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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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县委政策研究室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室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和指导反腐倡廉工作,正确把握和处理廉政建设与加快发展、从严治标与着力治本、惩处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等重大关系问题,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寓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之中,进一步提高领导和驾驭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制定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考核,从而形成层层落实,层层考核,层层带动的局面。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扎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促进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我室反腐倡廉任务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室领导对全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做好,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工作紧紧地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
(四)深化制度改革,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良好局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注重改革创新,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不断丰富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改进考核考评办法,扩大对领导班子副职的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提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水平。
(五)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查办案件的“二十四字方针”,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加强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基层、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敢于碰硬,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注重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把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相结合,既要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狠刹诬告陷害的不良风气,又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确保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巡视工作成果运用机制。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落实反腐倡廉八项工作机制。
1、领导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和完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
2、责任机制。室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调机制。领导班子要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并根据职责任务分解情况和上级机关、领导批办的有关事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支持纪检监察
机关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职能作用。
4、督查机制。领导班子要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情况。要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5、评价机制。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第一纪工委。领导班子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6、奖惩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7、保障机制。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保障机制,根据反腐倡廉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保障机构,明确规定保障内容,规范保障程序,制定保障方法,使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工作与组织领导、人财物保障互相协调的保障机制。
8、创新机制。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工作,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在完成各项工作,特别是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完善创新机制。
(八)完成年内临时工作安排。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要求,按县委、政府和县纪委作出的临时工作安排和部署,要认真地贯彻落实。
三、责任分解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室主要领导对全室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四、责任内容
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一)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强化监督检查。(二)坚决制止“跑官要官”。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早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