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园PPP项目简介-2017090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9-2015年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许政[2008]8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9-2015年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9-2015年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许政[2008]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许昌市2009-2015年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许昌市2009-2015年服务业发展规划一、发展环境评估(一)发展现状近年来,许昌市服务业呈快速发展之势,这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总量增长明显加快许昌市服务业增加值由2002年的91.94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96.05亿元,增长速度由2002年的10.2%提高到2007年的15.5%,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2.9%。
2、社会贡献显著增加服务业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居民就业的重要渠道。
2007年,全市服务业实现税收11.27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1.4%。
2007年,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69.8万人,占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44.83%。
3、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服务业体系经过多年发展,许昌市初步形成了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为主要支撑,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信息和中介等行业竞相发展的格局。
2007年,许昌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完成48.27亿元、62.2亿元、11.5亿元、12.4亿元和61.63亿元,分别占整个服务业的比重分别达到24.6%、31.73%、5.87%、6.34%、31.44%。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PPP 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0•【字号】许政办 [2017] 52号•【施行日期】2017.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17] 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许昌市创建全国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20日许昌市创建全国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328号)精神,加快建设全国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坚持以郑许融合为主战略,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重点,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新举措、新机制,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可复制的模式。
力争用3年时间,围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能源设施、农业水利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等五大领域启动实施PPP项目100个,完成投资1000亿元,吸引社会投资700亿元。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交通基础设施PPP创新建设。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社会法人、境外企业、驻许大型企业以多种模式参与铁路、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创新PPP模式,开工建设机场至许昌市域(郊)铁路。
积极推进许鄢、许襄、许禹旅游轨道交通和许昌北、许昌东、禹州东高铁连接线等吸引社会资本的示范项目建设。
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控股、参股、BOT、BOOT等融资方式建设和运营市域内公路、桥梁、隧道、综合运输枢纽、物流园区、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资本项目综合【发文字号】许政办[2015]39号【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5【实施日期】2015.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政办〔2015〕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许昌市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15日许昌市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省政府先后出台文件要求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基本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提高。
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基本原则一是权责对等原则。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30•【字号】许政办[2010]94号•【施行日期】2010.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许政办[2010]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许昌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许昌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每两周一次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以书面形式并附电子文档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市大项目办要切实做好跟踪督查,促进重点项目按节点要求建设推进。
现将任务分解如下:一、市文博馆建设及布展工作时间节点:幕墙工程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11月底前完成;弱电系统安装、内部装饰装修以及展厅布展、电梯安装、室外广场工程等12月底前完成;2011年“两会”召开时开馆。
责任领导:杨献波常务副市长、秦春梅副市长责任单位:市代建办、东城区管委会、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城乡规划局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许昌航空客货枢纽港产业园时间节点:8月中旬前完成工程桩基施工;12月底前完成候机楼主体工程,2011年上半年竣工。
责任领导:杨献波常务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东城区管委会三、市全民创业综合服务中心时间节点:5月28日上报项目建议书,5月31日进行土地手续、环境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办理工作;7月底前与投资商对接,完成规划设计;8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10月底完成与投资商谈判及签订合同,并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11月底开工建设。
项城乐普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招标公示
项城乐普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招标公示
【原创版】
目录
1.项城乐普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招标公示的背景和目的
2.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3.招标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4.对投标人的要求和资格审查
5.招标公示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正文
项城乐普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招标公示
项城乐普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位于我国河南省项城市,是一个集生物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产业园区。
为了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参加。
一、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
项城乐普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 500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30 万平方米。
项目包括生物医药研发中心、生产车间、仓储物流区、办公楼及生活配套设施等。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1.招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招标地点: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注意事项: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并携带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参加投标。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和资格审查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及管理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6•【字号】许政 [2017] 58号•【施行日期】2017.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7] 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许昌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6日许昌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破解制约我市农业发展的方向性、瓶颈性关键问题,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助力现代农业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种养结构调优、加工能力调强、经营规模调大、产业链条调长的要求。
