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施工规定
土方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土方工程的挖方施工
(3)无截水帷幕放坡开挖基坑采取降 水措施的,降水系统宜设置在单级放坡基坑 的坡顶,或多级放坡基坑的放坡平台、坡顶;
(4)坡体表面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 基坑暴露时间、土质条件等情况采取护坡措 施,护坡可采取水泥砂浆、挂网砂浆、混凝 土、钢筋混凝土等方式,也可采用压坡法;
(5)边坡位于浜填土区域,应采用土 体加固等措施后方可进行放坡开挖;
一 常见土方开挖施工机械
自行式铲运机
拖式铲运机
1、正铲挖土机 正铲挖土机的工作特 点是“前进向上,强制切土”。
2、反铲挖土机 反铲挖土机的工作特 点是“后退向下,强制切土”。
3、拉铲挖土机 拉铲挖土机的工作特 点是“后退向下,自重切土”。
4、抓铲挖土机 抓铲挖土机的工作特 点是“直上直下,自重切土”。
(6)放坡开挖基坑的坡顶及放坡平台 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采用土钉支护、土层锚杆支护的基坑 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截水帷幕或排桩墙的强度和 龄期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2)基坑开挖应和支护施工相协调, 应提供土钉、土层锚杆成孔施工的工作面宽 度,土方开挖和支护施工应形成循环作业;
(3)重型机械在坡顶边缘作业宜设置 专门平台,土方运输车辆应在设计安全防护 距离以外行驶,应限制坡顶周围有振动荷载作用;
(4)在人工和机械同时作业的场地, 作业人员应在机械作业状态下的回转半径以 外工作;
(5)土方开挖较深时应采取防止坡底 土层隆起的措施;
(6)雨季或冬期施工时,应做好排水 和防冻措施;
(2)基坑开挖应分层均衡开挖,分层 厚度不应大于1m。
3.基坑(槽)开挖施工
开挖基坑(槽)按规定的尺寸合理确 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连续地进行施 工,尽快地完成。因土方开挖施工要求标高、 断面准确,土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所以在开挖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检查。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随着城市化的不断进展,建筑工程在城市中的地位越来越紧要。
其中,土方开挖施工是建筑工程的关键步骤之一、土方开挖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进展和成果。
因此,合理订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是不可或缺的。
本文将从土方开挖的定义、施工前准备、土方开挖的施工方法、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几个方面阐述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
一、土方开挖的定义土方开挖是指将建筑工地地面或地下部分的土壤、岩石等物质挖掘出来,并进行处理的工序。
土方开挖施工是建筑工程基础工程中的紧要环节,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二、施工前准备1、开工前应订立土方开挖方案,明确施工范围、挖深、挖宽、坡度、土层情况、施工方法等。
2、施工前应查验现场地形、地貌、土层情况等,定位并标明全部地下设施及管线。
3、进行测量并订立土方量、土方运输布置等方案。
4、确定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悬挂施工标志,明确施工范围。
三、土方开挖的施工方法1、人工开挖人工开挖是初始和小面积开挖中应用的方法。
重要是应用于狭窄的、形状规定的、深度浅的开挖工程中。
实在施工步骤包括人工挖掘、人工运输、装载、卸载等。
2、机械开挖机械开挖是较大面积的土方开挖常用方法。
常用的挖掘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等。
实在施工步骤包括确定工程质量、确定施工进度、安置施工设备,清理施工现场,机械作业、人员协调等。
3、爆破开挖爆破开挖是在施工现场相近预埋炸药,利用爆药爆炸将土方开挖出来的方法。
在土层硬度较强且不能挖掘、爆破成本低、施工周期短等场景下,可考虑采纳爆破开挖方法。
其施工关键在于炸药种类、炸药使用数量及引爆方式选择。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依照要求穿戴好安全保护装备,防止身体受到损伤。
2、现场施工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培训,订立安全措施,切实保障人员安全。
土方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土方工程的挖方施工
(4)粘性土分段开挖长度宜取lOm— 15m,分层开挖深度宜取0.5m—l.Om,砂土 和碎石类土分段开挖长度宜取5m—lOm,分 层开挖深度宜取0.3m—0.5m,开挖时坡体土 层宜预留lOOmm—200mm进行人工修坡;
(2)盆式开挖形成的边坡应符合《建 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的规定,且坡顶与围护墙的距离应满足设计 要求;
(3)盆边土方应分段、对称开挖,分 段长度宜按照支撑布置形式确定,并限时设 置支撑。
9 采用岛式开挖的基坑应符合的规定: (1)岛式开挖形成的中部岛状土体的 平面位置和大小应根据支撑布置形式、围护 墙变形控制要求、边坡稳定性、坑内降水等 因素确定; (2)岛式开挖的边坡应符合《建筑地 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的规 定; (3)基坑周边土方应分段、对称开挖。
(6)放坡开挖基坑的坡顶及放坡平台 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采用土钉支护、土层锚杆支护的基坑 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截水帷幕或排桩墙的强度和 龄期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2)基坑开挖应和支护施工相协调, 应提供土钉、土层锚杆成孔施工的工作面宽 度,土方开挖和支护施工应形成循环作业;
4 基坑开挖期间若周边影响范围内存在 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爆破等施工作 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互之间的 施工顺序和方法,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技术 措施。
5 机械挖土时应避免超挖,场地边角土 方、边坡修整等应采用人工方式挖除。基坑 开挖至坑底标高应在验槽后及时进行垫层施 工,垫层宜浇筑至基坑围护墙边或坡脚。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3篇)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一、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
交通危险路段要悬挂危险、限速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夜间用红灯示警。
二、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管道、电缆和危物、有毒气体以及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
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操作工人详细交底,采取安全措施。
三、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械、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禁止挖斗前车辆驾驶上方回转。
四、在靠近建筑物、设备、设施、电线杆等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开挖沟槽(坑)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人工挖方必须保持横向____米,纵向____米安全距离,放坡须自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
五、高坡边坡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带,弃土下方或有滚石危及的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坡下严禁通行。
清理路堑边坡上的块石、松动土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作业人员需带安全帽,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六、施工中如发现小体滑动,坍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时停工,撤出人员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滑坡路段、开挖挡墙基槽,严禁全面拉槽开挖。
七、人、机配合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应交替进行,如必须在机械工作范围内进行人工作业,应停止机械作业。
八、沟槽(坑)回填土、石时必须在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严禁从一侧直接填入,槽(坑、沟)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2)土石方施工是指在土石方工程中对土石方进行开挖、回填和处理等活动的工程施工。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降低工程风险,以下为土石方施工的安全规定:1.施工前需要进行土质勘测和工地勘察,确定地质条件和施工下公前的土石情况,制定相应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工厂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确保周边区域的安全。
