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与道德的联系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关联,但又有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针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展开分析。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人们行为而制定的规则。
法律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确定的,具有强制性和可执行性,违反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而道德是社会习惯、伦理道德和道德规范的总称,它通常是以自愿和道义上的约束为主。
法律和道德都追求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和道德标准,但法律更强调强制性和可执行性,而道德更强调自律和内心意愿。
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有一定的重合和区别。
法律一般是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是针对整个社会的普遍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
法律一般是以明确具体的规则和条文形式存在,如刑法、民法等。
而道德则是社会的共同观念和伦理价值,它包含着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和原则,如诚信、仁爱、公正等。
道德内容较为广泛,可以因文化、宗教、习俗等因素而存在差异。
法律和道德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也有一些区别。
法律的制定需要通过立法程序,由政府或立法机关来制定、修改和废止,在执行上有专门的执法机构来确保法律的实施和制裁。
而道德则是通过社会的共识和个体的自觉来确立和传承,其执行主体主要是个体的自身良知和行为操守。
法律和道德在某种程度上相互影响和互补。
法律可以确保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正义,保护人们的权益和利益,而道德可以为法律提供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调整法律的不足和局限。
法律和道德的共同目标都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互相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在内容、制定和执行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又互为补充和影响。
法律和道德的共同目标是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既遵守法律的规定,又要注重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使法律和道德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公正的社会。
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
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
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
其关系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一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
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
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
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
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综上所述,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有这辨证统一的关系,他们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不可分割。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理学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理学引言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法律是一种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实施和执行的规范,它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而道德则是一种价值观念,是个人或群体对善恶、对错、对义务和责任的判断和行为规范。
本文将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从法理学的视角分析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法律与道德的相似之处首先,法律和道德都是调节人类行为的规则体系。
它们都追求社会的和谐与公正,都试图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其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
其次,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规范的表达。
它们通过规定权威机构或公认的道德标准,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法律体现了一个国家或政府的意志,是社会权力的具体表达,而道德则是人们内心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法律与道德的不同点尽管法律与道德有相似之处,但在本质和应用上存在着一些不同。
首先,法律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
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的规范,适用于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人们。
而道德是个人或群体内心的信念和行为准则,具有更加灵活和个体化的特点。
其次,法律是以制定和实施机构的形式存在,有明确的法律程序和组织结构。
而道德则是日常生活中人们根据自身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信仰,自觉自愿地遵守的准则,缺乏明确的组织和执行机构。
再次,法律一般通过规定的奖罚机制来推动人们的遵守。
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而道德依靠人们的道德自觉和内心的约束力来推动人们的行为。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解析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作用关系。
一方面,法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保护道德。
法律规范的制定通常是基于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道德可以影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道德观念在社会中的形成和演变往往通过法律的推动和引导。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统一然而,法律与道德之间也存在着冲突与矛盾。
