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绿地,规范
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一、总则本标准旨在规范青岛市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绿地保持良好的生态、景观和安全性能,为市民提供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
二、绿地卫生1.保持绿地环境整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消除卫生死角。
2.定期修剪绿化植物,保持植物造型美观,避免植物生长影响行人安全和公共设施使用。
3.定期清理植物病虫害,保持植物健康生长。
4.及时清理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对绿地造成的破坏,尽快恢复绿地原貌。
三、植物养护1.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需求,定期进行浇水、施肥、除草等工作,保证植物正常生长。
2.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和季节变化,及时调整植物养护措施,保证植物四季常绿、生长旺盛。
3.严格保护古树名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其健康生长,保持城市绿地的历史文化价值。
4.鼓励采用生态、环保、节能的植物养护方法,提高植物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四、设施维护1.对绿地的给水、排水、照明、栏杆、座椅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2.设置和维护好绿地的指示牌、宣传牌等辅助设施,方便市民游览和使用。
3.对损坏严重的设施进行及时维修和更换,保证市民安全使用。
五、安全防范1.在绿地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市民注意安全事项。
2.加强绿地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3.严格控制火源和危险物品进入绿地,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对大型活动和集会等公共活动进行安全评估和管理,确保市民安全游览和使用绿地。
六、档案管理1.建立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档案,记录绿地的位置、面积、权属、养护管理等信息。
2.对绿地的日常巡查、设施维护、植物养护等工作进行记录和管理,保证养护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
3.对绿地内的植物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应对等突发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为今后的养护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4.对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等前期工作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市绿地urbangreenspace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0.2季相seasonalappearanceofplant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3种植设计plantingdesign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4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famouswoodspecies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
2.0.5驳岸revertment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naturalangleofrepose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标高elevation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8土方平衡balanceofcutandfill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2.0.9护坡slopeprotectlon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2.0.10挡土墙retalningwall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
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篇一:防护绿地的要求第六章道路及防护绿地规划设计教学要求:重点掌握:城市道路绿地的断面布置形式、道路绿地的内容掌握:道路绿地各部分的设计要求,各类防护绿地的绿化要求了解:道路绿地的作用及防护绿地的类型(四)交叉口的绿化设计交叉处可以布置成交叉口、安全岛、交通岛、立体交叉(立交桥)等,这些地方也需要进行绿化,合理的绿化种植类型可以起到组织交通、保证行车速度和交通安全的作用。
1.交叉口绿化设计安全视距: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在进入道路的交叉口时,必须在路转角空出一定的距离,使司机在这段距离内能看到对面开来的车辆,并有充分的刹车和停车的时间而不致发生撞车。
这种从发觉对方汽车立即刹车而刚够停车的距离,就称为“安全视距”根据两相交道路的两个最短视距,可在交叉口平面图上绘出一个三角形,称为视距三角形。
在此三角形内不能有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布置植物时其高度不得超过0.65m-0.70m高,或者在三角视距之内不要布置任何植物。
视距的大小,随着道路允许的行驶速度、道路的坡度、路面质量情况而定,一般采用30m-35m2.安全岛有较宽的街道上,在道路中央可作短时间的停留,为避开车辆使行人能安全过街而设的安全岛.3.交通岛交通岛也可称中心岛(俗称转盘),设置交通岛主要是组织环形交通,凡驶入交叉口的车辆,一律绕岛作逆时针单向行驶,多呈圆形交通岛的半径,必须保证车辆能按一定速度以交织方式行驶。
由于受到环道上交织能力的限制,因此在交通量较大的主干道上,或具有大量非机动车交通或行人众多的交叉口上,不宜设置环形交通。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所采用的圆形交通岛,一般直径为40m~60m。
4.立交桥绿地规划设计立交桥绿地布置应服从该处的交通功能,使司机有足够的安全视距。
出入口应有指示性标志的种植,使司机可以方便地看清入口;在弯道外侧,种植成行的乔木诱导司机的行车方向,同时使司机有一种安全的感觉。
绿化工程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化工程的管理,提高绿化工程质量,美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绿化工程,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
第三条绿化工程应当遵循生态、环保、节约、美观的原则,注重绿化效果与城市功能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第二章绿化工程设计第五条绿化工程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二)充分考虑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三)注重植物多样性,提高绿化工程生态效益;(四)合理规划植物配置,形成层次分明、景观优美的绿化空间;(五)合理设置园林小品、休息设施等,提高绿化工程的使用功能;(六)充分考虑景观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打造城市特色景观。