3.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灯,标明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土方工程施工时间规定文件
文件名称:土方工程施工时间规定一、总则为确保土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时间规定1. 土方工程施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
2. 准备阶段: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正式施工前,为期不超过3个月。
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勘察、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培训、施工材料准备等工作。
3. 施工阶段:自工程正式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止。
施工阶段的具体施工时间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工期要求等因素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土方工程施工时间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时间调整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施工时间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时间。
2. 因设计变更、工程规模调整、施工难度增加等原因导致施工时间需要调整的,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时间。
3. 施工时间调整应遵循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的原则,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四、施工时间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确保施工时间得到有效控制。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时间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控,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时间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4.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施工时间调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法律责任1.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施工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施工时间调整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管理施工时间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5篇)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1、应根据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顺序及工况进行土方开挖。
不得超工况开挖。
2、土方应分区、分块、分层均衡开挖;土方分区、分块、分层开挖后应按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及时支撑、浇筑垫层。
3、进场施工机械应由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并应有验收记录。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不得利用基坑支护结构体作为机械作业的支承体。
5、严禁挖土机械和施工人员在同一工作面作业。
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7、应根据基坑监测数据及周围环境情况指导土方开挖施工;当基坑及周围环境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2)1. 预备工作:在开工前,应进行勘察,制定详细的开挖方案,并将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同时,还需清理工地、标明地下管线等,并进行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
2. 开挖方法:根据土质条件和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开挖方法,如人工开挖、机械开挖或爆破开挖。
3. 开挖深度和边坡: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根据土质条件和施工地点的要求确定边坡的坡度和保护措施。
4. 地下管线保护: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避免损坏。
需要对地下管线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清晰地标明在地面上,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 挖土的处理:挖土后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方式,即回填、处理或运走。
根据工程需要和环保要求进行选择。
6. 安全措施:开挖工程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实施安全措施,如围护墙、安全网等,确保工人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7. 水土保持:开挖工程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排水、覆土、防护等措施,以减少土质损失和避免环境污染。
8. 清理工程:在挖土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清理工作,包括清除杂物、还原现场等。
以上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的一般规定,具体还需根据不同的项目、地区和法规进行调整。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范文(3篇)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范文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是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其施工过程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范本:一、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1. 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详细的施工准备,包括安排施工人员、准备相关施工机械和工具等。
2. 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土质情况、地下管线等情况,并进行合理划分工区。
3. 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搭建安全防护网、设置警示标志等,确保施工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土方开挖的施工步骤:1. 确定挖土的范围和深度,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标注和测量。
2. 根据挖土的深度和规模,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和工具,如挖掘机、推土机等。
3. 开始挖土作业,根据土质情况和施工进度合理控制挖土的厚度和速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挖土过程中,遇到地下管线或其他障碍物时,应先进行仔细勘察,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如改变挖土方向或采取人工挖掘等。
5. 挖土作业结束后,进行地面整平和局部回填,防止土体塌方和环境污染。
6. 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垃圾和废弃物,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三、土方开挖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特别是在挖掘机和推土机等重型施工机械的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2. 挖土作业过程中,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周围的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工作区域的通畅和安全。
3. 如果发现地下管线或其他障碍物,必须立即停工并报告相关负责人,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4. 对于边坡、土堆等土体结构,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加固,以防止塌方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5. 施工现场要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并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以上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的一般规定范本,施工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土方工程施工时间规定为
土方工程施工时间规定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主要涉及土地的开挖、运输、填充和压实等工作。