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法律与道德的要求可能不一致。
论述法与道德的关系
论述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与道德的关系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法与道德相区别:1、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
前者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2、法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
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益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即应当做什么或者不应当做什么,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结构不同。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
4、保证法与道德实施的力量不同。
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等诸手段。
5、法与道德的形成条件和表现形式不同。
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
6、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
可以说大多数的社会关系即可以由法和道德共同调整,也可以由它们各自调整;但是也有少数的社会关系只能由道德来调整。
7、法与道德的发展前途不同。
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二)、法与道德相联系1、一国范围内的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
2、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
3、法与道德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
“徒法不足以自行”,它需要其它手段的配合,其中法就是一个重要的手段。
4、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
5、道德对法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6、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
7、法必须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础。
8、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1、社会主义法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都受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制约,同时又都反映和作用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它们都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它们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它们的许多基本原则和内容也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为了确认和维护对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利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
道德与法律的联系和区别
道德与法律的联系和区别一、法律与道德的联系1、两者都属于上层建筑,都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
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两者都离不开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都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
2、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最低的要求。
违反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例如见死不救违反道德,但是不违背法律。
反过来,违反法律也不一定违反道德,比如“民告官”行政诉讼的起诉期是6个月,当事人过了起诉期才起诉违反法律制度,但和道德没有关系。
3、两者在社会治理中都发挥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能说成“法律是万能的”或者说“法律中心论”,两者地位同等重要。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产生时间不同。
法律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法产生于阶级社会;道德是社会生活自发演变而形成的,在原始社会就存在相应的道德,例如上古时期的禅让制。
因此法律的产生时间晚于道德。
2、结构不同。
法律有很强的逻辑性和体系性,具体表现为法律制度、法律条文、法律部门等等;而道德比较零散,没有完整的体系。
3、内容不同。
法律的内容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而道德的内容往往只强调义务。
如道德要求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尊老爱幼等等都是给人设定的义务。
4、保障手段不同。
法律的保障力量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是一种外在的强制手段;道德的保障主要靠人们内心的遵守和社会舆论的评价,是一种内心的约束。
因此法律的保障手段强于道德。
5、调整范围不同。
道德的调整范围远远大于法律。
道德要求人们内心善良、与人为善,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这样的要求,而法律只是对人最低限度的要求,调整范围小于道德。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
法律是指国家和政府制定和实施的规定性行为标准,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而道德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认可的、具有普遍价值的行为准则。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异同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类行为的方式,但二者的渊源、形式和效力存在差异。
1.渊源不同:法律的出发点是国家权威,属于国家机构制定和统一强制的行为准则。
而道德是从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共识中衍生出来的,是人民自发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
2.形式不同:法律具有明文规定,是一种具有强制力和制约力的规范,具有强制和惩戒的效果。
而道德则是一种内在的自律规范,是人们自觉遵守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
3.效力不同:法律规范是通过法律的执行机构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在一定范围内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而道德规范则没有明确的强制力,只有道德上的制约力,大多数情况下无法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强制实施。
