻场、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处设置瓦斯检查点;⑵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还必须在被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⑶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隅角、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道中出现的高冒区,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3、掘进工作面:⑴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水仓、钻场、机电设备处设置瓦斯检查点;⑵掘进巷道内的高冒区要设置瓦斯检查点;⑶串联通风时,被串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外3-5m范围内的进风流中,应加设瓦斯检查点。
4、其它地点:矿井内回风流中使用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处(密闭)、有人作业的地点,如巷道修复、机电安装地点等都应设置瓦斯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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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1、瓦检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3次。
对没有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安装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
3、井下总回、一翼回风、采区回风、井下煤仓内、处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的设置点、井下水泵房、火药库、绞车硐室、水仓、检修硐室及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7天检查1次。
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的煤仓及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要每班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各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它检查地点的检查次数。
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和二氧化碳,当出现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增加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同瓦
斯检查。
检查结果由瓦检工填写,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涂改。
4、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进行瓦斯检查)。
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5、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规定;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与工作面交叉部分至采空区约2米的空间)、工作面风流(进回风巷距工作面10米内、距煤壁、顶、底板20厘米的支护范围,一般在回风巷检查)、工作面回风流、排瓦斯巷回风流(排瓦斯巷内距外端回风口15米处)、后刮板输送机的机尾上部、工作面进风顺槽横贯闭墙或闭墙下风流5米范围煤帮。
6、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工作面风流(掘进头至风筒出口内)、工作面回风流。
7、回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回撤面风流(工作面作业范围)、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绞车硐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米处)。
8、安装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工作面风流(范围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范围同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回风流(距回风口15米处)、绞车硐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米处)。
9、所有检查瓦斯地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
采煤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米内的回风巷中;采煤、安装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米内的进风巷中;掘进工作面风流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掘进头50米内的巷道中;安装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和绞车硐室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米内的回风巷中;回撤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回撤侧距巷口15米处;有正规测风站的回风巷中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测风站内;其它瓦斯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检查地点。
瓦斯检查牌上应标明检查地点、时间、班次、检查人员、检查次数、检查内容、做到“三对口”。
瓦检工负责根据需要及时移动瓦斯检查牌。
10、对于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面和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回采工作面要设置至少2名专职瓦检工进行瓦斯浓度的检查。
11、矿通风部门要根据瓦斯检查的规定制定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瓦斯巡回图表必须明确每个瓦检工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次数、汇报时间等。
巡回瓦检工必须按照巡回图表、沿检查路线、按规定的时间检查,在正常情况下若与图表误差超20min按假报瓦斯数据处理。
每班检查3次,同一地点每次检查的相邻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包括两个班之间)。
12、瓦检工在入井前必须对所领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保证下井瓦检仪器的完好,并带齐探仗、检查手册(巡回图表)、记录工具、皮管等必需物品。
13、瓦检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做到“手对手”、“口对口”,将当班检查地点的“一通三防”情况和遗留问题交接清,相互填写交接记录,电话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返打电话或安装来电显示电话证实瓦检工的交接地点。
14、瓦检工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病、矿灯熄灭等)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队干汇报,经同意后
方可升井,同时值班队干要安排好此后的瓦斯检查工作,通风调度进行落实,并有台帐记录。
15、每天的瓦斯检查结果由通风调度人员按时填写好瓦斯日报,经通风调度负责人和通风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后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的瓦斯日报表由通风部门整理存档至少保存一年。
16、瓦检工佩带光学瓦检仪;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队长、通风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负责经过地点和作业场所的瓦斯检查。
17、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时,瓦检工有权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区域的作业或撤出作业人员,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洗煤厂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18、必须编制洗煤厂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并设专职瓦检员,
三班巡回检查煤仓口,仓内、观察口、测位口等地点及机电设备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并汇报通风调度站,每个小班检查不少于3次。
19、瓦检员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查贮煤仓内的瓦斯时,以胶皮管终端伸入煤仓口以下2米处为准,当瓦斯浓度达到1.5%以上时,必须停止附近20米范围内的电器设备运转,房间和走廊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含照明电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
20、建立健全原煤仓及煤仓顶部、底部的瓦斯监测工作。
分别在原煤仓顶部,精煤仓顶部安设监测主机各一台,在原煤仓东西两仓仓口上方的机电设备之上0.5米处,安设瓦斯传感器两枚,仓口上方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精煤仓装煤车间安装瓦斯传感器六枚,主机一台,报警浓度为0.5%,不间断地对洗煤厂瓦斯区域进行瓦斯监测。
21、原煤仓顶部、底部、精煤仓顶部、装煤车间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
22、原煤仓,精煤仓进行电氧焊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⑴必须制定专项电氧焊措施,并报矿总经理(矿长)、矿总工程师批准。
⑵电氧焊前,必须填写电氧焊联系通知单,并与通风部门值班长取得联系,通风部门派专职瓦检员现场全过程检查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⑶电氧焊前及其过程中要始终打开房间走廊的窗户进行通风。
⑷在原煤仓顶部或精煤仓顶部电氧焊时,必须在两满、两空或一空一满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电氧焊工作,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强制排放瓦斯的措施。
⑸每次电氧焊工作时都必须采取可靠的接火措施。
把煤仓口及测位口,观察口盖严,防止火星坠入煤仓引发事故,严禁将燃烧的棉丝等物品扔入煤仓。
施工现场的火柴必须专人携带。
⑹电氧焊地点下方的煤仓在电氧焊期间必须停止装运。
⑺电氧焊前,专职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贮煤仓内等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电氧焊工作。
⑻施工现场完毕后要派专人观察一小时,确认无火种、无隐患存在方可离开。
24、煤仓下口蓬堵需放炮处理时,必须制定关于处理煤仓蓬堵的专项安全措施,并请示矿总工程师或副总,经同意后方可放炮,且现场必须有矿副值班长或队长以上领导及保卫部门专职火工员、安监员、放炮员,通风部当班工长以上领导和当班皮带组组长现场指挥。
25、放炮前必须风、水管到位,工作地点洒水消尘,并用足够长的风管向煤仓嘴内吹风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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