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标准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之欧阳引擎创编
附件3欧阳引擎(2021.01.01)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
二、灾害类别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本规范将气象灾害划分为17类。
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见附表1。
附表1 气象灾害类别的划分及说明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县级过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含35项,分属:基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3类。
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
欧阳引擎创编 2021.01.01欧阳引擎创编 2021.01.01四、灾情填报规范(一)总体要求及说明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基本信息以灾害性天气过程为时间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
(二)基本信息字段1:“记录编号”是由系统自动产生的记录唯一性标识;字段2:“上报所在地编码”指上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行政码;字段3:“上报单位所在地名称”指上报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字段4:“发生区域(地图选择)”指地图中标注的发生区域(点、线、区域、行政区等);字段5:“填报人”指报送本次灾情的人员姓名;字段6:“联系电话”填写填报人的联系电话,如填写办公电话需包含区号;(三)灾情信息字段7:“灾害类别”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害名称;字段8:“伴随灾害”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除主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发生的灾害类别;字段9:“事件编号”由4位数字组成,如1501表示2015年某种灾害的第1次过程,前两位为年份后2位数,后两位为事件序号,10以下的序号前面加0,如果该事件为所属台风,直接按台风编号填写即可,事件编号由国家气候中心根据全国天气气候事件过程编写确定;字段10、字段11:“灾害开始日期”、“灾害结束日期”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的起止时间,两个时间可以相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18-02-08);字段12:“气象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学指标;字段13、字段14:“气象条件致灾强度等级”、“灾情强度等级”根据国家气候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确定;字段15:“预警发布情况描述”指发生灾害前发布的预警情况,包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预警信号、警报,以及发布的手段和受众情况;字段16:“受灾人口”指灾害过程中遭受影响的总人口情况,包括因灾致死、致伤、致病人口和因灾使生产、生活受到破坏以及家庭财产受到损害的人口;字段17:“死亡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字段18:“失踪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字段19:“受伤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受伤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字段20:“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受到灾害威胁、袭击,应对灾害期间离开其住所转移到其他地方的人口数量;字段21:“倒塌房屋数”指因灾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字段22:“直接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全社会各种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但因灾停产、停运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不统计在内)。
《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通则》编制说明
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标准来源根据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2019年9月30日下发的《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制定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为QX/T-2020-19,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2.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国家气候中心,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安徽省民政厅等。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略。
4.主要工作过程(1)前期工作2018年7月,项目主持人承担的中国气象局气象标准预研究项目《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Y-2018-05)通过验收,其中《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初稿作为验收成果之一。
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此外,项目组整理预研究项目的分灾种研究相关内容,编著的《气象灾害调查研究与实践》出版。
项目验收后,相关成果应用到安徽省气象灾害调查业务,如2018年度的“温比亚”台风灾害、“8.18灵璧龙卷”和2019年度的马鞍山“3.20”雷雨大风灾害、“5.25-27”暴雨洪涝灾害和“利奇马”台风灾害等3期重大气象灾害调查工作和“7.6”皖东、皖北冰雹灾害、夏秋季干旱灾害的调查分析和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上述调查工作也促进了本标准的不断改进完善。
(2)起草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2020年4月,本标准予以立项后,项目编写组在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和申报立项稿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汇总了气象灾害调查方面的最新标准及资料文献,并将汇编资料发给编写人员进行学习。
成立了编写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编写方案、分工及编写计划,重点针对标准预研究项目验收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征集国家气候中心等参编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气发[2010]89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气发〔201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现将《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气象局2007年12月29日印发的《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气发〔2007〕500号)同时废止。