虽然法律和道德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它们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它们的本质和功能出发,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1.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最低底线,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它提供了一种制约和约束的途径,抑制了人类内在恶劣倾向的发生和发展。
2.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
法律和道德在社会管理中相辅相成,相互补充。
法律规定一些最基本和重要的行为准则,而道德则是在法律框架之外的规范,是一种具有感染力和教育性的行为准则。
3.法律和道德有时存在冲突。
法律和道德有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例如法律不能完全涵盖所有道德的准则,或者一些法律规定不符合人们的道德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对法律的修订和完善,以实现与道德的协调和统一。
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针对不同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和加强法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与道德的关系
(1)法与道德的区别,体现在以下五个⽅⾯: 起源的时间不同。
道德更早⼀些,在原始社会(或初民的社会)就已经存在了。
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通常是约定俗成的,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就松散⼀点,即使通过⽂字表述,以诸如社团章程、公约、守则、决议等形式存在,其内容也是⽐较原则、抽象的,其制定、修改和废除程序也很不严格。
具体内容不同,道德往往只是⼀⾯性的,只关注义务。
实现的⽅式和⼿段不同,道德实施依*⼈们的内⼼强制、社会舆论,法律主要依国家强制⼒。
调整范围不同,道德⽐法律调整的范围要⼴泛得多。
⼀般地说,凡法律调整的关系,⼤多也由道德调整。
但也并⾮所有的法律事项和问题都是道德评价调整的对象。
有些问题,如法律技术、程序的规定,与道德评价就没有直接的关系。
道德既调整⼈们的⾏为也调整思想,⽽且更多的主要是调整思想的问题。
(2)法与道德的联系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不能笼统地看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论在本质⽅⾯还是在内容⽅⾯,都是相同的,只不过表现形式、调整⼿段不同⽽已。
法律与被统治阶级的道德本质不同,内容也不同。
不能泛泛的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应该具体化。
法律与统治阶级道德的关系具体表现在:⼀⽅⾯,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段:⾸先从⽴法上,其次通过法律实施上,来保障道德的传播。
另⼀⽅⾯,道德是法的传播标准和推动⼒量,法律规范必须要有道德作为价值基础,道德的状况制约着⽴法的发展,⽽且道德对法的实施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有些社会关系领域法律不能调整,或虽然应该由法律调整,但由于某些原因没有作出规定,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调整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不⾜。
例题1:按照⾃然法学观点,法具有道德内容、体现⼀定的道德性,⾃然法学这⼀观点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A.道德的原则可以上升为法律原则 B.违反⼈道的法律不具有法的品质 C.法的安全性原则优先 D.只有实在法才是有效的法律 【答案】AB。
做这题时主要应分清⾃然法学和⾮⾃然法学的观点。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开始关注道德和法律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虽然法律和道德有时被认为是相等的,但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制度。
本文将探讨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
一、法律的定义和作用法律是由政府制定的规则和规定,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定,则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1. 法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法律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严格的规范和限制作用。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则会接受法律的处罚和惩罚,确保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2. 法律的不完全性法律的不完全性意味着它无法规定所有的可能性。
即使是完备的法律体系也不可能对复杂社会现实的方方面面做出详尽的、完整的规定,因此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二、道德的定义和作用道德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信仰、价值观和良心所建立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种自我约束而非强制性的规范,同时是人与人之间维持有益互动的基础。
1. 道德的观念道德观念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阶层,不是由国家或政治力量强制施加的。
它是建立在人类自我实现的基础之上,是个人对人际关系的自我要求2.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虽然法律和道德是不同的,但是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虽然是不同的制度,但是两者经常交织在一起。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具体体现。
本质上说,道德是公民的行为准则,法律则规范了社会关系的基本要求。
三、结论虽然法律和道德不完全相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和区别。
道德是人们根据自己的信仰、价值观和良心所建立的行为准则,是个人自我约束而非强制性的规范。
而法律则是由国家制定的规则和规定,是人与人之间维持秩序和公正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中,这两种制度相互依存,互相补充,在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角度上,二者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联系,又有着
各自的独立性。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法律是国家制定并通过立
法程序确认的规范行为的规则,具有强制性,通过刑事和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或
救济。
而道德是社会共识形成的道德准则,强调个体内心的自觉遵守和内化,依赖于人们
的主观判断和自身良知的指引。
法律与道德都寻求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但是法
