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产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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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房屋过户流程

河北省房屋过户流程

河北省房屋过户流程
1. 准备材料
过户双方需要准备好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过户人还需要提供房产税完税证明以及房屋评估报告。

2. 到房管局申请过户
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过户登记。

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核查并收取过户费用。

3. 到规划局办理测绘
在房管局过户预审通过后,还需要持相关材料到规划局进行房屋测绘,得到房屋的测绘文件。

4. 回到房管局获取不动产权证书
测绘完成后,携带测绘文件回到房管局换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到此整个过户手续完成。

5. 到税务局更名
最后可以持新的不动产权证到税务局进行房产税务登记的更名。

河北省房屋过户程序较为复杂,过户双方需要准备齐全材料,并按步骤
办理手续,才能完成房屋的合法过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冀政办发〔2019〕3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冀政办发〔2019〕3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冀政办发〔2019〕3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实行信息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2019年底前,各地流程精简优化到位,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市本级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全省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各地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各市市本级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二、明确重点任务(一)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按照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要求,省市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要加快建设完善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满足各级政务数据共享需求,促进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自建房审批流程

自建房审批流程

自建房审批流程自建房审批流程是指个人或单位在自己的土地上自行建设房屋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来进行审批的过程。

这个过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环节,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建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自建房审批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这些材料是申请自建房的基本条件,申请人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接着,申请人需要向当地规划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初审主要是针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相关规定。

经过初审合格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包括土地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等。

这些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在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规划许可费、建设管理费等。

这些费用是建设房屋必不可少的,申请人需要按时足额缴纳。

经过审查和核实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评定,并出具相应的审批文件。

申请人在收到审批文件后,可以开始进行自建房的施工和建设。

在施工和建设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审批文件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建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申请人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过程的合规性。

最后,在自建房竣工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验收主要是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建设的合格性。

总的来说,自建房审批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建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申请人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自建房的合规性。

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自建房审批流程,实现自己的建房梦想。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9.23
•【字号】2020年第107号
•【施行日期】2020.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发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
公告
根据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审改办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

现将《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3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12.28
•【字号】2020年第178号
•【施行日期】2020.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
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情况,我厅编制了《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8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河北省最新房产审批流程

河北省最新房产审批流程

河北省最新房产审批流程为了加快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河北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房产审批流程进行了调整。

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北省最新的房产审批流程。

一、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申报:开发商或建设单位需要向相关城市规划和土地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规划设计方案等。

2.审查评估:相关城市规划和土地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影响评估等内容。

3.报批立项:经过审查评估后,城市规划和土地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上报至地方政府,并由地方政府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立项。

二、土地供应阶段1.土地预审:土地供应部门对申请购地的开发商进行资质预审,包括资金实力、信誉状况等方面。

2.土地出让方式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地方政府将确定土地出让的方式,如拍卖、协议出让等。

3.土地出让公告:土地供应部门将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示土地供应信息,包括土地位置、用途、面积、起始价等。

4.竞买资格审查:开发商根据土地出让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并经过竞买资格审查。

5.竞价竞买:符合竞买资格的开发商将参与土地竞价竞买,最终以最高出价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用地申请:开发商或建设单位需要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提交用地位置、面积、用地性质等相关资料。

2.用地审查:城市规划部门对用地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建设规划的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

3.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经过审查后,城市规划部门将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申请人获得合法用地权。

四、建设阶段1.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并提交设计文件给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2.施工许可:经过审查合格后,建设管理部门将发放施工许可证给建设单位,使其有权进行相关工程建设。

3.施工过程监督:施工过程中,建设管理部门将对工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五、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向建设管理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竣工验收申请材料。

河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河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河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审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刚性规划条件。

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普通商品住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规划部门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规划部门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日】规划许可阶段。

其中行政审批、办理时间共计为9日建设、规划、市政、绿化、城管、消防、审图机构进行人防、地震、环保、气象、技术监督、施工图审查教育、文物、水利、安监、国家安全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审图、备案【3日】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日】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备案排水部门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2日】市容环卫部门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日】1、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2、提供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3、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部门核发建筑工4、建设资金已落实。