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二○一○年四月二日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气象台根据中国气象局授权,按照《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标准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冰冻、大雾和霾等13类气象灾害预警。
第三条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每类气象灾害预警最多设为4个级别,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对应I至IV级,I级为最高级别。
第二章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第四条台风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一)红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6级及以上)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二)橙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三)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11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公共气象服务竞赛题目(含答案)
公共气象服务测试卷(一)单位姓名成绩一、单项选择题(30 分,每题 0.5 分)1.《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所称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包括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大风、等共类。
A.20B.24C.28D. 302.和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A、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B、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C、各市气象局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D、各县气象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3.气象灾情上报中的“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灾减产成(含)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反映农作物受到灾害影响的范围(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A.1B.2C.3D. 44.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启动应急响应。
A. 最低预警级别灾种B. 最高预警级别灾种C. 影响时间最早的灾种D. 影响持续时间最久的灾种5.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应设置农业气象服务岗位,有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专职农业气象服务人员。
A.1B.2C.3D.46.是造成中小河流洪水的直接因素和主要激发条件。
A.降雨B. 台风C. 前期天气D. 上流情况7.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的气象、水文资料应是相应机构整编的资料,一般不少于年(建站少于年的应从建站起收集整理),序列至少为逐日资料。
A.10B.20C.30D.408.是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河段内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一般来说,有堤防的大江大河多取决于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堤段水浸堤脚的水位,是堤防险情可能逐渐增多时的水位。
A.致灾临界水位B. 警戒水位C. 保证水位D.防洪水位9.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要按照公益性服务的要求,以为重点,以为核心,以满足农民的气象服务需求为前提。
A.农业大户设施农业B.农民受益基层农村C.设施农业农业大户D.基层农村农民受益10.暴雨的气象灾害Ⅱ级预警标准:过去小时2 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 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 24 小时2 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天气。
DB12_T776-2018气象灾害调查工作规范
Hale Waihona Puke DB12/T 776— 2018
4 . 2 . 1 气象主管部门接报后,应与申报单位或个人核实灾害类别(气象灾害类别及说明见附录B) 、 时 间 、地 点 、受 灾 情 况 等 基 本 信 息 ,约 定 现 场 调 查 时 间 ,确 定 现 场 配 合 人 员 。应 告 知受灾单位或个人保 护 灾 害 现 场 。因 救 灾 需 要 改 变 现 场 时 ,应 作 书 面 记 录 并 保 全 物 证 ,必 要 时 应 作 影 像 记 录 。 4 . 2 . 2 调查组人员应不少于三人,其中至少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对于较大及以上级别气象 灾 害 ,调 查 组 中 至 少 一 人 具 备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需 要 时 可 聘 请 相 关 人 员 参 加 调 查 组 。 4 . 2 . 3 调查组职责应包含以下内容:
气象灾害 meteorological calamity 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3.2 气象灾害调查 meteorological calamity investigation 在 气 象 灾 害 发 生 后 ,对 事 故 现 场 、背 景 情 况 的 勘 察 、取 证 、鉴 定 及 出 具 报 告 的 全 过 程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 新 版 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 1 0 3 - 2 0 0 9 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I
DB12/T 77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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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气象服务(110题)
县级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考试题库一、填空题(每空0.5分)1.公共气象服务是指气象事业部门使用各种公共资源或公共权力,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生产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并让用户了解和掌握一定气象科学知识,将气象服务信息和技术应用于自身的决策、管理和生产生活实践的过程。
2.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理念: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
3.公共气象服务服务理念: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