律更注重对外在行为的规范和控制,而道德则更注重对内在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价值的引
导和教化。
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互相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往往是基于对
道德的认同和设想,道德的底线往往是法律的基础。
法律可以修订、完善和强化道德规范,保护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使得道德规范具有法律效应。
而道德可以填补法律的空白和漏洞,修复和补充法律的缺陷,道德规范可以在法律无法覆盖到的领域进行规范和导引。
法
律和道德的相互作用,可以实现一种动态的社会规范机制,促进社会的健康与发展。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两个规范体系,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并相互
制约。
法律与道德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它们都致力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
法律
与道德也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功能,法律更注重对外在行为的规范,道德更注重对内在行为
的引导。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既遵守法律的规定,又追求道德的境界,以此建立一个
和谐、公正、文明的社会。
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道德存在三种基本关系:一是道德的法律化。
即通过立法把国家中大多数的政治道德、经济道德、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的普遍要求法律化,使之转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行为规范。
一般来讲,道德是法律正当性、合理性的基础,道德所要求或者禁止的,往往是法律做出相关规定的重要依据,因此,大多数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社会行为的立法,都是道德法律化的结果。
在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的源泉,是制定法律的重要依据,是评价法律善恶的重要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科学立法,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这个法律体系中,许多法律规定的内容,都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道德法律化的积极成果。
例如,我国法律规定诚实守信、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尊重和保障人权、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等,总体上都反映或者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要求。
二是道德的非法律化。
道德与法律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行为规范,在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社会的大多数道德已经或可以法律化的同时,也必须承认少数或者某些道德是不能法律化的。
例如,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同事之间的友爱关系、上下级之间的关爱关系、孝敬父母的伦理要求以及公而忘私、舍己为人、扶危济困等道德追求,一般是很难纳入法律调整和强制规范的范畴而使之法律化的。
在某些道德不能或不宜法律化的情况下,不要随意使这些道德问题成为法律问题。
三是某些道德要求既可以法律化也可以非法律化。
目前,有的地方出现的见利忘义、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说明我国法律对于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滞后。
法律对道德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方式来实现某些道德的法律化,通过法律来确认和强化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诉求和规范实施。
对于需要法律禁止和惩罚的不道德行为,对于需要法律褒奖和支持的美德善德行为,都应当通过立法予以必要体现。
如何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如何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如何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法律和道德在某些方面具有一致性,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法律通常被视为道德的底线,是社会规范中最为刚性的部分。
它通过明确的规定和强制力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等。
当道德规范无法有效约束人们的行为时,就需要依靠法律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二、道德影响法律制定与执行,指导人们行为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具有重要的影响。
许多法律原则和规范都来源于道德观念,如公正、平等、诚信等。
同时,道德还通过舆论、习惯等方式指导人们的行为,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
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执法者也需要根据道德标准来解释和适用法律。
三、法律与道德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法律和道德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相互补充的作用。
法律通过强制力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而道德则通过引导和教育来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行为准则,使人们自觉遵守社会规范。
两者共同作用,才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四、法律与道德关系密不可分,互相依存法律和道德在许多方面是相互依存的。
一方面,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考虑到道德的因素,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另一方面,道德的发展和提升也需要法律的保障和维护。
没有法律的保障,道德观念难以深入人心;没有道德的引导,法律也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
五、完善的法律制度是道德实施的基础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能够为道德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通过明确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可以为道德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
同时,一个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也是道德实施的重要保障,它能够确保人们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得到有效的救济。