土方工程施工的时间规定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土方工程施工时间有以下规定:1. 施工许可证制度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土方工程施工的法定准入条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施工。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按照我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2. 施工期限土方工程的施工期限由合同约定或者依法确定。
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土方工程施工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合同约定违反国家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依法确定的施工期限,土方工程施工方必须遵守。
3. 施工时间土方工程施工时间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挖掘阶段,二是回填阶段。
挖掘阶段是指从土地开挖开始到土方运输完毕的时间,回填阶段是指从土方填充开始到压实完毕的时间。
土方工程施工时间应根据工程规模、地质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合理确定。
4. 夜间施工限制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土方工程施工应当在白天进行,夜间不得施工。
夜间施工的限制时间一般为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
特殊情况下,如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5. 节假日施工规定土方工程施工方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节假日施工的规定。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安排土方工程施工。
确需施工的,应当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6. 施工过程中的调整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如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变更等,可能导致施工时间调整的,施工方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时间。
总之,土方工程施工时间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土方工程施工方应当严格遵守。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调整施工时间。
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土方工程施工时间的监管,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土方工程施工规定
土方工程施工规定一、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做到地面硬化,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采用砼地坪,确保施工场地的平整和坚实。
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洒水等措施,保持作业面一定的湿度,防止扬尘污染。
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
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3. 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
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二、土方开挖与运输1. 土方开挖应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2. 开挖各种浅基础时,如不放坡,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 开挖各种槽坑时,应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进行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
4. 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
三、土方回填1. 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2.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3.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施工安全与环保1. 施工现场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土方坍塌、滑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施工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超过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
4. 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
5.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6.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固体废物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土方挖掘一般的规定(5篇)
土方挖掘一般的规定1、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进行,当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
2、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先挖坡脚。
软土基坑无可靠措施时应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土方每次开挖深度和挖掘顺序必须按设计要求。
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
3、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
4、施工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5、挖土机作业的边坡应验算其稳定性,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在停机作业面以下挖土应选用反铲或拉铲作业,当使用正铲作业时,挖掘深度应严格按其说明书规定进行。
有支撑的基坑使用机械挖掘时,应防止作业中碰撞支撑。
6、配合挖土机作业人员,应在其作业半径以外工作,当挖土机停止回转并制动后,方可进入作业半径内工作。
7、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应及时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工程施工,减少暴露时间。
如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预留300mm厚的覆盖层。
8、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时,坑边应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
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局基位、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层。
9、从事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按照批准的允许经营范围并严格遵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进行。
土方挖掘一般的规定(2)挖掘土方一般会受到以下规定的限制:1. 安全规定:挖掘土方前必须评估地质条件和土方施工区域的稳定性,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2. 环保规定:挖掘土方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包括对土壤、水源和空气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或防止环境污染。
3. 法律规定:挖掘土方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土方开挖许可证等方面的规定。
土方开挖施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土方开挖施工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土方开挖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土方开挖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土方开挖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合理规划、科学组织、高效施工;(三)文明施工、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四)尊重合同、依法维权。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四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措施等;(三)组织施工人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五)落实施工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资源。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排水、照明、通风等设施建设,确保施工环境安全、舒适。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六条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三)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四)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五)加强对施工材料、构件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六)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粉尘、废水等污染。