坚持适应性调整与前瞻性培育相结合,重点发展产业具有区域标志性、行业标杆性、规模支柱性的主导优势种养业,厚植转型发展优势,着力实现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发展质量更高、比较效益更好、产业结构更优的种养业转型升级道路。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现代种养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全国、全省知名农业品牌,产品高端化、发展绿色化、生产智能化、产业融合化成为种养业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
种养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以优质强筋小麦、优质花木、优质蔬菜、优质烟叶、优质中药材为主导的种植业生产格局,以肉牛、奶牛为引领的畜牧业生产格局。
优质强筋小麦发展到100万亩,优质花木、蔬菜、烟叶、中药材面积分别达到150万亩、100万亩(基本菜田40万亩)、14万亩、50万亩;“两牛”存栏量达到10万头。
国家级中医药产业园落户许昌
国家级中医药产业园落户许昌
本报讯(记者董学彦)1月16日上午,中国(许昌)中医药产业园项目园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许昌举行。
中国(许昌)中医药产业园是由中国市场学会、中国中药协会等8个单位联合成立园区筹委会,共同规划推进的国家级产业园区。
该园区选址于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部,目标定位是以具有国际水平和中国特色、对中医药产业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国家级中医药生产贸易基地、中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和绿色健康产业示范区。
该项目投资方是荣氏投资(集团)控制有限公司与J.S 资本(中国)有限公司。
园区总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面积3.9平方公里,先期拟安排三甲医院、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研发中心等1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0亿元。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名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30•【字号】许政办[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名单的通知许政办[2017]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对相关后备企业的培育引导,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工作实现新突破。
附件:1.2017年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2.2017年市定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名单2017年3月30日附件1许昌市2017年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共20家)一、市直(1家)1.万里运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禹州市(3家)2.河南大宋官窑瓷业有限公司3.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许昌市天源热能股份有限公司三、长葛市(2家)5.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鄢陵县(2家)7.万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8.鄢陵县花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五、襄城县(2家)9.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河南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魏都区(3家)11.许昌裕丰纺织有限公司12.河南万里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许昌恒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建安区(3家)14.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许昌瑞雅发饰有限公司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17.河南许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经济技术开发区(2家)18.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许昌美特桥架股份有限公司十、东城区(1家)20.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附件2许昌市2017年市定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名单(共53家)一、市直(1家)1.许昌腾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禹州市(10家)2.河南统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河南森源本草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4.禹州市和源瓷业有限公司5.河南省盛田农业有限公司6.禹州市昆仑模具有限公司7.河南康鸿陶粒砂有限公司8.禹州市惠祥瓷业有限公司9.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10.河南华达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禹州市紫烨红食品有限公司三、长葛市(8家)12.河南鸿昌电子有限公司13.河南金拇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14.河南瑞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5.长葛市怡盛蜂业有限公司16.河南毅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7.河南龙圣电器有限公司18.河南盛喜龙电子有限公司19.长葛市汇达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四、鄢陵县(4家)20.河南金雨玫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许昌千仟实业有限公司22.鄢陵新绿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3.河南瑞源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五、襄城县(3家)24.河南开炭新材料有限公司25.河南首瑞智能输送有限公司26.许昌天戈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六、魏都区(4家)27.河南路太养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8.河南古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9.河南新兵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30.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七、建安区(11家)31.河南天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2.河南响当当食品有限公司33.河南豫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4.河南金卡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36.河南中天恒信生物化学科技有限公司37.许昌恒生制药有限公司38.河南皓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9.河南峰辉盛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0.许昌金欧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41.许昌县格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4家)42.河南瑞尔电气有限公司43.河南中继威尔停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44.河南昊锐电气有限公司45.许昌开元一通科技有限公司九、经济技术开发区(4家)46.河南浩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47.许昌施普雷特节能科技科技有限公司48.许昌许继昌龙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许昌许继晶锐科技有限公司十、东城区(4家)50.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河南泰美特实业有限公司52.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53.许昌圆融颈肩腰腿痛医院有限公司。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16•【字号】许政 [2017] 52号•【施行日期】2017.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7] 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11月16日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发展的要求,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竞争优势,加快推进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和国际化进程,实现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为目标,按照“立足基础、突出重点、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为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化学药制造高端化、中药加工现代化、生物保健品品牌化、生物制药规模化和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化。
