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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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得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和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第六条许可证管理

1.“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2.“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3.用电结束后,“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4.“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第七条管理职责

1.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

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附件1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附件1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联

编号

申请作业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用电设备及功率

电源接入点

工作电压

临时用电人

电工证号

临时用电时间

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3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

7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8

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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