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安全作业守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空安全作业守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空作业人员行为,培养安全作业习惯,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守则。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内进行高空作业的任何人员,必须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恐高症、心脏病、癫痫病及精神不振者,
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第四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作业指导思想。
第五条作业时严格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她)人,不被他(她)人
伤害,保护他(她)人不被伤害。
第六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公司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学徒工和实习生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带领指导作业,严禁单独作业。
第八条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统称为高空作业。第九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劳保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等个人劳动保护用
品,并遵守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要求(见附录
一),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禁止高
空作业。
第十条高空作业人员禁止吸烟,精神要集中,不准打闹,以免发生意外。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检
查可靠、有效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前,应将作业下方的危险区域隔离,并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高空作业时,禁止将安全带系挂在活动或不牢固的地方。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作业现场,密切注意作业状
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必须及时发出警示,
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必须事先撤除或加以固定。
第十六条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内,严禁将工具袋由高空丢下
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
第十七条高空作业时,所用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起重工具或起重设备传递,严禁向下投
掷或向上抛送。
第十八条高空作业时,严禁站立在不稳或滑动的物体上,以免发生意外。
第十九条操作平台使用前,需确保操作平台处于安全状态,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
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禁
止超载使用。
第二十条吊装作业前,必须确保所用起重设备、吊具及附件安全可靠,物件的绑扎要牢固,禁止超负荷起吊。
第二十一条吊运时,吊运物品下方危险区域严禁有人。
第二十二条使用吊篮时,吊篮应平稳缓慢的上升或下降,吊篮底部两端应分别至少拴有一根绳
索,地面应至少有两名人员分别拉住绳子以保
持吊篮平衡。
第二十三条脚手架的基础地面必须平整,地面较松软时必须使用垫板以增大受力面和增大稳
定性。
第二十四条安装组合式脚手架时,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剪刀杆必须安装扣紧锁
好,脚手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
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第二十五条上脚手架前,首先检查脚手架搭设应稳定,脚手板应铺满、稳定,无探头板。禁止
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作业。第二十六条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
动。
第二十七条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剪刀杆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子吊下,禁止往下投扔。第二十八条使用单梯作业时,梯子斜度以60~70°为宜,顶端要靠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第二十九条梯子不能稳固搁置时,须设专人扶持或用绳子将梯子与固定物绑牢。
第三十条工作时,要面对梯子,不准双手同时离开梯子,否则,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一条人字梯应有坚固铰链与限制开度拉链,拉绳必须牢固。
第三十二条禁止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梯子不准接长或垫高使用,最高两档不准站人。第三十三条移动梯子时,梯子上禁止站人。
第三十四条在通道门后使用梯子时,应将门锁住或有专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第三十五条在高处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准随意缠绕;氧气瓶、
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避免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三十六条垂直贯通方向,严禁交叉作业。
第三十七条高空作业时,直接对话不清的,应使用对讲机保证上下联络。
第三十八条无安全措施时,禁止在未固定的横梁、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第三十九条在有斜面的建筑结构层面上作业,应有防滑安全措施。
第四十条高空作业人员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请参考下表:
第四十一条凡遇雷、雨、雪、大雾、6级以上大风、设施雨水未干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应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
第四十二条夜间从事高空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四十三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要求。
附录一: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要求
1.劳保鞋
(1)要有防滑、防砸、防穿刺功能;
(2)鞋底无油污,无严重磨损;
(3)鞋面无破损和裂纹;
(4)作业时,应将鞋带系好。
2.安全帽
(1)禁止佩戴有破损、裂痕、无安全防护标识的安全帽;
(2)安全帽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
(3)佩戴时,应调节好后箍,系紧下颚带,安全帽必须戴正、戴牢,不能晃动,预
防脱落;
(4)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之间必须保持20~50mm的空间,以保证遭受冲击时,帽体
有足够的缓冲空间,平时也有利于头和
帽体间的通风;
(5)严禁使用只有下颚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即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6)安全帽要定期检查,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或严重磨损等,应立即更换,
任何受过重击的安全帽,无论有无损坏
现象,均应报废。
3.安全带(绳)
(1)使用安全带(绳)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磨损超过五分之一或出现
断股均需更换;
(2)使用时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拴挂点要牢固,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
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3)保护套要保持完好,防止挂绳磨损,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