实施生物制药跨越发展、化学制药升级发展、中药现代化发展、生物保健提速发展“四大工程”,开展五大园区提升、创新发展提升、产业培育提升、质量安全提升“四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转型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医药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整体素质大幅提高,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将许昌打造成为以中医药为引领的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成长性高的我国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08•【字号】许政 [2017] 48号•【施行日期】2017.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7] 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许昌市加快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8日许昌市加快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河南省支持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河南省健康养老产业布局规划》和《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聚焦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生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推进健康养生养老产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着力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加快构建以高端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为引领、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综合型养老服务为支撑的多层次、立体式健康养生养老产业体系,加快建设面向全国、引领中西部的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示范区,推动我市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政府在政策制定、标准建设、平台搭建、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营造有利于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的环境,引导健康养生养老产业提质增效。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7•【字号】许政办[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许政办[2017]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7日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下简称试验区),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14〕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河南省许昌市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函》(国中医药办函〔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国家关于中医药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市区位、生态、旅游、产业等特色优势,以“中医药产业聚集发展探索”为主题,以禹州市中医药文化及中医药生产加工贸易、鄢陵县中医药健康养生、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医药产学研“三大基地”建设为重点,集中统筹全市中医药资源,健全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积极探索中医药发展新模式新路径,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集中医药生产、教育、研发、会展、贸易、文化、疗养为一体,中医药产业链条完整、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融合、现代服务业集群效应明显的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22•【字号】许政〔2016〕61号•【施行日期】2016.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6〕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2日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为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中国制造2025许昌行动纲要》为引领,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扩大工业规模、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
在做大做强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等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挥技术优势,建设重大项目,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大幅度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市工业中的比重,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重点培育的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实现几何级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亿元,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再生金属及制品、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等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根据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立足我市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工作指导意见》、《许昌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许昌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月11日许昌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1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百城建设工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做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保障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各县(市)政府要积极与省豫资公司对接,按要求成立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融资平台公司,未来3年筹措并向平台公司注资20亿元,其中由省豫资公司筹资10亿元,县(市)政府配套投入10亿元。
各县(市)政府注册资本金可用政府债券资金分年注入,货币注资优先用于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综合平衡融资项目的配套资本金。
按照省政府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总体要求,未来3年内每个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不少于100亿元,其中2017年投资不低于40亿元,2018年投资不低于40亿元,2019年投资不低于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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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园PPP项目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外环路以西、阳光大道以南、金龙街以北、丁香路以东区域,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为79.15公顷。
园区定位为集开发、研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生物医药产业园。
该产业园5年内计划投入资金约100亿元,计划落地项目20余项,全部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00亿元,完成年税收10亿元以上。
目前,已签约入驻6个项目,分别是投资4亿元的硫酸新霉素生产项目、投资4亿元的支链氨基酸项目、投资2亿元的剂型及原料药生产项目、投资2亿元的咖啡因项目、投资7000万元的甜蜜素项目和投资5000万元的电子医疗器械项目,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年销售收入预计达到30多亿元,实现税收5亿元。
生物医药产业园是许昌市七次党代会提出的“许昌制造7475”工程中的重要一环,许昌市成立了以胡五岳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由经开区全面负责该园区的建设工作。
目前生物医药产业园的环评规划已经公示,园区及配套用地土地性质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已经初步具备开工条件。
由于资金等原因,许昌市计划通过“PPP产业基金+PPP模式+房地产开发补偿”的方式进行生物医药产业园的开发、建设、运营。
许昌市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建政研作为该PPP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融资服务商。
中建政研根据许昌市经开区实际情况和生物医药产业园的进展情况,初步拟定了PPP项目实施的框架方案如下:
1、PPP项目发起单位与实施单位
本项目由许昌市政府发起,并授权许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项目的政府方实施机构。
2、项目类型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PPP产业基金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运营。
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0.5亿元,建设内容如下:
2.1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一期(1187.5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资10.5亿元,包扩:水厂、100MW天然气发电厂(为进驻企业供电、供热)、20000吨/日工业污水厂和配套绿化、亮化、道路、给排水和悬空综合管廊等。
目前正在由河南医药院编制可研报告。
2.2 园区配套专家公寓、研发中心及配套房地产开发部分。
该部分投资10亿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及土地一级开发。
该部分规划用地1000亩,位于许昌市西环路以内。
土地出让费用约每亩120-130万。
土地出让费用由经开区政府部分偿给产业基金。
3、项目回报机制
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偿(部分)+房地产开发收益补偿
4、合作期限
初步拟定30年(3年建设期+27年运营期)。
已和中建政研建议修改为20年(3年建设期+17年运营期).
