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及业务流程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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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关系 托收指示
托收方式的定义
国际贸易项下托收的定义 托收(collection)是由债权人(出口商)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
据或商业单据,委托银行(出口国的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 理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回款项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
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是受托代理人,只提供完善的服务,并不保 证收回货款。所以托收方式与汇款方式一样,都基于商业信用,能否 收回货款,完全靠买卖双方商业信用。
项的人,也是委托人开立汇票的受票人。在他未兑付托收业务中的 汇票票款之前,也就是汇票的受票人。在国际贸易中,他还是进口 商(importer)、买方(buyer)。
5、提示行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指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和
单据的银行。它也是进口方银行。若代收行与付款人有直接 的账户往来,则提示行与代收行是同一家银行。这种情况在 实务中常见。否则,代收行使用它选择的一家银行作为提示 行,这时提示行与代收行分别是两家银行。
案例导入: 2019年5月上海A贸易公司开始与一港商开展贸易活动,并在7月
成交一笔生意。港商进口一批价值50000美元的纯棉男式衬衫,条款 为L/C AT SIGHT。现港商对该批货物质量反映良好,并发函预定另 一批纯棉男式衬衫,条件为D/P AT SIGHT,原因是做D/P比做L/C省 钱。上海A贸易公司因历来没做过D/P AT SIGHT,怕有风险。那么, 什么是D/P AT SIGHT?它的业务程序如何?如果上海A公司同意对 方的要求,有风险吗?
3、代收行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是指受托收行的委托,参与
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也是受委托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银行。 代收行是进口方银行(importer’s bank)。它可以是托收 汇票的收款人,也可以是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
4、付款人 付款人(drawee)是指代收行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其收取款
(二)托收方式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在托收业务中,存在着两对代理关系、一对合同关系。
两对代理关系分别是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代理关系,托收 行与代收行之间的代理关系;一对合同关系是指委托人与付 款人之间签定的合同关系。如下图所示:
委托人
合同关系
付款人
托
收 申 请 书
代 理 关 系
托收行
需要时的代理人
托收是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之一。其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进口商/ 付款人
⑥
付
⑤
款
提
或
示
承
兑
代收行
①销售合同
出口商/ 委托人
②发货 ③
委
托
⑧
办
结
理
汇
托
④委托收款 收
托收行
⑦付款
在托收业务中,资金的流动方向与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相 反,因此,托收是逆汇方式。
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URC522)及其对托收的定义 URC522第2条对托收的定义是: a) Collection means the handling by banks of documents as defined in sub article 2(b), in accordance with instructions received, in order to: 1) obtain payment and / or acceptance, or 2) deliver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nd / or against acceptance, or 3) deliver documents on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2、托收行 托收行(remitting Bank)又称为寄单行,是指受委托人
的委托而办理托收的银行。它是出口方银行(exporter’s bank)。托收行一方面受委托人委托,受理托收业务;另一方 面,通过寄单委托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代向付款人收款。它 可以作为托收汇票的收款人,也可以作为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
6、需要时的代理人 需要时的代理人(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是指委托人指定的在付款地的代理人。托收结算方式对 于出口商来说意味着先发货后收款,一旦发生受票人对代收行提 示的汇票拒付,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就可能会因无人照料而受损 (如延长了在进口国海关仓库存放时间而增加了仓储费用等)。 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出口商可以在付款地事先指定一代理人, 由代理人在发生拒付事件后代为料理货物存仓、投保、运回或转 售等事宜。委托人在向托收行提交托收申请书时必须注明此代理 人的权限。一般出口商直接请代收行作为需要时的代理人。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及其相互关系百度文库
(一)托收方式的当事人
1、委托人 委托人(principal)是将单据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收款
的人,即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当事人。他要受两个合同的 约束:(1)作为出口商,他应履行与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 的责任;(2)作为委托人,他应履行与托收行签订的委托代 理合同的责任,如向托收行提出明确的托收指示、提交相关的 单据以及向托收行交付所应承担的托收费用等。他可能是出口 商(exporter)、卖方(seller)、出票人(drawer)、托运人 (consignor),也可以是托收汇票上的收款人(payee)。
托收意指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其目 的是:(1)取得付款和/或承兑;(2)或者凭付款和/或承兑交付单据; (3)或者按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单。
所谓金融单据(financial documents)是指汇票、本票、支票 或其他用于取得付款的类似凭证;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是指发票、运输单据、物权单据或其他类似单据,或者 一切不属于金融单据的其他单据。
同样是商业信用,汇款方式因不能银货当面两讫而存在较大风险, 而跟单托收方式项下,出口商将作为物权凭证的货运单据(商业单据) 与汇票(金融单据)一起,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必须在付 款之后或向银行书面表示负责付款,即承兑后才能掌握货权。所以托 收方式实际上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形式,大大降低了交易的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