六、道德观念影响法律发展和实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道德观念也在不断地演变。
道德观念的变化对法律的发展和实施产生深远的影响。
道德与法的的关系
论“道德”与“法”的关系摘要道德与法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两者都是调节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
两者相互区别、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相互转化、相辅相成。
道德与法之间存在着互为避彼消此长、相互转化的动态补给制。
也就是说道德像法律转化,称之为法律道德化。
法律向道德转化,称之为道德法律化。
强化道德与法的结合,把道德中的内容依法的形式制作成条例。
法不能取代道德,道德也不能替代法。
但是可以让法成为道德的坚强后盾,道德与法相辅相成、相融互动,最终取决于法的道德化。
道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不断更新的,而法具有很强的时代稳定性。
(一)道德与法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必然产物。
二者都是规范人类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
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法属于社会制度范畴。
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国家的宣传教育使人们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无意识地认同与服从,从而起到引导人们的言行,规范人们的举止的作用。
而法主要是指一个国家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维护国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约束国民在一定的框架内活动而制定颁发的具体条款。
两者都是调节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对人们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和管控力。
不同的是,道德更强调人类从存在于自身意识中的道德理念去做出公正和仁爱的行为,它没有具体的、系统化的论述与条款,但却能根深蒂固地植入人的内心使人严格遵守。
它没有强制性,却能通过社会舆论对人加以良心上的惩罚。
法与道德恰恰相反,它是由权利统治阶级通过具体化、理论化、系统化的条款、文字去强制人们遵守其规定,它的具体形态就是法律、法规。
因为法是由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所得利益而制定的相应条款,那么它就带有一定的阶级性,并且具有国家强制性和严厉的惩罚机制。
道德与法相互区别、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相互转化、相辅相成。
(二)道德与法之间存在着彼消此长、相互转化的动态补给制。
马克思唯物辩证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法律硕士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与道德的联系
法律硕士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与道德的联系关于法与道德的联系,法律思想史上存在三个理论争点,即法与道德在本质、内容和功能上的联系问题。
1.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
这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
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
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
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
二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
法与道德是否存在本质上的联系的争论,所涉及的是法的本质和存在的基础问题。
2.法与道德在内容上的联系。
法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切联系,对此,几乎所有学者都不存异议。
问题是这种内容上的联系是否应有限度以及限度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甚至浑然一体。
如中国古代法就具有浓厚的伦理法特征。
这与古代法学家相应观点的支撑不可分。
古代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尽可能将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使法确认和体现尽可能多甚至全部的道德内容,以保证社会思想的纯洁性。
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
这与近现代法学家的基本立场不无关系,他们大多倾向于将法律标准与道德标准相对分离,“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几成通说。
但是,在这个限度须依什么原则确定的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分别在不同层面上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法律是国家机构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和制度,而道德则是人们根据社会习俗和道德标准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与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
法律既是道德的表现,也是道德的保障。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往往是基于对社会道德的尊重和维护。
相对来说,道德是社会习俗和道德标准的准则,它的形成并不是独立于法律的,而是在法律的基础上不断进化和完善的。
道德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塑造了法律的内容和形式。
就诸如法律对人身保护、财产保护、荣誉权保护等领域而言,它们的形成都离不开道德观念的影响。
可以说法律与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
法律与道德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
虽然法律和道德在某些情况下有相互借鉴、相互影响的地方,但它们本质上还是有所不同的。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发布、实施和保障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力的特点。
而道德则是社会习俗和道德标准的准则,它并不具有强制力,人们在遵守道德时更多的是出于内心的自觉和自愿。
法律还有其独特的法源和法律程序,而道德不受法律程序的制约。
尽管法律与道德有着相互的联系,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又是相互独立的。
法律和道德在实践中通常是相互补充的。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对人们的行为都有规范和约束,但二者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法律常常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而道德则更多地是以内在的情感和自觉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当法律对某些行为进行规范时,常常是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考虑,而道德更多地是考虑到个体的良知和责任。
