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进出站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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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完善、提升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培养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博士后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具有国际或国内知名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
2、申报者需得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核同意;
3、申报者需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招收有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常年招聘,可通过电子邮箱、纸质简历投递、与合作导师自行联系等方式完成意向登记。
2、审批程序:
(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汇总申报意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面试,一般为3月、6月、9月、12月份;
(2)博士后专家委员会进行投票决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博士后专家委员会须由5~7位院内具有博导资格的、且当次未拟招录博士后的导师构成;
(3)提交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报学校审批。
三、博士后在站管理
1、通过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招收、实际合作导师为环境学院教师的,由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负责日常考核及管理,出站需满足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出站要求;
2、挂靠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招收、实际合作导师为他院教师的,由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负责进站、出站考核,由实际工作流动站负责其日常管理,出站需满足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出站要求;
3、挂靠他院流动站招收、实际合作导师为环境学院教师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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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负责进站、出站考核,由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负责其日常管理,出站需同时满足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考核要求及挂靠流动站的考核要求。
四、博士后出站考核要求
博士后在站两年,在完成以下要求后,方可出站:
1、发表SCI期刊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为A/B档期刊;
2、或,发表SCI期刊A/B档论文2篇;
3、或,发表SSCI期刊论文3篇或CSSCI期刊论文4篇;
4、或,发表领域内顶级期刊论文(NATURE、SCIENCE、或《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SCI期刊分类目录(2017-2019)》认定的A档)1篇。
以上成果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延期
在符合国家、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合作导师批准,设站单位审核通过后递交学校审批。
六、退站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站:
1、考核不合格的;
2、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
3、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5、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
6、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
7、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
退站申请由合作导师批准,设站单位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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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办法中A、B档期刊论文分类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SCI 期刊分类目录(2017-2019)》,此目录外的其他期刊论文,参照《上海交通大学SCI 期刊分类目录(2014-2016)》确定分档。
2、本办法与国家、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符的,以国家、学校管理规定为准。
3、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文件正式发布后入站的博士后。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SCI 期刊分类目录(2017-2019)》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SCI 期刊分类目录(2014-2016)》
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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