4.公益性是公共气象服务的本质属性。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5.公共气象服务分类: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6.贵州省、市、县气象部门对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统一规范为重要气象信息专报、气象信息报告和气象信息快报等三种形式7.《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8.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9.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10.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
1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12.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格式包括数据产品、图形产品、文字产品。
13.气象防灾减灾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14.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发布权限、业务流程发布预警信号,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
15.预警信号发布后,应当及时通过决策气象服务短信平台或以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12121”电话或手机短信、小区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告。
16.贵州省气象部门“三个叫应”措施,在县气象局是指叫应县党政及部门领导,叫应乡镇党政领导,叫应乡村气象信息员。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气发[2009]459号【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发布日期】2009.12.27【实施日期】2009.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气发〔2009〕4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气象部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可操作性,中国气象局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试行)》(气发〔2005〕195号)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做好气象应急响应服务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修订的《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等,并根据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和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为各单位)向中国气象局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中国气象局值班室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重大突发事件,包括重大气象灾害、与气象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部门内部突发事件。
第四条各单位在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同时,应及时向中国气象局报送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并按行政管理权限和紧急、重要程度向本级人民政府及该项突发事件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
附件3全国气候灾情收集上报技巧规范(收罗看法稿)一.实用规模本规范实用于各级气候部分的月.年和汗青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二.灾祸类别气候灾祸是指由气候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掉的灾祸现象.本规范将气候灾祸划分为17类.各类灾祸所属罕有灾祸.地方别号以及灾祸解释等见附表1.附表1 气候灾祸类此外划分及解释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解释县级进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含35项,分属:根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3类.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解释等拜见附表 2.四.灾情填报规范(一)总体请求及解释月.年和汗青灾情(灾情普查)上报根本信息以灾祸性气象进程为时光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二)根本信息字段1:“记载编号”是由体系主动产生的记载独一性标识;字段2:“上报地点地编码”指上报单位地点地的尺度行政码;字段3:“上报单位地点地名称”指上报单位地点的省.市.县;字段4:“产生区域(地图选择)”指地图中标注的产生区域(点.线.区域.行政区等);字段5:“填报人”指报送本次灾情的人员姓名;字段6:“接洽德律风”填写填报人的接洽德律风,如填写办公德律风需包含区号;(三)灾情信息字段7:“灾祸类别”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祸名称;字段8:“陪同灾祸”指本次灾祸性气象进程中除重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产生的灾祸类别;字段9:“事宜编号”由4位数字构成,如1501暗示2015年某种灾祸的第1次进程,前两位为年份后2位数,后两位为事宜序号,10以下的序号前面加0,假如该事宜为所属台风,直接按台风编号填写即可,事宜编号由国度气候中间依据全国气象气候事宜进程编写肯定;字段10.字段11:“灾祸开端日期”.“灾祸停止日期”指本次灾祸性气象进程产生的起止时光,两个时光可以雷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18-02-08);字段12:“气候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祸性气象进程的气象学指标;字段13.字段14:“气候前提致灾强度等级”.“灾情强度等级”依据国度气候中间制订的相干尺度肯定;字段15:“预警宣布情形描写”指产生灾祸前宣布的预警情形,包含当地气候部分宣布的预警.预警旌旗灯号.警报,以及宣布的手腕和受众情形;字段16:“受灾生齿”指灾祸进程中遭遇影响的总生齿情形,包含因灾致逝世.致伤.致病生齿和因灾使临盆.生涯受到破坏以及家庭财宝受到伤害的生齿;字段17:“逝世亡生齿”指以气候灾祸为直接原因导致逝世亡的生齿数目(含异常住生齿);字段18:“掉踪生齿”指以气候灾祸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临时无法确认逝世亡的生齿数目(含异常住生齿);字段19:“受伤生齿”指以气候灾祸为直接原因导致的受伤生齿数目(含异常住生齿);字段20:“紧迫转移安顿生齿”指因受到灾祸威逼.攻击,应对灾祸时代分开其居处转移到其他地方的生齿数目;字段21:“倒塌衡宇数”指因灾导致衡宇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衡宇构造濒于解体.倒毁,必须进行裁撤重建的衡宇数目;字段22:“直接经济损掉”指本次灾祸造成的全社会各类直接经济损掉的总和(但因灾停产.停运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掉不统计在内).字段23:“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灾减产1成(含1成)以上的农作物收成面积,反应农作物受到灾祸影响的规模(假如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盘算个中受灾最重的一次);字段24:“农作物成灾面积”指因灾减产3成(含3成)以上的农作物收成面积;字段25:“农作物绝收面积”指因灾减产8成(含8成)以上的农作物收成面积,反应农作物受灾的轻微程度;字段26:“农业经济损掉”指本次灾祸对农业临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掉(不包含牧业.