5、资金筹措
本项目将采用PPP产业基金的方式进行操作,产业基金通过投贷
联合的方式投资到PPP项目公司,本基金投资规模拟定为20亿。
基金投资方的组成:
项目地方政府指定出资代表(劣后级)出资比例10%(2亿元)央企施工方(劣后级)出资比例10%(2亿元)社会资本运营方(劣后级、许昌瑞达)出资比例10%(2亿元)中建政研星云基金(基金管理人)出资比例0.1%(200万元)剩余69.9%资金由中建政研星云基金负责解决,央企施工方负责为基金融资增信。
,该部分资金作为基金优先级。
5.1 基金投资方向
主要投向许昌市医药产业园PPP项目,解决项目融资问题,推动项目成功落地。
5.2本基金交易结构如下:
5.3预期收益
优先级投资人的收益预期在年化投资收益率7.5%(包括基金管理费及运行成本)以内。
5.4基金存续期
投资期7年,退出期3年。
6.央企施工方工作内容
6.1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PPP项目;
6.2认缴基金规模10%份额2亿元;
6.3协助中建政研对接金融机构;
6.4为金融机构资金提供有限偿付保证(增信措施);
6.5所出资部分为金融机构资金提供差额补偿义务(增信措施);
6.6需尽快提前进场施工,后期PPP项目如不中标有补偿机制(需详细洽谈)。
6.7需跟投5000万元(10%份额)和负责运营社会资本方(许昌瑞达(10%份额))、中建政研星云资金成立一只盘子为5亿元的产业基金,该产业基金投资入股入园药企厂房建设。
基金预期收益和存续期待洽谈。
7.央企施工方预估回报
7.1 基金投入部分存续期内的预期收益
每年暂定7.5%。
7.2 工程建设总承包部分收益:
1)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一期套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包括水厂、天然
气发电厂、污水处理厂、配套道路、给排水和悬空综合管廊等工程总承包,预估合同额7-8亿元。
2)入园药企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预期合同为5-7亿元。
3)园区配套专家公寓、研发中心及配套房地产开发部分一级土地开发部分施工总承包,预估合同1-2亿元。
4)配套专家公寓、研发中心、生活中心等建安合同,预估合同额2-3亿元。
以上部分合计预估合同额为15-20亿元。
按照平均毛利润18%计算,预估收益为2.7-3.6亿元。
7.3 房地产开发部分收益
该区域目前周边商品房销售价格在5000-7000元。
1000亩土地按照容积率2.5考虑,可开发150万平房地产,扣除专家公寓、研发中心、生活中心部分可销售商品房大概120万平左右。
8.需要进一步落实问题
8.1 公司投资基金作为劣后级,在股份公司是否存在政策障碍?
8.2 公司需要和股份公司内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合作房地产项目。
8.3投入基金部分的退出机制需要和政府、中建政研星云基金等进一步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