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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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2011 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其他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市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 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设计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4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本项目经 2011年10月18日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完

1.1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编制批准文件。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规模及概况:如下表

第三条设计资质、工期和技术要求

正式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签订本合同及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在 内向甲方提交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图;

须规划方案报建,经甲方审查同意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乙方在

15日内完成规划方案报建成果;

不需要规划方案报建,乙方不须提供规划方案报建成果;

分阶段报建:经甲方审查同意或政府规划部门批复并反馈意见给乙 方后,乙方在_X^日内完成规划设计部分成果;规划设计部分经政

府规划部门批复后反馈给乙方,乙方在

XX 日内完成管线综合规

划成果。

不需要分阶段报建,则经甲方审查同意或政府规划部门批复并反馈 意见给乙方后,乙方在_15_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所有成果。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XX 市城市规划管理细

则》等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

应满足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进行技术指标控制,落实所需配 套项目。

第四条验收标准

4.1乙方递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4.2方案设计方向性意见首先应明确甲方的设计要求,有以下几种方式:

甲方以文字或图片方式提供设计方案的方向性意见。 乙方提供文字或图片或初步的方案供甲方确定以获明确的方向

性意见。

以实景或可明确界定的方式获得方向性意见。 本合同采用的方式为上述第

XX 种。

4.3乙方所完成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3.1规划内容

3.1 乙方必须具有符合合同设计要求的专业资质。 3.2 设计周期:

XX 日

3.3

技术要求

3.3.1 3.3.2 3.3.3 其它:

(2)

以《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城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为依据,制定规划编制内容和编制深度:

4.3.2规划图纸

4.321区域位置图

标示编制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

4.3.2.2规划总平面图

标示各类用地范围界线,道路网络,公共配套设施分布,各规划建筑物层

数使用功能,定位坐标,必要的尺寸等。

4.3.2.3道路竖向规划图

标明各级道路的平面、断面、主次道路交叉口及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标明

主要交叉口形式以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分布与用地范围;标明广场的界限。

4.3.2.4绿地系统规划图

标明各类绿地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4.3.2.5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

1)给水、消防工程规划图

标明供水来源;标明供水管走向和管径、检查井坐标及标高;标明消防栓

的位置。

2)雨水、防洪工程规划图

标明雨水及防洪管(渠)走向和管径、检查井坐标及标高。

3)污水工程规划图

标明污水管(渠)干线的走向、管径、管长、坡度和控制点标高和出水口位

置。

4.3.2.6其他反映规划意图必要的图纸 4.3.2.7规划设计说明书 4.3.2.8电子文件

以上成果乙方提供文本六套、底图一套、蓝图六套、大彩图一套、电子文

件光盘一份。甲方若需加制成果,工本费另付。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设计文件、

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由乙方享有外,其他均归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

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等没有侵犯或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的,乙方予以赔偿。

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计算,并按投标承诺下浮XXX后,经区财

政部门审核,规划设计费用为XXXXXX (Y XXXXX元)。上述合同总费用含税,并包括乙方人工费用、成果制作费用、办公通讯费用和利润,以及乙方赴项

目当地工作的差旅费用和完成本项目不可或缺的工作或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等。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正式规划设计阶段,付款方式为:

7.1甲方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 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

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 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 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上时,乙方与 甲方协商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甲方变更所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 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要求乙方作较大返工时,乙方应在接通 知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

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 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因乙方提交设

计资料的设计深度、 设计风格、设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原来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 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 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若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的, 甲方根据提前的天数每天按暂定设计费总

额的千分之一向设计方支 付赶工费。

7.1.1 7.1.2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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