林业.渔业损掉);字段27:“其它具体灾情”指除以上影响以外的其它影响描写,包含社会影响.农业影响.畜牧业影响.水利影响.林业影响.渔业影响.交通影响.电力影响.通信影响.地质灾祸等方面的灾情;(四)附加信息字段28:“图片”指与本次灾祸有关的灾情照片等图像信息;字段29:“图片信息解释”指照片中灾祸事宜的时光.地点及拍摄时光.人员等相干解释信息;字段30:“音频”指与本次灾祸有关的灾情音频信息;字段31:“音频信息解释”指音频材料的录制时光.地点.录制人及相干解释等信息;字段32:“视频”指与本次灾祸有关的灾情录像等视频信息;字段33:“视频信息解释”指视频材料的拍摄时光.地点.拍摄人及相干解释等信息.字段34:“数据起源”指本次灾情信息的起源;字段35:“备注”关于填报进程中须要解释或阐述的内容.五.罕有问题处理规范(1)“灾祸产生区域”字段的填写.当灾祸在全县2/3以上地区产生时,可以填写‘全县规模’或‘所有乡镇’,不然按现实产生灾祸的乡镇名称填写,或直接在填报体系中选择相干区域.(2)“灾祸类别”字段的填写.填写本次灾祸性气象进程的灾祸名称.如同时陪同其他类别灾祸,则该字段填写最重要的致灾灾种名称.举例:一次灾祸性气象进程中暴雨.雷电.大风.冰雹同时消失,并明白重要致灾灾种为‘暴雨’,本记载“灾祸类别”字段中则填“暴雨洪涝”,本记载中即填报‘暴雨’造成的各项损掉数据.如同时‘冰雹’(或‘雷电’.‘大风’)也有具体灾情数据且不与暴雨灾情反复,则再以‘冰雹’(或‘雷电’.‘大风’)为主灾填报另一记载,灾祸名称填‘冰雹’(或‘雷电’.‘大风’).为防止反复统计,本次进程中凡有具体灾情.且可以或许单独成为一笔记载的,其‘陪同灾祸’字段不再填其他陪同灾祸.(3)“陪同灾祸”字段的填写.本字段只填写灾祸进程中除主灾之外的.但又没有具体灾情数据或文字信息的陪同灾祸名称.举例:如(2)的例子中,‘雷电’.‘大风’.‘冰雹’个中一项或几项均没有具体灾情数据或文本信息,则“陪同灾祸”字段中填该项或该几项的名称,此字段可多填.(4)对于确切无法查清灾祸性气象进程的起止日期而只有隐约时段的,该灾情记载的开端和停止日期依据该时段的起止日期来肯定.如灾情记载中只有旬或月的,开端日期填写该旬或月的第一天,停止日期填写该旬或月的最后一天.假如隐约时段超出一个月,则联合气候材料卖力核查灾祸产生的大致时光,再以上述办法处理具体日期.举例:某灾祸性气象进程的隐约时段为‘5月上中旬’,则开端日期为5月1日,停止日期为5月20日.某年某地的春旱,经由过程查相干的降水材料肯定3月中旬至5月下旬降水偏少,则春旱的开端日期为3月11日,停止日期为5月31日.(5)“气候要素实况”字段的填写.本字段填写灾祸性气象进程中可以表达灾祸程度的相干要素如降水.气温.风等的量值.极值等情形以及如积雪深度.冰雹直径.中断时光等相干信息.(6)对于省或地市控制的多个市或多个县的合计灾情数据,应尽可能查明本次灾祸产生的规模,肯定具体县(市),在此基本上,查询拜访.核实个中各县在本次灾祸进程中的灾情数据,并从合计灾情数据中逐县分别.对残剩的灾情数据,则平均分派到其他各县,并在“备注”字段填报‘本记载为平均数据’.(7)当灾情数据为多种灾祸类型配合造成,且灾情数据无法细分至各灾种时,则将灾情数据填报至造成损掉最大或影响最大的灾祸类别中.(8)“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和“农作物绝收面积”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农作物受灾面积”包含“农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包含“农作物绝收面积”.(9)“倒塌衡宇”统计时不包含自力的厨房.畜生棚等帮助用房.运动房.工棚.简略单纯房和临时衡宇.因灾倒塌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盘算.(10)凡“灾情不祥”.“灾情无法统计”.“不成胜数”等无法肯定具体数值的描写,可在响应栏目中以文字解释填报.(11)对一些特别的单位,如受灾生齿消失“户”.倒塌或破坏衡宇消失“幢”等,按1对3的关系换算.1户为3人,1幢衡宇为3 间.(12) 凡地名或地名所属关系产生变更的,同一按最新的地名及所属关系进行填写.(13)凡带“多”或“余”等表述的灾情数值,直接记入数据.如‘经济损掉20多万元’.‘受灾生齿1000余人’,记为‘经济损掉20万元’.‘受灾生齿1000人’.(14)凡带不肯定量值的数据 ,按折中数处理.如‘受灾生齿数百人’.‘受灾面积数千公顷’,记为‘受灾生齿500人’.‘受灾面积5000公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07]500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07〕5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了规范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制定了《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海上大风、暴雨、暴雪、寒潮、沙尘暴、高温、大雾等8类气象灾害警报。
第三条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警报分为橙色警报和红色警报两级。
第二章气象灾害警报标准第四条台风警报按照以下标准发布:(一)橙色警报。
当预计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发布台风橙色警报。
(二)橙色紧急警报。
当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发布台风橙色紧急警报。
(三)红色警报。
当预计未来48小时内将有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发布台风红色警报。
2018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
2018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附件2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气象部门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工作,准确、及时、主动地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组织防灾减灾提供气象灾害信息,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包括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大风、龙卷、冰雹、雷电、雪灾、低温冷害、冻害、沙尘暴、高温热浪、大雾、连阴雨、地质灾害、寒潮、森林草原火灾、其它共18类。
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详见《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附表1。
全国气象灾情的收集和上报中灾害类别必须严格按照上述17类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增加其他灾害类别。
第三条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负责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普查、评估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省(区、市)气象局负责本省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普查、评估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国家气象中心负责实时灾情监测分析,突发公共事件报告上报,灾情综合管理系统中灾情直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国家气候中心负责灾情月报、灾情年报统计分析,重大灾害天气过程预评估,影响评估,参与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编写,灾害综合管理系统牵头开发及运行维护管理。
公共服务中心负责重大过程服务效益评估牵头组织编写工作。
