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中国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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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尘埃落

定,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这片热 展了近一年,终于从认知、认定走向了规范和监管。 然而“颠覆传统金融”的豪言犹然在耳, “被监管、被 暂停”的声音却此起彼伏,如何解读这些热议焦点、 互联网金融又将何去何从呢?

“被监管”

若将互联网金融分为第三方支付、 P2P 网贷和网 上金融超市三大板块,中央始终在探索一条清晰有效 的“分业监管”模式。首先,早在 2011 年央行发放首 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起,便确立了第三方支付隶属央行 管理的原则,各大金融机构的对口监管单位也相继出 台了有关网络销售金融产品的规定。其次,网上金融 超市可以理解为“按照产品划分”的监管模式,网络 保险等领域由保监会牵头,余额宝等互联网销售的基 金产品由证监会监管。再次,近期由银监会负责 P2P 监管的消息逐步确认,至此,互联网金融主体的分业 监管格局基本形成。

显而易见,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的确立仅仅是开互联网金融的“ 中国热议”

迅速崛起并蓬勃发

端。曾几何时,传统商业银行被叫停的部分业务在

“ 惠金融”的光环下改头换面,悄然复苏,成为经济体制健康发展的巨大隐患,这些都将是监管部门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针对不同互联网金融业态,央行可能的规范化要求还将包括:P2P 业务只提供信息

服务,不做杠杆,不能吸收存款;支付业务不能跨行清算,不吸储,不为客户融资;众筹业务不能提供担保;网上代销金融产品不能承诺收益,不得久期错

配,必须有流动性保证;余额宝等货币基金产品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等。总之,互联网金融走向规范化发展势在必行,监管创新之路任重道远。

“被暂停”

3月13日,央行下发紧急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暂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同时暂停的还有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消息一经发布,围绕“暂停”而非引来诸方热

叫停议,而央行在监管上的审慎表态无疑是经过深思

熟虑的。

深入分析,这次“被暂停”有三个层次的原因一是安全隐患与监管要求。条码(二维码)确实有被复制、篡改的风险,三方软件扫描支付等环节也存在

诸多不确定风险,只是目前应用创新速度快,风险尚 未暴露。关于虚拟信用卡,一方面,监管机构对信用 卡有“三亲”(即在信贷或信用卡审批环节, 对申请人 进行亲访、亲签、亲核)的监管要求,中 信用卡在符合监管标准方面存在瑕疵。另一方

面,尽 管虚拟信用卡采取包括调低信用卡额度、引入保险公 司等方式降低监管风险,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仍然不 足,理论上套刷、伪代办等风险仍然存在。

二是利益纷争与权辖划分。在传统的线下收单业 务模式中,刷卡手续费由发卡行、收单行(主要包括 银行、银联商务和第三方支付企业)、银联按照7 : 2 : 1 的方式分成;而在线上收单模式中,刷卡手续费仅 由发卡行和收单行(主要是第三方支付企业)分配。 而二维码等支付方式本质上是用线上方式来做线下收 单业务,改变了银联利益格局。虚拟信用卡将促进支 付宝和财付通 O2O 闭环的建设,推动线下支付向线上 支付转移,不仅打破了固有利益格局,而且可能产生 虚拟授信风险向实体银行转嫁的可能。

三是“一盘更大的棋”。近场支付涵盖芯片、 手机 终端、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等众多领 域,金融应用与各行业多方共

联, 互联互通。早在 2012信银行虚拟 核心在于信息共享、 中国银联便提出 “打造移动

年,

支付可信平台体系”的规划,并向各商业银行征询了相关意见。2013年底,人民银行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移动支付平台(TSM平台)建设,根据规划,运营商、银行等运营机构都要接入该平台并接受监督和检测认证,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线上线下支付模式也必将纳入该平台融合管理。此外,政策时,也将

中央在调控国家宏观货币

更加关注虚拟经济、虚拟货

币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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