第七条土方开挖施工应遵守以下操作规程:(一)挖掘深度超过2米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挡板等;(二)挖掘深度超过3米时,应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止坠落;(三)挖掘深度超过5米时,应进行地质勘察,评估施工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四)挖掘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场地平整,不得堆放杂物;(五)挖掘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地质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六)挖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范本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一般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包括基坑开挖、土方整平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应遵守施工许可证和相关审批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和开工时间。
第五条建筑工程土方开挖施工应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做好防止土方坍塌、控制扬尘、污水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备。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土方开挖的范围、深度和坡度等。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土方开挖区域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现场标志,包括施工区域的警示标志、安全示意图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检查和维修挖掘设备,确保设备符合要求,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第三章施工中的管理与要求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适当的土方开挖方法,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产生影响。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保证开挖的尺寸、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土方开挖现场的管理,提供足够的安全设备和人员,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土方开挖的配套工作,包括管线迁移、支护措施等。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临时围挡或警示标志,确保开挖现场的安全,防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第四章施工后的交接与验收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结束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并做好施工记录和整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将开挖区域按要求进行土方的回填和夯实,确保开挖区域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土方开挖施工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土方工程施工国标
土方工程施工国标一、土方工程施工国标的内容1.土方工程施工管理要求土方工程施工国标规定土方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土方工程施工的组织与管理、施工计划与进度控制、安全与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土方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要求土方工程施工国标规定土方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要求,包括土方工程施工的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土方工程施工作业安全要求、土方机械设备使用与维护要求、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要求等。
3.土方工程施工程序与工艺要求土方工程施工国标规定土方工程施工的程序和工艺要求,包括土方工程施工作业程序、土方开挖与填方作业的工艺要求、土方运输与平整作业的程序和方法等。
4.土方工程施工监督与验收要求土方工程施工国标规定土方工程施工的监督与验收要求,包括土方工程施工监督的内容与要求、土方工程施工验收的程序与方法、土方工程施工验收标准与规范等。
二、土方工程施工国标的重要性1.规范土方工程施工行为土方工程施工国标的制定可以规范土方工程施工行为,明确土方工程施工的管理要求、质量与安全要求、程序与工艺要求等,使土方工程施工行为更加规范、科学、合理。
2.提高土方工程施工质量土方工程施工国标的制定可以提高土方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工艺管理、现场操作等,确保土方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保障土方工程施工安全土方工程施工国标的制定可以保障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明确土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措施、设备安全操作等,确保土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
4.加强土方工程施工监督与验收土方工程施工国标的制定可以加强土方工程施工的监督与验收,建立土方工程施工的监督机制、验收标准、监督措施等,确保土方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监督和验收。
三、土方工程施工国标的运用1.制定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在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土方工程施工国标的要求制定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组织、作业程序、质量与安全控制等内容,以保障施工质量与安全。
土石方开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石方开挖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为了规范土石方开挖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土石方开挖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石方开挖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征收、征用等内容。
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必须遵守该法律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原则、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等内容。
土石方开挖作为城市规划实施的重要环节,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环境污染防治等内容。
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必须遵守该法律的相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我国水土保持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水土保持的原则、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措施等内容。
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必须遵守该法律的相关规定,防止水土流失。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原则、安全生产的责任、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必须遵守该法律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法规,其中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土石方开挖作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必须遵守该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土石方开挖的法律规定1.土地征用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进行土石方开挖,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和征收手续。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土石方开挖。