第六条绿化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规模、设计范围、设计标准等;(二)植物配置图:包括植物种类、数量、分布、种植方式等;(三)绿化工程平面图:包括绿化工程范围、地形地貌、建筑物、道路等;(四)绿化工程剖面图:包括绿化工程剖面、植物层次、土壤层等;(五)绿化工程效果图:包括绿化工程整体效果、局部效果等。
第三章绿化工程施工第七条绿化工程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工程质量,保证绿化效果;(二)遵循施工顺序,合理组织施工;(三)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八条绿化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施工准备:包括施工图纸会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人员培训、材料设备采购等;(二)土壤改良:根据土壤状况,进行土壤改良,提高土壤肥力;(三)植物种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植物种植,包括种植穴挖掘、土壤回填、植物栽植等;(四)园林小品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园林小品施工,包括休息设施、雕塑、喷泉等;(五)绿化工程验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对绿化工程进行验收。
城市防护绿地规范
城市防护绿地规范城市防护绿地规范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绿地保护要求,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绿地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城市防护绿地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是城市防护绿地规范的内容,总结如下。
首先,规定城市防护绿地的建设范围和用途。
城市防护绿地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在城市各区域合理规划和布局,包括市中心、城市边缘、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等。
根据防护功能和绿地用途,分为生态绿地、景观绿地、垂直绿化、防护林带等。
其次,明确城市防护绿地的功能和建设标准。
城市防护绿地的主要功能是防护城市环境、净化大气、调节气温、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居住环境等。
根据不同功能要求,分为防风防尘、减噪降温、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建设标准包括绿地面积、绿地比例、绿化覆盖率、植被种植密度等。
然后,规定城市防护绿地的设计要求和工程技术规范。
城市防护绿地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因素,合理布局和设计。
工程施工应符合土壤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要求,采取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材料,确保绿地的质量和安全。
再次,规定城市防护绿地的管理和维护要求。
城市防护绿地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维护体系,包括绿地保护、绿地更新、绿化养护等方面。
绿地管理应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原则,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持绿地的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
最后,加强城市防护绿地与其他城市设施的协同规划和建设。
城市防护绿地应与道路、建筑、水体等城市设施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化系统。
同时,要加强城市防护绿地与城市水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的衔接,形成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等多功能的城市防护绿地。
综上所述,城市防护绿地规范具有城市规划、绿地建设、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是实现可持续城市发展、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
各级政府和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城市防护绿地规范的落实和监督,确保城市绿地的质量和效益。
上海退防护绿地规划设计规范
上海退防护绿地规划设计规范
上海市退防护绿地规划设计规范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规范,以
保护人们住房安全为目的,设计规格较为合理,建设优势明显。
为了满足国家《城市绿化规划标准》要求,上海市新制订的
《上海市退防护绿地规划设计规范》对绿地覆盖比例、建筑限高、草坪用地、绿地公共服务、护防树种、植物保护温室等方
面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绿化系统,更好为人们提供
防护服务。
首先,《上海市退防护绿地规划设计规范》明确,绿地应符合
城市绿化规划标准的总体要求,绿地覆盖比例不低于36%,其
中绿地应设计在1000平方米以上,能综合服务市民绿化保护
文化和起天然氧吧的功能;建筑物的最高限度不应高于绿地的
十倍,绿地中划分为公共服务绿地及街道景观绿化用地;定义
了护防树种,规定了以多树密条、树植密度、单树体积等形式
保证绿地护防效果;植物保护温室是解决在特殊气候下解决绿
地养护及植物保护的有效手段;同时还明确了其他完善的绿化
规划设计要求,如绿色廊道、草坪用地、中小型绿地等,为安
全和有效的绿化设计提供了指导。
上海市退防护绿地规划设计规范是解决人们住房安全问题的有
效规划,它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绿化服务和保护的需求,更好
地为市民提供安全所需要的保障服务。
莆田市防护绿地设计标准
莆田市防护绿地设计标准一、防护绿地的选址1. 地理位置:莆田市地处福建省中部,东临东海,南依溪湖,地势平坦,气候温和。
在选择防护绿地的地理位置时,首先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地形地势和气候特点,选择地势较高、水源充足、气候适宜的地区,使得防护绿地能够更好地发挥其防护作用。
2. 生态环境:莆田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护绿地的选址需要考虑到保护城市的自然生态系统,保留原有的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确保防护绿地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 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中,需要将防护绿地的选址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避免在防护绿地选址区域内进行大规模的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地区的自然状态,为防护绿地的建设提供充足的空间和资源。
二、防护绿地的建设标准1. 设施规划:防护绿地的建设应考虑到城市的自然灾害情况,根据城市的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灾情况,科学规划防护绿地的建设标准和设施设置,包括护坡、防浪墙、护岸等防护措施,以有效地规避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危害。