程施工许可证【2日】规划验线,规划条件、工程质量、1、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安全从施工许可证, 开工至竣工2、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房产部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日】的监督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3、已有商品房预售方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规划、建设、市政、绿化、城管、消防、人防、地震、环保、气象、技术监督、教育、文物、水利、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竣工验收、认可【3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察部门实施全程行政监察。

房产证有关规定

房产证有关规定
4、工本费:80元
合计:2884.5元
办理的时候需要带身份证和购房合同。
回答:2006-06-0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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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er
[学弟] 1,契税:79000*0.015=1185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带电梯的住宅,每建筑平方米最高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4元;不带电梯的住宅,每建筑平方米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3元(新物业管理条例讨论稿)。
3.垃圾消纳费:20元/自然间。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办理《房地产权证》所需费用
1、契税:1997年10月1日前签署合同的按 6% 收取
1999年7月30日前签署合同的按 3% 收取
1999年8月1日后签署合同的建筑面积在144/㎡(含本数)以下,且套
内建筑面积在120/㎡(含本数)以下,且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
且小区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按1.5%,
回答:2006-06-0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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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t27
[学长] 79000元的房子需要交纳的费用:
1、契税:79000*0.015=1185元(本应3%,但河北省减半征收)
2、公共维修基金:79000*0.02=1580元
3、印花税:79000*0.0005=39.5
五.其它费用:
1.收费电视节目收视费:建议装修完后开始交纳。
2.小区宽带服务费用:建议装修完后开始交纳。
3.业主自有园林代管费用:仅针对首层有自用小院的业主,按双方自愿原则执行。

河北省2008年房产证办理流程

河北省2008年房产证办理流程

河北省2008年房产证办理流程在河北省2008年办房产证啊,那可有点门道。

咱先得把资料准备齐全喽。

这资料就像出门旅行要带的行李一样,缺了哪样都不行。

对于房子的相关材料,购房合同得拿好。

这购房合同就像是房子的出生证明似的,上面写着房子的各种情况,啥时候买的,多大面积,多少钱等等。

还有购房的发票,这可是咱花钱买房子的证据,就像去超市买东西的小票一样重要。

如果是新建的房子,那还得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这就好比是房子的健康证,证明这房子是合格的,可以放心地给它办房产证。

然后就是关于业主自身的资料了。

身份证那肯定得带上,这就不用多说了,身份证就像咱的另一张脸,是证明咱身份的重要东西。

要是夫妻共同拥有房产,那结婚证也得备着。

这结婚证啊,就像是两个人合伙买房子的契约,证明这房子是两个人共同的财产。

准备好了这些资料,就得去相关部门了。

那时候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进去就感觉挺严肃的。

找到办理房产证的窗口,把资料递上去。

工作人员就开始审核了。

这个审核的过程啊,就像是老师批改作业一样,仔仔细细的,一点小错误都不能放过。

要是资料有问题,那可就麻烦了,就得重新回去准备。

如果资料没问题,那接下来就是对房子进行实地查看了。

工作人员会到房子那儿去,看看房子是不是和资料上写的一样。

这就像是相亲的时候,得看看本人和照片是不是相符。

房子的面积啊,结构啊,都得检查检查。

再然后就是缴纳各种税费了。

办房产证得交点钱,这就像是给房子交保护费一样,不过这是合理合法的。

有契税、维修基金啥的。

契税就像是房子的入门费,按照房子的价格按比例来交。

维修基金呢,是为了以后房子要是有啥毛病,用来维修的钱。

交完税费之后啊,就等着房产证办下来了。

这个等待的过程就有点煎熬了,就像等着自己的孩子出生一样,心里总是有点着急。

每天都盼着能早点拿到那个房产证。

在2008年的河北办房产证,虽然流程有点复杂,但每一步都很重要。

这房产证啊,对于业主来说意义非凡。

有了房产证,就像房子有了一个合法的身份证,业主心里就踏实了。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

附件1: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附2:《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说明本流程示意图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依据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09〕3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和《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9〕5号)绘制。

流程始于供地前期准备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一、审批及办理时限(一)规划许可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间共计9天。

(二)施工许可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间共计4天。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办理和验收时间共计5天。

图中的三个阶段涉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和办理事项为14项,办理时限共计为18天;企业和中介行为所需时间本图未作显示。