土石方工程施工规范标准
土石方工程施工规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石方工程施工行为,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包括填方、挖方、边坡整治等工程。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四条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并制定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第六条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准备工作,并进行培训,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施工过程第八条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填方和挖方操作,保证土石方的均匀分布和稳定性。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边坡的整治,及时处理边坡塌方等现象。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垃圾和污染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施工验收第十一条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确保土石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出具合格证明。
第五章施工后维护第十三条施工完成后,应做好土石方工程的维护工作,保证工程的长期稳定。
第十四条施工后,应注意对边坡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六章环境保护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好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减少扬尘和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七章安全防护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避免发生意外。
第八章其他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标准的施工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土石方工程施工规范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土石方工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
为了确保土石方工程施工的安全、高效和质量,特制定本规范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土石方施工,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运输、填筑、压实等环节。
三、基本规定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 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明确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规范标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巡查,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工艺1. 场地平整(1)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场地平整,确保场地高程、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2)平整场地前,应清除场地内的杂物、障碍物。
(3)采用机械平整时,应确保机械性能良好,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2. 土石方开挖(1)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结构型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开挖方法。
(2)开挖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边坡稳定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3)开挖后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输,避免堆放过高、过厚,确保施工安全。
3. 土石方运输(1)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运输安全。
(2)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超载、超速行驶。
(3)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减少噪音、扬尘污染。
4. 土石方填筑(1)填筑前,应对填筑场地进行平整、压实,确保基础稳定。
(2)填筑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填筑质量。
(3)填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填筑高度,防止边坡滑坡。
5. 土石方压实(1)压实机械应选用合适的型号,确保压实效果。
(2)压实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压实度,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五、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栏、警示标志等。
2. 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土石方施工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环节之一,但同时也是高风险的工种。
为了保证土石方施工的安全性,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安全规定是必要的。
以下是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1.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确保全体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做好现场防火措施。
在土石方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烟蒂等行为,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防止可燃物的积累。
3.严格操作规程。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法规定、超越权限的行为。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并能正确使用施工设备和工具。
4.保证施工设备的稳固。
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等应稳固放置,保证工作时不会发生倾覆、操纵失控等危险情况。
同时,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5.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进度。
土石方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进度,避免因工期紧张而导致施工过程中加班加点,从而引发疲劳作业和安全事故。
必要时可以增派施工人员或者采用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保证施工的安全和效率。
6.严格遵守钢筋、模板等施工质量要求。
在土石方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钢筋、模板等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应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合格的材料才能使用。
7.定期检查和维护场地安全设施。
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场地安全设施,包括警示标志、护栏、防护网等。
如果发现安全设施存在破损或者失效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8.加强现场监控和管理。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安装监控设备,对施工作业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此外,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酗酒、赌博等行为,保证施工人员作业时的安全性。
土石方工程施工规范标准
土石方工程施工规范标准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包括土地平整、基坑(槽)开挖、填方、边坡支护、土石方运输、土石方爆破等作业。
1.3 土石方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基本规定2.1 施工组织设计2.1.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土石方工程施工的顺序、方法、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
2.1.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配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控制等内容。