2. 绿化要求:在防护绿地的绿化设计中,需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植被资源,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树种和植物,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布局,提高植被的密度和覆盖率,加强绿地的防护功能,形成生态防护系统。
3. 土壤改良:莆田市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土壤改良是防护绿地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的土壤改良措施,提高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增强防护绿地对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
三、防护绿地的植被配置1. 植被种类:根据莆田市的气候特点和土壤条件,合理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植被种类,包括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等,提高防护绿地植被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2. 植被密度:在防护绿地的植被配置中,需要考虑到植被的密度和覆盖率,增加植被的密度,提高植被的覆盖率,加强防护绿地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
3. 绿化管理:防护绿地的植被配置需要进行长期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定期修剪、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等工作,确保植被的健康生长和防护功能的发挥。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城市绿地设计规范1.总则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1)城市绿地以植被为主要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季相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3)种植设计按植物生长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4)古树名木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以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
(5)驳岸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6)自然安息角土壤在自然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间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7)标高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算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8)土方平衡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9)护坡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10)挡土墙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11)汀步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
(12)园林建筑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又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
(13)特种园林建筑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14)园林小品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所用的小型设施。
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4·0·11城市开放绿地内,水体岸边2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
7m;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1.4绿地内道路应随地形曲直、起伏。
主路纵坡不宜大于8%,山地主路纵坡不应大干12%。
支路、小路纵坡不宜大于18%。
当纵坡超过18%时,应设台阶,台阶级数不应少于2级。
6.1.6依山或傍水且对游人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度必须大于1.05m.6。
2.4 不设护栏的桥梁、亲水平台等临水岸边.必须设置宽2.OOm以上的水下安全区.其水深不得超过0.70m.汀步两侧水深不得超过0.50m。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1.0.3 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1.0.4 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市绿地urban green space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2.0.2季相seasonal appearance of plant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2.0.3 种植设计planting design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4 古树名木historical tree famous wood species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2.0.5驳岸revertment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道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
道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
首先,道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涉及到绿地的选择和布局。
在设计绿地时,需要考虑周围的交通流量和车辆速度,以确保绿地不会对交通造成阻碍或安全隐患。
此外,还需要考虑绿地的种植植物的选择,以及绿地的排水系统和灌溉系统的设计,以保证绿地的健康生长和维护。
其次,道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还涉及到绿地的材料选择和施工标准。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并确保施工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以提高绿地的抗压能力和使用寿命。
此外,道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还包括了绿地的维护管理标准。
这包括绿地的日常养护、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绿地长期保持良好的状态。
总的来说,道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更好地结合绿化和环境保护要求,提高城市道路的美观性和宜居性,同时也要兼顾交通安全和道路使用的实际需求。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防护绿地规章制度
天津市防护绿地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天津市防护绿地的管理,维护城市生态环境,本规章制度制定。