在实践中,法律和道德通常是相互补充的。
法律可以通过对一些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而道德可以在法律的规范之外,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更深层次的约束和规范。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引言:道德和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两种不同形式。
道德是一种内在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而法律则是由政府制定的规则和法规,在社会中对个人行为进行规范。
尽管道德和法律有着不同的来源和适用方式,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
本文将探讨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它们在社会中起到的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定义和特点1. 道德的定义和特点道德是指人们对善恶、对正确和错误的认识和评判,并在行为中遵守自己的道德准则。
道德是个体内在的、主观的规范系统,它源于个体的信念、价值观和良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一定程度的变化。
道德行为通常基于自愿和自我约束。
2.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法律是由政府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则和法规。
它是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在社会交往中的体现,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规则。
与道德不同,法律是强制性的,违反法律会受到处罚。
二、道德和法律的关系1. 影响关系道德和法律相互影响,相互塑造,共同构成了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
道德行为通常是法律行为的先行者,即在制定法律之前,人们会先从道德准则出发进行行为,而后政府会将其纳入法律规范中。
此外,道德观念可以影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如道德上的反对可能导致某些法律的修订。
2. 互补关系道德和法律在规范个人行为和保障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互补作用。
道德准则是法律的基础,它们能够引导个体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行为。
而法律则提供了一个更具体和明确的行为规范,从而保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道德和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1. 确保社会秩序道德和法律是确保社会秩序的主要依据。
道德行为的遵守和法律的执行可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安宁,防止混乱和冲突的发生。
2. 保护个人权利道德和法律都涉及个人权利的保护。
道德准则鼓励个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而法律则确保个人权利得到法律保护,当个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和补偿。
3. 提升社会道德水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促使人们遵守道德准则。
法与道德的关系
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与道德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首先在产生的基础和服务的目标上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一定社会的法与道德都由一定的经济基础产生并服务于这个基础,其次法与道德联系表现为他们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可概括为三种情况1,相互渗透,法贯穿着道德精神,他的许多规范是根据道德原则或规范制定的而道德的许多内容又从法律中汲取。
尤其在价值层面两者难以割裂。
2.互相制约,道德通过正当性评价,推动和引导法的废改立及实施,法则通过立法和实施,促进道德的完善,制约道德或不道德行为均不越出社会基本秩序许可范围。
比如,见义勇为,但不得义愤杀人,不守诚信,法律并非都予以制裁,但严重的到欺诈或违约致人残差损失,则要付法律责任。
3互相保障,两者相互保障主要表现为存在和功能上的互相促进和互为条件。
比如法律会维护与其一致的道德存在和加强其作用,道德则为法律提供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并以道德秩序保证法律作用的发展。
溯及力问题原则;从旧原则,即无溯及力2从新原则,新法有溯及力。
3从轻原则,即比较新旧两法使用哪个被处罚人处理较轻法律,4从新并从轻原则,及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但旧法对作为人的处罚较轻则从旧法。
5从旧见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无溯及力,但新法对行为人处罚有利时从新法解决法的效力冲突;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这里专指成文法国家,其根本法是宪法,踏实该国立法的基础,其法律效力最高,普通法必须以他为基础,不能预知相抵触。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这是法治国家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通例。
3新法优于旧法,这只有处于同一位阶的法律才适用,就是说新法不能优于比其位阶高的法的效力。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这一原则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同一主体制定的法。
另外我国按宪法和立法法有关规定,采用1 依法裁决2有法定机关改变或撤销3进行备案与审查还有法律系统化方法,法规清理,法律编纂。
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和保护主义。
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长久以来就是学界十分关切的话题。
通常认为,道德和法律是人类文化史总结、提炼出来的两种基本的社会规范手段和制约机制。
法律一般地说是由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合法和违法为基本范畴调整行为关系、治理社会秩序的规范体系;道德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个人良心等非强制性力量发挥作用,以善和恶、正当与不正当为基本范畴调整行为关系、治理社会秩序的价值导向体系。
法律意味一种限制,人必须把自己置于法律的约束范围之内,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这就是美国著名法哲学专家博登海默所说的:“规范性制度的存在以及对该规范性制度的严格遵守,乃是在社会中推行法治所必须依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1](P239) 与法律对义务的履行的制约具有外在的强制性相区分,道德对义务的履行的制约不具有外在的强制性,道德(律)意味着个人的自我立法、自我命定,道德行为是个体的自我约束行为,即自律行为,内蕴着个体的自觉与自愿。
主体的意志对于道德规范来说是自由的。
在这个意义上,道德是自由的体现,道德使人得到自由,而不是感到限制。
作为某种规范,道德的本质不是强制而是自由。
也就是说,道德行为一定是自由行为。