2.2 施工准备2.2.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勘察、施工放样、临时设施布置、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准备等。
2.2.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3 施工过程控制2.3.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3.2 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2.4 施工验收2.4.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自检和预验收。
2.4.2 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验收,对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施工技术要求3.1 土石方开挖3.1.1 土石方开挖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采用合理的开挖顺序和方法,确保边坡稳定和安全。
3.1.2 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发现边坡变形、裂缝等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3.2 土石方填方3.2.1 土石方填方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确保填方密实、稳定。
土方工程施工时间规定文件
土方工程施工时间规定文件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的时间安排,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时间的确定1、各土方工程项目单位应当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交付日期。
2、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工程进度计划,并报送项目单位审核备案。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应当及时向项目单位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
第三条工期延误责任1、如因工程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工期的具体方案。
3、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管理,提前预防可能导致工期延误的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工期管理要求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不得私自延误工程进度。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需延误工期情况应当及时向项目单位报告,并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五条工程安全要求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定,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2、如有因安全原因导致工程暂停的情况,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工,并向项目单位报告处理情况。
3、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处罚规定1、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工程延误的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单位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为土方工程施工时间规定,旨在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的时间安排,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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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施工规定土方施工规定基本规定1、土石方开挖施工前,应掌握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环境因素等勘测资料,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中应遵循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人、机、物、料、环等因素的安全控制,保证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2、开挖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和走向,并采取防护或避让措施。
施工中如发现危险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开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3、开挖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地质条件的变化,遇到不良地质构造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设置必要的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
4、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截水、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开挖作业和施工安全。
5、开挖程序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应合理确定开挖边坡坡比,及时制定边坡支护方案。
土方明挖7、有边坡的挖土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人工挖掘土方应遵守下列规定:1) 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2) 开挖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不应掏根挖土和反坡挖土。
2 高陡边坡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2)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4) 边坡开挖影响交通安全时,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通行,并派专人进行交通疏导。
5) 边坡开挖时,应及时清除松动的土体和浮石,必要时应进行安全支护。
3 施工过程当中应密切关注作业部位和周边边坡、山体的稳定情况,一旦发现裂痕、滑动、流土等现象,应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4 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不应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应堆在滑动区域内。
开挖时应有专职人员监护,随时注意滑动体的变化情况。
5 已开挖的地段,不应顺土方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置截水沟。
6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路基、高压铁塔、电杆等构筑物附近挖土时,应制订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7 开挖基坑(槽)时,应根据土壤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
8 在不良气象条件下,不应进行边坡开挖作业。
9 当边坡高度大于5m时,应在适当高程设置防护栏栅。
8、有支撑的挖土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挖土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的施工方法。
2 在土壤正常含水量下所挖掘的基坑(槽),如系垂直边坡,其最大挖深,在松软土质中不应超过1.2m、在密实土质中不应超过1.5m,否则应设固壁支撑。
3 操作人员上下基坑(槽)时,不应攀登固壁支撑,人员通行应设通行斜道或搭设梯子。
10、土方暗挖应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速反馈”的施工原则。
11、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整体裂缝或滑动迹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设备尽快撤离工作面,视开裂或滑动程度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12、土方暗挖的循环应控制在O.5~O.75m 内,开挖后应及时喷素混凝土加以封闭,尽快形成拱圈,应在安全受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一循环的施工。
13、站在土堆上作业时,应注意土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14、土方暗挖作业面应保持地面平整、无积水、洞壁两侧下边缘应设排水沟。
15、洞内使用内燃机施工设备,应配有废气净化装置,不应使用汽油发动机施工设备。
进洞深度大于洞径5倍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送风能力应满足施工人员正常呼吸需要[3m3 /(人·min)],并能满足冲淡、排除燃油发动机和爆破烟尘的需要。
石方明挖7、机械凿岩时,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
否则不应开钻。