县级气象部门、地市级气象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情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省级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本省灾情数据库建设和维护,负责本省灾情月报、年报上报,大型气象灾害过程调查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气象灾情收集、整理和上报第四条各级气象部门通过设立气象信息员,实地采集数据或从政府和应急办、民政、水利、农业、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及时获取灾情及影响数据,灾情数据来源应确保合法可靠。
(一)灾情直报:当发生本规定第二条所涉及的气象灾害,且预估灾情达到小型气象灾害及以上标准时,或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县级、地市级气象部门应当在灾害发生的8小时内及时进行灾情数据收集和初报;按照上报终端内容、格式、单位认真填写灾情;灾情填写后应由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通过灾情直报系统上报有较大影响的灾情;对于需要更新或者修订的数据应在48小时内及时更正并经过确认审核后上报;从政府或有关部门获取到最新灾情数据或最终核报数据信息AAAAAA超过了24小时的,应该尽快补充填报;省级气象部门应及时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进行汇总、上报。
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通则编制说明
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标准来源根据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2019年9月30日下发的《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制定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为QX/T-2020-19,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2.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国家气候中心,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安徽省民政厅等。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略。
4.主要工作过程(1)前期工作2018年7月,项目主持人承担的中国气象局气象标准预研究项目《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Y-2018-05)通过验收,其中《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初稿作为验收成果之一。
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此外,项目组整理预研究项目的分灾种研究相关内容,编著的《气象灾害调查研究与实践》出版。
项目验收后,相关成果应用到安徽省气象灾害调查业务,如2018年度的“温比亚”台风灾害、“8.18灵璧龙卷”和2019年度的马鞍山“3.20”雷雨大风灾害、“5.25-27”暴雨洪涝灾害和“利奇马”台风灾害等3期重大气象”皖东、皖北冰雹灾害、夏秋季干旱灾害的调查分析和案7.6灾害调查工作和“例库建设等工作。
上述调查工作也促进了本标准的不断改进完善。
(2)起草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2020年4月,本标准予以立项后,项目编写组在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和申报立项稿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汇总了气象灾害调查方面的最新标准及资料文献,并将汇编资料发给编写人员进行学习。
成立了编写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编写方案、分工及编写计划,重点针对标准预研究项目验收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征集国家气候中心等参编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气象灾害预警规范
气象灾害预警规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气象灾害时有发生,如暴雨、台风、寒潮、高温等。
这些灾害不仅会对我们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地应对气象灾害,减少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建立科学、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体系至关重要。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气象部门通过各种监测手段,获取气象数据,并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算法,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进行预测和警报。
其目的是提前通知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灾害预警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预警信息的发布1、发布主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由具备专业资质和授权的气象部门发布。
这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避免了因多渠道发布或非专业发布而导致的混乱和误解。
2、发布渠道为了让预警信息能够快速、广泛地传播到受众手中,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发布。
常见的发布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社交媒体、气象网站等。
同时,还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如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等,以便他们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应包含灾害的类型、可能影响的区域、预警级别、预计发生的时间以及相应的防范建议等。
内容要简洁明了、准确无误,让公众能够快速理解并采取行动。
二、预警级别的划分气象灾害预警级别通常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依次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以暴雨预警为例,蓝色预警表示 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黄色预警表示 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橙色预警表示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红色预警表示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10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018年气象综合竞赛气象防灾减灾重点
一、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13种)2、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3、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灾害;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分级管理、属地原则。
(4条)4、海上大风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国家减灾委组织实施。
5、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水文监测预报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完善国家与地方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6、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7、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