二、审批制度设计的改革创新(一)贯彻政府超前服务原则。

在供地前期准备环节,将政府部门应该而且能够做好的准备工作全部做完。

本图将政府部门的四个办理事项——国土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审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刚性规划条件,全部移至土地招拍挂之前,提前统一完成。

(二)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并联审批。

根据部门职责和项目情况,在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环节,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政府办公厅(室)或行政服务中心承办,分别实行部门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在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同时,做到便捷高效。

(三)政府实施政务信息全程全面公开制度。

接受社会监督,并使开发企业获得预期。

(四)监察部门实施全程行政监察,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落实。

三、图例标注(一)行政审批、备案和办理事项,以方框标注(主要事项以立体方框标注);椭圆标注的事项,为开发企业及相关中介依法自主实施的行为事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层级划分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层级划分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层级划分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11.15
•【字号】2021年第174号
•【施行日期】2021.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层级划分目录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乡分级审批权限,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编制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层级划分目录》,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层级划分目录。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字[2009]33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字[2009]33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字〔2009〕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邢政〔2009〕7号)文件精神,为明确保留的审批、印章和收费项目,细化审批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和制式表格,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邢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邢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河北省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盖章、收费清理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供地前的准备工作土地储备中心将拟出让地块告知规划部门和环保、地震窗口。

在20个工作日内,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地震部门分别将刚性规划条件、审定的规划环评文件和地安评文件反馈到土地储备中心,国土部门综合研究后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并报经政府批准后,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土地招拍挂,投标单位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

中标单位产生后,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盖章),土地储备中心将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文书交付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一次性缴清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国土局窗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对于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国土部门同意(盖章)后,报政府批准。

河北省房地产行政审批流程图

河北省房地产行政审批流程图

附件1: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用意`审 图 机 构 进 行 施 工 图 审查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用意说明本流程示用意依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进程,依据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进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20〕3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20〕4号)和《关于发布取消停收降低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20〕5号)绘制。

流程始于供地前期预备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进程分为三个时期,即计划许可时期、施工许可时期、完工验收时期。

一、审批及办理时限(一)计划许可时期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刻共计9天。

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二)施工许可时期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刻共计4天。

(三)完工验收时期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办理和验收时刻共计5天。

图中的三个时期涉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和办理事项为14项,办理时限共计为18天;企业和中介行为所需时刻本图未作显示。

二、审批制度设计的改革创新(一)贯彻政府超前效劳原那么。

在供地前期预备环节,将政府部门应该而且能够做好的预备工作全数做完。

本图将政府部门的四个办理事项——国土部门提供具有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审定的计划环境阻碍评判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平安性评判文件,计划部门提出刚性计划条件,全数移至土地招拍挂之前,提早统一完成。

(二)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并联审批。

依照部门职责和项目情形,在计划设计和完工验收环节,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政府办公厅(室)或行政效劳中心承办,别离实行部门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在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同时,做到便利高效。

(三)政府实施政务信息全程全面公布制度。

同意社会监督,并使开发企业取得预期。

(四)监察部门实施全程行政监察,成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冀建房市函〔2021〕183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省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管委会、正定片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建部修改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鉴于新《规定》实施尚需一段时间,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住建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过渡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新《规定》实施前,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拟申请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

二、办理方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二级资质条件,由企业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端口线上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省住建厅出具相应证明,企业可下载相关电子证照,并凭此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30日止。

在新《规定》实施后,对已开具证明的企业按照《规定》要求核发相应资质证书。

三、办理条件申请开具证明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二)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讲课稿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讲课稿

唐山市监察局、唐山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的通知(唐监发〔200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以下简称《流程图》)、《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已经2009年3月19日市政府十三届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发〔2009〕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唐政办〔2009〕28号)和《关于公布保留的3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唐政办〔2009〕29号)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流程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对本地、本部门现行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审查,凡与《流程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要求不相符的,要抓紧进行调整、修订,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努力建设廉洁高效机关。

三、要按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职责,严格履行服务、监督职责,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此通知。