二、管理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的防护绿地,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绿地等各类
绿地。
三、管理机构
1. 天津市防护绿地管理委员会为本规章制度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市各类防护绿地。
2. 各地区县设立绿地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防护绿地管理工作。
3. 防护绿地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防护绿地管理方案、进行规划设计、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等
工作。
四、管理措施
1. 划定防护绿地范围,建立边界标识,明确绿地界限。
2. 制定绿地管理规定,对进入绿地的行为进行规范,禁止破坏绿地环境。
3. 加强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绿地生态平衡。
4. 定期进行绿地保洁和修剪,保持绿地整洁有序。
5. 宣传教育市民爱护绿地,提高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生态环境。
五、处罚措施
1. 对破坏绿地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警告等。
2. 对恶意破坏绿地的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保护绿地生态环境。
总之,天津市防护绿地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绿地管理工作,维护城市生态环境,我们
每个人都应该尊重自然、爱护环境,共同努力打造美丽的家园。
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防护绿地设计规范是指对城市环境中的绿地进行规范化设计,以提高其防护功能和实用性。
以下是关于防护绿地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
1. 绿地规模:防护绿地的规模应根据周边环境和需求进行合理确定,一般应占地面积的10%-15%。
2. 绿地位置:防护绿地应尽量位于城市的森林、水体或其他自然屏障周边,以增强其防护效果。
3. 绿地布局:防护绿地应呈现丰富的布局,结合地形地貌、植被分布等特点,形成层次分明的绿地体系。
4. 绿地形式:防护绿地可以采用城市森林公园、护岸绿地、湿地公园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需求。
5. 植物选择:防护绿地的植物应具有良好的生态适应性、抗灾能力和景观效果,可选择一些具有高度防护功能的树种,如杉木、柏树等。
6. 绿化景观:防护绿地的景观设计应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注重营造自然、宜人的景观氛围。
7. 排水系统:防护绿地应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以避免水患和水土流失的发生。
8. 绿地设施:防护绿地可以设置休闲设施、健身路径等,以增加市民的使用率和舒适度。
9. 维护管理:防护绿地应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包括修剪植被、除草、补植等工作,以保持其良好的防护功能。
10. 环境保护:防护绿地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避免过度砍伐
或建设,尽量保留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总之,防护绿地设计规范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可以为城市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管理,防护绿地能够有效地防止自然灾害发生,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和环境质量。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绿地设计规1.总则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
(2)本规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1)城市绿地以植被为主要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季相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3)种植设计按植物生长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4)古树名木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以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
(5)驳岸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6)自然安息角土壤在自然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间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7)标高以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算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8)土方平衡在某一地域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9)护坡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10)挡土墙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11)汀步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
(12)园林建筑在城市绿地,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又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
(13)特种园林建筑绿地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14)园林小品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所用的小型设施。
(15)绿墙用枝叶茂密的植物或植物构架,形成高于人视线的园林设施。
(16)假山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揽胜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仿自然山景的构筑物。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工程的管理,保证绿化工程质量,提高绿化效果,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3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经济性、美观性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形、地貌、土壤、水源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
2.2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技术培训,了解绿化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
2.3 施工前,应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工具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4 施工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供电、供水等方面的保障。