(3条)8、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7项)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国务院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研判、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项)11、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2、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专业技术规范文件
附件2: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
二、灾害类别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本规范依据《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将气象灾害划分为28类。
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见附表1。
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字段共包含96项,分属:基本信息、社会影响、农业影响、畜牧业影响、水利影响、工业影响、林业影响、渔业影响、交通业影响、电力影响、通讯影响、基础设施影响、商业影响、其他行业影响、图像视频信息及说明等16类。
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3 / 174 / 175 / 176 / 17四、灾情填报规范(一)总体要求及说明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基本信息以灾害性天气过程为时间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
如某次灾害性天气过程无灾害影响描述或第2至第16类具体数据或文本信息内容,则不上报此次过程。
(二)各字段具体要求及说明(1)基本信息:“记录编号”是由系统自动产生的记录唯一性标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市)”指灾害发生地点所属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州)、县(区、市);“县编码”指灾害发生地所属的县级编码。
“灾害发生地名称”指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具体地点,指县级以下如乡(镇)、村等的名称,可以同时填写多个地点,用逗号隔开;“灾害主类”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害名称;“应归属的灾害名称”参照附表1中的“应归属的灾害名称”规范填写;“伴随灾害”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除主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发生的灾害类别。
“灾害开始日期”、“灾害结束日期”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的起止时间,两个时间可以相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07-02-08);“气象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学指标;“灾害影响”填写本次灾害影响的总体情况。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之欧阳治创编
附件3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
二、灾害类别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本规范将气象灾害划分为17类。
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见附表1。
附表1 气象灾害类别的划分及说明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县级过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含35项,分属:基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3类。
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
欧阳治创编 2021.03.10 欧阳治创编 2021.03.10欧阳治创编 2021.03.10 欧阳治创编 2021.03.10四、灾情填报规范(一)总体要求及说明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基本信息以灾害性天气过程为时间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
(二)基本信息字段1:“记录编号”是由系统自动产生的记录唯一性标识;字段2:“上报所在地编码”指上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行政码;字段3:“上报单位所在地名称”指上报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字段4:“发生区域(地图选择)”指地图中标注的发生区域(点、线、区域、行政区等);字段5:“填报人”指报送本次灾情的人员姓名;字段6:“联系电话”填写填报人的联系电话,如填写办公电话需包含区号;(三)灾情信息字段7:“灾害类别”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害名称;字段8:“伴随灾害”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除主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发生的灾害类别;字段9:“事件编号”由4位数字组成,如1501表示2015年某种灾害的第1次过程,前两位为年份后2位数,后两位为事件序号,10以下的序号前面加0,如果该事件为所属台风,直接按台风编号填写即可,事件编号由国家气候中心根据全国天气气候事件过程编写确定;字段10、字段11:“灾害开始日期”、“灾害结束日期”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的起止时间,两个时间可以相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18-02-08);字段12:“气象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学指标;字段13、字段14:“气象条件致灾强度等级”、“灾情强度等级”根据国家气候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确定;字段15:“预警发布情况描述”指发生灾害前发布的预警情况,包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预警信号、警报,以及发布的手段和受众情况;字段16:“受灾人口”指灾害过程中遭受影响的总人口情况,包括因灾致死、致伤、致病人口和因灾使生产、生活受到破坏以及家庭财产受到损害的人口;字段17:“死亡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字段18:“失踪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字段19:“受伤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受伤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字段20:“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受到灾害威胁、袭击,应对灾害期间离开其住所转移到其他地方的人口数量;字段21:“倒塌房屋数”指因灾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字段22:“直接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全社会各种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但因灾停产、停运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不统计在内)。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象局关于印发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号:⽓发[2009]459号颁布⽇期:2009-12-27执⾏⽇期:2009-12-3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进⼀步规范⽓象部门重⼤突发事件处置⼯作,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可操作性,中国⽓象局制定了《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中国⽓象局办公室。
