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 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合集下载

职业危害台帐范本

职业危害台帐范本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前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薄弱,工艺装备不良,企业管理不善,近年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企业大量雇用农民工、临时工,职工安全与卫生意识不强等,致使我国职业危害事故频发,据统计60-70%的职业伤亡事故是人为因素(管理制度不健全、违章操作、缺乏安全卫生知识等)所致。

同时,我省中小规模企业占80%以上,如何使这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创造条件以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已近在眉睫,只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管理手段等,才能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目的,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其自身管理是控制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的关键,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与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一套可操作、易实施的企业职业卫生自身管理体系。

为更好地指导用人单位运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化的管理方法与原理,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管理措施与方法,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组织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使用指南》,用尽可能简单易行的方法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有机地融入到职业卫生台帐管理之中,指导并帮助企业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通过自律行为,以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目的。

目录一、职业卫生管理台帐1、台帐之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3)2、台帐之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7)3、台帐之三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11)4、台帐之四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8)5、台帐之五职业卫生监测档案 (21)6、台帐之六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24)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样例(供参考)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31)2、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33)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6)4、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37)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38)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39)7、职工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 (40)8、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40)9、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41)10、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42)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台帐之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目录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回执(包括:基本情况、工艺流程、主要产品的名称和产量、主要原、辅料及中间品的名称和消耗量(产量)、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等)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表1-1)(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3、职业病防护设施(表1-2)(附:产品合格证明等)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复文件等)表1-1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附:化学品毒性资料及预防策略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表1-2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台帐之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3、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表2-1)5、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表2-2)6、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单位应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表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表2-2 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一览表注: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工种或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73号 )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73号 )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

第四条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第五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第九条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装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十条煤矿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实用文档之、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实用文档之、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实用文档之"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⒈岗前告知内容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材料。

(告知书见附件)
⒉作业场所告知内容
⑴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⑵高毒物品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⑶监测、检测结果公示;
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的告知凭证。

示范: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的内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的内容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主体责任,促进其依法开展各项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总结《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的内容,希望对企业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健康迎接正在进行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抽查起到帮助作用: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估:用人单位是否对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正确的识别和风险评估,包括化学毒物、粉尘、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生物因素等。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以确保其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员工得到及时的职业健康服务。

4、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5、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监督检查其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工作场所要求: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是否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2)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是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0601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0601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发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2-04-27实施日期:2012-06-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标准、规范、执业准则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九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视管理规定下面是的有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视管理规定的全文内容,敬请大家参考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视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安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视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视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效劳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应当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监视管理暂行方法》和有关标准、标准、执业准那么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效劳。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九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承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根本知识;(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四)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台帐

职业卫生工作台帐

职业卫生工作台帐(年度)单位名称:地址:经济类型: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电话:建档说明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指用人单位内部按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而建立的一种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要求:1)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3)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

二、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计划包括目标、指标、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考核评价方法等;按计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计划的落实。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人体的影响途径,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所使用的生产工艺等特点,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影响。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制度。

五、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应急处理、病人救治、财产保护的程序、方法和措施,有利于及时控制事态,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要求: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六、职工分布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要求:1)在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内做工、退休聘用工等非编制职工一并纳入人数统计;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按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填写。

职业健康法律归纳

职业健康法律归纳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职业卫生三同时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危害因素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粉尘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十七条
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定期向职工公布。
从事粉尘作业的单位必须建立测尘资料档案。
职业卫生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73号2015年03月01日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2月28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

第四条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第五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第一篇: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前言导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是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体现。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是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体现。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健康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本单位职业危害现状以及职业危害防治落实的情况,从而为本单位科学的防治职业危害提供可靠依据。

职业健康档案包括的内容很多,主要有: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档案;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档案;三、职业健康管理实施档案;四、职业健康教育档案;五、职业健康监测档案;六、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三、职业健康管理实施档案,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防治经费,应附有相应的发票如工伤社会保险凭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费用、培训经费等;2、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应有相应的维修人员和负责人员签字;3、用人单位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4、用人单位内部职业健康检查和处理记录;5、安监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文书及落实情况资料。

四、职业健康教育档案,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记录;2、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登记录。

3、职业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的告知)同时应附有:1、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证明;2、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五、职业健康监测档案。

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各车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2、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测定结果。

同时应附有: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以及检测结果的公告记录,并将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结果上报安监部门。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知识讲解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知识讲解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2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