附:1、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略)2、《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说明;3、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4、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唐山市监察局唐山市建设局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附2: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说明本流程示意图,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发〔2009〕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唐政办〔2009〕28号)和《关于公布保留的3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唐政办〔2009〕29号)文件,以《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为纲,结合我市实际,在综合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绘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18
•【字号】冀政办[2009]4号
•【施行日期】2009.0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
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
(冀政办〔2009〕4号2009年2月18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已经2009年2月17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7.23•【字号】冀建法[2009]417号•【施行日期】2009.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建法[2009]417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扩权县(市)有关建设部门:省政府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采取超常措施,规范许可程序,再造审批流程,大幅度压缩办理时限,为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收到了初步效果。

但一些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具体问题和细化、深化的工作。

为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层级监督检查和民主恳谈会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严格落实提出刚性规划条件的相关职责,公开规划和设计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提出刚性规划条件的法定职责,严格在实体和程序上落实相关规定。

一是要按照《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全覆盖”要求,加快城市控详规的编审进度,依据城市控详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确定并出具规划条件,确保规划条件合法;二是规划条件必须明确规定的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内容要具体、细致、明了,切忌笼统含糊、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最大限度规制人为因素和技术性的弹性裁量空间,杜绝“体外循环”;三是对规划条件要一次性提出。

规划条件一经提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确保其刚性。

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城市绿化等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应遵循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连同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发布,为规划和设计单位及审图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建筑设计和图纸审查提供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冀建办房[2012]130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的通知(冀建办房〔2012〕13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县级市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房〔2012〕212号)精神,从12月上旬开始,我厅将组成验收组,对设区市申报的县级市(县、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进行验收。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石家庄市:辛集市、晋州市、藁城市、新乐市、鹿泉市;张家口市:宣化区;唐山市:迁安市;廊坊市:三河市、霸州市、大厂县、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大城县;衡水市:深州市、冀州市、安平县;保定市:涿州市、定州市、高碑店市;沧州市:任丘市、河间市、泊头市、黄骅市;邯郸市:武安市。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冀建房[2012]187号)所要求的验收内容及标准。

三、验收方式1、听取被验收单位的汇报;2、查看有关资料;3、实地查看交易登记办证大厅、档案室、信息系统演示等;4、座谈交流。

四、需准备的备查资料1、申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申报单位办事程序、收件名称等宣传材料。

3、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各类登记档案及已填写完毕的房屋权属证书各一份。

4、档案管理等级证书或奖牌。

5、办件错误的事先预防、事后补救措施;错件责任追究制度;办件质量抽检制度、抽检记录和处理意见。

6、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

7、网上政务公开内容。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10.21•【字号】冀建房[2008]623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房〔2008〕62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冀建法〔2008〕502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初审(审核)程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冀建法〔2008〕537号)文件,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审批的实施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初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二级和三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四级和暂定资质由各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建设厅备案。

省建设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的程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报表等进行了修订,并在河北建设网进行了公布。

各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也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暂定资质审批程序进一步进行规范,并将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报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申请材料的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一、二、三级资质,可以直接向省建设厅提交申请资料,也可以自愿委托所在设区市或扩权县(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代为转送。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对企业要求代为转送的,应按规定时限转送申报材料,为企业提供方便。

三、关于申报内容的核查省建设厅审批二、三级资质和初审一级资质,委托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核查的,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并提交核查报告。

四、关于信息管理系统继续使用河北省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系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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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
一、保留必经办理的审批项目(共9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二、保留特殊事项需要个别审批的项目(共10项)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改变土地用途;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和建设工程选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取水许可审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特殊设备使用登记。

三、保留的备案项目(共9项)
普通商品住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进冀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备案。

41个涉房收费项目取消、停收、降低
采访中,有关人士对记者说,削减审批和收费项目,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意味着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意味着权力的重新设置和利益的重新调整,是政府管理体制的自我革命。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费用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的确会令相关部门肉痛,但却会让房地产开发商欢欣鼓舞。

不仅如此,我省要求,各市、县政府要认真执行新公布的收费项目目录,严禁超越职权设立新的收费项目。

并且要积极探索建立专门的收费机构,负责设计房地产企业的各项收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在执行过程中,收费项目只能削减不能增加,收费标准只能降低不能抬高。