三、施工要求3.1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3.2 绿化植物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选择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抗逆性好、景观效果好的植物。
3.3 绿化植物的种植应遵循科学合理的种植密度和种植方式,确保植物的生长和发育。
3.4 绿化植物的种植穴(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植物的根系有足够的生长空间。
3.5 绿化植物的种植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土球大小、种植深度,避免植物受到机械损伤。
3.6 绿化植物的种植后,应进行及时浇水、修剪、支撑等养护工作,确保植物的成活和生长。
四、验收要求4.1 绿化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本规范进行。
4.2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植物的种类、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种植穴(槽)的深度、土球大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4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植物的种植位置、高度、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5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绿化设施的安装是否牢固、美观、功能正常。
4.6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实际施工情况。
防护绿地规划设计规范
防护绿地规划设计规范
应加强工业区内部、工业区与生活区等之间的防护林带建设;城市道路、铁路两侧绿化带要按有关规定实施;严格控制并保护城区的绿化空间隔离带。
其中老城区内河、湖、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周边的防护林带绿地根据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防护绿地植物选择应满足防护要求,适地适树,因地制宜。
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深根系、萌芽力强、抗性强、抗倒伏的乡土树种。
防护绿地的种植形式一般采用行列式的种植形式,成品字型栽植,树种一般选用大乔木,如樟子松、银中杨、小乘黑、蒙古栎、垂柳等。
行列式栽植的防护绿地。
公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
公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一、目的与意义公路防护绿地设计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公路沿线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高公路的生态环境质量和行车安全,促进公路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该标准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提升公路景观、发挥生态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原有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
2.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确保公路防护绿地的可持续发展。
3.结合当地文化和地理特色,突出绿地的地域性特征。
4.注重安全、实用和美观,提高绿地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公路沿线的防护绿地,包括道路两侧、隔离带、服务区等区域。
规划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1.提高公路的生态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发挥生态平衡作用。
2.美化公路景观,提升视觉效果,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
3.保障行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实现绿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发挥最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绿地分类与布局根据公路沿线的地形、地貌、气候等特点,将防护绿地分为以下几类:防护林带、草地、花坛、水域等。
布局应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和植被,形成完整的生态系统。
同时,要合理规划绿地的宽度和高度,以满足行车安全和生态防护的要求。
六、绿地指标与定额绿地指标包括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定额指各类绿地所占的比例和数量。
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指标和定额,确保绿地的数量和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同时,要充分考虑绿地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生态环境。
七、植物选择与配置植物选择应遵循适应性、多样性、乡土性等原则,优先选择适应性强、生长稳定、抗逆性好的植物品种。
同时,要注重植物的配置方式,采用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多层次、多色彩的绿化效果。
此外,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等条件,制定相应的植物配置方案,确保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得到充分发挥。
防护绿地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防护绿地养护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护绿地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景观效果和生态环境功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防护绿地,是指为防止自然灾害、城市污染、噪音等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而设置的绿地。
包括城市公园、绿化带、防护林带等。
第三条防护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划、规范操作、节约资源、保障安全的原则,坚持生态、美化、功能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市、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养护管理职责第五条绿化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防护绿地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二)负责组织养护单位开展防护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三)负责对防护绿地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组织防护绿地应急抢险和重大绿化工程。