《中国⽓象局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试⾏)》(⽓发〔2005〕195号)同时废⽌。
⼆○○九年⼗⼆⽉⼆⼗七⽇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部分总则第⼀条为了进⼀步规范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做好⽓象应急响应服务和应急处置⼯作,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修订的《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等,并根据中国⽓象局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理⼯作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条本细则适⽤于各省、⾃治区、直辖市⽓象局和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为各单位)向中国⽓象局报送重⼤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中国⽓象局值班室对重⼤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重⼤突发事件,包括重⼤⽓象灾害、与⽓象相关的重⼤突发公共事件、⽓象部门内部突发事件。
第四条各单位在妥善处置重⼤突发事件的同时,应及时向中国⽓象局报送本省(区、市)⾏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并按⾏政管理权限和紧急、重要程度向本级⼈民政府及该项突发事件⾏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五条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重⼤突发事件发⽣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第六条中国⽓象局值班室收到重⼤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
符合国务院规定的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的,经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政务值班系统,以《中国⽓象局值班快报》(以下简称《值班快报》)形式报送国务院值班室。
多灾种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技术规范
多灾种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多灾种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术语和定义、发布内容、预警信息的更新与取消、预警信息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发布策略、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等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XX省多灾种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GB/T 18207.1 防震减灾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18207.2 防震减灾术语第2部分:专业术语3 术语和定义(待完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自然灾害预警自然灾害发生之前,根据以往的经验、现象观测、技术监测等手段判断自然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向有关对象发出紧急信号,告知危险情况,以避免危害在不知情或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所造成的损失的行为。
3.2灾害影响区域:是指自然灾害可能发生且波及的区域。
3.3事件、首报、更新报、结束报:在灾害预警领域,对灾害预警信息的产生、更新、解除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这个过程称为一个灾害预警事件(后续的“事件”均指灾害预警事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的生成和传输,以独立的“报”的形式进行,首报是指该灾害预警事件首次发生的“报”(首次预警),更新报是指基于已有的信息,结合最新获取的信息对灾害预警事件更新内容的“报”(更新预警),结束报是指灾害预警事件或风险结束时的“报”(解除预警)。
报:在灾害预警领域,某一时刻通过自动或人工手动产生的用于描述该灾害的最新风险分析情况,可称之为一报。
预警事件必须包含首报、有明确进展时需要发出更新报、明确预警结束时发出结束报或解除报。
3.4多灾种预警终端指接收灾害预警信息、发出灾害预警警报的设备,例如专用终端、手机端、PC 端等。
3.5专业用户 professional user可利用灾害预警信息进行应急决策或实施紧急响应处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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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
二、灾害类别
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本规范将气象灾害划分为17类。
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见附表1。
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
县级过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含35项,分属:基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3类。
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四、灾情填报规范
(一)总体要求及说明
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基本信息以灾害性天气过程为时间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
(二)基本信息
字段1:“记录编号”是由系统自动产生的记录唯一性标识;
字段2:“上报所在地编码”指上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行政码;
字段3:“上报单位所在地名称”指上报单位所在的省、市、县;
字段4:“发生区域(地图选择)”指地图中标注的发生区域(点、线、区域、行政区等);
字段5:“填报人”指报送本次灾情的人员姓名;
字段6:“联系电话”填写填报人的联系电话,如填写办公电话需包含区号;
(三)灾情信息
字段7:“灾害类别”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害名称;
字段8:“伴随灾害”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除主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发生的灾害类别;