第四条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第五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盒资料内容明细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盒资料内容明细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主要内容(15个档案盒)档案盒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级来文内容要求: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2)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规3)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4)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文件档案盒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内容要求: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机构组成由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表组成3)必须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应包括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

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4)在制定生产经营规划时,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将目标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到位,确保相关部门与机构都有相应的职责、任务、目标、进度与考核指标5)开展工作相关记录档案盒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内容要求:1)设置专职职业病危害管理机构2)配备专职专业职业病危害管理人员,90万吨/年(含)以下的矿井不少于3名,90-300万吨/年的矿井不少于4名,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矿井不少于5名3)明确专职专业人员岗位职责档案盒四:职业卫生管理规章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3)职业危害告知制度4)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育制度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8)职业健建监护管理制度9)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0)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11)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2)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15)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16)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17)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档案盒五: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内容要求:1)必须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包括体检、职业病诊断、康复疗养、监测评价、仪器设备、防护设备设施、培训等经费)2)建立台帐并复印相关费用开支发票3)确保专款专用档案盒六:社会保险与劳动合同内容要求:1)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与井下意外伤害保险费,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有交费人员名单、交费凭证复印件等2)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与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职业危害告知率必须达到100%档案盒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岗位分布、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要求: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岗位分布2)制定的岗位操作规程必须包括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内容3)设计图纸: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井下防尘洒水系统图、井下通风系统图、监控系统图、矿井防灭火系统图(选择性需要)、采掘工程平面图档案盒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资料内容要求:1)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预评价报告书、相关申请资料、评审意见及行政部门的批复2)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相关申请资料、评审意见及行政部门的批复3)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申请资料、评审验收意见及行政部门的批复档案盒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内容要求:1)按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有监测记录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要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3)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并根据检测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档案盒十: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内容要求:1)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2)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
(五)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报告与记录;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 、发放 、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七) 主要负责人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 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法律要求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附: 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 、标签 、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 等)
4.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5.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 6.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7.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合同书 8.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9.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告
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法律要求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 一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 、 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 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 、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 , 以及其配置 、使用、 维护 、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11.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 13. 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管理档案
1.职业病防治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 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 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6. 职业病防治经费

职业病管理台账文件资料

职业病管理台账文件资料

目录一、职业卫生管理台帐1、台帐之一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档案2、台帐之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3、台帐之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档案4、台帐之四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5、台帐之五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6、台帐之六职业卫生监测档案7、台帐之七职工健康监护档案6、台帐之八职业卫生应急管理档案2、台帐之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台帐之一职业病危防治责任体系档案用人单位: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目录1、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成立及任命文件2、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台帐之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用人单位: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卷内文件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表2-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台帐之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档案用人单位: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卷内文件目录1、公司历年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成立及任命文件;2、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4、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清单;5、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资料;6、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8、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表1-1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清单附:化学品毒性资料及预防策略表2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清单表3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资料表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表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表6职业病防护用品维护与更换等记录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记录;附: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表7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台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档案用人单位: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目录1、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2、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检修及检测记录2015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帐编制:审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台帐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年度用人单位: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卷内文件目录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附:毒物信息卡MSDS)2、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附: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_ _年度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成绩一览表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台帐个人防护档案年度用人单位: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卷内文件目录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2、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台帐之六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015年度用人单位: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目录1、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2、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结果(表)(附:工人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年度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结果一览表体检类别:岗前()、岗中()、离岗()、应急()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表6-2 职业病病例一览表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表6-3 疑似职业病病例一览表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我公司于年月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在机构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具有相应资质),体检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人。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2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

第四条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第五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3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3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⒈岗前告知内容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与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材料。

(告知书见附件)
⒉作业场所告知内容
⑴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⑵高毒物品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⑶监测、检测结果公示;
⑷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结果的告知凭证。

示范: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与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与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新版)解读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新版)解读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解读《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九条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进行的修订。

修订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客观上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将近年来一些新的、行之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经验和做法转化为规章条文予以固定,从而更加规范全国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特别是201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重新明确了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确立了安全监管总局在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对其适用范围、监督管理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和修订。

重点内容新《规定》在保留《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体框架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细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理清了安全监管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法定职责、主要内容和相关措施。

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新《规定》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规章制度建设、作业环境管理、劳动者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材料和设备管理等方面,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

关键词:机构与人员设置1.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关键词:规章制度建设,新增加,罚款上限,10万元2.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⒈岗前告知内容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材料。

(告知书见附件)
⒉作业场所告知内容
⑴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⑵高毒物品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⑶监测、检测结果公示;
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的告知凭证。

示范: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