第六条养护单位职责:(一)按照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防护绿地养护工作;(二)确保防护绿地植物生长良好,景观效果优良;(三)及时发现和处理防护绿地内的病虫害、自然灾害等;(四)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定期向绿化管理部门报告养护情况。
三、养护管理内容第七条防护绿地养护管理内容包括:(一)植物浇水: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和气象条件,合理调整浇水时间和频率,确保植物水分供应;(二)施肥:根据土壤肥力和植物生长需求,合理施用有机肥和化肥,提高植物抗病能力;(三)修剪整形:按照植物生长规律和景观要求,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整形,保持树形美观、整齐;(四)病虫害防治:及时发现和处理病虫害,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多种防治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五)绿化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绿化设施,确保设施安全、完好、美观;(六)绿化环境维护:保持绿地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杂草,维护绿化环境。
四、养护质量管理第八条绿化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护绿地养护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养护单位的考核和评价。
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4·0·11城市开放绿地内,水体岸边2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6.1.4绿地内道路应随地形曲直、起伏.主路纵坡不宜大于8%,山地主路纵坡不应大干12%.支路、小路纵坡不宜大于18%.当纵坡超过18%时,应设台阶,台阶级数不应少于2级. 6.1.6依山或傍水且对游人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度必须大于1.05m..4不设护栏的桥梁、亲水平台等临水岸边.必须设置宽2.OOm以上的水下安全区.其水深不得超过0.70m.汀步两侧水深不得超过0.50m.城市绿地设计规范1总则1.0.1 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1.0.3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1.0.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城市绿地urban green space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2.0.2季相seasonal appearance of plant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2.0.3种植设计planting design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2.0.4古树名木historical tree famous wood species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2.0.5驳岸revertment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 natural angle of repose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标高elevation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2.0.8土方平衡balance of cut and fill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2.0.9护坡slope protectlon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2.0.10挡土墙retalning wall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2.0.11汀步steps over water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2.0.12园林建筑garden building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卫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2.0 13特种园林建筑special garden building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2.0.14园林小品small garden ornaments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2.0.15绿墙green wall用枝叶茂密的植物或植物构架,形成高于人视线的园林设施.2.0.16假山rockwork,artificial hill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揽胜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仿自然山景的构筑物.2.0.17塑石man-made rockery用人工材料塑造成的仿真山石.2.0.18标识sing or marker绿地中设置的标志牌、指示牌、警示牌、说明牌、导游图等.2.0.19亲水平台waterfront flat roof or terrace garden on water;platform设置于湖滨、河岸、水际,贴近水面并可供游人亲近水体、观景、戏水的单级或多级平台. 3基本规定3.0.1城市绿地设计内容应包括:总体设计、单项设计、单体设计等.3.0.2城市绿地设计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明确绿地的范围和性质,根据其定性、定位作出总体设计.3.0.3城市绿地总体设计应符合绿地功能要求,因地制宜,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生产等作用,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效果.3.0.4城市绿地设计应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提倡对原有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和适当改造的设计理念.3.0.5城市绿地布局宜多样统一,简洁而不单调,各分区间应有机联系.城市绿地应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3.0.6不同性质、类型的城市绿地内绿色植物种植面积占用地总面积陆地比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城市绿地设计应以植物为主要元素,植物配置应注重植物生态习性、种植形式和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3.0.7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成活,胸径在250mm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3.0.8城市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术必须原地保留.3.0.9城市绿地的建筑应与环境协调,并符合以下规定:1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面积应按公园绿地性质和规模确定游憩,服务、管理建筑占用地面积比例,小型公园绿地不应大于3%,大型公园绿地宜为5%,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可适当提高比例.2其他绿地内各类建筑占用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陆地总面积的2%.3.0.10城市开放绿地的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3.0.11地震烈度6度以上含6度的地区.