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1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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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21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XX区20XX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工作计划为提高全区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1年)》,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行政执法证管理及《XX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等规定,现将XX区20XX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常务会议学法

(一)培训对象

1.参与区政府分工的区级领导干部;

2.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培训的内容和具体安排

按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用法工作方案》确定的原则开展。

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1.拟从事行政执法的新上岗执法人员

2.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二)培训的内容、形式和具体安排

1. 培训内容

(1)新上岗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内容:法学基础理论、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1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内容。

(2)在岗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轮训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1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内容。

2.培训的形式和具体安排(1)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为一期,在20XX年5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轮训工作,统一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培训为二期,在20XX年6月份,每期轮训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重点执法领域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一)培训对象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等与城市建设、管理密切联系的执法部门。

(二)培训内容

城市建设、管理中的执法规范等相关内容(具体培训内容,将提前征询各部门意见后,由区政府法制办综合统筹安排)。

(三)培训的形式和具体安排

重点执法领域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统一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培训为二期,在20XX年6月份,每期轮训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的要求,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区培训工作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授课、统一考试的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各项培训工作任务。

(二)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XX省行政执法证》或者《XX省行政委托执法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三)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要求,为缩短办证时间,提高执法证的办理效率,相对集中办证材料的报送时限,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办理的行政执法证材料,必须于单月的8日以前报送;新办执法证的材料,请各单位提前填写并办理审批手续,在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后5日内由参训单位统一报送至区政

府法制办,区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参加省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办证培训班,办理执法证的材料送组织培训的省级部门。

(四)20XX年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已纳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各街道、各部门要确保领导干部、新上岗执法人员、在岗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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