取消、停收、降低费用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
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0项)
1、取消的收费项目(3项)
建设部门(3项)———①城市绿化用地补偿费;②绿化用地临时占用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③城市旧区改建费
2、停收的收费项目(6项)
建设部门(1项)———新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费国土资源部门(1项)———新建房屋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费水利部门(4项)———①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②水土流失防治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③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④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3、收费由省下放市、县(市)收取的项目(1项)
人防部门(1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
二、经营性收费项目(共18项)1、取消的收费项目(1项)
建设部门(1项)———房屋权属档案查询利用费
2、停收的收费项目(4项)
环保部门(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
发展改革部门(1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气象部门(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防雷技术服务费
地震部门(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3、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3项)
建设部门(2项)———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降低后按现行收费标准50%收取);②住房交易手续费(降低后按现行收费标准50%收取)
消防部门(1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费(降低后按现行收费标准50%收取)
4、收费标准由省下放市、县(市)政府管理的项目(1项)
建设部门(1项)———城市建筑垃圾及渣土处理费
5、放开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的收费项目(9项)
环保部门(1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属于环境检测专业服务收费)
建设部门(7项)———①工程勘察设计费;②建设工程监理费;③城市规划设计费即规划技术服务费(其中放线、验线收费取消);④建筑工程材料验收费;⑤房地产中介服务费;⑥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
国土资源部门(1项)———土地价格评估费
三、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项)停收的基金项目(1项)
国土资源部门(1项)———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
四、资本金、保证金、教育设施配套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共8项)1、取消的项目(3项)
建设部门(1项)———建设项目资本金
教育部门(1项)———教育设施配套费
文物部门(1项)———文物考察勘察费
2、取缔的项目(5项)
建设部门(5项)———①渣土质保金;②公建地费;③基建排污水费;④排水雨水办证费;⑤工程质量监督费五、纳入商品价格管理属于垄断企业代建费用项目(共4项)费用标准管理权限下放由市、县(市)政府确定的项目(4项)
电力公司(1项)———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
建设部门(3项)———①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②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费;③城市燃气初装费政府部门审批办理时限为18天
副省长宋恩华在会上表示,审批时限直接反映行政效能,是企业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这次改革规范的重点。

此次会议上,专门下发了省监察厅、省建设厅联合制定的《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流程始于供地前期准备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详见下表)
在审批和办理时限上,流程图要求,规划许可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间共计9天。

施工许可阶段,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间共计4天,竣工验收阶段,政府部门的审批、办理和验收时间共计5天,合计14项,办理时限共计18天。

(不包括企业和中介行为所需时间)
据介绍,之所以压缩至18天,贯彻了政府超前服务的原则,在供地前期准备环节,就将政府部门应该而且能够做好的准备工作全部做完。

流程图将政府部门的4个办理事项———国土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审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刚性规划条件,全部移至土地招拍挂之前,提前统一完成。

另外,流程图还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并联审批。

根据部门职责和项目情况,在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环节,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政府办公厅(室)或行政服务中心承办,分别实行部门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在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同时,做到便捷高效。

昨日,我省召开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电视电话会,并下发了四个有关文件,使得我省房地产业审批和备案项目锐减,收费降低,并制定了《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涉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办理和验收事项共14项,办理时限共计为18天。

鉴于刚刚开完我省干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有关领导将此称为我省“治顽疾第一刀”。

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锐减为28项
审批盖章过多过滥,办理手续繁琐漫长,这些问题的普遍、长期存在,损害了政府形象,损害了公共利益,更引起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河北省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的目录》中,共保留了必须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特殊事项需个别审批的项目10项,保留的备案项目9项。

有关人士介绍说,清理中,他们对有法律法规依据、属房地产开发审批必备环节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为规范市场秩序予以保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属各地自行设立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有法规依据但限制和阻碍发展的审批和收费项目停止执行。

能够通过备案解决的事项和能够通过监督执法解决的事项,不列入审批项目。

对未列入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其用章相应取消;备案登记项目不再加盖公章;同一职能部门对同一审批项目的多个审批条件进行审查,不在单项审查文件上盖章,实行一个公章对外;在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环节,加盖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用章,相关部门不再单独加盖行政审批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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