城市开放绿地必须结合绿地布局设置专用防灾、救灾设施和避难场地.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3.0.13城市开放绿地应按游人行为规律和分布密度,设置座椅、废物箱和照明等服务设施. 3.0.14城市绿地设计应积极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中水等资源.3.0.15城市绿地中道路、广场等的铺装宜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4竖向设计4·0·1城市绿地的竖向设计应以总体设计布局及控制高程为依据.4·0·2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有利于雨水的排蓄,有利于创造多种地貌和多种园林空问,丰富景观层次.4·0·3基地内原有的地形地貌、植被、水系宜保护、利用,必要时可因地制宜作适当改造,宜就地平衡土方.4·0·4对原地表层适宜栽植的土壤,应加以保护并有效利用,不适宜栽植的土壤,应以客土更换.4·0·5在改造地形填挖土方时,应避让基地内的古树名木,并留足保护范围树冠投影外3~8m,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且不得随意更改树木根颈处的地形标高.4·0·6绿地内山坡、谷地等地形必须保持稳定.当土坡超过土壤自然安息角呈不稳定时,必须采用挡土墙、护坡等技术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滑坡.土山堆置高度应与堆置范围相适应,并应做承载力计算.防止土山位移、滑坡或大幅度沉降而破坏周边环境.4·0·8若用填充物堆置土山时,其上部覆盖土厚度应符合植物正常生长的要求.4·0·9绿地中的水体应有充足的水源和水量,除雨、雪、地下水等水源外孙面积水体也可以人工补给水源.水体的常水位与池岸顶边的高差宜在,并不宜超过.水体可设闸门或溢水口以控制水位.4·0·10水体深度应随不同要求而定,栽植水生植物及营造人工湿地时,水深宜为~. 4·0·11城市开放绿地内,水体岸边2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4·0·12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得排入绿地水体.在污染区及其邻近地区不得设置水体.4·0·13水体应以原土构筑池底并采用种植水生植物、养鱼等生物措施,促进水体自净.若遇漏水,应设防渗漏设施.4·0·14水体的驳岸、护坡,应确保稳定、安全,并宜栽种护岸植物.5种植设计5.0.1种植设计应以绿地总体设计对植物布局的要求为依据.5.0.2种植设计应优先选择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适生植物.5.0.3种植设计中当选用外界引入新植物种类品种时,应避免有害物种入侵.5.0.4设计复层种植时,上下层植物应符合生态习性要求,并应避免相互产生不良影响. 5.0.5绿地种植土壤的理化性状应符合当地有关植物种植的土壤标准.5.0.6种植配置应符合生态、游憩、景观等功能要求,并便于养护管理.5.0.7植物种植设计应体现整体与局部、统一与变化、主景与配景及基调树种、季相变化等关系.应充分利用植物的枝、花、叶、果等形态和色彩,合理配置植物,形成群落结构多种和季相变化丰富的植物景观.5.0.8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主,并以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速生树与慢长树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使植物群落具有良好的景观与生态效益.5.0.9基地内原有生长较好的植物,应予保留并组合成景.新配植的树木应与原有树木相互协调,不得影响原有树木的生长.5.种植设计应有近、远期不同的植物景观要求.重要地段应兼顾近、远期景观效果. 5.0.11城市绿地的停车场宜配植庇荫乔木、绿化隔离带,并铺设植草地坪.5.0.12儿童游乐区严禁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5.0.13 屋顶绿化应根据屋面及建筑整体的允许荷载和防渗要求进行设计,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及排水.5.0.14 屋顶绿化的土壤应采用轻型介质,其底层应设置性能良好的滤水层、排水层和防水层.5.0.15 屋顶绿化乔木栽植位置应设在柱顶或梁上,并采取抗风措施.5.0.16 屋顶绿化应选择喜光、抗风、抗逆性强的植物.5.0.17开山筑路而形成的裸露坡面,可喷播草籽或设置攀缘绿化.6道路、桥梁6.1道路6.1.1城市绿地内道路设计应以绿地总体设计为依据,按游览、观景、交通、集散等需求,与山水、树木、建筑、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相结合,设置主路、支路、小路和广场,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6.1.2城市绿地应设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出人口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及绿地总体布局要求,出人口应与主路相通.出人口旁应设置集散广场和停车场.6.1.3绿地的主路应构成环道,并可通行机动车.主路宽度不应小于3.00m.通行消防车的主路宽度不应小于3.50m,小路宽度不应小于0.80m.6.1.4绿地内道路应随地形曲直、起伏.主路纵坡不宜大于8%,山地主路纵坡不应大干12%.支路、小路纵坡不宜大于18%.当纵坡超过18%时,应设台阶,台阶级数不应少于2级. 6.1_5绿地的道路及铺装地坪宜设透水、透气、防滑的路面和铺地.喷水池边应设防精地坪. 6.1.6依山或傍水且对游人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度必须大于1.05m.6 2桥粱6.2.1桥梁设计应以绿地总体设计布局为依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应满足通航的要求. 6.2.2考虑重车较少,通行机动车的桥梁应按公路二级荷载的80%计算,桥两端应设置限载标志.6.2.3人行桥梁,桥面活荷载应按3.5kN/m2计算,桥头设置车障..4不设护栏的桥梁、亲水平台等临水岸边.必须设置宽2.OOm以上的水下安全区.其水深不得超过0.70m.汀步两侧水深不得超过0.50m.通游船的桥梁,其桥底与常水位之间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7园林建筑、园林小品7. l园林建筑7.1.1园林建筑设计应以绿地总体设计为依据,景观、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除应执行相应建筑设计规范外,还应遵循下列原则:1.优化选址.遵循“因地制宜”、“精在体宜”、“巧于因借”的原则,选择最佳地址,建筑与山水、植物等自然环境相协调,建筑不应破坏景观.2.控制规模.除公园外,城市绿地内的建筑占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陆地总而积的2%.3.创造特色.园林建筑没计应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热能等天然能源,利用当地的社会和自然条件,创造富有鲜明地方特点、民族特色的园林建筑.7.1.2动物笼舍、温室等特种园林建筑设计,必须满足动物和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游人观赏视觉和人身安全要求,并满足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及操作方便的要求.7.2围墙7.2.1城市绿地不宜设置围墙,可因地制宜选择沟渠、绿墙、花篱或栏杆等替代围墙.必须设置围墙的城市绿地宜采用透空花墙或围栏,其高度宜在0.80~2.20m.7.3厕所7.3.1城市开放绿地内厕所的服务半径不应超过250m.节假日厕位不足时,可设活动厕所补充.