字段9:“事件编号”由4位数字组成,如1501表示2015
年某种灾害的第1次过程,前两位为年份后2位数,后两位为事件序号,10以下的序号前面加0,如果该事件为所属台风,直接按台风编号填写即可,事件编号由国家气候中心根据全国天气气候事件过程编写确定;
字段10、字段11:“灾害开始日期”、“灾害结束日期”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的起止时间,两个时间可以相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18-02-08);
字段12:“气象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学指标;
字段13、字段14:“气象条件致灾强度等级”、“灾情强度等级”根据国家气候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确定;
字段15:“预警发布情况描述”指发生灾害前发布的预警情况,包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预警信号、警报,以及发布的手段和受众情况;
字段16:“受灾人口”指灾害过程中遭受影响的总人口情况,包括因灾致死、致伤、致病人口和因灾使生产、生活受到破坏以及家庭财产受到损害的人口;
字段17:“死亡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字段18:“失踪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字段19:“受伤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
受伤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字段20:“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受到灾害威胁、袭击,应对灾害期间离开其住所转移到其他地方的人口数量;
字段21:“倒塌房屋数”指因灾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
字段22:“直接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全社会各种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但因灾停产、停运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不统计在内)。
字段23:“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灾减产1成(含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反映农作物受到灾害影响的范围(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字段24:“农作物成灾面积”指因灾减产3成(含3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字段25:“农作物绝收面积”指因灾减产8成(含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反映农作物受灾的严重程度;
字段26:“农业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牧业、林业、渔业损失);
字段27:“其它具体灾情”指除以上影响以外的其它影响描述,包括社会影响、农业影响、畜牧业影响、水利影响、林业影响、渔业影响、交通影响、电力影响、通讯影响、地
质灾害等方面的灾情;
(四)附加信息
字段28:“图片”指与本次灾害有关的灾情照片等图像信息;
字段29:“图片信息说明”指照片中灾害事件的时间、地点及拍摄时间、人员等相关说明信息;
字段30:“音频”指与本次灾害有关的灾情音频信息;
字段31:“音频信息说明”指音频资料的录制时间、地点、录制人及相关说明等信息;
字段32:“视频”指与本次灾害有关的灾情录像等视频信息;
字段33:“视频信息说明”指视频资料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及相关说明等信息。
字段34:“数据来源”指本次灾情信息的来源;
字段35:“备注”关于填报过程中需要说明或阐述的内容。
五、常见问题处理规范
(1)“灾害发生区域”字段的填写。
当灾害在全县2/3以上地区发生时,可以填写‘全县范围’或‘所有乡镇’,否则按实际发生灾害的乡镇名称填写,或直接在填报系统中选择相关区域。
(2)“灾害类别”字段的填写。
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
程的灾害名称。
如同时伴随其他类别灾害,则该字段填写最主要的致灾灾种名称。
举例:一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暴雨、雷电、大风、冰雹同时出现,并明确主要致灾灾种为‘暴雨’,本记录“灾害类别”字段中则填“暴雨洪涝”,本记录中即填报‘暴雨’造成的各项损失数据。
如同时‘冰雹’(或‘雷电’、‘大风’)也有具体灾情数据且不与暴雨灾情重复,则再以‘冰雹’(或‘雷电’、‘大风’)为主灾填报另一记录,灾害名称填‘冰雹’(或‘雷电’、‘大风’)。
为避免重复统计,本次过程中凡有具体灾情、且能够单独成为一条记录的,其‘伴随灾害’字段不再填其他伴随灾害。
(3)“伴随灾害”字段的填写。
本字段只填写灾害过程中除主灾之外的、但又没有具体灾情数据或文字信息的伴随灾害名称。
举例:如(2)的例子中,‘雷电’、‘大风’、‘冰雹’其中一项或几项均没有具体灾情数据或文本信息,则“伴随灾害”字段中填该项或该几项的名称,此字段可多填。
(4)对于确实无法查清灾害性天气过程的起止日期而只有模糊时段的,该灾情记录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根据该时段的起止日期来确定。
如灾情记录中只有旬或月的,开始日期填写该旬或月的第一天,结束日期填写该旬或月的最后一天。
如果模糊时段超过一个月,则结合气象资料认真核查灾
害发生的大致时间,再以上述方法处理具体日期。
举例:某灾害性天气过程的模糊时段为‘5月上中旬’,则开始日期为5月1日,结束日期为5月20日。
某年某地的春旱,通过查相关的降水资料确定3月中旬至5月下旬降水偏少,则春旱的开始日期为3月11日,结束日期为5月31日。
(5)“气象要素实况”字段的填写。
本字段填写灾害性天气过程中可以表达灾害程度的相关要素如降水、气温、风等的量值、极值等情况以及如积雪深度、冰雹直径、持续时间等相关信息。
(6)对于省或地市掌握的多个市或多个县的合计灾情数据,应尽可能查明本次灾害发生的范围,确定具体县(市),在此基础上,调查、核实其中各县在本次灾害过程中的灾情数据,并从合计灾情数据中逐县分离。
对剩余的灾情数据,则平均分配到其他各县,并在“备注”字段填报‘本记录为平均数据’。
(7)当灾情数据为多种灾害类型共同造成,且灾情数据无法细分至各灾种时,则将灾情数据填报至造成损失最大或影响最大的灾害类别中。
(8)“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和“农作物绝收面积”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农作物受灾面积”包含“农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包含“农作物绝收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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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倒塌房屋”统计时不包括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因灾倒塌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
(10)凡“灾情不祥”、“灾情无法统计”、“不计其数”等无法确定具体数值的描述,可在相应栏目中以文字说明填报。
(11)对一些特殊的单位,如受灾人口出现“户”、倒塌或损坏房屋出现“幢”等,按1对3的关系换算。
1户为3人,1幢房屋为3 间。
(12) 凡地名或地名所属关系发生变化的,统一按最新的地名及所属关系进行填写。
(13)凡带“多”或“余”等表述的灾情数值,直接记入数据。
如‘经济损失20多万元’、‘受灾人口1000余人’,记为‘经济损失20万元’、‘受灾人口1000人’。
(14)凡带不确定量值的数据,按折中数处理。
如‘受灾人口数百人’、‘受灾面积数千公顷’,记为‘受灾人口500人’、‘受灾面积50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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