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基础报表填报说明(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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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填报说明 (3)
G01《资产负债项目表附注》填报说明 (13)
第Ⅰ部分:非应计贷款、委托业务及债券发行情况报表 (14)
第Ⅱ部分: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情况简表 (15)
第Ⅳ部分:存贷款明细报表(二) (16)
第Ⅴ部分:人民币备付率报表 (17)
第Ⅵ部分:各项垫款情况表 (18)
G02《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情况表》填报说明 (20)
G03《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填报说明 (24)
G04《利润表》填报说明 (28)
G05《利润分配表》填报说明 (35)
G06《个人理财业务统计表》填报说明 (37)
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填报说明 (40)
G12《贷款质量迁徙情况表》填报说明 (50)
G13《最大十家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情况表》填报说明 (62)
G14《授信集中情况表》填报说明 (66)
G15《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填报说明 (74)
G16《抵债资产账龄情况表》填报说明 (80)
G17《银行卡业务情况表》填报说明 (82)
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填报说明 (85)
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填报说明 (91)
G23《最大十家存款客户情况表》填报说明 (95)
G24《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拆入情况表》填报说明 (97)
G31《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表》填报说明 (99)
G32《外汇风险敞口情况表》填报说明 (103)
G33《利率重新定价风险情况表》填报说明 (108)
G41《资本充足率汇总表》填报说明 (115)
G42《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填报说明 (120)
G43《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填报说明 (126)
G53《分地区情况表》填报说明 (134)
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填报说明
第一部分:引言
本表反映填报机构在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类分项列示。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
2.报表编码:银监统0001号
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邮政储蓄机构。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境内分支机构汇总数据(月报)为月后8日、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
月报遇法定节日顺延,顺延天数与法定节日天数一致。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分别按人民币、外币折人民币、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除权益类项目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权益类项目按历史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不同时期汇率之间形成的差额,按相应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
本表中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内地区;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
本表中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合作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境内金融机构指其营业场所在境内的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指其营业场所在境外的金融机构。
本表中银行指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包括境内的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
本表中各“减项”应以正数反映。
资产
[1.现金]
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2.贵金属]
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价值。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划缴中国人民银行和外国中央银行的各种存款。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以及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等。不含存放中央银行财政性款项。
[4.存放同业款项]
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存放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存放联社款项。本项目按“境内同业”和“境外同业”分别列示。
[5.应收利息]
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发放贷款、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投资等生息资产应收的利息。
[6.贷款]
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不包含填报机构填报在本表中[7.贸易融资]和[8.贴现]中款项。
[7.贸易融资]
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提供的各类与国际、国内贸易结算工具相关的融资业务,主要包括打包贷款、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议付信用证和福费廷等业务。不包含本表中[8.贴现]中业务内容。
打包贷款指借款单位在接到开来信用证后,因货物装运前需要短期资金而由填报机构提供的融资。
进口押汇指填报机构以信用证项下经进口商承兑的进口跟单汇票作抵押向国外议付行偿付的款项。
出口押汇指填报机构对出口单位交来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项下出口单证(出口跟单汇票)议付的款项。
议付信用证款项指填报机构接受国内信用证收益人的申请,在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前向其议付信用证的款项。
福费廷是指业务填报机构无追索权地购买由银行承兑/承付或保付的远期汇票,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业务。
[8.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