厕所位置应便于游人寻找,厕所的外型应与环境相协调,不应破坏景观.7.3.2城市开放绿地内厕所的厕位数量应按男女各半或女多男少设计.宜以蹲式便器为主,并设拉手.每个厕所应有一个无障碍厕位及男女各一个坐式便器.男厕所内还宜设一个低位小便器.7.3.3城市绿地内厕所必须通风、通水、清洁、无臭.7.3.4厕所应设防滑地面,宜采用脚踏式或感应式节水水龙头.7.3.5厕所的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江河湖海或景观水体,必须经净化处理达标后浇灌绿地,或排人市政污水管道.7 .4园椅、废物箱、饮水器7.4.1城市开放绿地应按游人流量、观景、避风向阳、庇荫、遮雨等因素合理设置园椅或座凳,其数量可根据游人量调整,宜为20~50个/ha.7.4.2城市开放绿地的休息座椅旁应按不小于10%的比例设置轮椅停留位置.7.4.3城市绿地内应设置废物箱分类收集垃圾,在主路上每100m应设1个以上,游人集中处适当增加.7.4.4公园绿地宜设置饮水器,饮水器及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7 .5水景7.5.1城市绿地的水景设计应以总体布局及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为依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水景的种类、形式,水景应以天然水源为主.7.5.2喷泉设计应以每天运行为前提,合理确定其形式,并应与环境相协调.7.5.3景观木体必须采用过滤、循环、净化、充氧等技术措施,保持水质洁净.与游人接触的喷泉不得使用再生水.7.5.4城市绿地的水岸宜采用坡度为1:2~l:6的缓坡,水位变化比较大的水岸,宜设护坡或驳岸.绿地的水岸宜种植护岸且能净化水质的湿生、水生植物.7. 6堆山、置石7.6.1城市绿地以自然地形为主,应慎重抉择大规模堆山、叠石.堆叠假山宜少而精. 7.6.2人工堆叠假山应以安全为前提进行总体造型和结构设计,造型应完整美观、结构应牢固耐久.7.6.3叠石设计应对石质、色彩、纹理、形态、尺度有明确设计要求.7.6.4人工堆叠假山除应用天然山石外,也可采用人工塑石.7.6.5局部独立放置的景石宜少而精,并与环境协调.园灯7.7.1夜间开放的城市绿地应设置园灯.应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合理选用庭园灯、草坪灯、泛光灯、地坪灯或壁灯等.7.7.2园灯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使园灯成为景观的一部分.7.7.3绿地的照明灯,应采用节能灯具,并宜使用太阳能灯具.7 .8雕塑7.8.1城市绿地内雕塑的题材、形式、材料和体量应与所处环境相协调.7.8.2城市绿地应慎重选用纪念雕塑和大型主题雕塑,且应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可、核准.7.9标识7.9.1指示标识应采用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公共信息图形.游戏及健身设施7 10.1城市绿地内儿童游戏及成人健身设备及场地,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并应避免干扰周边环境.7.10.2儿童游戏场地宜采用软质地坪或洁净的沙坑.沙坑周边应设防沙粒散失的措施.8给水、排水及电气8 .l给水8.1.1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各类设施的生括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水景补水、管网渗漏水和未预见用水等确定总体用水量.8. 绿地内天然水或中水的水量和水质能满足绿化灌溉要求时,应首选天然水或中水. 8.1.3绿地内生活给水系统不得与其他给水系统连接.确需连接时.应有生活给水系统防回流污染的措施.8.1.4绿化灌溉给水管网从地面算起最小服务水压应为,当绿地内有堆山和地势较高处需供水,或所选用的灌溉喷头和洒水栓有特定压力要求时,其最小服务水压应按实际要求计算.8.1.5给水管宜随地形敷设,在管路系统高凸处应设自动排气阀,在管路系统低凹处应设泄水阀.8.1_6景观水池应有补水管、放空管和溢水管.当补水管的水源为自来水时,应有防止给水管被回流污染的措施.8. 2排水8.2.1排水体制应根据当地市政排水体制、环境保护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确定.8.2.2绿地排水宜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水体,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人.8.2.3绿地内雨水的排放宜利用地形,以地面径流方式排人道路雨水系统或其他雨水系统.绿地排水宜采用明沟、盲沟、透水管板、雨水口等集水、排水措施.8.2.4绿地外部的地表排水不应引人绿地内.8.2.5地下建筑及构筑物上的绿地应有排水措施.8.2.6绿地内的污水、废水处理工艺,宜根据进出水质、水量等要求,采用生物处理或生态处理技术.8 .3电气8.3.1绿地景观照明及灯光造景应考虑生态和环保要求,避免光污染影响,室外灯具上射逸出光不应大于总输出光通量的25%.8.3.2城市绿地用电应为三级负荷,绿地中游人较多的交通广场的用电应为二级负荷;低压配电宜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系统,供电半径不宜超过0.3km.8.3.3室外照明配电系统在进线电源处应装设具有检修隔离功能的四年级开关.8.3.4城市绿地中的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不应使用o类防触电保护产品.8.3.5安装在水池内、早喷泉内的水下灯具必须采用防触电等级为Ⅲ类、防护等级为IPX8的加压水密型灯具,电压不得超过12V旱喷泉内禁止直接使用电压超过12V的潜水泵. 8.3.6喷水池的结构钢筋、进出水池的金属管道及其他金属件、配电系统的PE线应做局部等电位连接.8.3.7室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金属外壳、电缆的金属外皮、穿线金属管、灯具的金属外壳及金属灯杆,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接PE线.8.3.8城市开放绿地内宜设置公用电话亭和有线广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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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护绿地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干道规划红线外两侧建筑物的退缩地带和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的不准建筑区,除按城市规划设置人流集散场地外,均应用于建造隔离绿化带。
其宽度分别为:城市干道规划红线宽度26米以下的,两侧各2米至5米;26米至60米的,两侧各5米至10米;60米以上的,两侧各不少于10米。
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不准建筑区的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各20米,省道各15米,县(市)道各10米,乡(镇)道各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
(三)铁路沿线两侧隔离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20米。
(四)高压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550千伏的,不少于50米;220千伏的,不少于36米;110千伏的,不少于24米。
(五)沿涌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5米,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30米;水源涵养林宽度各不少于1
00米;流溪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为100米至300米。
相关法规:《城市绿化条例》/law/admin/2000092105-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