所以,伦理学尽管肯定道德作为规范也是法律,但强调这是自己给自己立法。
一般意义的法律没有自己的加入,总是带有强制性。
道德(律)通过人自己的加入,自在的必然性就转化成为我的必然性。
规范由法律转换为道德(律),表现为主体自身的行为动机由原来的外在约束转换为内在约束,由外在的立法和命令转化为内在的自我立法、自我命令。
尽管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执行道德律也是强制的,道德法则对理性者也表现为一种绝对命令,但道德律作为自律由于是自我强制,所以不体现出被迫性,不让人感到是异己的、消极的。
这是道德律与一般的法律的基本不同。
进一步说,道德规范社会生活靠的是内在的良心。
良心是公民在履行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强烈的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
浅论法与道德的关系.丁长成(10法硕)
浅论法与道德的关系——兼论道德教化在社会主义法治过程中的作用苏州大学:丁长成(20094211188)摘要我国从2001年开始,提出了不同于其他国家法治理念的带有中国特色的“以德治国”治国理念。
把“德治”和“法治”并提、“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作为治国方略的两个重要方面,并且在社会上大力提倡“以德治国”的重要性,似乎由此可以做的比单纯的法治还要做的好,这些提法得到了一些学者或政客的推崇,也由此引起国内学者和普通百姓关于法和道德的关系,以及“以德治国”的可行性的讨论,笔者通过对一些西方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的经典讨论和国内学者们对此现象的研究成果的阅读,简要分析一下法与道德的关系和区别并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道德观相似性社会主义法治道德教化目前,我国处在经济的转型期,社会上的民众观念和法治道德意识也随经济的法杖经历着伟大的变革,这是很多社会变革时期都具有的,我国的法治进程也早已开始,但多年的法治进程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法制化社会的那种社会秩序井然有序,人们的法治意识内化并没有出现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阶段。
并且,社会不正之风,社会不良的习俗,人们的道德退化却似乎越演越烈。
由此,中国政府的领导人不得不寻求一种更有效的法治进程,他们想到了用道德感化来配合中国的法治进程。
这样,法与道德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成为中国学者们关注的目标。
法与道德是有一定联系的,然而却是有区别的。
科学地认识法与道德的关系,是确立法与道德各自作用范围和功能的条件,也是促进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必要前提。
一、法与道德的关系著名社会法学家庞德在谈到近代哲学研究时,认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近一个世纪中法学研究的突出问题之一。
早期的自然法学家认为法与道德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或两种表现形式,法律只是道德观念的一种派生物,只是实现道德观念的一种手段或工具。
后来有人进一步提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之说,如耶律内克把道德分为广、狭而已,认为广义的道德包括法律,狭义的道德指法律之外的部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法硕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与道
德的联系
关于法与道德的联系,法律思想史上存在三个理论争点,即法与道德在本质、内容和功能上的联系问题。
1.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
这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
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
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
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
二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
法与道德是否存在本质上的联系的争论,所涉及的是法的本质和存在的基础问题。
2.法与道德在内容上的联系。
法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切联系,对此,几乎所有学者都不存异议。
问题是这种内容上的联系是否应有限度以及限度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甚至浑然一体。
如中国古代法就具有浓厚的伦理法特征。
这与古代法学家相应观点的支撑不可分。
古代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尽可能将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使法确认和体现尽可能多甚至全部的道德内容,以保证社会思想的纯洁性。
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
这与近现代法学家的基本立场不无关系,他们大多倾向于将法律标准与道德标准相对分离,“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几成通说。
但是,在这个限度须依什么原则确定的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分歧在于,一个不道德的行为是否只有在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才应由法律加以干预,还是在伤害启己或伤害公众感情或损害社会的公共性的情况下也可引出法律干预的理由。
曾经提出的原则有:伤害原则、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冒犯原则①和容忍与社会完整统一相协调的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容忍限度的改变、尽可能充分地尊重个人隐私、法涉及最低限度的而不是最高限度的行为标准(②等原则。
3.关于法与道德在功能上的联系。
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各具优势,且形成互补,对此,学者们并无异议。
但在社会调整以何者为主的问题上,则有不同的看法和处理。
一般来说,古代法学家更多强调道德在社会调控中的首要或主要地位,对法的强调也更多在其惩治功能上。
而对借助法明确权利义务以实现对社会生活的全面调整则往往心存疑虑,甚至希望通过推行“德治”来去除刑罚,如中国历史上的“德主刑辅”。
近现代后,法学家们一般都倾向于强调法律调整的突出作用,法治国成为普遍的政治主张。
因为,第一,分工和交换的普遍化、常态化使得人们总要和抽象的他人交往,交易信用不再建立在熟悉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
法因其肯定性、普遍性、严格的程序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更能胜任这种复杂利益关系的调整。
第二,与市场经济相伴的是利益分化的加剧和价值冲突的普遍化、常态化,利益表达和价值衡平与选择是缺
乏程序机制的道德难以胜任的。
第三,作为现代生活理念和目标的民主政治是多数人同意的政治,亦即程序性政治。
具有高度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特征的法不得不居于优越地位。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
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1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索玉柱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