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一、本评定标准适用于相关水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国家明令工艺落后、等量淘汰的水泥生产企业不适用本标准)。
二、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生产的水泥企业,可以参加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三、本评定标准分为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56项考评项目(B 级元素)。
四、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审扣分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其中:安全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的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
生产单元考评部分,按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拥有量(H)的比例抽查:1、H≤5,全部抽查;2、5<H≤20,抽查5台;3、20<H≤50,抽查10台;4、H>50,抽查不少于10台。
五、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项,无特别说明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特别强调的扣分内容),在该类目总分内进行扣除。
六、本评定标准共计66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66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七、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八、水泥企业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参照《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安监总管一〔2008〕23号)中第六至十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附表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审扣分原因说明汇总表本word为可编辑版本,以下内容请删除后使用,谢谢您的理解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科学评价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达到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细致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行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稳固践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工作。
通过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犯罪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出现。
二、目标做为防腐保温专业施工企业,我公司必须制订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实行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技术错搞和严防技能,提升现场作业条件,同时实现岗位合格。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带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计划为保证我公司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融合我公司实际,制订如下工作计划:1、成立安全管理机构2、制订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展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宣传教育,定期非政府安全教育和培训5、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并定期培训和演练,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6、定期顺利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考核评价四、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xxx成员:xx领导小组内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于综合管理部。
1、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管理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3、内设的`办公室对安全标准化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4、领导小组全面继续执行安全标准化职责,负责管理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展开环评、考核、考核。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创建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创建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辽住建安〔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创建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安〔2021〕11号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省住建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创建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原则(一)全程考评原则。
自建设施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到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二)坚持共评原则。
遵循企业按月自评、属地日常考评、市级择优推荐、省级实地核查,企业和部门共同考评的原则。
(三)择优推荐原则。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择优推荐本地区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
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个城市申报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原则上不多于本地在建项目总数的5%。
二、考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20〕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辽住建〔2015〕46号)。
三、考评条件(一)申报项目为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施工项目。
(二)施工企业应当按要求建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下简称《检查标准》)进行月度自评,建设、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自评材料并签署意见。
辽宁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附件1:受理编号:受理时间:辽宁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项目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项目考评主体填写。
三、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不应有空项,如没有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
建设、监理单位要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本表及附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不够的可另附页。
六、本表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网()下载。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表附件2: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施工企业名称):你企业承建的(工程名称),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日常安全监督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请你企业在收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考评不合格理由及责任单位(项目考评主体盖章)年月日二、项目考评不合格理由及责任单位1、不合格理由:2、不合格责任单位:附件3:受理编号:受理时间: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企业名称(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考评单位填写。
三、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应有空项。
如没有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本表及附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不够的可另附页。
六、本表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网()下载。
承诺书本单位承诺,在申请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中所提交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
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单位经自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以下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一、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 11 -二、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建筑施工企业名称:(盖章)在建项目数量:填报时间:备注:在建工程项目指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本表可附页。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1
10.3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评估.
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未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评估的扣1分。
1
10.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启动相关各级应急预案,配合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查处责任人员,建立档案记录。
2
三、安全制度(10分)
3。1有适时获取、对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体系认证涉及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的完整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满足郑建〔2011〕112号文件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2~3分。
3
3。2有企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并文件化。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形成文件或有严重缺项的扣1~2分。
未制定所属项目的达标计划的扣1分;安全达标优良率未达到本级要求的扣1分;无汇总台账扣1分。
3
2。4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有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计划和措施;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每年要有省级文明工地,二级以上企业要有市级文明工地。
无工作方案的扣2分;未达到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要求的扣1分.
2
11.2建立企业规范、科学、有效的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应用涉及安全、环保、节能、文明施工的信息、检测、控制、评价应用技术且有企业特色,有管理措施,有工作记录。
未建立企业规范、科学、有效的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或未做到积极推行应用涉及安全、环保、节能、文明施工的信息、检测、控制、评价应用技术的扣1分。
2
9。3按规定为企业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统一的劳动保护用品、服装、鞋、帽、护具、工具、用品用具.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辽宁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考评内容考评要点分值考评方法考评要求评分标准一、安全目标35分1、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5★★★查资料《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关于发布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通知》《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安全生产方针以国家安全生产、行业管理部门确定的方针为基准,可以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确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工作方针;2.安全控制目标不低于上级下达的目标。
1.未制订相关管理制度的,扣2分;2.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3.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或指标未进行量化的,扣2分。
询问抽查人数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的10%(不少于5人)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主要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
1.从业人员不了解安全生产方针或安全生产目标的,每人次扣1分。
现场检查公示、公告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主要目标应公示、公告。
1.未公示、公告的,扣5分。
②制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5 查资料《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保障措施的通知》企业应遵循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措施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1.措施缺少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项内容的,扣2分;2.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3.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扣1分;4.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的,扣1分。
2、中长期规划①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5★★查资料《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企业的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工作方案应与企业经营客运线路、地域范围的安全管理要求相适应,与国家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要求保持一致。
1.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不符合目标管理要求的,每项扣1分;2.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经营业务范围不相适应的,每项扣2分;3.中长期规划未体现逐年量化指标的,扣2分。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手册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手册(征求意见稿)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二〇一五年五月前言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便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本工作手册。
目录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3)3.《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5)4.《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7)5.施工安全监督文书示范文本(1——15) (9)6.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27)7.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35)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7)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抽(检)查表 (39)10.其他项目监督抽(检)查表 (6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0月24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本细则的目的是通过标准化考评,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本细则的原则是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优势互补、综合考评。
二、考评的范围和时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考评时间一般分为季度考评、半年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具体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评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到位,培训效果如何。
3.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得到有效使用和维护。
4.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违章操作。
5. 紧急救援预案包括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应急演练。
6.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记录是否齐全,是否真实。
四、考评方法考评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检查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的安全生产考评人员进行考核。
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将提出整改要求,监督其整改。
对于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五、考评结果发布和奖惩机制施工单位的考评结果将在工程承包资质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同时对考评结果优秀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细则的具体实施机构由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应配合考评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作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能力进行客观评价,为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评定和工程项目的承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3.11•【文号】建办质[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2005年以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我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要求,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部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考评目的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考评主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重要基础。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以外的本行政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具体工作可由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实施。
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对辽宁省各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地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可持续发展,辽宁省制定了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方案。
本文旨在对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以期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提供参考。
二、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背景和目的1. 背景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和地方政府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
年度考核成为衡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对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手段之一。
2. 目的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总结和评估辽宁省各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强化;(2)借助考核结果,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得到落实;(3)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指标和方法1. 指标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岗位责任和个人责任是否明确;(3)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得到科学有效的应用;(4)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到位,重大风险的防控措施是否得力;(5)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是否达标;(6)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到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否提升。
2. 方法辽宁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和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2)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加强对企业安全事故和隐患的排查和监督,确保重大风险的防控措施到位;(5)组织应急演练和技术指导,提高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方法为让大家了解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相关消息,下面,为大家提供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方法,全文如下: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标准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国发〔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开展平安开展促进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xx〕40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平安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建立企业和工程平安生产责任制,制定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平安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平安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平安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工程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监视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平安监视机构详细实施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那么。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工程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程平安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实施工程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工程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31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章项目考评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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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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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受理时间:
辽宁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项目考评主体填写。
三、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不应有空项,如没有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
建设、监理单位要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本表及附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不够的可另附页。
六、本表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网()下载。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表
附件2:
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
(施工企业名称):
你企业承建的(工程名称),按。