8、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是否有瞎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应作业。
不应在残眼中继续钻孔。
9、供钻孔用的脚手架,应搭设牢固的栏杆。
开钻部位的脚手板应铺满绑牢,板厚应不小于5cm,架子本身结构要求应符合SL 398第6.3节的有关规定。
10、开挖作业开工前应将设计边线外至少10m 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坡顶应设截水沟,并设置安全防护栏。
11、对开挖部位设计开口线以外的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应进行安全处理后再作业。
12、对开挖深度较大的坡(壁)面,每下降5m,应进行一次清坡、测量、检查。
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加固或防护,应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进行处理。
13、进行撬挖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
2 在撬挖作业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
3 撬挖人员应保持适当间距。
在悬崖、35°以上陡坡上作业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严禁多人共用一根安全绳。
撬挖作业宜在白天进行。
14、露天爆破,参照爆破工程的有关规定。
15、高边坡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高边坡施工搭设的脚手架、排架平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负荷,操作平台应满铺牢固,临空边缘应设置挡脚板,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上下层垂直交叉作业的中间应设有隔离防护棚或者将作业时间错开,并应有专人监护。
3 高边坡开挖每梯段开挖完成后,应进行一次安全处理。
4 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采取锚喷或加固等支护措施。
5 在高边坡底部、基坑施工作业上方边坡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6 高边坡施工时应有专人定期检查,并应对边坡稳定进行监测。
7 高边坡开挖应边开挖、边支护,确保边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16、石方挖运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挖装设备的运行回转半径范围以内严禁人员停留。
2 电动挖掘机的电缆应有防护措施,人工移动电缆时,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
3 爆破前,挖掘机应退出危险区避炮,并做好必要的防护。
4 弃碴地点靠边沿处应有挡轮木和明显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石方暗挖7、洞室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洞室开挖的洞口边坡上不应存在浮石、危石及倒悬石。
2 作业施工环境和条件相对较差时,施工前应制定全方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3 洞口削坡,应按照明挖要求进行。
不应上下同时作业,并应做好坡面、马道加固及排水等工作。
4 进洞前,应对洞脸岩体进行察看,确认稳定或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
5 洞口应设置防护棚。
其顺洞轴方向的长度,可依据实际地形、地质和洞型断面选定,不宜小于5m。
6 自洞口计起,当洞挖长度不超过15~20m 时,应依据地质条件、断面尺寸,及时作好洞口永久性或临时性支护。
支护长度不宜小于10m。
当地质条件不良全部洞身应进行支护时,洞口段则应进行永久性支护。
7 暗挖作业中,在遇到不良地质构造或易发生塌方地段、有害气体逸出及地下涌水等突发事件,应即令停工,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8 暗挖作业设置的风、水、电等管线路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9 每次放炮后,应立即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并清除危石、浮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果断地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洞内进行安全处理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观察险石动态。
10 处理冒顶或边墙滑脱等现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应查清原因,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迅速处理。
2) 地下水十分活跃的地段,应先治水后治塌。
3) 应准备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备足施工器材。
4) 处理工作开始前,应先加固好塌方段两端未被破坏的支护或岩体。
5) 处理坍塌,宜先处理两侧边墙,然后再逐步处理顶拱。
6) 施工人员应位于有可靠的掩护体下进行工作;作业的整个过程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7) 应随时观察险情变化,及时修改或补充原订措施计划。
8) 开挖与衬砌平行作业时的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控制,但不宜小于30m。
8、斜、竖井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斜、竖井的井口附近,应在施工前做好修整,并在周围修好排水沟、截水沟,防止地面水侵入井中。
竖井井口平台应比地面至少高出O.5m。
在井口边应设置不低于1.4m规定高度的防护栏,挡脚板高应不小于35cm。
2 在井口及井底部位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 当工作面附近或井筒未衬砌部分发现有落石、支撑发生响动或大量涌水等其他失稳异常表现时,工作面施工人员应立即从安全梯或使用提升设备撤出井外,并报告处理。
4 斜、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井深超过15m时,上下人员宜采用提升设备。
2) 提升设施应有专门设计方案。
3) 应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
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井台上弃物坠人井内。
4) 漏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5 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先打导洞再进行扩挖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井口周边至导井口应有适当坡度,便于扒碴。
2) 爆破后必须认真处理浮石和井壁。
3)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石碴砸坏井底棚架。
4) 扒碴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自井壁边缘石碴顶部逐步下降扒碴。
5) 导井被堵塞时,严禁到导井口位置或井内进行处理,以防止石碴坠落砸伤。
9、竖井提升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竖井井口宜设置防雨设施,接罐地点应设置牢固的活动栅门,由专人掌管启闭。
接罐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上下井的人员应服从接罐人员的指挥,通向井口的轨道应设阻车器。
2 施工期间采用吊桶升降人员与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吊桶应沿钢丝绳轨道升降,保证吊桶不碰撞岩壁。
在施工初期尚未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应超过40m。
2) 运送人员的速度不应超过5m/s,无稳绳地段不应超过1m/s;运送石碴及其他材料时不应超过8m/s;无稳绳地段不应超过2m/s;运送爆破器材时不应超过1m/s。
3) 提升钢丝绳应与吊桶连接牢固,保证在升降时不致脱钩。
4) 吊桶上方应设置保护伞。
5) 严禁在吊桶边缘上坐立,乘坐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严禁超出桶沿。
6) 严禁用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
7) 吊桶提升到地面时,人员应从地面出车平台进出吊桶,并应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
8) 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应乘人。
9) 吊桶载重量应有规定,不应超载。
3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遵守下列规定:1) 罐顶应设置方便打开的铁盖或铁门。
2) 罐底应满铺钢板,并不应有孔。
如果罐底下面有阻车器的连杆装置时,应设牢固的检查门。
3) 两侧用钢板挡严,内装扶手,靠近罐道部分不应装带孔钢板。
4) 进出口两端应装设罐门或罐门帘,高度不应小于1.5m,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距离不应超过0.25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应大于0.2m,罐门不应向外开。
5) 载人的罐笼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罐笼的一次容纳人数和最大载重量应明确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6) 提碴、升降人员和下放物料的速度不应超过3m/s,加速度不应超过0.25m/s2 。
7) 罐笼、钢丝绳、卷扬机各部及其连接处,应设专人检查,如发现钢丝绳有损,罐道和罐耳间磨损度超过规定等,应立即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